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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西周、春秋与战国

第一节 西周

一 周族的兴起和西周王朝的建立

从公元前11世纪末到公元前8世纪,是中国史上的西周时期。

周族早期的历史 周是兴起在渭水中游黄土高原上的一个古老部落。渭水有很多支流,漆水、沮水之间,土地肥沃,物产丰饶。这种优越的自然条件,是周能够勃兴的一个重要因素。

相传周的始祖后稷,名弃,其母姜嫄,有邰氏女,出野,践巨人迹,感而生弃。后来弃就留在他母亲的氏族中,安家立业,这就是《诗经》中所说的“即有邰家室”。

后稷诞生的传说,反映出周人在后稷以前,尚未脱离母系氏族社会的历史阶段。从后稷起,古文献上便记载着周人父系祖先的名字,这些名字,显然是周人进入父系氏族社会的标志。

《诗经》上说,后稷长于种植,他种植的稷、黍、麦、豆、瓜、麻等农作物都长得很茂盛 [1] 。古书上又说帝尧曾举弃为农师。这些传说反映了在遥远的古代,周人在耕作技术方面是颇为擅长的。

自后稷十几传至公刘,迁居于豳(今陕西旬邑)。《诗经》上说,当时周的整个部族成员到豳以后,在那里建立庐舍、豕牢,然后在靠近河流的原野,开拓田畴,划分疆埸,分配土地,继续他们的农业生活 [2]

周人迁豳后,就渡过渭水,“取厉取锻”,改进农业生产工具,提高了农业生产技术,并开始“彻田为粮”。所谓“彻田为粮”就是强制人民用劳役的形式提供地租。

自公刘九传至公亶父,这时被称为戎狄的西北诸游牧部落,也向渭水流域移动,周人受到他们的压迫,公亶父率周人去豳,而迁居岐山下的周原(今陕西岐山)。和周人同时迁徙的还有其他邻近的部落。迁居岐山后,周人的社会发生重大的变化,他们开始营城郭,建室屋,设官司,并把各部落的人民分别组织在很多被称为“邑”的地域性组织之中,即所谓“以邑别居之”。看来周至公亶父时,已粗具国家雏形,所以后来的周人称公亶父为太王,尊奉他为周王朝的奠基人。

周和商很早就发生了关系。武丁时的卜辞中有“璞(伐)周”的记载。《易经》中载武丁伐鬼方,周人也参加,并因战功得到商的赏赐。这些史料说明了周至晚在武丁时已接受了商王朝边侯的封号。

公亶父死,子季历立。这时周人渐渐强盛,先后打败了西落鬼戎、始呼之戎、翳徒之戎 [3] ,基本上击退了来自西北的游牧部落的威胁,巩固了周人在渭水中游的统治。周人的强大,引起了商王朝的不安,故商王文丁杀掉了季历 [4]

季历死,子昌立,是为周文王。从季历起,商周接触日益增多。商为了结好于周人,曾把挚君之女大任嫁给季历,后来又把莘君之女大姒嫁给文王。由于商周关系愈来愈密切,周人就有了更多的机会去接受商文化。

文王对农业生产颇为注意。《尚书·无逸》说“文王卑服,即康功田功”,又说文王“自朝至于日中昃,不遑暇食”,“不敢盘于游田”。还有的古书说,文王宣布了“罪人不孥”、“有亡荒阅”的法令 [5] 。“罪人不孥”是不把罪人的家属籍没为奴婢。“有亡荒阅”是逃亡的人必需找回来。更重要的是他推行“耕者九一”,即“九一而助”的办法,把劳动地租制度化。

注意内政的同时,文王又发动了一系列的战争。首先讨伐的是西北方面的犬戎,又伐密、邗等小国。文王还发动了戡黎(今山西黎城)的战争,他东进的意图已越来越明显,使商人大为惊恐。最后灭崇(今西安市长安区)。崇侯虎是商王的亲信,周灭崇使商王朝失去了商在渭水流域的一个立足点。周灭崇后,迁都于丰(今西安市长安区),巩固了周人对渭水流域诸部落的统治。但终文王之世,周人未能摆脱商王朝的控制。

武王伐纣 文王死,子发立,是为武王。武王即位后,迁都于镐(今西安市长安区),积极准备伐商。这时商的统治已经在内外矛盾的交织中濒于崩溃,因而失去了对周的防御能力。

武王即位后,“东观兵,至于孟津(今河南孟州)”。这一次进军,只不过是一种大规模的侦察或试探而已。公元前1046年 [6] ,才发动了真正的伐商战争。在这次战争中,武王率戎车300辆,虎贲3000人,甲士4. 5万人,并联合了庸、蜀、羌、髳、微、卢、彭、濮等方国部族。武王的军队,顺利地渡过了黄河,没有遇到抵抗。不久即进据商都朝歌郊外的牧野(今河南卫辉北),这时商王纣发兵仓皇应战。《诗经》说:“殷商之旅,其会如林。”古书上说,当时商军虽多,但在前线倒戈,战争以武王的胜利而结束。商最后一个王帝辛,自燔于火而死。

