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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北宋和辽的对峙时期

一 北宋的建立、巩固及其统一

五代十国割据局面的结束 960年正月,后周的殿前都点检赵匡胤在陈桥驿发动兵变,率领军队回到开封,夺取了后周的政权,建立了北宋。

北宋初年,在广州、泉州、成都、常德、江陵、杭州和金陵,都还存在着割据政权,在黄河流域的河东还有一个北汉,而建都在临潢府的辽国,更是在北边的劲敌。

北宋建国三年之后,就开始进行统一全国的战争。北宋的战略计划,是先消灭南方的几个王国,然后转移兵力,北向收复燕云等州。这是因为,北宋的最高统治集团认为,在建国之初,还没有足够的军事力量战胜强劲的契丹,只能在北边的国境线上配置一些足资防守的兵力,在那里采取守势;而南方的几个割据王国,占据的地方大都是物产丰富的地区,广州和泉州更是当时对外贸易的最大口岸,这些王国的实力又较薄弱,容易消灭,得到这些地区之后,宋朝的军政费用便会充裕,到那时才可以去收复燕云。收复燕云,是宋初最高统治集团北向用兵的终极目标,他们全不存在征服辽国的念头。

乾德元年(963年),北宋出兵两湖,灭掉荆南(南平)和湖南。乾德三年又出兵灭后蜀。开宝四年(971年)灭南汉。开宝八年灭南唐。稍后,又使用政治压力,迫使吴越的钱弘俶和漳泉的陈洪进相继纳土归附。

开宝元年(968年)、二年和九年,北宋都曾出兵进攻北汉,但这三次都因遇到辽对北汉的援兵,无功而还。到太平兴国四年(979年)宋太宗赵光义又亲率大军出击北汉,才把十国中的最后一国征服了。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强化 在结束五代十国局面的过程中,北宋统治者着重考虑的问题有两个:一个是如何使唐末以来长期存在的藩镇跋扈局面不再继续出现,另一个是如何使北宋政权能长期巩固下去,不再成为五代之后的第六个短命朝代。

为防范藩镇割据局面的再现,北宋政府削减州郡长官的事权,不许他们兼任一个州郡以上的职务。州郡的财权和兵权也都收归中央政府。又规定州郡长官改由文人充任,长官之外另设通判,使其互相牵制。后来又把全国州郡划分为十五路,每路设转运使和提点刑狱等官,统称为监司,等于是中央政府的特派员,总管所辖州郡的财赋司法等事,也有监察辖境内州县官吏之权。这样,中央政府对于任何地方的任何事务,都可以直接行使权力。

北宋建国之后,宋太祖和宰相赵普等人就开始收夺高级将领的兵权,取消殿前都点检和副都点检,次一级的军官则用一些资望较浅、容易驾驭的人物充任,且时常加以易置和更调,使“兵无常将,将无常师”,借以防范兵士和将领之间发生深厚的关系。军队的驻屯地区也时常更换,名义上是要藉此使士兵“习勤苦、均劳佚”,实际上是防范军队和某一地方结成不解之缘。

北宋政府的宰相机构称作中书门下,简称中书。为分担宰相事任且不使其事权太高,在宰相之下添设参知政事,并把晚唐五代时权宜设置过的枢密使和三司使定为常设官员,以枢密使负责军政大权,以三司使负责财政大权。枢密院和中书对称“二府”,二府的正副长官称为执政;三司使则号称“计相”。枢密使的事权与统兵的高级将领互相牵制:高级将领虽统领军队,但发号施令之权则归枢密院;枢密院虽有制令之权,但枢密使并不统领军队。这样就使枢密使或高级将领都没有可能发动军事政变了。

对农民的防范、束缚和压制 北宋初年的最高统治者们认为:“国家若无内患,必有外忧,若无外忧,必有内患。外忧不过边事,皆可预为之防;惟奸邪无状,若为内患,深为可惧。帝王当合用心于此。” [12] 这里所说容易成为内患的“奸邪”,当然首先是指朝廷上的宰辅大臣和握兵权的高级将官而言的,上节所述宋初的各种官僚结构,其针对对象正在于此。但在此以外还表明了他们对于农民的反抗斗争怀着深重的恐惧心情。当他们制定对内政策时,如何防范和束缚农民使其不能起而反抗,也成为他们着重考虑的一个方面。

北宋沿用开始于唐后期的雇佣兵制度,并希图充分利用这种制度,把破产的农民收容到军队中去,免得他们铤而走险,武装暴动。凡是发生灾荒的地方,宋政府就在那里大量招募甚至强制饥民入伍。他们认为,通过这样的做法就可以把兵和民截然分开,凶荒年份,纵有“叛民”,却不至有叛兵;如不是凶荒年份而发生了兵变,当地农民也不至相从而起。然而,这样做的结果,就使得军队的数额不断增长。北宋初年的军队只有20万人,到仁宗庆历年间(1041—1048年),已增加为125万人了。

在统一南北方的割据政权以后,北宋统治者对于军队的使用、分布和屯驻,采取了“守内虚外”的原则,在边防地带依然只驻有仅仅可资防守的部队,把大部分军队驻屯在诸州郡的冲要地区,专力镇压各地的农民大众。

除了禁军之外,在每一州县还都有一定数量的厢军和弓手,分设总管、钤辖、巡检和“捉贼使臣”等职为之统领,专门负责“肃清所部”,亦即完全是用在对内镇压方面的。而对于采矿和冶铸处所,聚集群众较多的地方,北宋统治者更加意警备,总是选一些最“得力”的人员去担任县尉、巡检等职务。从唐代后期以来,各地人民多因宗教信仰,或因生产上和生活上的需要,相互结合为乡社。到北宋初年,在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各地,都出现了很多这样的组织,有的且“设置教头,练习兵仗”。北宋政府对于这类组织,严厉地加以取缔。它对任何一点星星之火都会发生恐怖之感,唯恐其发展到燎原的猛烈程度。

二 北宋社会阶级结构北宋政府的赋役剥削制度

北宋社会阶级结构 宋太宗晚年,北宋政府公布的全国民户数是四百一十多万,其后逐年有所增加,到11世纪80年代,已经是一千七百多万户了。

北宋政府把全国居民分作主户和客户两类。主户是指占有土地,有常产,承担赋役的户。官户和形势户也都包括在主户里边。客户是指住在农村,不占有土地,租种地主土地的农民。根据北宋政府多次公布的户籍数字平均计算,客户约占总户数的35%左右,另外的65%左右则为主户。

宋代地租的交纳有“定额”和“分成”两种办法,比较普遍采用的是分成租。分成租一般都是“出种与税而后分之” [13] :佃客自有耕牛的,称作“牛客”,耕种所得一般是和地主对分;无耕牛而需使用地主的耕牛的,称作“小客”,一般是要把收获物的六成以上交给地主。

就一般的情况说,客户不向政府交纳夏秋二税;但各地区都有不同名称的人头税,客户中的成年男子却要负担。修治城池、河渠、堤坝等徭役,也常常直接加派在客户身上。

宋政府依资产高下把主户分作五等,其中占比例最大的是第五等户。依照北宋中叶河北路安喜县(今定州市)的情况说,第五等户约占全部主户的2/3左右 [14] 。这一等级的民户,绝大多数是占有小块土地而仍然不能自给的半自耕农,他们还要租种地主的部分土地。他们既须向政府纳税,又须向地主交租。

客户和主户中的第五等户相加,其人口数量约占全国总人口数的80%以上。他们是当时社会生产的主要担当者。男子则“寒耕热耘,沾体涂足,戴星而作,戴星而息”;妇女则“育蚕治茧,绩麻纺纬,缕缕而积,寸寸而成”;然而每到收成时节,“则公私之债交争互夺,谷未离场,帛未下机,已非己有” [15] 。所以,他们又是反对地主阶级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的主要力量。

就当时北方的一般情况说,主户中的第四等户,每户的家产大约只值四五十贯上下,全部都应是自耕农民。在北方一个具有1.3万多户的县里,其第四等户为1600户,相当于全部主户的20%左右 [16]

主户中的第二三等户,是指占田在三顷以下以至不满一顷的人家,是当时的中小地主阶层。主户中的第一等户,都是占田在三顷以上以至几十顷几百顷的人家,是当时的大地主阶层。

北宋中叶,乡村当中的上三等户“乃从来兼并之家” [17] 。当时全国已经垦种的土地,有70%被享有免税免役特权的官僚豪绅大地主们所占有 [18]

赋税徭役和其他征敛 北宋农业税,分夏秋两次征收。宋初,一般是按照亩输一斗的定额课取谷物,有的地区(例如江南、福建等地)则沿袭十国分立时的旧制,每亩每年纳税三斗 [19] 。后来又改为夏税纳钱,秋税纳米,其每亩所纳钱米之数各地依然不平衡。

在交纳赋税时,北宋政府还规定有“支移”和“折变”的办法:为了防御辽和西夏,北宋在北部和西北的边境上屯驻有大量的军队,需要大量粮饷,因此,规定河北、河东和陕西等路的纳税户都要把秋税谷物送到沿边的城镇中去,人畜盘费全须自备。这叫做支移。在不把税物支移的地方,纳税户也要按照税米数量每斗加纳脚钱。北宋政府虽然规定了夏税输钱、秋税输米,但有时以钱折麦,有时又将麦折钱;有时以钱折绢,有时又将绢折钱。这叫做折变。经过一再折变的结果,纳税户的负担就加重几倍。例如,陈州地区的夏税,原是交纳大小麦的,仁宗时忽然改令交纳现钱。当时当地的市价,每斗小麦为50文,政府却令每斗折纳现钱100文,另外还要附加脚钱20文,仓耗20文,共为140文,平白地把纳税户的负担加重了两倍 [20]

两税之外,还有丁口之赋和杂变之赋。前者是把五代十国各政权所曾征收的“身丁钱绢”、“身丁米麦”、“丁口盐钱”、“身丁钱米”之类沿袭下来而改用的一个总名;后者则是把五代十国征收的皮革、筋角、农具、鞋钱以及曲引等税目沿袭下来,“以类并合”而成的一个总名,也叫做“沿纳”。这二者,都必须“随同两税输纳”。丁口之赋不分主客户全须交纳,而且也常常采用“折变”的办法,使得交纳者的负担加重好几倍。

还有“和买绢帛”与“和籴粮米”。在实行“和买”、“和籴”之初,是按地产多少分别派定强制征购的数量,并付与一些价款;到后来,则都是“官不给钱而白取之”。更后,又把白取的绢帛或米粟折算为现钱而勒令民户交纳,变成纳税户的经常负担了。

南宋学者朱熹说:“古者刻剥之法,本朝皆备。” [21] 其实,宋朝除把古代已有的剥削办法尽量沿用外,新添的剥削项目也很不少。

宋代的纳税户还要轮流到各级政府去服差役(也叫做职役)。当时的差役有以下几种:

