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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西汉社会各阶级的状况

在西汉社会中,基本的阶级是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地主阶级包括皇帝、贵族、官僚以及一般的地主,他们是统治阶级。农民阶级包括自耕农、佃农和雇农。手工业者的经济地位相当于农民。他们是被统治阶级。商人的经济地位比较复杂。大商人一般都是大地主,是统治阶级的一部分;小商人虽然不是劳动群众,但其经济地位类似手工业者和自耕农,是被统治阶级的一部分。除此以外,还有数量颇大的奴婢,他们的身份和经济地位最为低下。

在西汉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各个阶级都在一定程度上起着变化。地主阶级和大商人迅速扩充势力,强占民田,役使和盘剥农民,掠夺财货奴婢,其中一部分逐步发展成豪强大族。农民阶级中的自耕农,经过汉初一个短暂的较稳定的发展时期后,少数上升为地主,多数则逐步陷入破产流亡的境地,从中分离出大量的人,成为“游食”的小商小贩,或者补充着原有的佃农、佣工和奴婢的队伍。

地主阶级 地主阶级拥有最大部分的土地。居于这个阶级最上层的,是以皇帝为首,包括诸侯王、列侯和大官僚(很多大官僚也有列侯或其他封号)的贵族地主。参加过反秦战争,在汉初获得官、爵的军功地主,是地主阶级中的一个重要阶层。皇帝在直辖郡内,诸侯王在王国内,列侯和其他军功地主在封域或食邑内,凭借国家机器,强迫农民缴纳租赋,提供无偿劳役。中央政权的租赋所入,由大司农掌管,用来养活官吏和军队。皇帝、诸侯王、列侯等在辖区或封域内,还以山川园池市肆租税之入作为“私奉养”。皇帝的私奉养,置少府官主领。最晚到汉武帝时,少府开始向贫民出假公田,收取地租 [57] 。武帝置水衡都尉统一铸币,得利亦入少府。元帝时,国家和皇帝每岁收入,计百姓赋钱藏于都内(大司农属官)者40万万,水衡钱25万万,少府钱18万万 [58] 。少府、水衡钱供皇帝私奉养者数目十分巨大。

地主阶级掠夺土地日趋严重,官僚地主更为突出。萧何在关中“贱强买民田宅数千万” [59] ,田蚡向窦婴强索长安城南田 [60] ,霍去病为生父中孺“买民宅奴婢” [61] ,淮南王安后荼、太子迁、女陵和衡山王赐,都侵夺民田宅 [62] ,甚至汉成帝也“置私田于民间” [63] 。西汉中期以后,拥有土地三四百顷的大地主为数不少,个别大地主的土地甚或至千顷以上。如武帝时酷吏宁成买陂田千余顷,哀帝宠臣董贤得哀帝所赐苑田竟至2000余顷。

农民阶级 西汉政权继续用名籍制度控制民户。举凡姓名、年纪、籍贯(郡、县、里)、爵级、肤色、身长、家口、财产(田宅、奴婢、牛马、车辆等及其所值),都要在名籍上一一载明 [64] 。在列入名籍的编户齐民中,人数最多的是自耕农民。自耕农民是当时农业生产的主力。

西汉政府对自耕农的剥削,较之秦代有所减轻。但是按照西汉生产力水平估计,农民租赋负担仍然沉重。据《汉书·食货志》所载,五口之家的农户,种地百亩,不计副业收入,每年约收粟150石 [65] ,除去食用和田租,约剩50余石。汉制,民年15—56,岁纳120钱,叫做算赋;7—14岁的儿童,岁纳20钱(武帝时增至23钱),叫做口赋。通常的农户,每户应服徭役的男丁约为二口,为了不误耕作,就要以每人一月300钱的代价雇人代役,叫做更赋。农家卖粟纳口赋、算赋和雇人代役,所收之粟就所余无几甚至没有剩余。为了进行再生产所需的种子、耕畜、农具等项支出,以及农民衣着、杂用所费,还未计算在内,这些支出就要视副业(主要是蚕桑)收入的有无多寡而定了。如果碰上歉年,农民生活困难更大。所以《盐铁论》中贤良、文学叙述农家入不敷出的情况说,田虽三十税一,如果“加之以口赋更徭之役,率一人之作,中分其功。农夫悉其所得,或假贷而益之。是以百姓疾耕力作而饥寒遂及己也” [66]

西汉时期,粮食和土地价格因时因地而有不同,甚至相差悬殊,但一般说来是偏贱的。粮价如前所述,文景时每石高不足百钱,低则十余钱。田价据《九章算术》资料,善田每亩300钱,恶田70余钱。居延边地,每亩约值百钱。关中善田,每亩千余钱 [67] 。但是农民所需耕牛,一头值千余钱至数千钱。马当时也是耕畜,由于战争的需要,更为昂贵,每匹低则4000,高则20万 [68] 。铜铁器物和食盐,价格都不贱。物价的这种不平衡状态,对于地主、商人的剥削兼并有利,对于农民极为不利。农民贱价出卖谷物,甚至出卖土地,高价购买耕畜、农具和其他必需品,进出之间,损失很大。何况纳税季节,地主、商人乘农民之急,还要将粟价压而又压。这也是农民生活困苦的重要原因。

还在号称“无兼并之害”的文景时期,晁错就尖锐地指明这种危及国家统治秩序的现象。他说,农家终年辛苦,除了纳税服役之外,还有“送往迎来、吊死问疾”之费;“尚复被水旱之灾,急政暴虐,赋敛不时,朝令而暮改。当具有者半价而卖,亡者取倍称之息。于是有卖田宅、鬻子孙以偿债者矣” [69] 。这种情况,到武帝以后更为严重。

破产的农民,多数被迫依附于地主作佃客。《盐铁论》说:“大抵逋流皆在大家,吏正畏惮,不敢督责,刻急细民。细民不堪,流亡远去,中家为之色出,后亡者为先亡者服事。录民数创于恶吏,故相仿效,去尤甚而就少愈多” [70] 。正是由于地方官“刻急细民”,畏惮“大家”,使越来越多的农民破产流亡,使豪强大家得以兼并更多的土地和佃客。关东地区,这种情况更为严重。豪强宁成役使贫民至数千家之多 [71] 。边地居延,有向屯田卒收取地租的记载,计田65亩,收租26石,每亩合租四斗 [72] 。内地的租额,当然更高。汉代不见佃客免徭赋的法令,佃客还要受徭赋之苦。

还有一些破产农民,迫于生计,为佣工糊口。秦末陈胜为人佣耕,起兵以后,故人为佣耕者都来军中谒见。汉代佣工种类,见于文献的除佣耕、仆役以外,还有采黄金珠玉、治河、筑陵、为酒家佣保 [73] 等等。武帝筦盐铁以前,豪强大家冶铁煮盐,“大抵尽收放流人民” [74] 为之,这些人有一部分是雇佣身份。筦盐铁后,盐铁生产除用官奴婢外,还用徭役劳动。由于道远作剧,农民无法“践更”,不得不出钱“取庸代” [75] 。佣工月值,据《汉书·吴王濞传》注说是300钱 [76] 。官僚地主甚至凭借权力,雇工而不给佣值 [77]

在汉代社会里,雇佣劳动在社会生产中不占重要地位。佣工还要受种种人身束缚。庸和奴的称谓有时是混同的,表明庸工身份的低下 [78] 。汉昭帝始元四年(公元前83年)诏书里,有“比岁不登,民匮于食,流庸未尽还”之语,可见在剥削压迫稍见缓和,或年景稍佳之时,流庸是可以返回乡里的。

商人 西汉时期,商人势力蒸蒸日上。西汉继承秦代重本抑末政策,限制商人。但是,经商是剥削者方便的致富之道,正如当时俗语所说:“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文不如倚市门” [79] 。所以商人都用各种手段逃避限制,抑商法令等于具文。晁错看到这种情况,向文帝说:“今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 [80] 西汉前期,出现了许多大盐铁商,大贩运商,大子钱家。蜀卓氏在临邛,“即铁山鼓铸,运筹策,倾滇蜀之民,富至僮千人”。程郑在临邛,也以冶铁致富,“贾椎髻之民”。南阳孔氏“大鼓铸,规陂池”,致富数千金,多和诸侯王交接。曹邴氏以铁冶起家,“贳贷行贾遍郡国”,时人有“布衣有朐邴,人君有吴王”之语。山东刁间驱使奴隶,“逐鱼盐商贾之利”。洛阳师史专事贩运,“转毂以百数,贾郡国无所不至”。宣曲任氏在楚汉之战时从事粮食囤积居奇致巨富。子钱家无盐氏在七国之乱时以千金贷给从军东征的列侯封君,一岁获息十倍,富埒关中。许多贵族、官僚、大商人铸钱牟大利,邓通和吴王濞最有名,所铸的钱流通天下。汉武帝筦盐铁,实行平准均输,禁止私人和郡国铸钱,大商人多经营加工制造等大手工业,经营囤积和高利贷。

在西汉社会中,“以末致财”的大商人,虽然家资数千万乃至成万万,但仍须“用本守之”。这就是说,需要掠夺土地,成为大地主,才能守住产业。所以大商人无不规陂池,求田宅,“蹛财役贫”。另一方面,大地主、大官僚也多兼营商业,以图暴利。元帝时贡禹奏请“近臣自诸曹、侍中以上家,亡得私贩卖” [81] ,可见那时大官僚经营商业的普遍。

大商人兼并土地,加速了农民的破产流亡。他们还因其富厚,交往王侯,助长诸侯王的割据。因此国家和大商人的矛盾依然存在,终于导致汉武帝打击大商人的结果。

人数众多的小商人,有的列肆贩卖,有的负货求售,有的兼为小手工业者自制自销,有的以车僦载收取运费。他们多数由农民或城市贫民转化而来,同样受剥削压迫,同大商人大不相同。小商人无法突破抑商法令的限制,而国家的徭役征发,也往往首先轮到他们头上。秦汉的七科谪 [82] ,有四科是谪发商人或他们的子孙。