管蔡以武庚叛 牧野之战,周打败了商王组织的军队,商因此而覆亡,但没有彻底全部消灭商的势力,跟着就发生了以武庚为首的商人的武装叛乱。

周灭商后,封纣子武庚于商都,利用他统治殷遗民。周统治者又把商的王畿分为邶、卫、鄘三个封区,分别由武王弟管叔、蔡叔、霍叔去统治,以监视武庚,谓之三监 [7]

周王朝建立四年,武王就死了,子成王诵年幼,不能管理这个新建立的国家,于是武王弟周公旦“履天子之籍,听天下之断”。管叔、蔡叔对此不满,放出流言,说周公将不利于成王。由于王位继承问题,周统治阶层内部发生了矛盾。以武庚为首的商人残余势力便利用这个机会和管、蔡勾结,发动徐、奄、熊、盈等东方诸部族,举行大规模的武装叛乱 [8] ,企图推翻周的统治。

据《尚书·大诰》说,武庚叛乱,声势浩大,致使周人的根据地“西土”也出现了骚动和不安。周公主张用武力讨伐叛乱,有些周贵族不同意,周公作《大诰》,就是为了说服那些在叛乱面前动摇和畏缩的贵族。据《逸周书·作雒》说,周公、召公“内弭父兄,外抚诸侯”,终于协调了统治阶层内部的分歧,出兵东征。

周公东征,遇到了商代残余贵族顽强的反抗。经过三年的残酷战争,周公削平了商代残余势力的叛乱,并压服了以奄为首的东夷诸部落,杀武庚、管叔,流蔡叔、霍叔。在这次战争中,周人才真正遇到商代贵族的有力反抗,也才真正征服了商人,把自己的势力伸张到黄河下游,南及淮河流域。

在结束武庚叛乱后,周统治者就把巩固广大的东方地区的军事占领,作为自己首要的政治任务。

周统治者首先把参加武庚叛乱的商顽民,强制迁徙到洛水北岸,命令他们兴建一座成周城(今洛阳东30里)。这座城是周人控制整个东方地区最重要的政治军事枢纽。

周统治者命令商顽民在成周附近定居下来,告诫他们说:“今尔尚宅尔宅,畋尔田。”又说:“尔乃自时洛邑,尚永力畋尔田。”这就是说要商顽民在洛邑附近,安家落业,老老实实种田,永远做周人驯服的顺民,如果敢于反抗,就要遭受严厉的惩罚 [9]

周统治者又挑选一批商遗民,编成一支军队,驻守成周,这就是常见于铜器铭文的“成周八师”。周统治者利用这支军队镇压商代的残余势力,也利用他们进攻东夷和淮夷。

周初的封建 在兴建成周城同时,周统治者又大封诸侯,在商代国家的废墟上,全面地建立起新的封建诸侯。

周初封建的诸侯,绝大多数是同姓子弟。《荀子·儒效篇》说: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左传》昭公二十八年也说:“昔武王克商,光有天下,其兄弟之国者十有五人,姬姓之国者四十人,皆举亲也。”

同姓的诸侯,都是文王、武王、周公的后裔。《左传》僖公二十四年说:“昔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故封建亲戚以蕃屏周。管、蔡、郕、霍、鲁、卫、毛、耼、郜、雍、曹、滕、毕、原、酆、郇,文之昭也;邘、晋、应、韩,武之穆也;凡、蒋、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周初所封同姓诸侯,当然不止这些,当时的情况大概正像《荀子·儒效篇》所说,周的子孙,只要不是疯痴,都变成了显贵的诸侯。

周初诸侯,不都是同姓子弟,也有异姓的诸侯。这些异姓诸侯,有些是周人的亲戚,有些是归附周人的一些小国的首领,还有所谓神农、黄帝、尧、舜、禹的后裔。

周初的重要封国 在当时的封国中,最重要的是卫、鲁、齐、晋、燕、宋等国。

卫是武王弟康叔的封国,都朝歌(今河南卫辉北)。鲁是周公长子伯禽的封国,都奄(今山东曲阜)。周统治者把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锜氏、樊氏、饥氏、终葵氏,封赐康叔,把殷民六族:条氏、徐氏、萧氏、索氏、长勺氏、尾勺氏,封赐伯禽。周统治者告诉鲁、卫之君,对待殷遗民要“启以商政,疆以周索”,这就是说,在推行政令时,要照顾殷人的习俗,在疆理土地,亦即在改变土地所有制的时候,则要依照周的法制。 [10]