衙前——主管运送官物或看管府库粮仓之类。

里正、户长、乡书手——掌管督催赋税。

承符、人力、手力、散从官——供州县衙门随时驱使。

耆长、弓手、壮丁——逐捕盗贼。

按照宋政府的规定,主户中的第五等户一律免役,上四等户则量其资产而分别给以轻重之役:例如,第一等户轮充衙前、里正,第二等户轮充户长等 [22] 。规定虽是如此,但官绅豪强大地主和僧、道、及第进士及军籍中人都可免役,真正轮流充任各种差役的,只是那些中级民户。充任衙前者如遇仓库财物或所押运的财物有伤耗损失,须负责赔偿,故凡轮充此役者大都不免于倾家荡产的后果。轮充里正者,如遇其乡里中有不能按期交纳或根本无力交纳赋税的,则须先为垫付或代为交纳,也往往是倾家而不能给。

繁重的税赋和差徭的负担既全部集中在中下等级的纳税户身上,这些民户为了逃避重负,或则去为商贾僧道,或则流亡佣作,其中的大部分则采用“诡名寄产”或“诡名子户”的办法,有的把田产的全部或大部诡称献纳于僧寺、道院,有的则假立契书,诡称典卖于命官形势之家,有的则又诡立好几个户名,把产业与人丁化整为零。总之,他们用种种办法使自己成为贫下单丁之户,借以避免纳税和服役。从宋仁宗时起,“诸般侥幸影占门户”和“诡名寄产、分户匿税”的事便已非常流行。到后来,每一正户之下往往有十几个子户。到王安石推行新法时候,单在无锡县便查出了五千多家“诡名挟佃”的人家,而长洲县内的户长,为“诡名挟佃”户之加多而赔垫税钱有到二百余贯的 [23] 。其时淮南东西两路共查出不载入簿籍中的“诡名挟佃”户476000家 [24] ,两路共有88县,每县平均也是5400多家。

三 北宋社会经济的发展

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北宋农民对国家负担的课税是相当繁重的,但和晚唐以前按丁口交纳租庸调相比,计亩纳税的办法总是稍好一些。“杂变之赋”也是极其沉重的,但名目和数量在大体上已经固定下来,和五代十国时期内随时随地都会增加无定名无定量的税捐相比,也要轻一些。

在实物地租占支配地位的情况下,佃户庄客对于地主阶级的人身依附关系也相应有所减弱。原来最和农奴身份相近似的僮仆,在北宋的法律上也承认他们是良人了。宋以前,只有地主能划夺佃户的租佃权,到北宋,法律上规定佃户在某种条件下,也可以主动地脱离甲地主而去佃种乙地主的土地。佃客在购买三五亩土地之后,也可以脱离地主自立户名。

上述种种虽不能改变佃农和仆隶所处的类似农奴的地位,但这样的一些改变,多少改善了佃农和仆隶的社会地位,他们的生产兴趣也因而会有某种程度的提高。

在农业生产工具方面,除草用的弯锄,碎土疏土用的铁耙,安装在耧车脚上的铁铧,在北宋的中原和华北地区都已普遍使用,这说明耕作程序的增多,也说明农民们更加注意于精耕细作。戽水灌田的龙骨翻车,已为南方农民普遍使用;南方山田的大量垦辟,又需要使用高转筒车作为引水上山的工具。湖北鄂州地区的农民还创制了一种秧马,农民们骑在秧马上劳作,可以减轻弯腰曲背的辛苦,而且可以把工作效率提高很多 [25]

在北宋王朝完成了统一南北割据政权的工作之后,宋太宗曾下诏给江南、两浙、荆湖、岭南、福建诸路州郡的长吏,令其劝民杂植粟、麦、黍、豆,缺少这类种子的于淮北州郡给之;江北诸州则令广种秔稻 [26] 。这就使南北农民的生产经验和农作物品种的交流,都得到了方便条件,使农作技术得到改进和提高。所以,北宋的统一对于农业生产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由越南传入中国的占城稻,在北宋以前仅为福建地区的农民所栽种,到北宋初年,大量传入长江流域和淮水流域。占城稻的抗旱力强,成熟较快,这样就使江浙的某些地区有可能一岁收获两次。又因为它“不择地而生”,使得种稻的土地面积扩大,谷物总产量大增。

长江下游各地,圩田的数量,在北宋时期也大有增加。在北宋中叶,单是从宣州到池州,就有千区以上的圩田。当时常用圩田的受害程度作为衡量水灾轻重的标准,可见其所占比重必已很大。当时江浙地区的稻田,平常年份的收获,每亩可得二石至三石。

在南方的多山地带,如福建、江西、湖南等地,农民开山为田;从北宋初年以来,福建境内的农民“缘山导泉”,在山田里种植水稻。江西的抚州、袁州等地的农民,也都把岭坂开辟为禾田,层层而上,直达山顶,在那里“山耕而水莳” [27] 。湖南潭州的农民也大量地垦辟山田“莳禾”。开山为田的结果,使北宋一代实际垦田的面积大为增加。

茶树的栽培种植,在北宋也有很大发展。当时淮南、江南、荆湖、福建诸路,都有不少州郡以产茶出名。由这些地区每年输送与北宋政府茶专卖机构的,共为一千四五百万斤;而淮南的产茶地则是官自置场,督课园户茶民采制,其岁入数量尚不包括在上举数字之内;川峡路所产的茶,政府虽不许出境销售,但产量也很多 [28]

手工业 在北宋,独立手工业者的数量较前代加多了,矿冶、制瓷、丝织和造纸等手工业部门的发展都十分显著。

在采矿业中值得首先提出的是煤炭的大量开采。河东境内的居民多用煤炭作燃料 [29] ,其地贫民,在北宋前期即多以采煤出卖维持生计 [30] ,可知其用煤为燃料之历史已很久。北宋都城开封及其附近城乡的上百万户人家也用煤炭作燃料 [31] 。江西的丰城、萍乡二县山间的煤炭已被开采 [32] 。河南鹤壁市发现的北宋晚期的煤矿遗址,竖井矿口的直径达2. 5米,深达46米左右,依煤层伸延开掘巷道。其中较长的4条巷道总长达500余米,并有排水井和木制辘轳等排除地下积水的设备 [33]

11世纪初,河东转运使陈尧佐曾减免泽州(今山西晋城)大广的冶铁课数十万 [34] ,可见这一冶铁作坊规模之大。从其所在地推测,必是以煤为燃料的。

在河北邢台、安徽繁昌和福建同安等地,都曾发现过宋代冶铁遗址 [35] 。繁昌遗址的炼炉作圆形,用栗树柴作燃料,石灰块作溶剂。这样的遗址不制造铁器,是只炼铁块的作坊。

用煤冶铁的作坊很多。用煤冶铁,火力强,改进了铁的冶铸技术,提高了铁的质量,这对于改善农具所起的作用很大。苏轼在徐州西南山中发现了煤炭,用以冶铁作兵器,“犀利胜常” [36]

铁的开采和冶炼,在宋代,有的是由地主豪绅经营,有的则由政府设监经营。前者役使的大都是所谓“流亡”和“逋逃”,后者则是把各地被判决服重役的“罪犯”发配到监中劳作。商州的一个铸铁监,在宋仁宗时,就有这样的罪犯两千多人。

丝织的技术水平,在宋代仍以四川地区为最高。宋太祖在乾德四年(966年)曾以平蜀所得锦工200人置绫锦院于开封。江南的丝织业,从北宋开始也已逐渐胜过北方。丝织物的花样和品种比前代增加了很多,染色技术的进步也很大。丝织品制作技术已经提高,特别是刻丝和刺绣,已经达到极其精致的程度。李觏(1009—1059年)曾描述当时丝织的盛况说:“平原沃土,桑柘甚盛,蚕女勤苦,罔畏饥渴。……茧簿山立,缲车之声连甍相闻。非贵非骄,靡不务此。……争为纤巧,以渔倍息。” [37] 这可见,丝织业在当时虽还是农村的家庭手工业,但已不只是为了自给,有些已在从事商品生产了。在北宋还出现了一些独立丝织业作坊,叫做机户。机户中的劳动人手大都是一个家庭中的成员。豪绅地主以及北宋的各级官府,也有设置丝织作坊的,前者除满足自身的消费外也生产一些商品,后者则完全供皇室贵族和高级官僚的消费之用。这两类作坊的劳动力都是雇募来的,官营作坊中的“募工”都要在手背上刺字 [38] ,私营作坊中的募工虽不刺字,其所受封建性束缚也很强烈。

瓷器的制造,在北宋一代,不论在产量或制作技术方面,都比前代有很大的提高。烧造瓷器的窑户,当时已遍布全国各地,各地所造瓷器且都已具有特点。其中最著名的,有河北的定窑,河南的汝窑,处州的龙泉窑,江西景德镇瓷窑等。据说设在郑州的柴窑,从五代末年以来就已能够烧制“青如天、明如镜、薄如纸、声如磐”的精美瓷器 [39]

瓷器是当时对外贸易的主要货物之一种,远销到日本、朝鲜、南洋诸国、印度以及阿拉伯、叙利亚、埃及等地。

北宋的造纸业和刻版印刷业,不仅在量的方面有普遍的发展,在技术上也有很大的提高。当时有很多城市分别采用竹子、大麻、 、楮和木棉等不同原料,制造质地不同的纸张。福建的建阳、安徽的徽州、四川的成都以及江浙地区的许多地方,都已成为纸的著名产地。当时的一些书画家,有的定制各种特别精致的纸张和笺札等,有的人定作了印花笺,而且已开始采用两色套印的办法。

北宋的中央政府和某些地方政府都刻印了很多书籍,私人出资刻书的也很多。开封、成都、婺州、杭州等地是当时刻版印刷业最发达的地方。

造船业在北宋也很发达。浙江的明州、温州、台州、婺州,江西的虔州、吉州,湖南的潭州、鼎州,陕西凤翔的斜谷等地,在当时都已成为造船业的中心。从北宋初年起,每年由这些地区为政府制造的漕运官船就有三千多只 [40] ,其所打造的民间自用船只的数目,必然更多。当时的海外贸易,中外商人所乘用的船只大都是在中国制造的,往来于印度中国之间的更几乎全部都是中国船只。这种海船的构造,下侧狭尖如刃,便于破浪,抵抗险涛骇浪的能力也比当时外国船舶为强。这可见,北宋时中国工人的造船技术,已经超越当时东西洋其他国家了。

商业 在农业和手工业都有很大发展的基础之上,北宋的商业也比前代有了更大的发展。

作为自然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北宋时期,南北各地的农村中,已出现了定期的集市——草市、墟市,或统称为坊场——进行小范围的地区性商业活动。凡属于米、谷、麦、豆、鸡、鱼、蔬、果、柴、炭、陶瓷用具、竹木什器、丝、绵、布、帛、衣、鞋、猪、羊、马、牛、驴、骡等等,都在坊场买卖。苏轼的诗说:“籴米买束薪,百物资之市。” [41] 。可见市集已很普遍。北宋政府已经把从这类坊场中征收的商税,和从大城市中所收的商税列为同等重要的项目,又可见市集交易在当时各地居民的经济生活中,在政府的财政上,都已占有相当的地位。

北宋首都开封城内的街巷当中,随处都有商铺邸店和酒楼饭馆之类,繁盛的夜市也早已在开封出现。当时的洛阳 [42] 、扬州、成都等大城市,其情况也和开封城相仿佛。在唐代的长安和洛阳城内,坊巷只是住宅区,黄昏后坊门锁闭,禁止夜行;商店都集中在市里,交易活动基本在市里进行,而且只能在白天进行。北宋的各大城市中,既突破了坊和市的界限,也突破了白昼和夜晚的界限。这说明,北宋时期的城市经济,较之唐代已经有了一种突破性的发展。