奴婢 奴婢有官奴婢和私奴婢,数量颇大。

官奴婢的来源,一为罪犯本人以及重罪犯的家属没官为奴;一为原来的私奴婢,通过国家向富人募取或作为罪犯财产没官等途径,转化为官奴婢;一为俘虏没官为奴。西、北边地诸苑养马的官奴婢有三万人。元帝时长安诸官奴婢游戏无事者,有十万人之多。官奴婢用于宫廷、官府服役,用于苑囿养狗马禽兽,也用于官府手工业、挽河漕、筑城等劳作。

私奴婢主要来自破产农民。他们有的是被迫自卖为奴,有的是被人掠卖为奴,有的是先卖为“赘子”,无力赎取而为奴 [83] 。官奴婢由统治者赏赐给私人,可转化为私奴婢。边境少数民族人民,有被统治者掠为奴婢者,例如来自西南夷中的“僰僮”。大官僚、大地主、大商人的奴婢成百成千。陈平以奴婢赠陆贾,数达100。市场出卖奴婢,通常是与牛马同栏。也有被卖的奴婢在市场上被饰以绣衣丝履,以图高价。奴婢价格,一万二万不等。经营奴婢买卖的大商人,每出卖100个奴婢,获利20万。汉代有不许任意杀奴以及杀奴必须报官的法令,也有因违令杀奴被罚的事例 [84] 。但在通常情况下,主人对奴婢有“颛杀之威” [85] ,奴婢生命实际上是没有保障的。

私奴婢除从事家内服役以外,也有许多被驱使从事农业、手工业生产或商业活动。季布为朱家奴,被用于田间劳动;张安世家僮七百,“皆有手技作事” [86] ;刁间的奴隶被驱迫运输商品。王褒所作《僮约》 [87] ,列举了奴隶服劳役的项目,包括家内杂役、种田种园圃、放牧、做工、捕鱼、造船、修屋乃至经商等等。

四 汉武帝时期统一的巩固和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加强

汉武帝统治的50余年(公元前140—前87年),是西汉王朝的鼎盛时期,也是中华民族的一个蓬勃发展时期。在经济繁荣、府库充溢的基础上,汉武帝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采取了许多措施,改革了一些制度,以适应统一国家的需要。

卷四二。《僮约》是一篇游戏文章,但所列奴隶服役项目,当符合西汉社会实际情况。

进一步削弱王国势力 汉武帝时期,诸侯王虽然不像以前那样强大难制,但是有的王国仍然“连城数十,地方千里” [88] ,威胁着西汉中央政权。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汉武帝采纳主父偃的建议,允许诸侯王推“私恩”把王国土地的一部分分给子弟为列侯,由皇帝制定这些侯国的名号,隶属于汉郡,地位与县相当。因此王国析为侯国,就是王国的缩小和朝廷直辖土地的扩大。推恩诏下后,王国纷请分邑子弟,于是诸王“支庶毕侯” [89] ,西汉王朝“不行黜陟而藩国自析” [90] 。武帝以后,王国辖地都不过数县,其地位相当于郡。这样,诸侯王强大难制的问题,就进一步解决了。

诸侯王问题解决后,全国还有列侯百余。汉制每年八月,举行饮酎大典,诸侯王和列侯献“酎金”助祭。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武帝以列侯酎金斤两成色不足为名,削夺106个列侯的爵位。其余列侯因各种原因而陆续失爵的,还有不少。

汉初贵族养士的风气很盛,强大的诸侯王都大量招致宾客游士,扈从左右,其中有文学之士,有儒生、方士,还有纵横论辩之士。诸侯王策划反汉时,宾客游士往往是他们的重要助手,所以武帝力加压制。淮南王安和衡山王赐被告谋反,武帝于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下令尽捕他们的宾客党羽,牵连致死的达数万人。接着,武帝颁布“左官律”和“附益法”,前者规定王国官为“左官”,以示歧视,后者限制士人与诸王交游。从此以后,“诸侯惟得衣食租税,不与政事” [91] ,其中支脉疏远的人,更是与一般富室无异了。

实行察举制度 建立太学 汉朝初年,2000石以上的大官僚可以送子弟到京师为郎,叫做“任子”;拥有资产十万钱(景帝时改为四万钱)而又非商人的人,也可以候选为郎,叫做“赀选” [92] 。郎是皇帝的侍从,掌“守门户,出充车骑” [93] ,可以补授别的官职。西汉初年,地主阶级子弟为郎,是他们出仕的一个重要阶梯。在这种选官制度下,“长吏多出于郎中、中郎、吏二千石子弟,选郎吏又以富訾” [94] ,未必都能得人,所以难以适应日益加强的专制王朝的需要。惠帝以来,汉朝在各郡县推选“孝弟力田”,复免这些人的徭役,让他们“导率”乡人。文帝诏“举贤良能直言极谏者” [95] ,这种诏举多从现任官吏中选拔。无论选孝弟力田或举贤良等,都还没有成为正式的制度。

武帝初年,董仲舒在举贤良对策中,提出了“使诸列侯郡守二千石,各择其吏民之贤者,岁贡各二人,以给宿卫” [96] 的主张。这个主张包括岁贡和定员,对象有吏有民,在制度上比文帝时的诏举较为完备。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武帝“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 [97] 。从此以后,郡国岁举孝廉的察举制度就确立起来了。

察举制初行的头几年,郡国执行不力,有的郡不荐一人。所以武帝规定二千石“不举孝,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不察廉,不胜任也,当免” [98] ,用来督促察举制度的实行。

武帝以后,孝廉一科成为士大夫仕进的主要途径。被举的孝廉,多在郎署供职,由郎迁为尚书、侍中、侍御史,或外迁县令、长、丞、尉,再迁为刺史、太守。

武帝又令公卿郡国举茂才、贤良方正、文学等,从中拔擢了一些人才。不过这类察举属于特科性质,并不经常举行。武帝时还有上书拜官的办法,如田千秋上书言事称旨,数月即由郎超升为丞相。

武帝在长安城外,为太常博士的弟子兴建学校,名为太学,使他们在太学中随博士受业。博士弟子共50名,由“太常择民年十八以上仪状端正者” [99] 充当,入学后免除本人徭赋。还有跟博士“受业如弟子”的若干人,由郡县择人充当。这些人学成经考试后,按等第录用。武帝还令天下郡国皆立学校官,初步建立了地方教育系统。太学和郡国学主要培养统治人民的官僚,在传播文化方面,也起了积极的作用。

实行察举制度和建立太学后,大官僚子嗣和大豪富垄断官位的局面有所改变,一般地主子弟入仕的门径比过去宽广了。在这种新的制度下,皇帝通过策问和考试,可以在较大的范围内按自己的意旨选择称职的官吏。这对于网罗人才,加强专制皇权的统治,也具有重大的作用。

削弱丞相权力 西汉初年的官制,基本上沿秦之旧,没有大的改变。汉高祖以功臣为丞相,丞相位望甚隆,对皇帝敢于直言不讳,甚至敢于言所不当言。惠帝时曹参为丞相,无所事事,惠帝托参子曹密婉转进言,曹参竟向惠帝申述“陛下垂拱,参等守职” [100] 的道理,而不改变自己的态度。文帝幸臣邓通对丞相申徒嘉礼意怠慢,申徒嘉严斥邓通,还对文帝说:“陛下幸爱群臣,则富贵之,至于朝廷之礼,不可以不肃” [101] 。从这些事实中,可以看出皇帝与丞相之间,在权力分配上存在着一定的矛盾。

景帝时,高祖功臣死尽,陶青、刘舍等人以功臣子列侯继为丞相,丞相权力开始有所削弱。但是直至武帝时,皇帝与丞相在权力上的矛盾还有表现。丞相田蚡骄横,“荐人或起家至二千石,权移主上”,武帝甚至问他“君除吏尽未?吾亦欲除吏” [102] 。因此,继续削弱丞相权力仍然是加强皇权的一个迫切问题。元朔五年,武帝任命公孙弘为相,封平津侯。公孙弘起自“布衣”,在朝无所援接,只有唯唯诺诺,不敢稍违皇帝旨意。从此以后,功臣列侯子嗣独占相位的局面结束,丞相完全在皇帝的掌握之中,居职“充位”而已。

武帝从贤良文学或上书言事的人当中,先后拔用了严助、朱买臣、吾丘寿王、主父偃、严安等人,在他们的本职以外,另给侍中、给事中、常侍等加官,让他们出入禁省,随侍左右,顾问应对,参与大政。武帝曾经令严助等“与大臣辩论,中外相应以义理之文,大臣数诎” [103] 。为皇帝掌书札的尚书(少府属官),更是出纳章奏,操持机柄。武帝还参用宦官为中书,掌尚书之职。这些人日在皇帝左右,逐渐形成一个宫内决策的机构,称为“中朝”或“内朝”,与丞相为首的政务机关“外朝”相对应。皇帝依靠中朝,加强统治;中朝则恃皇帝之重,凌驾外朝。这样,专制制度就进一步加强了。

武帝寝疾时,用外戚霍光为大司马大将军。武帝死后,霍光又领尚书事。自此以后,大将军以及前后左右将军都成为掌握实权的“中朝”官,大将军领尚书事更是权倾内外,丞相虽还有很高的位望,但实际职权大大削弱了。

加强中央军力 秦和汉初,兵役制和徭役制结合在一起。制度规定:男子在23—56岁的期间内,服兵役两年,一年在本郡为材官(步兵)、楼船(水军)或骑士,称为正卒;另一年或在京师为卫士,或在边郡为戍卒。此外,男子每年还要服徭役一月,称为更卒,或在本县,或在外地,叫做践更;不愿服役的可纳钱300(—说2000),使人代役,叫做过更。汉代兵徭制度由于资料错乱,还没有定说。