宋是微子启的封国,都商丘(今河南商丘),微子启是归顺于周的商贵族,周封他于宋,并把一部分商遗民交给他去统治。

齐是太公吕望的封国,都营邱(今山东临淄)。周统治者授权于齐,可以讨伐有罪的小国。

晋是成王弟叔虞的封国,都唐(今山西翼城),国号唐,叔虞子燮改为晋。山西南部是夏之故墟,所以《左传》说“命以《唐诰》而封于夏虚”。周统治者把居住在晋国的夏遗民“怀姓九宗”封赐叔虞,并告诉叔虞对待与戎族杂处的夏遗民要“启以夏政,疆以戎索”。这就是说,在推行政令时要顺应夏人的习俗,疆理土地则要适应戎人的成法。

燕是周贵族召公奭的封国,都蓟(今北京)。近年北京出土一批带有匽(燕)侯字样的周初铜器,在辽南也发现不少商、周铜器,证明召公之子确实分封于蓟。周初的燕统治着今河北北部、辽南的一些地区,燕成为周北土的屏障。

齐、卫等大国之君都是周王最亲信的人,他们统治着一些要害之地。周在其完成分封之后,其统治也大大地巩固起来了。

册封 封建诸侯,要举行一种隆重的仪式,谓之锡命。在仪式中,受封者从周天子接受册命,称为册封。《左传》说到封康叔时,“命以《康诰》而封于殷虚”。《康诰》就是册封康叔的册命。

册封的主要内容是授民授疆土,即把某一地区的土地连同这土地上的人民封赐诸侯,让他们去建立侯国。《左传》载康叔受封时“聃季授土,陶叔授民”。鲁公受封时,也是“锡之山川,土田附庸”。被封赐的人民,都是当地的居民,不是从外地移入的。《左传》说鲁国是“因商奄之民”。《诗·大雅·崧高》说申伯受封时,也是“因是谢人,以作尔庸”。诸侯自己带到封国去的,只是祝宗卜史,官司奴仆和军事扈从。

诸侯对天子要承担镇守疆土、捍卫王室、缴纳贡物、朝觐述职等封建义务;还要随时准备率领自己的武士、军队,接受天子的调遣,参加战争。

诸侯有权把自己封区内的土地和人民封赐给自己的家族和亲信以为卿大夫,卿大夫对诸侯也要承担从征、纳贡等义务。

卿大夫又有自己的家臣,家臣对卿大夫也要承担各种的义务。

这种层层叠叠的分封,就构成了以周天子为首的等级制度和上下的从属关系。《左传》昭公七年说“人有十等……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正是这种等级制度和上下的从属关系最具体的说明。

二 西周的经济结构和社会阶层

土地所有制 周天子位于封建的最顶端,名义上是全国土地和人民的最高所有者。《诗·小雅·北山》说:“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周天子把王畿之内的土地,作为自己直接管理的领地,王畿之外的土地则分封诸侯。诸侯是自己封国内的土地和人民的最高所有者。《左传》昭公七年说:“封略之内,何非君土,食土之毛,谁非君臣。”

王畿之内的土地有一部分是王室的藉田,由司徒来管理。每年春耕时,周天子率领他的大臣举行一次亲耕藉田的典礼。当然,所谓亲耕,只是一种仪式,而“终于千亩”的则是被称为“庶人”的平民 [11] 。王畿之内的山林川泽,天子也派有虞人、麓人、川衡等官吏管理。除此以外的土地则由天子封赐给他的大臣作为采邑,《中鼎》铭载,王把 土赐给中为采邑。《 尊》铭载,王把 赐给 为采邑。

周天子有时也不以“邑”的名义而以田若干赐给大臣。《 》铭载,王“锡田于敛五十田,于早五十田”。《大克鼎》铭载:“王若曰:克……锡女田于匽,锡女田于渒,锡女井家 田于 ,以厥臣妾,锡女田于康,锡女田于匽,锡女田于 原,锡女田于寒山。”有时赏赐的土地也以里计算。《召卣》铭载:“王自 赏毕土,方五十里。”

诸侯和卿大夫都有权把自己的一部分封地再分赐给自己的臣属。《卯 》铭载 伯呼命卯曰:“锡于 一田”,“锡于 一田,锡于队一田,锡于 一田”。《不 》铭载,白氏赐给不 “臣五家,田十田”。贵族之间也可以彼此交换田地,不过土地买卖的情况还没有发现。

天子和诸侯都有权把封赐出去的土地收回。《大 》铭载周天子把封赐给 的田地收回,改封他人。但一般说来,诸侯和卿大夫是把自己的封国或封邑传给子孙。按宗法制的规定,当时合法的土地继承人是嫡长子。被封赐的土地,也成为各级贵族世袭所有。