北宋时期的对外贸易,虽然大多只是取道于海洋,却比较唐的极盛时期还更繁荣一些。当时从印度支那半岛到南洋群岛以至阿拉伯半岛上的一些国家,都和宋有贸易关系。遇到这些地方的“蕃商”不来或来得较少时,宋廷就派遣使臣前去招致。从这些地方进口的东西,是香、药、犀角、象牙、珊瑚、琥珀、珍珠、翡翠、玳瑁、玛瑙、水晶、镔铁、蕃布、乌 、苏木等物,大多是从自然界采集而来或稍微加工的一些物品;从中国出口的,则是金、银、铜、铁、铅、锡,乃至铜钱和各种丝织品和瓷器之类,全都是经过人工冶炼、织造或制作而成的一些物品。从双方交易的物品来看,也可证知当时中国的物质文明是居于世界领先地位的。广州、泉州、明州、杭州、扬州等城市,在北宋都是对外贸易的主要口岸。北宋政府在这些城市都设立了市舶司,专门管理对于进出口船舶的检查和抽税。市舶司从进出口的船只征收的税款和实物,也是北宋政府的一项重要财政收入。宋太宗时,政府府库中已充满了从海舶抽取来的珍异宝货,便在开封设置榷易署,增价出卖,每岁获利五十万贯 [43] 。后来,宋廷更以其中一部分向各地住户派销,换取金帛急需,资助政府用度。

纸币的出现 由于商品货币关系日益发展,北宋政府每年所铸钱币的数量虽已较前代大增,但仍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在宋真宗初年,行使铁钱的四川地区便由几家豪富地主人家发行了纸币,叫做交子。其后不久,北宋政府收夺了私家发行纸币之权,由政府在成都设置专局,负责印制和发行纸币的事。此后,发行数量越来越多,行使纸币的地区也越来越扩大,北宋政府便在开封设置了交子务,专门负责纸币的发行。

行会 北宋时期,大城市当中的商人都按照不同的行业组成各种行会。政府则通过行会对商人进行控制和勒索。耐得翁的《都城纪胜》说:“市肆谓之行者,因官府科索而得此名。不以其物大小,但合充用者,皆置为行。虽医卜亦有职医、克择之差占,则与市肆当行同也。”北宋的官吏有很多人是在暗中出资经营商业的,他们也在暗中对行会加以操纵。所以,北宋的商业行会是统治阶级中的官绅和豪商大贾们共同组成的。各行业的小商贩们在城市当中经常遭受到同业行会的欺压,因而也经常与之展开斗争,这也构成北宋城市中阶级矛盾的一个侧面。

手工业者的行会,或称为“行”,例如做鞋的称为“双线行”;或称为“作”,例如“金银镀作”、“油漆作”、“木作”、“腰带作”等。在手工业者当中,作坊主或店主、工匠和学徒,是三个截然不同的等级,这是封建等级制在城市手工业中的体现,所以手工业者的行会完全是一种封建性质的组织。它不同于欧洲中世纪晚期的情况,不是在与封建地主官僚的对抗中成长起来的,而是自始就处在他们的操纵把持之下的。

四 辽和西夏的政治经济 北宋与辽、西夏的和战

辽的政治制度 耶律阿保机在建立辽国之后,就使用了从燕蓟地区俘虏去的许多汉族士人,如康默记、韩延徽、韩知古等人,仿照汉制为辽国制定一些典章制度。阿保机晚年,灭掉了东北方的渤海国,耶律德光即位后,又占有了燕云十六州。

辽国境内包括多种民族,这些民族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各不相同,一般说来,可以统括为两类 [44] :一是“耕稼以食,城郭以居”的汉人和原属于渤海国的一部分人民;二是“渔猎以食,车马为家”的契丹人和另外的许多游牧民族。为了适应这种不同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在耶律德光统治时期,辽国便制定了一种胡汉分治的制度,即所谓“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其具体办法是:统治契丹族和其他游牧民族一律适用契丹旧制,办事处所设在皇帝的牙帐之北,称为北面官;凡属于“宫帐、部族、属国”和“兵机、武铨、群牧”范围内的政务,都由他们负责。统治汉人和旧渤海国人则适用汉制,办事处所设在皇帝牙帐之南,称为南面官;凡属于“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和“文铨、丁赋之政”,都由他们负责。

辽的地方行政区划,从阿保机时即已开始建置许多州县,后来在设官分职方面也“大略采用唐制”,分设刺史、县令,也有节度使、观察使、防御使等等名号。

在辽的地方行政区划中,还有一种“头下军州”(亦称“头下州军”)。这种州具有私属性质,都是辽的亲贵、外戚、大臣和所属部族首领立有战功的人,以其所分得的或所俘获的人口设置的。每个州大致都修建城郭,把所分或所俘人口聚居其中。所俘掠的汉人和渤海人,大部分都被安排在适于农耕的地区,有技艺的则使其从事手工业。这些从事农耕的头下户,一方面要向头下军州领主交纳实物地租,另外还须向辽政府交纳课税。头下军州的官吏,除节度使以外,都由其领主自行委派,州境内的税收,除酒税须交纳给辽政府外,其余全归于头下军州领主。

自10世纪末叶以来,在辽的行政上,中央集权的趋势已日益加强,前此所建置的一些头下军州,或因其领主后嗣断绝,或因其领主犯了某种罪过,已逐渐收归中央政府直接管辖了。

辽的社会经济 辽上京临潢府(今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林东镇南波罗城)周围地区,“地沃宜种植,水草便畜牧” [45] ,阿保机把首都建置在这里,这种经济条件应是一个重要的因素。阿保机在建立辽国的前后,也把其“南攻燕、蓟所俘人户”分散安置在潢水以北适合农耕的地方。攻下扶余以后,又把扶余的农民迁徙到临潢府以西的定霸县,“与汉人杂居,分地耕种”。这就不但使这一地区的农业劳动力日益加多,而且使汉族人民的农业生产技术和生产工具也流传到那里,对于这一地区的开发和农业的发展造成了有利的条件。

辽对所俘获的具有手工业技术的汉人,从阿保机时起,即尽量把他们安置在临潢府城内和述律后所领头下军州中。到燕云十六州归辽之后,“并汾幽冀之人”被安置在临潢府的更多,在临潢府城内,布帛绫锦等类作坊也出现了 [46]

临潢府的南城称为汉城,那里有店铺、街市,是商贩聚居之地。到这个首都来进行商贩的回鹘人很多,汉城里专有一个回鹘营作为他们的聚居之地 [47]

辽中京大定府(今内蒙古自治区宁城西大明城)的府城,是辽圣宗时从燕、蓟选拔了一批“良工”去修建的。中京道灵河(今大凌河)流域的一些州县,地生桑麻,辽前期的几个皇帝便都把“俘户”中的一些善于织纴的人安置在这里。河北的定州在唐代就是盛产丝绸的地方,辽世宗时就把从定州俘掠的一些民户集中安置在灵河流域,并建立弘政县(今辽宁义县境内)以居之。从此以后,“工织纴,多技巧”,便成为弘政县以及与之相邻的白川州(今辽宁朝阳县境内)的居民的特点。沿灵河一带的居民,只向辽政府输纳蚕丝或绢帛,而不交纳谷物,当时叫做“丝蚕户” [48] 。辽朝每当派遣使臣往北宋去拜年庆寿或作别种交际时,多用白川州的绢帛作为赠送宋朝的礼物 [49] ,可见其地所产绢帛质量必较高。

中京道的泽州(长城喜峰口外)有银冶,柳河(今河北伊逊河)西北有铁冶。山区中林木繁茂,近山居民多以烧炭为业 [50]

辽的东京辽阳府所属各州县,大部分是渤海国的故地,那里“地衍、土沃”,适于农耕,且有“木铁鱼盐之利”。辽灭渤海之后不久,便把渤海故地的遗民大量迁移到辽阳府境内 [51] 。这一措施,一方面是为了分化渤海遗民,便于进行统治,另一方面也是要使辽阳地区的农田能得到更多的人去垦种,其“木铁鱼盐之利”能得到更多的人去开采。10世纪中叶的辽海地区,“编户数十万,耕垦千余里” [52] ,其富庶已不下于燕云十六州了。辽圣宗时,燕京地区有一次连年饥荒,辽廷的臣僚有人建议,应当“造船,募民谙习海事者,漕运辽东粟以振燕” [53] 。这个建议虽未被采纳,但却反映出辽海地区农业生产的富足情况。

辽的东北边境谐里河(今海拉尔河)流域,从耶律德光时就已开始经营农业。耶律德光把这一地区分赐给契丹贵族,令其前往垦种。其北部边境胪朐河(今克鲁伦河)流域,则是辽国为了抵御“西蕃”而置戍屯田的地方。辽道宗初年(11世纪中叶),胪朐河流域的农业已经发展得很好,在其附近的一个边防城镇州 [54] 积谷达数十万斛,每斗谷只值数钱 [55]

北宋与辽的和战 宋太祖夺取政权之后,先向南方用兵,而在北边,则只在瀛州(今河北河间)、常山(今河北正定)、易州(今河北易县)、棣州(今山东惠民)等重要军事据点配置重兵,从事防御。宋太祖还特地设置了一个“封桩库”,贮积金帛,准备作为赎取燕云的费用,辽如不允赎取,就把这些金帛用作攻取燕云的兵费 [56] 。但在十国割据局面尚未完全结束之时,宋太祖便于976年死在斧声烛影之下了。

辽穆宗(951—968年)是一个昏庸残暴的国王。他“畋猎无厌,嗜杀不已” [57] ,对于国家的军政大事不甚理会。他在位时,契丹贵族不断发生内讧,在辽统治下的黄头室韦和乌古等部族,也不断进行反抗,而且,这种情况一直继续到辽景宗时(969—982年)。所以,当北宋对辽采取守势期间,辽国除曾几次出兵援助北汉外,对北宋也没有发动过军事攻势。

979年宋灭北汉,割据局面结束,宋太宗乘胜移师河北。幽州外围的易、涿、顺、蓟诸州都望风归附。六月下旬,宋太宗亲自指挥围攻幽州城的战役,十五日不能下。其后辽的援兵大至,横击宋兵于高梁河上,宋兵大败。

982年,辽圣宗继位,年方12,母萧太后当政,宠臣韩德让(赐契丹名耶律隆运)握大权。宋太宗认为辽国“主幼国疑”,正是可乘之机,986年又分三路出兵:以曹彬、米信为一路,率师出雄州;田重进率师由定州出飞狐;潘美和杨继业率师出雁门。宋太宗制订的作战计划,是用河北的两路军队把辽的大军牵制在幽州,使其不能兼顾右翼,潘、杨所领的一路兵便可以出雁门攻取云州,然后再从那里东进而与河北的两路宋军会师,夹攻幽州。但辽方在应战之初就已变被动为主动。萧太后和辽圣宗都亲到幽州,把主力也集中在这一路,大破曹彬军于涿州西南的岐沟关,并使田重进的一路也随之溃退。此后辽军即集中力量迎击潘美和杨继业的军队。宋廷急诏西路军队撤退,并令杨继业负责迁徙云、朔、寰、应四州人民于内地。而潘美和监军王优却又逼迫杨继业去进攻朔州,杨继业率军至朔州南,为辽的伏兵邀击,被俘不屈,绝食而死。