在地方,军事由郡尉或王国中尉主管,他们统领本地的正卒,进行军事训练。每年秋季,郡太守举行正卒的检阅,叫做都试。皇帝发郡国兵时,用铜虎符为验,无符不得发兵。

在京城,驻有南北二军。北军守京师,士卒多由三辅(京兆、冯翊、扶风)选调,由中尉率领;南军保卫皇宫,卫士多由三辅以外各郡国选调,由卫尉率领。南北军力都不甚大,南军卫士数目,西汉初年为两万人,武帝即位,减为万人。南北军以外,还有侍从皇帝的郎,由郎中令率领。

按照汉初的军事制度,军力分散于全国各地,都城内外,都无重兵。这样的军制,自然不能适应武帝时加强中央集权的需要。要改变这种情况,首先必须建立一支可以由中央随时调遣的“长从”的而不是“番上”的军队。只有这样,才能起强干弱枝的作用,才能加强国家的镇压职能。

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武帝创建屯骑、步兵、越骑、长水、射声、虎贲、胡骑七校尉,常驻京师。七校尉兵都统于原有的中垒校尉,所以又合称八校尉。八校尉中每校兵力约为数百人至千余人。

建元三年(公元前138年),武帝设期门军;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设羽林军。期门约为千人,羽林700人,选三辅以及陇西、天水等六郡“良家子”充当,归郎中令掌管,以备宿卫。《汉书·地理志》说:“六郡良家子选给羽林、期门,以材力为官,名将多出焉。”可见期门、羽林在全国军事系统中地位的重要。武帝后来又取从军战死者的子孙养于羽林军中,加以军事训练,号称羽林孤儿,以加强宿卫力量。

八校尉和期门、羽林相继建立后,京师才有长从募士。宣帝神爵元年(公元前61年)发胡骑、越骑以及期门、羽林孤儿出击羌人,可见这支长从募士已经用于边境的战争了。

设置刺史 惠帝三年(公元前192年),相国曹参奏请派御史监三辅,部分地恢复了秦的御史监郡制度。文帝十三年(公元前167年),丞相遣史分刺各地,考察地方官,并督察监郡御史,时置时省。文帝还常常派特使巡行。

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武帝把全国分为13个监察区域,叫13州部,每州部设刺史一人。刺史每年八月巡视所部郡国,“省察治状,黜陟能否,断治冤狱,以六条问事” [104] 。这六条详细规定了刺史监察的范围,其中一条是督察强宗豪右,五条是督察郡国守相。征和四年(公元前89年),武帝置司隶校尉。司隶校尉率官徒“捕巫蛊,督大奸猾”;后罢兵,察三辅(京兆、冯翊、扶风)、三河(河东、河内、河南)和弘农郡,职权同部刺史相似。刺史和司隶校尉的设立,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起了强干弱枝的显著作用。

刺史为六百石官(成帝改刺史为州牧,秩二千石),秩位不高,但出刺时代表中央,可以监察二千石和王国相。刺史除了“断治冤狱”以外,并不直接处理地方其他行政事务。所以刺史的设立得“小大相制,内外相维” [105] 之宜,比秦朝的御史监郡制度周密。

任酷吏,严刑法 随着封建制度的发展,地主阶级中出现了一些豪强,他们宗族强大,武断乡曲,既欺凌百姓,也破坏国家法度。济南瞷氏,颍川灌氏,都是西汉前期的豪强大族。

那个时期,还有一些人以游侠著名。游侠以义气侠行相标榜,振人于穷急,脱人于厄困,“权行州域,力折公侯” [106] 。朱家、剧孟、郭解都是汉初的著名游侠。有些游侠“作奸剽攻”,“睚眦杀人”,称霸一方;还有一些游侠,则被司马迁目为“盗跖居民间者” [107] 。游侠豪强同官府之间,除了上下依恃以统治人民的关系以外,显然还存在着某种矛盾。

为了打击游侠豪强,出现了酷吏。景帝时,郅都为济南守,“族灭瞷氏首恶,余皆股栗” [108] 。宁成为中尉,为政效法郅都,“宗室豪杰皆人人惴恐”。郅都、宁成是西汉最早的酷吏,他们的活动,是汉武帝打击游侠豪强的先声。

汉武帝除了“徙强宗大姓,不得族居” [109] 以外,还大批地任用酷吏,诛锄豪强。张汤为御史大夫,“排富商大贾,出告缗令,锄豪强并兼之家,舞文巧诋以辅法” [110] 。杜周为廷尉,“专以人主意旨为狱”,“诏狱逮至六七万人,吏所增加十有余万”。周阳由为郡守,“所爱者挠法活之,所憎者曲法灭之,所居郡必夷其豪”。像张汤、杜周、周阳由这样的内外官吏,当时比比皆是。他们的这些活动,对于抑压豪强的猖獗气焰,提高专制皇权,起了显著的作用。

但是酷吏同豪强、游侠并不是绝对对立的势力。酷吏宁成罢官回乡,“役使贫民数千家”,酷吏义纵少年时“攻剽为群盗”,这些人自身就是豪强或游侠。所以他们治郡的时候,也往往以“豪敢”为爪牙,对人民为非作歹。酷吏王温舒杀河内豪强,竟至株连千余家,流血十余里。

在诛锄豪强的同时,酷吏张汤、赵禹等人条定刑法,“缓深故之罪,急纵出之诛”。经过他们条定以后,律令增加到359章,大辟之罪409条1882事,死罪决事比(死罪判例)13472事。刑法的条定,虽然与诛锄豪强的需要有关,但更主要的还是为了镇压百姓。由于刑法繁密驳杂,郡国治狱时无法运用,常有罪同而论异的事情。加以官吏舞文弄法,罗织成狱,“所欲活则傅生议,所欲陷则予死比” [111] ,以此而冤死的人,不可胜数。《汉书·刑法志》说:“穷民犯法,酷吏击断,奸轨不胜。”《汉书·酷吏传》说:由于郡国守相多效法王温舒的残暴杀人行为,所以“吏民益轻犯法,盗贼滋起”。可见用酷吏和刑法来加强专制皇权,势必要激化社会矛盾。

统一货币 汉武帝连续发动了许多次对边境各族的战争,长期而激烈的战争消耗了大量的财富,文景时期留下来的府库积蓄亦都用尽。因此他募民入奴婢、入羊,又设武功爵出卖,力图筹措财货。元狩中,他打破商人不得为吏的禁令,任用大盐商东郭咸阳、大冶铁家孔仅为大农丞领盐铁事,任用洛阳贾人子桑弘羊主持计算。这些人凭借强大的专制政权,推行统一货币的措施,建立筦盐铁和均输、平准制度,企图扩大财政收入,抑制商人的活动,稳定农业生产和商品市场。

汉初以来,高祖所铸荚钱和文帝所铸四铢钱,质量都很低劣。文帝允许私铸,诸王、达官、豪商大量铸钱牟利,因此货币大小不一,轻重不同,严重影响了社会生产和交换,也不利于国家的统一。武帝颁行三铢钱,禁止私铸,规定“盗铸诸金钱,罪皆死” [112] 。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以五铢钱代替三铢钱,但是盗铸之风不减,“吏民之坐盗铸金钱死者数十万人……天下大氐无虑皆铸金钱矣”。武帝又改行赤仄钱,仍然不能稳定币制。

元鼎四年(公元前113年),武帝取消郡国铸钱的权利,专令水衡都尉所属的钟官、辨铜、均输三官 [113] ,负责铸造新的五铢钱,名为三官钱。他还责成各郡国把以前所铸的钱一律销毁,所得铜料输给三官。这次禁令很严格,新币质量又高,盗铸无利可图,所以币制得到较长期的稳定。货币的统一,没有强大的国家力量是不可能的;而货币统一以后,国家的经济力量得到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也获得一种经济上的保证。

筦盐铁和实行均输法、平准法 筦盐的办法,是在产盐区设立盐官,备置煮盐用的“牢盆”,募人煮盐,产品由官家收购发卖。筦铁的办法,是在产铁区设立铁官,经营采冶铸造,发卖铁器。西汉盐官有遍及28郡国的35处,铁官有遍及40郡国的48处。盐铁官统属于中央的大农。诸侯王国原来自置的盐铁官,也由大农所设盐铁官代替。盐铁官吏,多用过去的盐铁商人充任。

均输法是由大农在各地设均输官,把应由各地输京的物品,从出产处转运他处出卖,再在卖处收购其他物品,易地出卖,这样辗转交换,最后把关中所需的货物运达长安。均输法的推行,消除了郡国贡输“往来烦杂,物多苦恶,或不偿其费” [114] 的不合理现象,使大农诸官得以“尽笼天下之货物”,因而也充实了府库。

平准法是由大农在京师设平准官,接受均输货物,按长安市场价格涨落情况,贵则卖之,贱则买之,用以调剂供需,节制市场。

筦盐铁和实行均输、平准,使大农控制了盐铁生产和许多货物买卖,使富商大贾无所牟大利,也使物价不致暴涨暴落。同时,一部分商业利润归于国家,供给汉武帝巡狩、赏赐的挥霍和军事费用,因而“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

西汉以来,不但豪强大家从煮盐、冶铁、铸钱中获取大利,而且一些企图进行政治割据的人,也常常在深山穷泽中或海边上,聚众千百人从事盐铁铸钱,以积蓄经济力量和军事力量。景帝时吴王濞发动叛乱,就是得力于此。所以桑弘羊在论证筦盐铁和实行平准、均输的必要性时说:“山泽之财,均输之藏,所以御轻重而役诸侯也。”又说:“今意总一盐铁,非独为利入也,将以建本抑末,离朋党,禁淫侈,绝并兼之路也。” [115] 可见筦盐铁和实行均输、平准,还起着控制诸侯王和豪强大贾的政治作用。

西汉王朝经营盐铁和商业,也直接给人民带来了一些痛苦。例如官盐价昂味苦,农具质劣而不适用等等。以后一部分贤良、文学反对筦盐铁和平准、均输制度,即以此作为他们的一个重要理由。这些制度也难于长期有效地实行下去。

算缗和告缗 除了统一货币、筦盐铁、实行平准、均输制度以外,汉武帝还采取了直接剥夺大商贾的措施,这就是算缗和告缗。

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武帝“初算缗钱”,规定商人及手工业者,无论有无市籍,其“贳贷卖买居邑贮积诸物”,都必须向政府申报,每2000钱纳税一算,即120钱;“诸作有租及铸”,每4000钱一算。轺车一乘一算,商人轺车加倍;船五丈以上一算。商人有产不报或报而不实,罚戍边一岁,没入资财。有市籍的商人及其家属,不许占有土地,违令者没收其土地和奴僮。元鼎三年(公元前114年),武帝下令“告缗”,鼓励告发,并规定以所没收违令商人资财的一半奖给告发人。武帝命杨可主持告缗,命杜周处理案件。在这次告缗中,政府“得民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宅亦如之。于是商贾中家以上大率破”。算缗告缗以后,上林苑财物贮积充溢,府库得到充实,商人们受到一次沉重的打击。所以算缗、告缗的措施,也起了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作用。

汉武帝一方面对大商人采取限制、打击乃至剥夺的措施,一方面又允许一部分商人充当盐铁官,为政府服务。西汉统治者与大商人的矛盾缓和了。

五 边境各民族 西汉王朝同边境各族的关系

西汉以来,我国各民族之间,出现了比以前更为密切的政治、经济、文化交往,也发生过一些战争。汉王朝(主要是在汉武帝时期)对各族的战争,有的属于防御性质,起了维护安全、保障生产的作用;有的则是对少数民族的侵犯,造成了破坏。但是从总的后果看来,各民族之间的联系加强了,许多民族地区正式进入中国的版图,汉族的经济和文化,也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影响着周围各民族。西汉经济的繁荣和国家的统一,正是各族人民共同进步的结果。

越人 汉初以来,南方的越人在经济上有了显著的提高。武帝初年,淮南王刘安上书说:“越人欲为变,必先田余干(今江西余干县)界中,积食粮” [116] ,这是东瓯、闽越人农业有所发展的表现。南越经济的发展,比东瓯、闽越还要明显。南越“多犀象玳瑁珠玑银铜果布之凑” [117] ,早已吸引了许多北方的商贾。除了吕后统治时期以外,中原和南越一直维持着关市贸易,铁农具和耕畜通过关市,源源不断地输入南越,促进了南越的农业生产。南越和西南地区也有经济联系。

武帝建元三年(公元前138年),闽越发兵围东瓯,东瓯求援于汉。汉武帝派严助发会稽郡兵浮海救东瓯,援兵未达,闽越已退走。东瓯人为了避免闽越的威胁,请求内徙,汉王朝把他们的一部分徙至江淮之间,他们从此成为西汉的编户齐民。

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闽越又攻南越边地,南越向汉廷告急,武帝派兵分由会稽、豫章两路攻闽越。闽越王郢之弟余善杀郢,汉退兵。汉封原闽越王无诸之孙繇君丑为越繇王,以后又封余善为东越王,封越人贵族多人为侯。

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东越攻入豫章。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冬,汉军数路攻入东越。越繇王和东越贵族杀余善,汉封越繇王和其他贵族为列侯,把越人徙处江、淮之间。江、淮之间的东瓯人和闽越人此后逐渐同汉人融合,留在原地的越人则分散在山岭中,与汉人来往较少。

汉朝和南越的关系,较为复杂。建元三年,严助率汉军解除了闽越对南越边邑的威胁;六年,严助又受命出师南越,南越王赵胡派太子赵婴齐宿卫长安。后来婴齐之子赵兴继为越王,按其生母太后摎氏(汉人)的意见,上书武帝,“请比内诸侯,三岁一朝,除边关” [118] 。南越丞相吕嘉代表越人贵族势力,反对赵兴和摎太后,并杀赵兴、太后以及汉使,立婴齐长子的越妻所生子建德为王。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路博德、杨仆等率汉军攻入南越,招纳越人,夺得番禺,俘吕嘉和赵建德,越人贵族很多人受汉封为列侯。南越的桂林监居翁,也谕告西瓯四十余万口,一起归汉。汉以南越、西瓯及其相邻之地立为儋耳、珠崖、南海、苍梧、郁林、合浦、交趾、九真、日南九郡。

广州市内发现南越王墓,墓主很可能是赵胡。出土器物甚多,其青铜器有汉式、楚式和南越式。墓制及其所反映的官制基本上同于西汉诸侯王制度。但是墓内人殉多至十余,又反映南越社会落后的一面。

匈奴 汉初以来,匈奴族的领袖冒顿单于以其“控弦之士”三十余万,东败东胡,北服丁零,西逐大月氏,使“诸引弓之民,并为一家” [119] 。匈奴的统治区域东起朝鲜边界,横跨蒙古高原,向西与氐羌相接,向南伸延到河套以至于今晋北、陕北一带。冒顿把这一广大地区分为中、左、右三部,中部由冒顿自辖,与汉的代郡(今河北蔚县境)、云中郡(今内蒙古托克托境)相对;左部居东方,右部居西方,由左右屠耆王(左右贤王)分领。左右屠耆王之下有左右谷蠡王、左右大将、左右大都尉、左右大当户、左右骨都侯等,各领一定的战骑和分地。单于的氏族挛鞮氏以及呼衍氏、兰氏、须卜氏,是匈奴中最显贵的几个氏族。

匈奴人以游牧为生,逐水草迁徙,但在某些地点也建有一些城堡,并有少量的农业生产。匈奴各部经济发展不平衡,有些部落已开始使用铁器,在一些匈奴墓葬中,有铁马具、铁武器和铁工具出土。匈奴的法律规定,“坐盗者没入其家”。匈奴人作战时,“得人以为奴婢”。匈奴贵族死时,“近幸臣妾从死者多至数十百人” [120]

元光二年(公元前133年),武帝命马邑人聂壹出塞,引诱匈奴进占马邑,而以汉军三十余万埋伏近旁,企图一举歼灭匈奴主力。单于引骑十万入塞,发觉汉的诱兵计划,中途退归。从此以后,匈奴屡次大规模进攻边郡,汉军也屡次发动反击和进攻。在这长期的战争中,影响较大的有汉攻匈奴的三次战役。

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匈奴入侵,汉遣卫青领兵从云中出击,北抵高阙,迂回至于陇西,夺回河套一带,解除了匈奴对长安的直接威胁。汉在那里设置朔方郡(治今内蒙古杭锦旗北),并重新修缮秦时所筑边塞。同年夏,汉王朝募民十万口徙于朔方。

汉得朔方后,匈奴连年入侵上谷、代郡、雁门、定襄、云中、上郡,汉军也在卫青指挥下数度出击。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武帝命霍去病将兵远征。霍去病自陇西出兵,过焉支山(今甘肃山丹县境),西入匈奴境内千余里,缴获匈奴休屠王的祭天金人。同年夏,霍去病由北地出击,逾居延海,南下祁连山,围歼匈奴。这次战役,沉重地打击了匈奴右部,匈奴浑邪王杀休屠王,率部四万余人归汉。汉分徙其众于西北边塞之外,因其故俗为五属国。后又迁徙关东贫民72万余口,充实陇西、北地、西河、上郡之地 [121] 。西汉王朝又在浑邪王、休屠王故地陆续设立酒泉、武威、张掖、敦煌四郡。汉得河西四郡地,不但隔断了匈奴与羌人的联系,而且沟通了内地与西域的直接交通,这对西汉和匈奴势力的消长,发生了显著作用。河西水草肥美,匈奴失河西,经济受到很大损失。所以匈奴人唱道:“亡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妇女无颜色。” [122]

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卫青、霍去病带领十万骑,“私负从马凡十四万匹”,步兵及转运者数十万人,分别从定襄、代郡出发,向漠北穷追匈奴。卫青在漠北击败单于,单于率残部向西北溃走,汉兵北至 颜山赵信城而还。霍去病军出塞二千余里,与匈奴左部左屠耆王接战获胜,至狼居胥山,临瀚海而还。这次战役以后,匈奴主力向西北远徙,“漠南无王庭”。汉军占领了朔方以西至张掖、居延间的大片土地,保障了河西走廊的安全。这时,汉在“上郡、朔方、西河、河西开田官,斥塞卒六十万人戍田之” [123] ,逐渐开发这一地域。

经过这几次重大战役以后,匈奴力量大为衰竭,除了对西域诸国还有一定的控制作用以外,不能向东发展。百余年来,北方农业区域所受匈奴的威胁,到此基本解除了。汉军在这几次战役中,损失也很大。元封、太初以后至武帝之末,汉同匈奴虽然还发生过不少战事,但是这些战事的规模和影响都不如过去了。

西汉王朝战胜匈奴以后,北方边地出现了新的局面。边郡和内地之间,邮亭驿置相望于道,联系大为增强。大量的徙民和戍卒,在荒凉的原野上开辟耕地,种植谷、麦、糜、秫等作物。中原的生产工具、耕作技术、水利技术,通过屯田的兵民,在边郡传播开来。从令居(今甘肃永登境)西至敦煌,修起了屏蔽河西走廊的长城,敦煌以西至盐泽(罗布泊),也修建了亭燧。北方旧有的长城进行了大规模的修缮,今包头、呼和浩特附近的长城沿线,还设置了许多建有内城、外城的城堡。边塞的烽燧系统完全建立起来了,“自敦煌至辽东万一千五百余里,乘塞列燧” [124] ,吏卒众多。屯田区、城堡和烽燧,是西汉在北方边境的政治、军事据点,也是先进经济、先进文化的传播站,它们对于匈奴以及其他相邻各游牧民族社会的发展,有着一定的影响。

戍守张掖居延的汉军修障塞,开屯田,自汉武帝太初三年(公元前102年)延续至东汉时。戍军遗存的简牍文书,迄今发现者达三万余枚,被称为居延汉简。今甘肃、新疆许多地点以及内地各省也有大量汉简出土。这些都是研究汉史的珍贵资料。