宋朝两次发动攻势都遭到失败,便放弃以武力收复燕云的打算,只在河北平原上与辽方相持。宋人把河北中部的一些河道加以疏浚、沟通,使西起保州(今河北保定)西北、东达泥姑海口(今塘沽附近)的屈曲九百里之地,遍布塘泺,筑堤储水,借以遏制辽的兵马。

在宋朝改采守势之后,辽国对宋却又采取攻势了。1004年,萧太后、辽圣宗领兵大举南侵。宋朝大臣多主张迁都金陵或成都以避其锋,只有寇准等少数人力主抵抗,且力主宋真宗亲往前线督师,以振士气。宋廷遂把抗辽战争的军事部署全交寇准负责,宋真宗也与寇准等人同到澶州(今河南省濮阳县)前线去了。这时寇准倚重的将领,是在历次抗辽战斗中屡立战功的杨延昭和杨嗣等人 [58] 。杨延昭这时也上疏给宋真宗,主张乘辽国以大兵南下之际,袭取幽、易诸州,然而未被采纳。

宋真宗对于这次抗辽战争的信心是不足的。契丹贵族则因有辽太宗在947年南侵失败的经验教训,知道汉族人民不易制服,因而这次南侵,其目的只是想进行一次物资掠夺和政治讹诈。辽军刚到澶州境内,大将萧挞览即中宋军伏弩而死,辽军士气大挫。因此,在宋真宗抵达澶州之初,双方的议和活动就开始了。宋真宗只希望辽军能尽快撤退,遂应允每年向辽方输纳银10万两、绢20万匹,双方约为兄弟之国。这就是所谓澶渊之盟。

西夏的建立 [59] 党项是羌族的一支,原住在今四川省西部边境内外。由于受到吐蕃的侵逼,在八九世纪内就逐渐向今甘肃省东部、宁夏回族自治区以及陕西北部一带移徙。迁到夏州(今陕西横山县境)的部落是拓跋氏。当黄巢在长安建立了政权的时候,这个部落在其酋长拓跋思恭的率领下,曾参加了唐朝围攻农民起义军的战役。拓跋思恭因此得到唐朝的赐姓和夏国公的封号。这一支党项人从此就据有河套以南的五州之地。直到北宋初年,这一情况并无改变。

宋太宗即位后,令其首领挈家入朝,企图消灭这一割据势力,这种做法没有成功,而党项首领李继迁却从此长期与北宋为敌,并结辽国为外援。辽国这时也愿和党项结成掎角之势以共困北宋,遂以契丹贵族女与李继迁结亲,并册封李继迁为夏国王。11世纪初,李继迁攻占灵州(今宁夏灵武),并建都其地。灵州是北宋控制西北少数民族地区的枢纽,也是北宋购买西北边区马匹所必经之地,它的失陷,对宋的影响是很大的。

党项贵族所控制的这一地区的居民,主要是汉人和党项人。在党项族各部落移居这一地区为时已久之后,由于汉化程度的不同,也逐渐有了熟户与生户之分,各部落间也常互相攻打。到11世纪初,基本上都归附在李继迁的统属之下,其时党项人已有数十万帐(户)。

此时,河西的凉州(今甘肃武威)为吐蕃六谷部所占据,甘州(今甘肃张掖)为回鹘的一支所占据。宋廷在失掉灵州之后,便想与此两族首领联合,共同对付西夏。但到11世纪20年代末和30年代初,这两地先后被西夏攻占。这时西夏的首都也从灵州迁到黄河西岸的兴州(今宁夏银川市)去了。

1032年,西夏国王元昊继位,继续向河西用兵,先后占领瓜州(今甘肃瓜州)、沙州(今甘肃敦煌)、肃州(今甘肃酒泉)。从此西夏国境“东尽黄河,西界玉门,南接萧关,北控大漠,地方万余里,倚贺兰山以为固”,在东西北三方面都不存在太大的军事威胁,于是专力对北宋采取军事攻势。

元昊仿效北宋政府的组织,建立了一整套官制、兵制,制定了官民的服式,立十二监军司,制定西夏文字,建立年号,更定礼乐。到1038年十月,便改称皇帝,正式定国号为大夏,表示与北宋完全处于对等地位。

西夏境土,共包括22州。居民除汉人和党项人外,还有吐蕃人、回鹘人、塔塔人等。当元昊建立官制时候,凡属左右侍从一类的,都由党项贵族中选用;凡是仿宋官制而设置的,中书、枢密、宰相、御史大夫以下,则参用汉人。

党项、吐蕃和回鹘的各部落人民,主要从事游牧,汉人则是农业居民。在河西和河外的13个州以及黄河东岸的灵州,都是“地饶五谷,尤宜稻麦”。甘州和凉州两地,水草丰美,极有利于畜牧经济的发展。两地小河较多,也富有灌溉之利。很早以前,灵州的官民就“支引黄河”修建了“唐来”、“汉源”诸渠。它们加强了抗旱和防涝的能力,虽不能像《宋史·夏国传》所说,已使这一地区“岁无旱涝之虞”,但对于农业经济的发展却确实是极有利的。

在今陕西北部以至陕宁交界处的银、夏、宥、绥等州,土地是比较瘠薄的,且间有沙漠地带,不适于农耕,但山丘林木,对于畜牧则很合适。盐州(今宁夏盐池县)境内的乌池和白池所产的青白盐,色味俱佳,物美价廉,因得广泛销售于关陇各地,并从那里换取谷物,以补诸州境内居民食粮之不足。

夏州境内多山,元昊在称帝之后,即于州东设置了一个“铁冶务”,制造甲胄兵器。从榆林窟壁画中的锻铁图来看,当时锻铁已采用了比较进步的竖式风箱的设备。而其所造甲胄,“皆冷锻而成,坚滑光莹,非劲弩不可入” [60]

北宋与西夏的和战 自李继迁率领党项族的拓跋等部公开与北宋为敌之后,宋太宗屡次调兵遣将,想用武力把他制服,但因李继迁经常出入侵扰的几个州,都在西北边陲,山路险狭,并间有沙碛,北宋的行军转饷都很困难,故常因此而致失利。至道二年(996年)春,北宋派军队护送粮草共40万石、束赴灵州,在州南浦洛河上为李继迁的伏兵截击,粮草全部被夺。这年八月,在宋太宗亲自部署下,由李继隆统五路兵去解灵州之围,诸路兵的进程参差不齐,有的“失期不至”,接战之后,双方互有胜负,最后战于乌白池,李继迁被北宋军队打败,才撤离了灵州。宋廷在采取军事解决办法的同时,还采取了经济封锁的办法。从淳化四年(993年)开始,禁止把青白盐输入关陕地区销售。这一办法没有收到宋廷所希望的效果,反而使沿边倚靠贩卖青白盐为生的大量熟户“无以资生”,被迫投到李继迁的军队中去了 [61]

德明继位为夏国王时,宋夏鏖兵已经20年了,这时西夏正要集中全力攻取河西州郡,所以改变策略,与北宋修好,要求宋廷承认其在西北诸州郡的统治权,按年给予一定数量的物资,取消青白盐的禁令,并开设互市榷场。宋廷应允了这些要求,于景德三年(1006年)册封德明为西平王,每年给予银万两、绢万匹、钱二万贯。在陕西的保安军(今陕西延安境内)设置榷场,“以缯、帛、罗、绮易驼、马、牛、羊、玉、毡、毯、甘草,以香、药、瓷漆器、姜、桂等物易蜜、蜡、麝脐、毛褐、羱羚角、硇砂、柴胡、苁蓉、红花、翎毛。非官市者,听与民交易。入贡至京者,纵其为市”。到宋仁宗即位后,又于宋夏交界处增设了三个榷场。榷场以外,民间贸易也很频繁,出现了“商贩如织” [62] 的情况。

德明死,子元昊立。元昊“性雄毅,多大略”,是一个野心勃勃的人。当他继位时,河西地区已全部并入西夏的领土之内,经济方面和军事方面的实力都已较前雄厚得多,因此,他撕毁了已经维持了将近30年的宋夏和约,积极谋划对北宋进行军事侵犯。宋廷也停止了按年给予西夏的银绢和钱币,停止了沿边榷场的互市,双方民间的商贩往来也从此中断。

在康定元年和庆历元、二年内(1040—1042年),西夏每年都对北宋发动一两次大规模的军事侵犯,常常把宋军打得大败,宋的主将刘平、石元孙为夏人所俘,葛怀敏则死在阵上,每次被夏人所俘或死在战场上的士卒都在万人上下。官私庐舍被西夏军队焚毁,人民和牲畜被西夏军队屠掠的,不计其数。

自元昊启兵衅以来,北宋调集到西北边境上的禁军已及20万人,所调西北各州郡的乡兵和厢兵总计也不下此数。因此,在历次战役中虽都败于西夏,而每一次却都能迫使西夏军队不得不撤退。西夏虽然打了胜仗,并得不到实际的胜利果实。和过去依照和约和通过榷场互市从北宋方面所取得的物资相较,实在是得不偿失。而且,由于民间贸易的中断,西夏人民生活所必需的茶和布都很缺乏,他们遂厌恶战争,希望恢复和平互市。再加上辽国在辽夏接境处修治城堡,调集军队,有进攻西夏的迹象。因此,元昊在庆历四年(1044年)又表示愿与北宋重订和议。双方于当年议定:西夏取消帝号,仍由宋册封为夏国王,宋廷每年在各种名义下给与西夏银7万两,绢15万匹,茶3万斤,重开沿边榷场市易,恢复民间商贩的往来。继续了7年之久的宋夏战争,到此宣告结束。

五 北宋前期、中期的阶级矛盾和农民起义

王小波、李顺领导的农民起义 根据北宋前期的记载,四川地区土地集中的情况特别严重,客户的数目高达全境人口的百分之七八十。豪强地主役使着几十、几百乃至上千家的“旁户”(佃客)。地主对待旁户,几乎是和奴隶主对待奴隶一样的。地主每年应向政府交纳的课税,都直接由旁户负担 [63]

北宋政府灭后蜀之后,对于四川农民的这种处境不但未作任何改善,还加强了对他们的剥削。它在成都设置博买务,迫令当地居民按期织作冰纨、绮绣等类精美丝织品,并严禁百姓、商人在市场上对这类东西进行买卖。到宋太宗淳化四年(993年)春,广大旁户就在王小波的领导之下,在眉州发动了武装反抗斗争。

王小波向农民宣告:“吾疾贫富不均,今为汝均之!” [64] 这个口号反映了农民对于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要求,因而得到了他们的拥护和响应,在起义后十天左右,参加的群众就达好几万人。攻占彭山县后,起义军把贪污害民的县令齐元振处死,并把县署所存金帛散发给群众。这些措施更受到贫苦农民的拥护,起义的队伍更加壮大起来了。

王小波在作战中受伤死亡,起义军推举李顺为领导人。李顺继续贯彻“均贫富”的主张,凡起义军所到之处,首先召集当地的“富人大姓,令具其家所有财粟,据其生齿足用之外,一切调发,大赈贫乏” [65]