匈奴人向西远徙以后,部落贵族发生分裂,出现五单于并立的局面。宣帝甘露元年(公元前53年),呼韩邪单于归汉,引众南徙于阴山附近。竟宁元年(公元前33年),汉元帝以宫人王嫱(昭君)嫁给呼韩邪单于,恢复了和亲,结束了百余年来汉同匈奴之间的战争局面。近年在包头等地的汉末墓葬中,发现有“单于和亲”等文字的瓦当,正是这一时期汉、匈关系和洽的实证。

西域诸国 西汉以来,玉门关和阳关以西即今新疆,被称作西域 [125] 。西域境内以天山为界,分为南北二部,南部为塔里木盆地,北部为准噶尔盆地。西汉初年,西域共有36国,绝大多数分布在天山以南塔里木盆地南北边缘的绿洲上。楼兰(鄯善)以西,在塔里木盆地的南缘,有且末、于阗、莎车等国(南道诸国);在盆地的北缘,有焉耆、尉犁、龟兹、姑墨、疏勒等国(北道诸国)。这些国家多以城郭为中心,兼营农牧,有的还能自铸兵器,只有少数国家逐水草而居,粮食仰赖邻国供给。西域诸国语言不一,互不统属,由于自然条件的限制和其他原因,它们每国的人口一般只有几千人到两三万人;人口最多的龟兹,才达到八万人,最少的仅有几百人。

在盆地以西,葱岭以南,还有蒲犁、难兜等小国,有的城居,有的游牧,发展水平不一。

天山以北的准噶尔盆地,是一个游牧区域。盆地东部的天山缺口,由车师(姑师)控制着。西部的伊犁河流域,原来是塞种人居住的地方。汉文帝时,敦煌、祁连一带的月氏人被匈奴人逼迫,向西迁徙到这里,赶走了塞种人。后来,河西地区的乌孙人又向西迁徙,把月氏人赶走,占领了这块土地。乌孙人有12万户,63万口,“不田作种树,随畜逐水草,与匈奴同俗” [126]

西汉初年,匈奴的势力伸展到西域,征服了这些国家,置“僮仆都尉”于北道的焉耆、危须、尉犁之间,榨取西域的财富。匈奴在西域的统治非常暴虐,西域东北的蒲类,本来是一个大国,其王得罪匈奴单于,单于徙其民6000余口,“内之匈奴右部阿恶地,因号曰阿恶国” [127] ,贫羸的蒲类人逃亡山谷间,才保存了蒲类的国号。匈奴对西域其他国家的生杀予夺,于此可见一斑。

自玉门关出西域,有两条主要的路径。一条经塔里木盆地东端的鄯善,沿昆仑山北麓西行至莎车,称为南道。南道西出葱岭至中亚的大月氏、安息。另一条经车师前王庭,沿天山南麓西行至疏勒,称为北道。北道西出葱岭,至中亚的大宛、康居、奄蔡。

与西域相邻的中亚诸国中,大宛户6万,口30万,有城郭屋室,属邑大小七十余城,农业和畜牧业都比较发达,产稻、麦、葡萄和良马。大宛西南是从河西迁来的大月氏。大月氏地处妫水(今阿姆河)以北,营游牧生活。原住妫水南的被大月氏所臣服的大夏人,“俗土著,有城屋,与大宛同俗”。大月氏以西的安息是一个强大的国家,“其属大小数百城,地方数千里”,“商贾车船行傍国”。在大宛以西,安息以北,今咸海以东的草原,则由游牧的康居人控制着。

汉武帝听说西迁的大月氏有报复匈奴之意,所以募使使大月氏,想联络他们夹攻匈奴。汉中人张骞以郎应募,建元三年(公元前138年)率众一百余人向西域进发。张骞在西行途中,被匈奴俘获,他保留汉节,居匈奴十余年,终于率众逃脱,西行数十日到达大宛。那时大月氏已自伊犁河流域迁到中亚,张骞乃经康居到达大月氏。大月氏在中亚“地肥饶,少寇,志安乐,又自以远,远汉,殊无报胡之心” [128] 。张骞不得要领,居岁余而还。他在归途经过羌中,又被匈奴俘获,扣留了一年多。元朔三年(公元前126年),张骞回到长安,元朔六年受封为博望侯。张骞出使西域,前后达十余年,历尽各种艰险。他的西行,传播了汉朝的情况,获得了大量前所未闻的西域资料 [129] ,所以司马迁把此行称为“凿空”。

张骞东归后,武帝即开始了广求西域道路的活动。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武帝遣使自巴蜀四道并出,指求身毒国(今印度),企图开辟一条经身毒到大夏的交通线,但是没有成功。第二年,汉军击破匈奴,取得了河西地带,从此,“自盐泽(今罗布泊)以东,空无匈奴,西域道可通”。

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张骞再度出使西域,目的是招引乌孙回河西故地,并与西域各国联系。张骞此行率将士300人,每人备马两匹,并带牛羊以万数,金币丝帛巨万。张骞到乌孙,未达目的,于元鼎二年(公元前115年)偕同乌孙使者数十人返抵长安。随后,被张骞派到大宛、康居、大夏等国的副使,也同这些国家报聘汉朝的使者一起,陆续来到长安。从此以后,汉同西域的交通频繁起来,汉王朝派到西域去的使臣,每年多的十几批,少的五六批;每批大的几百人,小的百余人。这些使者“皆贫人子,私县官赍物,欲贱市以私其利外国”,所以使者队伍实际上也是商队。

那时候,西域诸国仍在匈奴的控制中,西域东端的楼兰和姑师,受匈奴控制更加严密。汉使往还时,沿途需索饮水食物,也使楼兰、姑师等国应接不暇。所以楼兰、姑师人在匈奴的策动下,常常劫掠汉使,遮断道路。为了确保西域通道,元封三年(公元前108年),汉将王恢率轻骑击破楼兰,赵破奴率军数万击破姑师。元封六年(公元前105年),西汉以宗室女细君与乌孙王和亲,以“分匈奴西方之援国”。细君死,汉又以宗室女解忧和亲。细君与解忧先后在乌孙多所活动,巩固了汉与乌孙的联系,使乌孙成为箝制匈奴的重要力量。

为了打破匈奴对大宛的控制并获得大宛的汗血马,武帝于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派贰师将军李广利领军数万击大宛,无功而还。太初三年(公元前102年),李广利第二次西征,攻破了宛都外城,迫使大宛与汉军言和,汉军获得良马几十匹,中马以下牝牡三千多匹。此后,汉政府在轮台、渠犁等地各驻兵数百,进行屯垦,置使者校尉领护,这是西汉王朝在西域设置行政机构的开始。

以后,汉在车师一带还屡次与匈奴发生战争。宣帝时匈奴分裂,日逐王于神爵二年(公元前60年)归汉,匈奴设在西域的“僮仆都尉由此罢,匈奴益弱,不得近西域”。汉乃在西域设立都护,都护治乌垒城,并护南道和北道各国,“督察乌孙、康居诸外国动静,有变以闻” [130] 。西域诸国与汉朝的臣属关系,至此完全确定。元帝初元元年(公元前48年)汉在车师地区设立戊、己校尉,管理屯田和防务。

元帝建昭三年(公元前36年),西域副校尉陈汤发西域各国兵远征康居,击杀了挟持西域各国并与归汉的呼韩邪单于为敌的郅支单于,匈奴的势力在西域消失,汉和西域的通道大为安全了。

西域道通以后,天山南北地区第一次与内地联为一体,在中国历史上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除此以外,中原同西域乃至更远地区之间,经济、文化联系日益密切。西域的葡萄、石榴、苜蓿、胡豆、胡麻、胡瓜、胡蒜、胡桃等植物,陆续向东土移植;西域的良马、橐驼、各种奇禽异兽以及名贵的毛织品,也都源源东来。以后,佛教和佛教艺术也经中亚传到西域,再向东土传播,对中国文化发生了很大的影响。中原地区则向西域输送大量的丝织品和金属工具,并把铸铁、凿井(包括井渠)的技术传到西域。这种频繁的经济、文化交流,促进了西域社会的进步,也丰富了中原汉人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

羌族是我国古老的民族之一,商周时已出现在我国历史上。羌人分布在西海(青海)附近,南抵蜀汉以西,西北接西域诸国。羌人有火葬习俗 [131] 。据《后汉书·西羌传》记载,战国初年,羌人无弋爰剑被秦人拘执为奴,后来逃回本族,被推为豪,爰剑和他的子孙,从此就成为羌人世袭的酋长。羌人原来以射猎为事,至爰剑时始营田畜牧。以后羌人人口逐渐增殖,分为很多部落,“不立君臣,无相长一,强则分种为酋豪,弱则为人附落” [132]

西汉初年,羌人臣服于匈奴。汉武帝击走匈奴后,在今甘肃永登县境筑令居塞,并在河西列置四郡,以隔绝羌人与匈奴的交通。羌人曾与匈奴连兵十余万攻令居塞,围枹罕(今甘肃临夏)。汉遣李息等率兵十万征服了羌人,并设护羌校尉统领。宣帝时,羌人与汉争夺湟水流域的牧地,汉将义渠安国斩羌豪,镇压羌人,羌人遂围攻金城郡。宣帝令赵充国等率兵六万,屯田湟中,相机进攻,取得了胜利,置金城属国以接纳归附的羌人。此后一部分羌人逐渐内徙,在金城、陇西一带与汉人杂居。王莽时在羌人地区设西海郡,徙汉人入居其中。

西南各族 西南地区,分布着许多语言、习俗不同的民族,汉朝时统称为西南夷。大体说来,贵州西部有夜郎、且兰,云南滇池区域有滇,洱海区域有巂、昆明,四川西南部有邛都,成都西南有徙、筰都,成都以北有冉 。甘肃南部的白马氐,当时也列在西南夷中。夜郎、滇、邛都等族人民结发为椎,从事农耕,有邑聚,有君长。儶、昆明等族人民编发,过着游牧生活,没有君长。氐和冉 有火葬习俗。