在起义的第二年春,起义军攻克成都,李顺即位称王,国号大蜀,年号应运。参加起义的农民都在面部刺上“应运雄军”四个字。这时,起义军所向州县,都“开门延纳,传檄所至,无复完垒” [66] 。北起绵州,南到巫峡,其间绝大部分的郡县都已入于起义军的掌握之中。

宋廷听到起义军攻占成都之后,极为震惊,立即派遣两路大军,分别从长江和剑阁向四川进发。起义军想在宋军未到之前先把剑门夺取到手,把宋军阻截在这一险要关口之外。然而攻夺战竟没有成功,在这一战中起义军伤亡极重。北宋政府军遂得长驱入川。其后,李顺又调动20万起义军围攻梓州(今四川三台县),和宋军相持了两个多月,后来因为受到宋军的夹击,遭到失败,撤回成都。

从剑阁攻入四川的宋军,在994年五月围攻成都,起义军进行了英勇的抵抗,十多万人大部分壮烈牺牲,成都终于落入宋军手中。

这次的起义虽然失败,但是,成都的博买务从此取消了,这说明北宋的统治者受到了起义军的沉重打击;旁户这一称呼从此也永不出现了,这又说明在四川地区的封建生产关系上也多少得到了一些调整。

北宋中叶的阶级矛盾和小规模的农民起义 北宋初,土地侵占已成为严重的社会现象。太宗时,土地占有的情况是“富者有弥望之田,贫者无卓锥之地。有力者无田可种,有田者无力可耕” [67] 。仁宗初年,更发展到“势官富姓占田无限,兼并伪冒习以成俗,重禁莫能止” [68] 的地步了。土地集中的过程,就是农民们倾家破产、流离失所的过程。

北宋政府用恩荫和科举这两种办法,随时扩大它的内外官员的额数,它的雇佣兵的数字也在不断增加。官俸和粮饷,随之都成为庞大的财政开支。在和辽国订立了澶渊之盟以后,每年又须向辽国交纳银10万两、绢20万匹的所谓岁币。到11世纪30年代之末,为了抵御西夏的军事侵犯,调集大兵到陕西诸路,军费开支陡然大增。北宋政府每年从陕西地区征取的钱、帛、粮、草总数,前此本为1978万,而用兵以来,就增加到3390万,比原数增多了7/10左右 [69] 。其他各路也都有增加。

宋夏战争停止之后,加敛的数字未再减少。正当西夏犯边的时候,辽国又迫使宋廷把每年交纳的岁币,增为银20万两、绢30万匹,即较澶渊盟约所定数目增加了2/3。北宋政府只有依靠增加课税的收入,来解决这些问题。当时的官僚豪绅大地主阶层既都享有免税免役的特权,赋税的负担便都落在中小地主以至自耕农民的身上。这就促使广大的负担赋税者和统治集团之间的矛盾日益加深。中小地主的赋税负担,总是通过加重地租或出放高利贷而转嫁给佃农,这就促使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及北宋统治集团间的矛盾日益尖锐。从宋仁宗初年(11世纪20年代)开始,小规模的农民起义已经不断在各地爆发了。

宋仁宗庆历三年(1043年),在河南、河北、山东、山西、陕西、四川、湖北、湖南、江西等地,都有小规模的农民起义,其中声势较盛的是王伦领导的起义和张海、郭貌山领导的起义。

王伦本是京东路沂州地方“捉贼虎翼军”中的一个士兵,他在庆历三年五月杀死巡检使朱进,发动兵变 [70] ,当地的很多平民都参加到这支队伍中去。王伦率领这支队伍由沂密两州向南移动,一度攻占了海州、扬州、泗州、楚州等地。王伦身着黄衫,“署置官吏”,建立年号。到这年七月,北宋政府以数路兵力对王伦进行围攻,在历阳(安徽和县)把王伦的军队打败,王伦被俘牺牲。

庆历三年,陕西地区遭逢饥荒,这年八月,饥民一千多人在张海、郭貌山、李铁枪等人领导下起义。他们以商州为起点,环绕虢州卢氏以东和洛阳长水以西,后来更向南发展到襄、邓、荆南,活动于纵横千余里的地方。驻守光化军(今湖北老河口)的官军,在张海率众到达那里之后,也因受到起义群众的影响而哗变。起义军攻破州县,总是打开府库,分散财帛给贫民,并斩杀贪官污吏和最凶恶的地主。

这支起义军的活动,使得北宋统治集团极为惊惶。他们以为“天下之忧恐自此始”,于是调集了上万的禁军追剿这支起义军,在接战后却被起义军打得损兵折将,溃不成军。宋廷后来又“特立赏格”,招募“敢死士”,进行残酷的镇压。到这年年底,张海等人在作战中牺牲,大部分起义群众则化整为零,分散到各地去活动。

湖南桂阳监境内的瑶族人民,在庆历三年也起来反抗北宋的统治。

从湖南衡州的常宁县起,绵亘于桂阳监和郴、连、贺、韶四州之境的山岳地带,是当时“蛮”瑶族的聚居之地 [71] 。“蛮”瑶族的人民每年向北宋政府输纳皮、粟,并不交纳两税,然而山区不产盐,须向政府的专卖机构购买海盐。他们嫌官盐价贵,便成群结伙到岭南去贩运私盐,因此时常和驻屯当地的官军发生冲突。到庆历三年,有5000“蛮”瑶族人民,在盘知谅(本桂阳盐民,庆历初年为蛮所掳) [72] 、唐和等人的率领下,从桂阳监蓝山县的华阴峒出发,开始了反抗宋政府的斗争,杀掉了北宋政府派驻当地的巡检和都监。北宋政府调集了大量军队到湖南去镇压,并定出了“捕杀赏格”。军队贪赏,对当地居民展开了血腥的屠杀,这又把常宁全县及其附近的居民全部逼上了武装反抗的道路。

桂阳、衡、永地区少数民族反抗北宋政府的斗争,一直持续了五年之久。到庆历七年,宋政府知道单凭武力征剿是不可能把斗争镇压下去的,便采用了“安抚”的办法,派遣官员到山区里去宣布“安抚”的条款,盘知谅、唐和等人接受了这些条款,这一场斗争才宣告结束。

庆历四年(1044年),河北保州(今保定)缘边都巡检司的军队,因为出巡的钱粮廪赐被取消而“据城以叛”。到庆历七年冬天,河北贝州(今河北省清河县)驻军中的一个士兵王则也发动了兵变,并且通过弥勒教的关系,和山东德(今德州)、齐(今济南)诸州的驻军也有联系。宋廷调集了数路兵力,并派遣参知政事文彦博到贝州主持围攻,经过了三个多月,才把这一事变镇压下去。

爆发在宋仁宗庆历年间的这许多次武装斗争事件,虽然并不都是农民的起义,然而,就连保州和贝州的兵变,也反映出北宋雇佣军中下层士兵与北宋统治阶级之间的矛盾。通过这许多次事变,使得北宋的最高统治集团认识到,他们已经处在危机四伏的情况之中,因而想找出缓和阶级矛盾的对策来挽救这一危机。庆历年间范仲淹的改革,以及后来王安石的变法,就都是这一时期阶级斗争的副产物。

六 庆历新政和王安石变法

庆历新政 [73] 宋仁宗庆历年间(1041—1048年),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都已发展到比较严重的程度,北宋统治集团中的一部分人,包括宋仁宗在内,感觉到,若不采取措施缓和这些矛盾,北宋的统治便岌岌可危。

宋仁宗在庆历三年,分别任用范仲淹、韩琦、富弼、欧阳修等人担任了参知政事、枢密副使和谏官的职务,责成他们在政治上有所更张,以“兴致太平”。

范仲淹等人认为,当时最根本、最中心的问题是吏治问题:即内外官吏过于冗滥,其中老朽、病患、贪污、无能的人应当一律裁汰 [74] 。庆历三年,他们就这一问题公布了好几道诏令,规定:一、中外官吏必须按时考核政绩,依其政绩的好坏分别升降。二、对恩荫制度严格加以限制,使官位不至被已经掌权得势的集团所垄断。三、由中书和枢密院负责慎选各路和各州的长官,县官也得由中央政府的高级官吏负责保荐,择其举主多者尽先差补。四、对于科举制加以改善,“先履行而后艺业,先策论而后诗赋”,并废除弥封糊名办法。另外还在各州郡设置学校,讲授“经济之业”,以培养“经济之才”。他们认为,通过这样的一些措施,就可以培养和选拔出贤明能干的官吏,“庶几爱惜百姓,均其徭役,宽其赋敛”,使百姓能够“各获安宁”,不至再爆发反抗斗争。

庆历三年还颁布了关于“厚农桑”和“减徭役”的诏令。前者是,号召诸路州县的吏民向政府陈报有关农桑方面的可兴之利和可去之害,应开的河渠或应修的堤岸,凡属可行的,都由州县政府计定工料去修建。范仲淹等人认为,这一法令实施几年之后,便可使“农利大兴”,“下无饥岁”,更主要的是,北宋政府此后在北方就可以买到大量的粮食,供官吏的俸禄和军队的给养,不必再全部仰赖于东南的岁籴,可以大大节省漕运的费用。后者是,要把人口较过去减少了的县份加以合并,或者改县为镇,以便减少在县衙中服职役的人员,令其还乡务农。

在当时错综复杂的矛盾中,最主要的是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的矛盾,然而范仲淹等人却把改善吏治作为最关键、最中心的一环,很明显,他们并没有找到真正的关键问题。但是,这些法令毕竟还是触犯了当时上层官僚的利益,因而在陆续施行的过程中,随时都遭遇到他们的阻挠。反对者的谤议愈来愈甚,最后,甚至说范仲淹与韩琦、富弼、欧阳修等人结为朋党,这就构成了皇帝最不能容忍的罪状。在庆历四年的下半年,范、韩、富、欧阳诸人被排斥出中央政府,推行不及一年的“新政”也在此后明令废罢了。

王安石变法 “庆历新政”是失败了,严重的阶级矛盾并未稍得缓和。在这样的情况下,王安石于嘉祐四年(1059年)上书给宋仁宗,要求他对现行法度大加改革,并且说,不这样做,汉末张角和唐末黄巢“横行天下”、“变置社稷”的事说不定又要发生了。这一封言事书受到了一般士大夫的称赞,却没有从最高统治集团中得到任何反应。

嘉祐八年宋英宗继承帝位。宋英宗是一个“有性气,要改作” [75] 的人,但即位以后,因受到仁宗的曹皇后的牵制,不能有所作为。治平四年(1067年),宋神宗继位,向元老重臣富弼等人征询富国强兵和制胜辽与西夏之策,他们规劝神宗,在20年内不要提及“用兵”二字 [76] 。宋神宗从此不再倚靠这班元老重臣,而把“负天下大名三十余年”的王安石召入政府,用为参知政事,要倚靠他来变法立制,富国强兵,改变积贫积弱的现状。当时,人们对王安石的期望很高,都以为只要他能登台执政,“太平可立致,生民咸被其泽” [77]

在王安石看来,北宋国家贫困的症结,不在于开支过多,而在于生产过少,生产少则民不富,民不富则国不强 [78] 。而农民 [79] 之所以贫困和不能从事生产,一方面是由于兼并之家“侵牟”和“蚕食细民” [80] ,另一方面则是由于政府只把繁重的徭役加在农民身上,却不帮助他们兴修水土之利 [81] ,不在播种收获时候补助其不足 [82] 。因而,王安石所提出的解决办法,是“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即动员所有的劳动力去从事生产,以发展社会生产。而为了使农民有从事生产的条件,又必须“摧制兼并”,减免徭役 [83] ,耕敛时节加以补助,并“为之修其水土之利”。根据这样的一些认识和主张,王安石和吕惠卿、曾布、章惇等人,从熙宁二年(1069年)开始,先后制订和推行了以下的一些“新法”。

一、均输法——为了供应皇帝、皇族和中央政府的消费物资,北宋政府从其初年以来,除征收税赋之外,还在东南的江、浙、荆、淮六路设置了发运使,命其总管购买物资和运往开封等事。发运使只是机械地按照规定办事,“丰年便道,可以多致,而不敢取赢;年俭物贵,难于供亿,而不敢不足”。且多求于不产之地,责于缺乏之时。行之多年,弊端丛生:“远方有倍蓰之输,中都有半价之鬻”;富商大贾乘机操纵物价,获取暴利;农民深受其苦。为了革除这一弊端,王安石创立了均输法,责成发运使必须周知六路的生产情况和北宋宫廷的需求情况,依照“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原则,不但必须在生产地采购,且尽可能在路程较近的生产地采购,借以节省价款和转运的劳费。此外,还使发运使能够斟酌某时某地的具体情况而适当地作些权宜措施。

均输法实施之后,北宋政府的物资需求和东南财富之区的物资供应得到了较好的配合,纳税户的许多不合理的额外负担,稍稍有所减轻,政府的财政收入却反而较前增多了。

二、农田水利法——各地湖港、河汊、沟洫、堤防之类,凡与当地农业利害相关,需要兴修或疏浚的,均按照工料费用的大小,由当地住户依户等高下出资兴修;私家财力不足的,可向州县政府贷款。凡可供共同利用的水渠而被豪强兼并之家垄断了的,须重新“疏通均济” [84]

这项法令推行了六七年后,全国共兴修了较大的水利工程一万多处,灌溉的土地三千六百多万亩。疏浚的河汊、湖港之类不计其数 [85]

三、青苗法——在每年的正二月和五六月,各州县政府分两次贷钱或粮食给农村住户,利息二分 [86] 。贷借数目依户等高下分为五等,第一等户借十五贯,下至第五等户借一贯五百。春初的贷款,随同夏税于六月内归还;夏季借贷的,随同秋税于十一月内归还 [87]

推行此法的目的,是要使农民在耕种、收获时节不至缺乏种子和食粮,因而可以“赴时趋事”;使兼并之家不能“乘其急”,“以邀倍息” [88] 。上等户也要依照定额借贷、纳息,则是为了要“多取于兼并豪强,以宽济贫弱” [89]

四、募役法——废除了前此依照户等轮充州县政府职役的办法,改为由州县政府出钱募人应役。诸路州县每年预计应用募役费用若干,由管内住户照户等高下分摊。原来轮流服役的人家所交纳的,叫做免役钱;原来享有免役特权的品官形势之家,以及女户、僧道户和未成丁户,也都得依照户等交纳,叫做助役钱。在募役应用的正数之外,还要多收20%,叫做免役宽剩钱。遇到严重灾荒时,便不向民户征收役钱,即以宽剩钱供募役之用 [90]

募役法的推行,使原来轮班充役的农村居民回乡务农,使农业生产能得到较多的劳动人手。它还规定官户、僧道户等都与民户一同按田产多寡交纳役钱。从此以后,开封附近诸县原来轮充差役的中等人家,每年只出役钱三贯左右 [91]

五、方田均税法——对各州县已经垦种的土地作一次清查,以四边各千步作为一方,进行丈量。丈量后,先核定某户占有土地若干,然后依照土地的高下、厚薄分为几类,分别规定每亩的税额 [92]

到宋神宗元丰八年(1085年),已经丈量过并规定了税额的土地,将近250万顷,约为当时纳税土地的半数。

北宋的官僚豪绅地主,很多是有产而无税的,而农民则常常产去而税存,这严重地影响了北宋政府的财政收入。通过方田均税法的施行,把产权履亩查明,使赋税的负担与土地占有的实况相符合,政府的田赋岁入也得到了保证。

六、市易法——在开封设置市易务,由政府拨付资金180万贯,供收买货物和各行商贩借贷之用。市易务收购市场上滞销的货物,待至市场上需要时,商贩即可向市易务交纳抵押物品,成批地赊购出去,进行贩卖。贷款和货价,都于半年或一年之后,加息一分或二分,偿还市易务 [93] 。后来又在杭州、润州(今镇江)、长安、凤翔等城市内陆续设置市易务,都依照开封市易务的成规办事。

市易法的推行,在很大程度上使豪商大贾们垄断市场的权利受到了限制,商业方面的“开阖敛散”之权大部分都移到了北宋政府手中。小商贩不至随时遭受到大商人的欺压,货物价格也不至随时发生人为的大起大落,这对于当时商品经济的正常发展是有好处的。

七、将兵法——在“强兵”的问题上,王安石执政之后,首先在西北的泾、渭、仪、原四州驻军中设置负专责操练军队的将官,选择武艺精良的军官充任,分番教阅戍守当地的军队 [94] ,称为“将兵法”。后来又向黄河流域各路推行,每路分为若干单位,每一单位设置将与副将各一人,选用武艺较高、作战经验较多的军官充任,专负训练军队之责 [95] 。稍后,便将此法向全国各地推行。在此以前,北宋政府所豢养的上百万的职业兵,终年只是“饱食安坐以嬉” [96] ,以至连每次领取到的口粮都无力负荷,还得找人替他们扛送;卫兵入宿,自己的衣被也同样得由别人持送 [97] 。在将兵法普遍施行之后,这一情况得到了改变,士兵受到了一些训练,军队的素质有了一些提高。

八、保甲法——各地农村住户,不论主户和客户,每十家组成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凡家有两丁以上的,出一人作保丁,选取其中有物力、有才能的人充任保长、大保长和都保长。农闲时保丁按时集合,练习技艺。夜间则轮流值班巡查,维持治安 [98]

推行保甲法的目的之一是:各地壮丁受到了军事训练,就可以和正规军相参为用,雇佣军因病死或逃亡而出的缺额不再填补,养兵费用日渐减少,北宋政府财政负担方面的最大压力就可日益减轻。及年岁稍久,除还保留少量的常备兵外,全国各地经过训练的大量壮丁便可以完全取代雇募的军队了。推行保甲法的另一目的则是,用什伍之法把各地人民编制起来,固着在土地之上,封建社会的秩序便可以得到稳定 [99]

九、保马法——废掉前此设在大名、沙苑、安阳等地的牧马监,把原占牧地还给民户,而在开封府界和京东、京西、河东、河北、陕西五路推行民户代养官马的办法:五路义勇保甲愿养马者,户一匹,家产高者可养两匹。马用原来的监马配给,或官给钱令其自买。养马户岁免折变、沿纳钱。马如病毙,三等以上的养马户偿其全值,四等以下的养马户偿半值。到元丰年间,又在上述诸路改行计资产买马代养的办法:坊郭户家产及3000贯、乡村户家产及5000贯者,各养一马,家产倍增者马亦如之。凡养马户皆免其征役,据说“民皆乐从” [100]

十、军器监——设监于开封城内,统属京城的东西广备作和各州的都作院,依其制作之精粗而为之赏罚。此后,兵器衣甲的制造,产量加多,质量也有所改善。

在以王安石为首的变法派所制订推行的一系列新法当中,其中心环节是要通过发展农业生产以达到富国的目的。发展农业生产的先决条件,是以“去其疾苦、抑兼并、便趣农为急” [101] 。从新法次第实施,到新法为守旧派所废罢,其间将近15年。在这15年中,每项新法在推行后,虽然都不免产生了或大或小的弊端,但是,基本上都能收到它所预期的一些效果:使豪强兼并和出放高利贷者的活动受到了一些限制,使地主阶级的下层和自耕农民从事生产的条件获得一些保证。贫苦农民从新法中得到的好处则很有限。虽然如此,王安石的变法总归多少缓和了当时的阶级矛盾,稳定了北宋的统治。中央政府和各州县的仓库里所积存的钱粟“无不充衍” [102] ,富国的效果也是十分显著的。

正因每项新法都在不同程度上触犯了豪绅大地主阶层的利益,在每一种新法的推行过程当中,遂无例外地都遭受到他们的阻挠和反对。到宋神宗逝世之后,以司马光为首的守旧派掌握了政权,他们便极其颟顸卤莽地把新法全部废罢。

七 北宋晚期的政治 北宋末年的农民起义

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发展 宋神宗于元丰八年(1085年)逝世,其子哲宗继位,时尚不满十岁,朝政完全取决于他的祖母太皇太后高氏。在王安石推行新法时,对于皇亲贵戚的特权也作了种种限制,高氏当时对此就有很大的反感,时常向宋神宗提出反对新法的意见。哲宗即位后,她大权在握,便首先起用守旧派的首脑司马光为宰相,由他主持废除新法的事。

司马光当政以后,一切都要还原到神宗即位以前的老样子。甚至像熙宁年间为了对西夏完成军事包围形势而建立的熙河兰会路,元丰年间在延州和庆州外围所建立的一些军事堡垒,司马光也要拱手送与西夏。他说:这样做,可以免致激令西夏愤怒,免致西夏“兴兵犯塞”,可以换取双方三数年间的“无事” [103]

当司马光一意要把全部新法废罢的时候,在守旧派中,只有刘挚、王岩叟和刘安世等人是完全赞成的;另外的很多人,认为新法的某些部分还是应当继续施行下去的。例如范纯仁不主张废除青苗法,苏轼、苏辙等人不主张废除免役法。为了役法问题,苏轼等人还曾与司马光发生过激烈的争论。经司马光把全部新法废罢之后,新法的存废问题已不容再有争论,当时的守旧派便由于争夺政治地位而互相进行人事倾轧,形成了洛、蜀、朔三党。

元祐八年(1093年)九月,宋哲宗亲政,次年改年号为绍圣,明确表明他要继承他父亲的遗志和遗业。他起用章惇、曾布和蔡卞等变法派主要人物,重新推行青苗、免役等主要的新法。

变法派的人物由于在元祐年间受到了守旧派的沉重打击,在这次重新掌握到政权之后,便力图报复。凡元祐年间在政治上当权的人物,都先后被排挤出政府,连死了七八年之久的司马光,也被追夺了官秩,有人甚至提议要斲其棺、鞭其尸,毁其《资治通鉴》书板等等。他们虽然又推行了新法,在熙宁年间制订各项新法时所悬的目标,如摧抑豪强兼并,发展农业生产等等,却都不在他们的考虑之中,这时推行的新法,实际上已经是有名无实。