战国时期,楚将庄 领兵溯沅水西上略地。庄 经夜郎至滇,适值黔中地为秦国所夺,庄 归路被截断,留滇为王,全军变服从滇俗。以后秦朝的势力达到西南夷中,在今宜宾至昭通一带开通“五尺道”,并在附近各地设置官吏。

西汉初年,西南地区与巴蜀等地维持着交换关系。汉人商贾从西南夷中运出筰马、髦牛和焚僮(奴隶)。巴蜀的铁器和其他商品也运入西南夷中,有的还经由夜郎浮胖柯江转贩到南越。建元末年,番阳令唐蒙在南越发现了蜀地出产的枸酱,探知从蜀经西南夷地区有路可以通达南越,因此他向武帝提出发夜郎兵浮江抄袭南越的建议。武帝派唐蒙领千人,携带缯帛食物,到夜郎进行活动。稍后,汉在巴蜀之南置犍为郡(治今四川宜宾),并发巴蜀卒修筑自僰道(在今四川宜宾)通向牂柯江的山路。武帝又命司马相如深入邛、筰、冉 ,在那里设置都尉和十余县,但不久就罢省了。

张骞在中亚的大夏时,曾发现邛竹杖和蜀布,据说来自身毒(印度),因而得知巴蜀与身毒可以交通。武帝根据这一情况,于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派使者自巴蜀四出,企图找到通身毒的道路,以便从那里通向西域。经过这些活动,汉和滇的道路打通了,汉对夜郎及其附近各族的控制加强了。但由于巂、昆明等族的阻拦,寻求身毒道路的目的则始终没有达到。

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汉发夜郎附近诸部兵攻南越,且兰君以此反汉,杀汉使者及犍为太守。第二年,汉兵从巴蜀南下,攻下且兰,设置牂柯郡(治今贵州黄平西)。汉又以邛都为越巂郡(治今四川西昌东南),筰都为沈黎郡(治今四川雅安南),冉 为汶山郡(治今四川茂县北),白马为武都郡(治今甘肃成县)。元封二年(公元前109年),武帝发兵临滇,降滇王,以其地为益州郡(治今云南晋宁)。

云南晋宁石寨山陆续发掘出的几十座滇人贵族墓葬中,除滇王金印以外,还有战国末至东汉初的大量古滇国遗物出土。战国末至西汉初的滇国青铜制品,具有浓厚的民族特色;西汉中晚期的滇国器物,与贵州、广西出土的西汉器物相似,在种类与形制上部分地受到了汉文化的影响。到了西汉末至东汉初年,滇国遗物中纯汉式器物占据重要地位,这些汉式器物多数来自中原,有的则可能是本地的仿制品。

大量滇国青铜农具的出土,说明农业在滇人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同时,滇国器物上的图像,表明滇人牧养牛、马、猪、羊、犬,猎取鹿、虎、野猪,畜牧和狩猎经济都相当发达。青铜铸造是滇人最主要的手工业,铜器相当精美。铁制品数量不多,有些铁器实际上是铜铁合体。《后汉书·西南夷传》说:滇人之地“有盐池田渔之饶,金银畜产之富”,这与滇国遗物所表现的滇人社会的经济情况大致相同。

滇国铜器上有许多反映奴隶和俘虏生活的铸像,如奴隶在主人监督下织布,以奴隶作牺牲,捕捉俘虏,俘虏被裸体悬挂等等。奴隶多编发或披发,同滇人奴隶主的椎髻不同,他们显然是从外族俘虏来的奴隶。滇人墓中殉葬物丰富精美,可以印证《后汉书·西南夷传》的记载:滇人奴隶主“性豪忲,居官者皆富及累世”。

乌桓 鲜卑 乌桓是东胡的一支,汉初以来,活动在西喇木伦河以北的乌桓山一带。乌桓人“俗善骑射,弋猎禽兽为事,随水草放牧,居无常处” [133] 。他们也经营农业,种植耐寒耐旱的穄和东墙。乌桓“男子能作弓矢鞍勒,锻金铁为兵器”,妇女能刺绣,善于编织毛织品。乌桓部落分散,邑落各有小帅,但还未出现世袭的酋长,凡“有勇健能理决斗讼者,推为大人”。血族复仇的风习,在乌桓社会中还很盛行。乌桓部落中自“大人以下各自畜牧营产,不相徭役”,还未出现明显的阶级分化。

西汉初年,乌桓为匈奴冒顿单于所破,力量孤弱,臣服于匈奴,每年向匈奴输牛马羊皮。过时不纳,要受到匈奴统治者的惩罚。武帝时霍去病率军击破匈奴左地后,把一部分乌桓徙于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五郡(今河北北部及辽宁南部),设护乌桓校尉监督他们,让他们替汉军侦察匈奴动静。昭帝以后乌桓渐强,常常骚扰汉幽州边郡,也常常攻击匈奴。

鲜卑也是东胡的一支,言语习俗与乌桓大致相同,但比乌桓落后。鲜卑自从被冒顿单于击破后,远徙辽东塞外,南与乌桓相邻,没有同西汉发生直接联系 [134]

六 社会矛盾的发展与王莽改制

汉武帝末年的农民暴动 西汉初年以来的社会经济发展过程,同时是愈来愈严重的土地兼并过程,是农民经过一个短暂的稳定时期以后重新走上流亡道路的过程。还在所谓“文景之治”的升平时期,就隐伏着深刻的社会矛盾。贾谊为此警告文帝说:“饥寒切于民之肌肤,欲其无为奸邪,不可得也。国已屈矣,盗贼直须时耳!” [135] 贾谊笔下的“盗贼”,指的就是行将出现的农民暴动。

汉武帝统治时期,一方面社会经济发展到很高的水平,“非遇水旱,则民家给人足”;另一方面,豪党之徒兼并土地,“武断于乡曲”的现象,比以前更严重。官僚地主无不“众其奴婢,多其牛羊,广其田宅,博其产业,畜其积委” [136] ,交相压榨农民。武帝“外事四夷,内兴功利”,在完成了辉煌事业的同时,也耗尽了文、景以来府库的余财,加重了农民的困苦。贫困破产的农民,多沦为豪强地主的佃客、佣工,受地主的残酷剥削。农民卖妻鬻子,屡见不鲜。针对这种情形,董仲舒建议“限民名田以赡不足,塞并兼之路,盐铁皆归于民,去奴婢,除专杀之威,薄赋敛,省徭役,以宽民力” [137] 。这个建议的目的,在于从长远着眼来巩固汉朝的统治,即所谓“财不匮而上下相安” [138] 。但是它在一定程度上触及了大地主和政府的现实利益,所以无法实行。从此以后,农民的困苦更是有加无已。

武帝前期,东郡(治今河南濮阳)一带到处有农民暴动发生 [139] 。以后流民愈来愈多。元封四年(公元前107年),关东流民达到200万口,无户籍的40万。天汉二年(公元前99年)以后,南阳、楚、齐、燕、赵之间,农民暴动不时发生,“南阳有梅免、百政,楚有段中、杜少,齐有徐勃,燕赵之间有坚卢、范主之属,大群至数千人” [140] 。关中也不安静,《盐铁论》说“关中暴徒保人阻险” [141] 。暴动农民建立名号,攻打城邑,夺取武库兵器,释放死罪囚徒,诛杀郡守、都尉。至于数百为群的农民,在乡里抢夺地主的粮食财物,更是不可胜数。汉武帝派官吏分区镇压,大肆屠杀,但是农民军散而复聚,据险反抗。汉武帝又作“沉命法”,规定太守以下官吏如果不能及时发觉并镇压暴动,罪至死。

在农民再接再厉的打击下,汉武帝感到专靠镇压无济于事,考虑过改变统治办法的问题。他曾对卫青说:“汉家庶事草创,加四夷侵陵中国,朕不变更制度,后世无法,不出师征伐,天下不安。为此者不得不劳民。若后世又如朕所为,是袭亡秦之迹也” [142] 。他在征和四年断然罢逐为他求仙药而伤民糜费的方士,拒绝在轮台(今新疆轮台)屯田远戍,并且下诏自责,“深陈既往之悔”,申明“当今务在禁苛暴,止擅赋,力本农,修马复令(养马者得免徭役)以补缺,毋乏武备而已” [143] 。同时,他还命赵过推行代田法,改进农具,以示鼓励农业生产。这样,农民暴动暂时缓和了。

昭、宣时期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武帝死后,霍光辅佐昭帝,继续实行武帝晚年以来的“与民休息”政策,史载“流民稍还,田野益辟,颇有蓄积” [144] ,西汉统治相对稳定。

昭帝始元六年(公元前81年),御史大夫桑弘羊等与郡国所举贤良、文学六十余人辩论施政问题。贤良、文学力主罢盐铁、酒榷、均输官,示以节俭,并进而对于内外政策提出许许多多的主张。这就是有名的盐铁之议,桓宽《盐铁论》一书即是根据这次辩论写成的。贤良、文学之议对于“休养生息”政策的继续实行,显然起了促进作用;但是他们关于盐铁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多未被西汉政府采纳。始元六年七月,诏罢郡国榷酤和关内铁官,其余盐铁等政策,仍遵武帝之旧。

宣帝慎择刺史守相,平理刑狱。他继承昭帝的遗法,把都城和各郡国的苑囿、公田假给贫民耕种,减免田赋,降低盐价。这些政治经济措施,使社会矛盾继续得到缓和,农业生产开始上升。由于连年的丰稔,谷价下降到每石五钱,边远的金城、湟中地区,每石也不过八钱,这是西汉以来最低的谷价记录。过去,每年需要从关东漕运粮食600万斛,以供京师所需,宣帝五凤年间(公元前57—前54年)大司农从三辅、弘农、河东、上党、太原各郡籴粟运京,关东漕卒因此罢省半数以上。这是三辅、河东等地农业有了发展的具体说明。沿边许多地方这时都设立了常平仓,谷贱则籴,谷贵则粜,以调剂边地的需要。更值得注意的,是包括沿边的西河郡(郡治今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附近)以西共11郡以及二农都尉,都因屯田积蓄,有了可供大司农调发的钱谷。