宋徽宗的腐朽统治 12世纪最初的25年,是宋徽宗统治的年代。宋徽宗是一个荒淫腐朽的皇帝。他即位以后,先后最受信任的宰相是蔡京、王黼等人,最受他宠爱的宦官,是童贯、杨戬等人。在这25年内,宋徽宗的这些宠臣互相结托,狼狈为奸,专干一些残害人民的罪行。他们提出了一个“丰亨豫大”的口号,要把北宋朝廷以至宫廷的场面尽量搞得富丽堂皇。他们要集中奇花异石于首都开封,以供观赏。从崇宁元年(1102年)起,便由童贯在苏州和杭州等地设置了“造作局”,集中东南地区的各种工匠几千人,制造象牙犀角金玉竹藤以及雕刻织绣的各种工艺品,所用原料器材,都取于东南民间 [104] 。三年后又在造作局以外添置“应奉局”,向东南各地居民搜刮花石竹木和珍异物品,用苏州人朱勔主持其事。百姓家中凡有一石一木可供赏玩的,全被指名强取。在搬运时,拆屋撤墙,全不顾惜。应奉局中人员经常假借机会进行敲诈,无数人家为此而倾家荡产。应奉局把搜刮所得,用大量船只向开封运送,每十船组成一纲,称为“花石纲”。船夫也倚势贪横,使运河两岸的居民大受骚扰。当时人把应奉局称为东南小朝廷,其势焰之高可以想见 [105]

宋徽宗迷信道教,开封和各大城市都添修了许多道教的宫观。还设置了道官26等,使其与政府官吏同样领取俸禄。他宠信道士林灵素,单是林的门徒,任道官支厚俸的就将近两万人。蔡京、童贯、王黼、杨戬、朱勔等人,都公开卖官鬻爵,官位各有定价:“三千索,直秘阁;五百贯,擢通判。” [106] 尽管这记载未必全实,但必也大致近似。北宋政府的官员数目因此大增,在徽宗即位七八年后,已比以前多至十倍。北宋政府支出的官俸和兵饷,在神宗元丰年间(1078—1085年)每月为36万贯,到徽宗宣和二年(1120年)每月已是120万贯了。政府开支日益增多,人民的负担当然也要日益加重。

宋徽宗即位以后,由于奢侈浪费,财政上立即出现了入不敷出的局面,一年的全部财赋收入只能供八九个月的支用。为弥补财政上的缺欠,曾多次铸造当五当十的大钱,结果徒然造成币制的混乱。另外还把茶税的定额比以前提高了好几倍 [107] ,把政府出钱“和买”的绢帛也改为无偿的榨取 [108] ,但仍然不能弥补财政上的赤字。从政和元年(1111年)开始,又设置了一个专管掠夺私人土地的机关,叫做“西城括田所”,先后用杨戬、李彦主管其事。在名义上,是北宋政府要把一些天荒或死绝逃亡户的土地没收,作为公田,实际上是强占肥沃土地,把原业主迫充佃户,令其依对分方式向政府交纳租课。例如河南汝州鲁山县的土地适于种稻,就全部括为公田,成千累万的农民因此丧失了土地,冻馁致死。后来把掠夺面扩大到山东、河朔、淮南、江浙各地,所有湖泊的退滩地,黄河决口湮没过的土地,全被作为无主土地没收。到宣和三年(1121年)止,经杨戬掠夺的民田已达三万四千三百多顷 [109]

除了“西城所”对私家土地大量掠夺外,蔡京、童贯、朱勔、李彦等人,也都依仗权势掠夺了大量的田园房舍。朱勔的田产“跨连郡邑,岁收租课十余万石,甲第名园几半吴郡” [110] 。到宋钦宗籍没他的家产之日,田地一项就有30万亩 [111] 。蔡京的土地也很多,他在江南的一所永丰圩就有水田近千顷。这时,所有官僚豪绅地主无不对土地肆行掠夺。

北宋末年,在宋江领导下的北方人民的起义,主要就是由于北宋政府“括公田”的罪行所激起的;在方腊领导下的南方人民的起义,则主要是为“花石纲”的骚扰所激起的。

方腊领导的南方农民起义 北宋末年的福建和江浙地区,是摩尼教秘密传播最盛的地方,而睦州(今建德市)青溪县(淳安县)就是摩尼教在浙西活动的中心。摩尼教的教义中有“二宗三际”之说,“二宗”是指明与暗,“三际”是说光明与黑暗斗争过程中的三个阶段。它以为,要通过斗争,光明才可以制服黑暗。它还主张“是法平等,无有高下”。摩尼教提倡不吃肉,不饮酒;对于贫穷的教徒则大家敛财以相助;同教中人都称为“一家”,凡出入经过,不论识与不识,到处都可以居住饮食 [112]

青溪县境内的梓桐、帮源诸洞,山谷幽险,方圆都有几十里,里面有成丛成林的竹子、漆树和松杉等等经济作物;其地东北靠睦州,西边紧靠歙州(今安徽歙县),因而也成为商贾辐辏之地。在北宋后期,青溪县是以“民物繁庶”著称的 [113] 。但正因为如此,造作局和应奉局对这里的人民的勒索和骚扰也特别严重苛酷,单是向这里索取的漆就上千万斤 [114] ,所要花石竹木的数量也极庞大。到宣和二年(1120年)十月,这一县的人民在方腊的领导之下,以诛朱勔为名,发动起义。

方腊是当地摩尼教的首领,摩尼教徒是最先发动起义的基本群众。在起义之初,这一支起义队伍就有上千的人。方腊向着更广大的群众揭露北宋政府贪残昏暴的罪行,号召他们参加起义。他宣告说:

今赋役繁重,官吏侵渔,农桑不足以供应。吾侪所赖为命者,漆楮竹木耳,又悉科取,无锱铢遗!……暴虐如是,天人之心能无愠乎!

且声色、狗马、土木、祷祠、甲兵、花石、縻费之外,岁赂西北二虏银绢以百万计,皆吾东南赤子膏血也。二虏得此,益轻中国,岁岁侵扰不已。……独吾民终岁勤动,妻子冻馁,求一日饱食不可得!……东南之民苦于剥削久矣,近岁花石之扰尤所弗堪,诸君若能仗义而起,四方必闻风响应。……

东南地区的人民群起而响应这一号召,几天之后,起义队伍便有十万以上的人 [115] 。在起义的3个月内,先后攻占了睦州、歙州、杭州、婺州、衢州和处州以及青溪等52县。

各地农民集合起来响应起义的,有浙东兰溪灵山的朱言、吴邦,剡县仇道人,仙居吕师囊,苏州石生,归安陆行儿等 [116] 。湖、秀、常、苏诸州所领各县乡村人户,也都在那里互相结集,“窥伺州县”。响应起义的人,都打着方腊的旗帜,只要喊一声“方腊来了”,所到之处便望风瓦解 [117] 。这时起义军的人数已在百万以上。

这时有人向方腊献策,以为应当乘胜攻取金陵,得到金陵,东南诸路的郡县便可传檄而定 [118] 。这一建议未为方腊采纳,在此以后,总的形势便开始逆转了。

北宋政府在宣和三年(1121年)正月派遣童贯为“江淮荆浙宣抚使”,令其率领西北劲兵15万人南下,还从湖南调遣了鼎澧枪排手前往协同作战。童贯率领的军队,是北宋禁军的精锐,过江以后,一路指向杭州,一路指向歙州。杭州的起义军虽是由方腊直接指挥的,但兵器和人数方面都处于劣势,在几次英勇抗击之后,便放弃杭州,撤回青溪县。歙州也在这时候落人政府军手中。

起义军退回到青溪县后,仍然坚持斗争,与政府军又相持两三个月。到最后,童贯采取了血腥屠杀手段,他下令凡能斩人首以献的就受赏,不问被杀害者是否为起义军。此后官军凡遇到往来行人即行杀戮,甚至进入居民家中,杀其全家,前去请赏 [119] ,对起义军中的男女老幼就更加残酷了。

起义军退守帮源洞中,与政府军相持累月之后,食粮日益不足,军器也极感缺乏,坚持到四月末,政府军从溪谷小径攻人洞中。这一场轰轰烈烈的农民战争被北宋统治集团扑灭了。

宋江领导的北方农民起义 北宋期内,黄河曾大决口两次,使得曹、单、濮、郓、澶、济诸州原有的一些小湖泊都与梁山泊汇而为一,所以在北宋末年,梁山泊的面积扩大了很多,周围达八百里 [120] 。上述各州的人民,有不少是依靠梁山泊的蒲、鱼、莲、藕之利为生的。在北宋政府设置了“西城括田所”以后,整个梁山泊都被收为“公有”,此后凡是要进入梁山泊中捕鱼或采取莲藕蒲苇的,都必须按照船的大小交纳很重的课税,漏税的当作盗窃处罚。后来把这些税额固定下来,每一县都平均要负担十多万贯。在遇到水旱之灾而蠲免两税的年分,梁山泊渔民的课税还得照样交纳 [121]

北宋的统治集团一向认为“京东故多盗”,总是选用一些酷吏去做这一路的地方官。宋徽宗宣和初年被派作京东路转运使的刘寄、王宓等人,就是以特别残暴出名的。这就更使得民不堪命,皆起而反抗 [122] 。起义民众集合地点,就是地势险阻的梁山和梁山泊。

南宋人写的史书上,在宣和元年(1119年)十二月初,有的说北宋政府下诏“招抚宋江” [123] ,有的又说京东东路 [124] 这时有人起而反抗北宋政府,北宋政府下诏“令京东东西路提刑督捕之” [125] 。这反映出,至晚应在宣和元年,以宋江为首的这一支农民军,已经离开了梁山和梁山泊,向着现今的鲁南和苏北的地区活动了。

宋江领导的起义军的人数并没有发展到成千上万,但是北宋政府却派遣了两路提刑,率领上万的兵去“督捕”。在抗击政府军的围剿时,起义军每次都能以少胜多,后来这上万的官兵竟至没有人敢再与起义军交锋。北宋的官僚看到这种情况,知道宋江等人“才必过人”,在方腊起义之后,有人便向政府建议说,“不若赦过招降,使讨方腊以自赎” [126] 。宋政府采纳了这一建议。宋江等人一度接受了招安,但并没有遵从宋政府的意愿去从征方腊,而是在都城停留一些时候之后,又逃脱出去造反去了 [127]

起义军一直还是在鲁南苏北地区活动,到宣和三年(1121年),起义军正由沭阳乘舟向海州境内移动,海州的知州张叔夜侦察到这一动向,“募死士,得千人”,埋伏在中途等候,及起义军经过其地,所乘船只全被伏兵举火烧毁,人和物资都有损伤 [128] 。在此以后,起义军便离开这一地区,转移到河北。官军也跟踪到那里追捕。官军有上千的人,远远超过起义群众的数目,但每次接战仍大都被起义军所败,甚至有“束手就死”的 [129]

到宣和三年夏间,宋政府军镇压了方腊的起义军之后,移师北向,从中抽调了折可存等人的部队专力去追击宋江的起义军 [130] 。起义军人数与官军相比过分悬殊,又坚持战斗将及一月,宋江等人先后被折可存等队伍所俘获,这次的起义到此便被镇压下去了。

在宋江失败后的第二年,北宋政府以极大的代价从金人手中赎回了燕京及其附近的六州。燕京驻军的粮饷和官吏的俸禄,都被摊派在山东、河朔居民身上,还逼使这些居民必须送往燕京交纳。为了运送一石粮食,沿途的盘费须得十石以上,因而这又造成北方人民的极大灾难 [131] 。到宣和六年,山东和河朔的人民便群起反抗:在青州地区的有张仙,此外刘大郎据水鼓山,高托山据望仙山,贾进据集路山 [132] ,徐大郎据莒县,他们所率领的起义群众都在万人以上,在沂州的徐进和在临沂的武胡,每人也都率领了三五万人。在大名境内还有据水为险而从事斗争的 [133]

正当北宋社会内部阶级矛盾激化的时候,从外面又来了金人的威胁。宣和七年(1125年)秋,金军分两路南下。从此民族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山东河朔各地的这些起义军,都把斗争的锋芒转移到民族战争上去。此后,他们有的仍然保聚在山间或水旁,抗击金军,有的则自动投归抗金将领宗泽等人的旗帜之下去了。

八 女真族的兴起和金政权的建立 辽和北宋的灭亡

女真族的兴起和发展 女真族原即黑水靺鞨。5—6世纪以来,就居住在今黑龙江和松花江流域以及长白山麓。在8—9世纪内,它役属于粟末靺鞨建立的渤海国。到10世纪前期辽灭渤海时,黑水靺鞨已以女真之名见称于世。

辽灭渤海之后,为了削弱女真族的实力,把其中汉化较深的豪右数千家迁徙到辽阳以南,编入辽的户籍之内,被称为熟女真。其未被迁徙的,仍旧留居在“粟末江(今松花江)之北,宁江州(今吉林松原市东)之东。地方千余里,户口十余万” [134] 。他们都未编入辽的户籍,被称为生女真。

生女真这时有72个部落,散居于河流沿岸或山谷之中。每个部落各推雄豪为酋长。各部落的居民,小者千户,大者数千户。他们都处在原始氏族社会的历史阶段。

生女真中的完颜部,从11世纪之初绥可为酋长时,就已定居在按出虎水(今阿什河)的附近各地。此地“土多林木,田宜麻谷” [135] ,完颜部在那里种植五谷,刳木为器,制造舟车,修盖屋宇,并已能够烧炭炼铁 [136]

铁器的使用,使得完颜部的农业生产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进步。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有了获得和榨取剩余生产物的可能,这便为奴隶制的产生创造了条件。

11世纪中叶,在完颜部的酋长石鲁和他儿子乌古乃的时期,对于部落内的氏族成员已经“稍以条教为治”,且常和青岭白山间的一些部落作战,“所至克捷”,终至能“役属诸部” [137] 。达到了使完颜部能够奴役那些部落中的成员,掠夺其人为奴隶的目的。

契丹贵族为了向东北海滨的五国部(今黑龙江省依兰以东,乌苏里江以西)索取北珠和鹰鹘等物,曾经引起五国部的反抗,乌古乃便借用辽的力量去袭击五国部,借以达到完颜部向外发展的目的。在乌古乃以后,完颜部的酋长还继续北向发展,征服了居住在今松花江外呼兰河沿岸的诸部落;又向东南发展,征服了居住在今吉林省宁古塔和敦化的诸部落;又用兵于纥石烈部而取得今延边一带地方。到这时,完颜部的“基业始大”,并且已“建立官属,以统诸部”了 [138]

11世纪末,完颜部酋长盈哥出兵打败了乌古论部,把城中的“渠帅”一律杀死,“取其孥累资产而还” [139] 。这类事件也说明,这时期完颜部对族外的战争,正是以掠夺财货和奴隶为目的的。

根据完颜部的不成文法,凡是犯了杀人和剽劫罪的,除本人要处死外,还要“没其家资,以其家人为奴婢。亲戚欲得者,以牛马财物赎之” [140] 。由此看来,完颜部的贵族和富人也已开始把同族中的负债人和罪犯变为奴隶。

12世纪之初,完颜部所在地的年景不好,这时便有大量的人,由于负债而出卖妻子为奴婢,或用妻子去偿债。这说明,在完颜部内,债务奴隶已成为常见的现象。

在完颜部内部的阶级分化已日益明显的时候,也正是以完颜部为中心的生女真诸部落逐步走向统一的时候。而被“女真众酋结盟推为首领”的,正是完颜部的酋长。完颜部酋长从这时开始取得了作为部落联盟的世袭酋长的权力。

生女真的这种部落联盟的组织,就是后来女真国家的雏型。

女真族的反辽斗争和辽的灭亡 辽天祚帝统治的后期,在辽的全部境土之内,已经普遍卷起了汹涌澎湃的反辽斗争的狂澜。而最终推翻了辽朝的,则是以完颜部为中心的生女真的武装反抗。

从天祚帝即位以后,契丹贵族对于生女真各部落的压榨勒索越来越严重 [141] 。生女真地区的土产,如人参、貂皮、生金、名马、北珠、俊鹰、蜜蜡、麻布等等,除定期定量向辽国进贡而外,契丹贵族们还经常到榷场中用“低值”去强购。他们对于女真人且时常加以拘辱,称为“打女真”。

辽廷派往国境东部地区的地方长官,如东京留守和黄龙府(今吉林农安县境)尹等,每每在到任之后,先逼迫女真各部落奉献礼物,并有各种名目的摊派。

辽廷还经常派遣一些“银牌天使”到生女真各部落去,他们到了女真部落以后,就迫使女真人献出部落中的美女“荐枕”,既不问其出嫁与否,也不问其家门高低。

契丹贵族对生女真诸部的这些行径,使得生女真的各部落无不愤恨怨叛,后来遂都“潜附”于完颜部酋长阿骨打,都愿在阿骨打的领导下对辽进行武装反抗。阿骨打遂于1114年举兵抗辽。

阿骨打领导生女真各部起而反辽之后,首先就在宁江州和出河店(今吉林扶余县境)大败辽兵。后来辽廷急忙调兵增援,结果仍被女真打败。辽廷为了防范生女真的起事,原来曾在北起出河店,中经黄龙府、咸州(今辽宁开原),南到东京辽阳府布置了一道军事防御线,女真在起事之初就先把这道防线给粉碎了。

1115年阿骨打称帝建元,正式建立金国。这年秋天便攻占了黄龙府,并渐次攻占了辽在涞流河(今拉林河)、咸州和好草峪等地的军事据点。凡女真人攻占的地方,就在其地签拣强人壮马充军,从此女真乃有铁骑万余。

在黄龙府被女真攻占之后,辽天祚帝带领蕃汉兵十多万东下亲征,在扶余附近又被女真打得大败,辽军威势从此扫地以尽。

1116年,阿骨打出兵攻占了辽阳,被辽廷迁徙在这一地区的熟女真,从此也归属在他的统率之下。

1120年阿骨打攻占了辽的上京临潢府。其后因契丹贵族的内讧愈演愈烈,都统耶律余睹降金,并为金人作向导。至1122年,辽的中京大定府、西京大同府和南京析津府(今北京)都先后被金人攻占。

1125年,天祚帝在逃往党项的途中为金人追兵俘获,辽亡。

女真南侵和北宋的灭亡 在女真贵族建立金朝,连续打败辽军并攻占黄龙府、辽阳府等地的消息传到北宋之后,宋廷的君臣认为辽国有必亡之势,遂要乘机出兵恢复燕云诸州。宣和二年(1120年),宋廷派人浮海去与金国订立了“海上之盟”,欲与金人夹击辽国。盟约的大致内容是:长城以外辽的中京由金军负责攻取,长城以南的燕京由宋军负责攻取;待夹攻胜利之后,燕云之地归于北宋,北宋则把前此每年送与辽国的岁币,照数送与金国。

宣和四年(1122年),北宋两次出兵攻打燕京,都被辽的燕京驻军击败。到这年年底,金人由居庸关进军,攻占了燕京。这样,金人就表示不再按照原约把燕云诸州交给北宋了。后来经多次往返交涉,才又约定:金人把燕京和涿、易、檀、顺、景、蓟六州交割给北宋,北宋则在原定岁币数目外加纳钱百万贯,而且同意金人把这一地区的金帛子女官绅富户席卷而去。北宋以这样高的代价换来的只是几座空城。

从北宋对辽作战的过程中,从宋金交涉交割燕云的过程中,金人已经看出北宋政治的腐朽和军事的无能,到1125年辽天祚帝被金人俘获之后,女真贵族即乘胜侵犯北宋。

宋徽宗听到金兵南下的消息之后,不敢亲自担当领导抵抗敌人的责任,急忙传位给他的儿子赵桓,即宋钦宗。

侵宋的金军分两路南下:西路由粘罕率领,从云中(今山西大同)出发;东路由斡离不率领,由平州(今河北卢龙)取道燕京南下。西路军在太原城下遭受到河东军民的顽强抵抗,长时期被阻滞在那里。东路军在到达燕京后,由于北宋驻守燕京的官吏和军队全都投降,遂得长驱直入,渡过黄河,包围开封,并向北宋政府提出如下要求:输金500万两,银5000万两,牛马万头,绢帛100万匹,割太原、中山(今河北定州)、河间(今河北河间)三镇和这三镇所辖全部州县给与金人。

当金军包围北宋首都时,黄河以北的许多重要城镇还是宋兵驻守着,他们完全有可能切断金军的归路;开封被围的消息传到各地之后,驻守陕西等地的政府军都迅速前来救援,各地的乡兵和人民也自动组织起来迅速向开封集中,他们开到开封四郊之后分别给予金军一些打击。有许多支起义军这时也把斗争锋芒转向金军,原在青州的张仙的起义军且已自动开到开封近甸,要乘机邀击金兵 [142] ;李纲和种师道等人也建议增兵扼守黄河,断绝敌军的粮道和归路 [143] 。这都迫使金军首脑不得不考虑尽早撤退 [144] 。然而,怯懦的北宋最高统治集团,对这一形势缺乏正确的估计,他们看不出金军已陷入进退维谷的情况之中,竟然答应了金人赔款割地的要求。

女真的南侵军队撤退之后,河北人民展开了保卫乡土的斗争,“怀土顾恋,以死坚守” [145] ,使金人不能凭靠北宋政府的诺言而劫取到三镇20州的土地和人民 [146] 。女真贵族遂再向北宋政府施加军事压力。北宋的君臣对于究竟割让三镇与否的问题,意见很分歧,然而,宋廷的议论未定,金军又分东西两路于靖康元年(1126年)同时南下。由于宋廷早已把各路的勤王之师和民兵等遣返原地,在大河两岸也没有布置足够的防御力量,金兵遂在无抵抗的情形之下渡过黄河,攻破了开封,把徽、钦二帝先后扣押在金兵营中,并尽量把开封各个府库所存以及官户民户的金银币帛加以搜括。到靖康二年的四月初一,金人便俘虏了徽钦二帝和后妃、皇子、皇女以及宗室贵戚等三千多人北去。北宋朝廷上的舆服、法物、礼器、浑天仪、铜人、漏刻,所收藏的书籍、天下府州县图,以及伎艺工匠和倡优等等,都被搜罗一空,满载而去。北宋政权终被金人颠覆了。 /OD46kMTCiPG8dn4nCwh3itko4HrQrvwCmA1iWGppPJRCWnEzVb0X8SaVRlMu2I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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