官府手工业继续得到发展。齐三服官,蜀、广汉以及其他各郡工官,东西织室,生产规模都很庞大。铸钱和制造铁器等手工业呈现繁荣景象。所以班固称赞宣帝时“技巧工匠器械,自元、成间鲜能及之” [145]

汉宣帝被后世的历史家称为“中兴之主”,刘向甚至还赞扬他“政教明,法令行,边境安,四夷清,单于款塞,天下殷富,百姓康乐,其治过于太宗(文帝)之时” [146] 。但这只是当时社会情况一个方面的夸饰之词。从另一方面看来,当时西汉统治集团积弊已深,豪强的发展和农民的流亡,都已无法遏止,所以社会矛盾外弛内张,实际上比文帝时要严重得多。胶东、渤海等地,农民进行暴动,早已发展到“攻官寺,篡囚徒,搜朝市,劫列侯” [147] 的程度,连宣帝自己也承认当时“民多贫,盗贼不止” [148]

西汉末年社会矛盾的尖锐化 元帝时,西汉社会更是险象丛生。农民在“乡部私求,不可胜供”的情形下,“虽赐之田,犹贱卖以贾,穷则起为盗贼” [149] 。元帝为了怀柔关东豪强,消除他们对西汉王朝的“动摇之心”,甚至把汉初以来迁徙关东豪强充实关中陵寝地区的制度也放弃了 [150] 。儒生京房曾问元帝:“陛下视今为治邪?”元帝莫可奈何地回答:“亦极乱耳,尚何道!” [151]

成帝时,西汉王朝走上了崩溃的道路。成帝“大兴徭役,重赋敛” [152] 。假民公田的事不再见于记载。这时,外戚王氏控制了西汉政权,帝舅王凤、王商、王音、王根兄弟四人和王凤弟王曼之子王莽相继为大司马大将军,王氏封侯者前后共达九人之多,朝廷中重要官吏和许多刺史郡守,都出于王氏的门下。外戚贪贿掠夺最为惊人。红阳侯王立在南郡占垦草田几百顷,连贫民开辟的熟田也在占夺之列。王立把这些土地高价卖给国家,得到的报偿超过时价一万万钱。外戚在元帝时势力还不很大,“资千万者少” [153] ;他们后来家财成亿,膏田满野,宅第拟于帝王,都是在成、哀的短期内暴敛的结果。其他官僚也依恃权势,大占良田,丞相张禹“多买田至四百顷,皆泾渭溉灌,极膏腴上价,它财物称是” [154] 。哀帝宠臣董贤得赐田二千余顷,贤死后家财被斥卖,得钱竟达43万万之巨。

商人的势力,这时又大为抬头。成都罗裒,临淄姓伟,洛阳张长叔、薛子仲,长安和附近诸县的王君房、樊少翁、王孙大卿、樊嘉、挚网、如氏、苴氏,多是资财巨万的大商人。罗裒除了垄断巴蜀盐井之利以外,还往来长安、巴蜀之间,厚赂外戚王根、幸臣淳于长,“依其权力,赊贷郡国,人莫敢负” [155]

成帝即位不久,今山东、河南、四川等地相继爆发了农民和铁官徒的暴动。建始四年(公元前29年),有东郡茌平(今山东茌平)侯毋辟领导的暴动。阳朔三年(公元前22年),有颍川(郡治今河南禹州)铁官徒申屠圣等的暴动。鸿嘉三年(公元前18年),有广汉(郡治今四川梓潼)郑躬等的暴动 [156] 。永始三年(公元前14年),有尉氏(今河南尉氏)樊并 [157] 等和山阳(郡治今山东金乡)铁官徒苏令等的暴动。苏令领导的暴动经历19郡国 [158] ,诛杀长吏,夺取库兵,声势最大。

哀帝时,西汉王朝的危机更加严重。师丹建议限田、限奴婢,孔光、何武等人拟定了一个办法,规定诸王、列侯以至吏民占田以30顷为限;占奴婢则诸王最多不超过200人,列侯、公主100人,以下至吏民30人;商人不得占田,不得为吏。这个办法受到当权的外戚官僚反对,被搁置起来了。

在官府和地主的双重压迫下,农民“有七亡而无一得”,“有七死而无一生” [159] ,除了继续反抗以外,没有其他道路可走。哀帝在农民暴动的威胁下,采纳阴阳灾异论者的主张,企图用“再受命”的办法来解脱西汉统治的危机。因此他自己改称“陈圣刘太平皇帝”,改元“太初元将”。这种自欺欺人的易号改元,除了暴露西汉统治者绝望的心情以外,毫无其他意义。

王莽改制 当农民战争迫在眉睫,西汉王朝摇摇欲坠,“再受命”说风靡一时的时候,王莽继诸叔之后出任大司马大将军,辅政一年多。哀帝即位后,王莽失势。当丁、傅等外戚和其他达官贵人激烈反对限田之议时,太皇太后王氏表示以“王氏田非冢茔,皆以赋贫民” [160] ,这实际上就是王莽对待当前社会危机所表示的笼络人心的态度。平帝时,王莽复任大司马,屡次捐钱献地,收揽民心。在政治上,他一方面排除异己,穷治与平帝外家卫氏有关的吕宽之狱,“连引郡国豪杰素非议己者” [161] ,死者以百数;另一方面,他又极力树立党羽,笼络儒生,让他们支持自己夺取政权的活动。在这种情况下,各地上书颂扬王莽功德者,以及献祥瑞、呈符命者络绎于途,这些人都力图证明汉祚已尽,王莽当为天子。

平帝死,孺子婴立,王莽继续辅政,主持祭祀时称假皇帝,民臣谓之摄皇帝。汉宗室刘崇和东郡太守翟义相继起兵反对王莽,但都被他压平了。居摄三年(初始元年,公元8年),王莽自立为帝,改国号曰新。

西汉王朝结束了,但西汉社会遗留下来的社会矛盾仍然十分尖锐。王莽为了解决这个矛盾,陆续颁布法令,附会周礼,托古改制。

始建国元年(公元9年),王莽下诏,历数秦汉社会兼并之弊:“强者规田以千数,弱者曾无立锥之居;又置奴婢之市,与牛马同栏,制于民臣,颛断其命”。他针对这种情况,宣布:“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属,皆不得卖买。其男口不盈八而田过一井(九百亩)者,分余田予九族、邻里、乡党。故无田今当受田者如制度。敢有非井田圣制,无法惑众者,投诸四夷,以御魑魅。”

王莽颁布这个诏令的目的,并不是真正改变私人的土地所有权,也不是改变奴婢的社会地位,而只是冻结土地和奴婢的买卖 [162] ,以图缓和土地兼并和农民奴隶化的过程。在此以后,地主官僚继续买卖土地和奴婢,以此获罪的不可胜数,因此他们强烈反对这个诏令。始建国四年,王莽不得不取消这个诏令,“下诏诸食王田及私属,皆得卖买,勿拘以法” [163] 。这样,王莽解决当前最主要的社会矛盾的尝试,就完全失败了。

始建国二年(公元10年),王莽下诏实行五均六筦,企图以此节制商人对农民的过度盘剥,制止高利贷者的猖獗活动,并且使国家获得经济利益。五均是在长安以及洛阳、邯郸、临淄、宛、成都等大都市设立五均司市师,管理市场。每季的中月,司市官评定本地物价,叫做市平。物价高过市平,司市官照市平出售;低于市平,则听民买卖;五谷布帛丝绵等生活必需品滞销时,由司市官按本价收买。民因祭祀或丧葬需钱,可向钱府借贷,不取利息;欲经营生业而缺乏本钱的,也可低利借贷。

六筦是由国家掌握盐、铁、酒、铸钱、五均赊贷等五项事业,不许私人经营;同时控制名山大泽,“诸采取名山大泽众物者税之”。六筦中除五均赊贷一项是平准法的新发展以外,其余五项都在汉武帝时实行过。王莽用来推行五均六筦的,多是一些大商贾,这也同武帝以贾人为盐铁官一样。但是武帝凭借国家的力量,能够基本上控制为国家服务的商人,而王莽则无力控制这些人。这些人“乘传求利,交错天下,因与郡县通奸,多张空簿,府藏不实,百姓愈病” [164] 。所以王莽实行五均六筦,同武帝实行同类措施,其结果也就各异了。

居摄二年(公元7年),王莽加铸错刀、契刀、大钱等三种钱币,规定错刀一值5000,契刀一值500,大钱一值50,与原有的五铢钱共为四品,同时流通。始建国元年,王莽废错刀、契刀与五铢钱,另作小钱,与大钱一值50者并行,并且颁令禁挟铜炭,以防盗铸。第二年,王莽改作金、银、龟、贝、钱、布,名曰宝货,凡五物(钱、布皆用铜,共为一物)、六名、二十八品。人民对王莽钱币毫无信任,都私用五铢钱,王莽又加严禁,以致“农商失业,食货俱废,民人至涕泣于市道。及坐卖买田宅、奴婢、铸钱,自诸侯、卿大夫至于庶民,抵罪者不可胜数”。王莽迫不得已暂废龟、贝等物,只行大、小钱,同时加重盗铸的禁令,“一家铸钱,五家坐之,没入为奴婢”。地皇元年(公元20年),王莽又尽废旧币,改行货布、货泉二品 [165]

王莽屡易货币,加速了人民的破产。他滥行五家连坐的盗铸法,实际上恢复了残酷的收孥相坐律。犯法的人没为官奴婢,“男子槛车,儿女子步,以铁锁琅当其颈,传诣钟官,以十万数。到者易其夫妇,愁苦死者十六七”。这项法令增加了汉末以来奴隶问题的严重性,使人民受苦最深,人民的愤恨也最大。

在政治制度方面,王莽也大事更张。他把中央和地方的官名、官制、郡县名和行政区划,都大大加以改变,屡易其名。他还恢复五等爵,滥加封赏。官吏俸禄无着,就用各种办法扰民。

王莽改制所引起的混乱愈来愈大,达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他为了挽回自己的威信,拯救自己的统治,一面玩弄符命的把戏,欺骗人民;一面虚张声势,发动对匈奴和东北、西南边境各族的不义战争。沉重的赋役征发,战争的骚扰,残酷的刑法,使农民完全丧失了生路。据官吏报告,人民“愁法禁烦苛,不得举手;力作所得,不足以给贡税;闭门自守,又坐邻伍铸钱挟铜。奸吏因以愁民,民穷悉起为盗贼”。严重的天灾也不断袭击农村,米价高达5000钱、万钱一石,甚至黄金一斤只能易豆五升。这种情况更促使农民暴动风起云涌。西汉宗室旧臣反对王莽的斗争也不断发生,而且逐渐与农民的斗争发生了联系。更始元年(公元23年),王莽的统治终于在农民战争的无情打击下彻底崩溃,王莽本人也成为西汉腐朽统治的替罪羊了。

七 推翻王莽政权的农民战争

绿林军 反对王莽政权的农民暴动,首先发生在北方边郡地区。王莽为了出击匈奴而进行的征发,在边郡比在内地更为严重。边境数十万驻军,不但仰给边民供应,而且还大肆骚扰,破坏人民的生产和生活。边民不堪其苦,有的流亡内地,为人奴婢;有的铤而走险,聚众反抗。始建国三年(公元11年),边民弃城郭流亡,随处暴动,并州、平州一带最为猛烈。天凤二年(公元15年),五原、代郡民举行暴动,“数千人为辈,转入旁郡” [166]

接着,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也相继出现了农民暴动。天凤四年(公元17年),临淮人瓜田仪在会稽长洲(今江苏苏州)举行暴动,出没于湖海之间;同年吕母在海曲(今山东日照)举行暴动,杀海曲县宰,入海坚持战斗。此起彼伏的暴动,预示大规模的农民战争即将来临。

天凤年间,荆州一带遇到连年的大饥荒,农民相率到野泽中掘草根为食。新市(今湖北京山境)人王匡、王凤替人家排难解纷,被推为首领。他们人数越聚越多,形成一支武装力量,不时攻击附近的乡聚。他们隐蔽在绿林山中(今湖北当阳镜),因此被称作绿林军。几个月后,绿林军发展到七八千人。但是那时他们还没有攻城略地的打算,只盼望年成好转,能够返回田间。

地皇二年(公元21年),王莽的荆州牧发兵进攻绿林军,绿林军出山迎击获胜,部众增至数万人,战斗意志高涨起来。地皇三年(公元22年),绿林山中疾疫流行,绿林军出山,一支由王常、成丹等率领,西入南郡(治今湖北荆州),称下江兵;另一支由王匡、王凤、马武等率领,北上南阳,称新市兵。新市兵攻随县时,平林人陈牧、廖湛率众响应,于是绿林军中又增添了一支平林兵。西汉宗室刘玄,这时也投身于平林兵中。

南阳大地主刘 、刘秀兄弟也是西汉宗室,他们抱着“复高祖之业” [167] 的目的,联络附近各县地主豪强,并且把宗族、宾客组成一支七八千人的军队,称为舂陵军。舂陵军与王莽军接战不利,乃与向北折回的下江兵约定“合纵”。这时绿林军连败莽军,发展到十多万人。绿林军领袖为了扩大影响,拥立刘玄作皇帝,恢复汉的国号,以公元23年为更始元年。刘玄在西汉宗室中是没落的一员,他参加农民军较早,而且又无兵权。拥立宗室刘玄,这是农民受到刘汉正统思想影响的表现;但是立刘玄而不立野心勃勃的刘 ,又是绿林军领袖疏远刘 、刘秀的结果。

绿林建号以后,王莽发州郡兵42万,由王邑、王寻率领,阻击绿林军。三月,王莽军前锋近十万人,围绿林军于昆阳(今河南叶县)。绿林军八九千人,由王凤、王常率领,坚守昆阳,刘秀则轻骑突围出城,征集援兵。那时昆阳城外围兵数十重,列营百数,围兵“或为地道,冲 撞城,积弩乱发,矢下如雨,城中负户而汲” [168] 。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刘秀发郾、定陵营兵数千人援昆阳,王邑、王寻一战失败,王寻被杀。城中守军乘势出击,“中外合势,震呼动天地,莽兵大溃,走者相腾践,奔殪百余里间” [169] 。绿林军在这一战役中夺获军实辎重车甲珍宝,不可胜数。这就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昆阳之战。昆阳战后“海内豪杰翕然响应,皆杀其牧守,自称将军,用汉年号,以待〔更始〕诏命,旬日之间,遍于天下” [170] 。显然,这次战役对于绿林军入关和王莽覆灭,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刘秀在昆阳之战中立了功绩,他们兄弟的势力逐渐凌驾农民军,因此新市、平林诸将劝更始帝把刘 杀了。接着,绿林军分兵两路进击王莽。一路由王匡率领,攻克洛阳。更始帝在洛阳派遣刘秀到黄河以北去发展势力,刘秀北上后,就逐步脱离了农民军的控制。另外一路绿林军由申屠建、李松率领,西入武关。析县人邓晔起兵攻下武关,迎入绿林军,合兵直取长安,关中震动。这时长安发生暴动,王莽被杀,长安被绿林军迅速攻克。公元24年初,更始帝迁都长安。

进入长安的绿林军纪律严明,府库宫室一无所动,长安市里不改于旧。绿林军瓦解了一批关中的豪强武装,迅速平定三辅。但是不久以后,更始帝自己首先沉醉在腐化的宫廷生活中,地主儒生乘机大肆活动,绿林军内部离心离德的现象逐渐滋长起来了。

赤眉军 比绿林军举行暴动稍后,琅琊人樊崇等在莒县暴动。樊崇作战勇敢,附近各地农民军领袖逄安、徐宣、谢禄、杨音等都率部归附他。他们在泰山、北海一带进行斗争,击败田况所部莽军。参加这支队伍的都是为饥饿所迫的农民,他们同绿林军一样,起初并无攻城徇地的意图。他们因袭汉朝乡官和地方小吏称号,把各级首领分别称为三老、从事、卒史,彼此之间以巨人相呼。他们没有文书、旌旗、部曲、号令,口头相约:“杀人者死,伤人者偿创。” [171]

公元22年,王莽派太师王匡和更始将军廉丹,率军十多万,进攻这一支农民军。为了作战时与敌人相区别,农民军把眉毛涂红,因而获得赤眉军的称号。王匡、廉丹的军队残害百姓,十分横暴,百姓作歌道:“宁逢赤眉,不逢太师(王匡),太师尚可,更始(廉丹)杀我。” [172] 赤眉军在成昌(今山东东平)击败莽军,杀廉丹,势力大为扩展。当刘玄进入洛阳时,赤眉军也在中原活动,樊崇等二十多人还接受了刘玄的列侯封号。由于刘玄排斥赤眉,樊崇等人脱离刘玄,转战于今河南一带。

赤眉军虽然连战获胜,但是部众思归,军心有些涣散。赤眉领袖认为部众回乡必散,于是率领他们西攻长安。公元25年,赤眉军进至华阴,有众30万。赤眉领袖在地主和巫师怂恿下,在军中找到一个没落的西汉宗室、15岁的牛吏刘盆子作皇帝。接着,赤眉军进攻长安,推翻了刘玄的统治。

刘秀建立东汉王朝 赤眉入关时,刘秀也派兵向关中进发。在此之前,当刘秀于公元23年冬渡河北上时,黄河以北已有铜马、大肜、高湖、重连、铁胫、大枪、尤来、上江、青犊、五校、檀乡、五幡、五楼、富平、获索等部农民军。他们各领部曲,“或以山川土地为名,或以军容强盛为号” [173] ,共有数百万人。除了农民军以外,各地豪强地主武装和王莽的残余势力也还不少。豪强地主在邯郸拥立诈称成帝之子的卜者王郎为帝,声势最大。刘秀依靠信都太守任光、昌成人刘植、宋子人耿纯等地主武装的支持,又得到上谷太守耿况、渔阳太守彭宠的援助,击败了王郎。更始帝派人立刘秀为萧王,并令他罢兵去长安。刘秀羽翼已成,力量强大,于是拒不受命,留在河北镇压农民军,并坐观关中的变化。他逐个吞灭了铜马、高湖、重连等部农民军,关中一带把他称作“铜马帝”。

公元25年6月,当赤眉军迫近长安时,刘秀在鄗(今河北柏乡)南即皇帝位(光武帝),沿用汉的国号,以这一年为建武元年。不久,刘秀定都洛阳,史称东汉。

同年九月,赤眉军入长安。长安附近的豪强地主隐匿粮食,武装抵制赤眉。赤眉军粮尽不支,又无法打破豪强地主的封锁,于是西走陇坂,企图获得出路。赤眉在那里受到割据势力隗嚣的阻挡和风雪的袭击,折返长安,引众东归。这时,刘秀的军队已经扼守洛阳以西地区,截断了赤眉东归道路。赤眉军奋勇力战,但终因粮尽力绌,于建武三年(公元27年)春战败。

轰轰烈烈的农民战争推翻了王莽政权。刘秀恢复了汉朝的统治后,除了继续镇压河北农民军余部以外,还致力于削平各地的割据势力,于建武五年(公元29年)统一了北方的主要地区。建武九年(公元33年),他平定了割据陇西的隗嚣,建武十二年(公元36年)平定了割据蜀地的公孙述,实现了全国的统一。 tVdx97itnejr6Nze0VM5Rl9P83etO33x12rhqisP4CgdpzX8UvpZefdeHOiq7lF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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