社会阶层 西周社会属于统治阶层的贵族,分各种等级,从高到低有天子、诸侯、大夫、士,各级贵族都是土地所有者。《国语·晋语》说:“公食贡,大夫食邑,士食田,庶人食力。”这几句话,具体地说明了这种等级关系。士以下都是被统治者,主体部分是平民。

周族征服者建立作为据点的城及其附近的郊,被称为“国”,居于其中的主要是周的统治者贵族以及周族的平民。国人有一定的参政权力,只有他们才能为国家当兵作战。

“国”之外的广大田土被称为“野”,在其上的农业劳动者,主要是被征服地区的居民等,他们被称为野人,又称庶人、庶民,是西周时期农业生产的主要承担者,也是被统治阶层的主体。

“国”中的农、工、商,和“野”外的庶人构成了西周社会中的被统治阶层。

贵族们又称“君子”,田野里劳动的农人被称“野人”或“小人”,“君子”和“野人”或“小人”是对立的。《孟子·滕文公》说:“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这两句话也道破了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关系。

《大盂鼎》铭载,康王赏给盂“人鬲自驭至于庶人六百又五十又九夫。”《宜侯 》铭载,康王赐给矢土地和“庶人六百又六〔十〕夫”。从这些史料看,庶人的地位很低,但并不像奴隶那样一无所有。《诗·豳风·七月》说:“十月蟋蟀,入我床下,穹窒熏鼠,塞向瑾户,嗟我妇子,日为改岁,入此室处。”这说明当时的农业劳动者有自己的妻子儿女,家室庐舍。《诗·周颂·臣工》说:“命我众人,庤乃钱铸,奄观铚艾。”《载芟》也说:“有略其耜,俶载南亩。”这说明他们有自己的生产工具。

此外,也存在着部分奴隶,主要作为家奴而存在。铜器铭文中有关于赏赐“人鬲”、“臣妾”的记载,也有用匹马束丝赎回奴隶的记载 [12] 。这些奴隶多来自战俘,但其总体数量和用于农业生产的比例都不高。

井田制与地租 古文献上说,周代实行过井田制。关于井田制,《孟子·滕文公》曾有这样的说明:“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所以别野人也。”

从这段话看来,井田制的主要内容是把土地划分为方块,井田之中,有公田,也有私田。《诗·小雅·大田》说:“雨我公田,遂及我私”,正是公田私田存在的说明。公田的收入归公室或用于公共支出,私田的收入才归农民自己。《孟子》说:“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即农民在田官的监督下必须先耕种公田,然后才种自己的私田。由于当时生产力低下,田地是经常要更换和调整的,一般是三年就须“换土易居”,即重新分配土地。当然,换地不能超出一定的范围,“死徙无出乡”,成为严格的禁令。因此,所谓井田制,实质上就是劳役地租制。

田野上劳作的农人,被规定在十月向贵族纳禾稼,把黍、稷、禾、麦等最好的粮食连同麻纻全部献给贵族,此外,还要向贵族提供其他各种贡献。他们要用自己的织物“为公子裳”,用自己猎取的狐狸“为公子裘”,打猎后还要“献豜于公”,一年之中十分辛苦,自己吃的是野菜,“六月食郁及奠,七月烹葵及菽”,到了年终,还是有“无衣无褐,何以卒岁”之叹。

除贡物外,农民还要担负徭役等。据《诗·豳风·七月》记述,当时农民到了冬季,要替贵族作各种服役,如修理房屋,凿冰,割草,搓索等等。

农业、手工业和商业 周代的农具,见于古文献的有耒、耜、钱、铸、铚等。现在已经发现的西周农具,金属制的不多,绝大部分都是用木石、兽骨、蚌壳制作的。

双齿的耒和铲状的耜,是周人的主要农具。耕田用人力,通常是协作,这就是所谓耦耕。《诗·周颂·噫嘻》说:“十千维耦”,《诗·周颂·载芟》说:“千耦其耘”,说明了当时农业的繁荣。

周人第一年开种的田称为菑,第二年耕种的田称为畲,第三年耕种的田称为新。《诗·小雅·采芑》说:“薄言采芑,于彼新田,于此菑亩。”《诗·周颂·臣工》说:“如何新畲”。这里所说的“菑”、“畲”、“新”,就是指耕种年数不同的田地。第三年耕种以后,地力已衰竭,周人就用抛荒的办法以恢复地力。数年之后,再次开种。

《诗·小雅·甫田》说:“或耘或籽,黍稷薿薿。”《诗·周颂·良耜》说:“其铸斯赵,以薅荼蓼,荼蓼朽止,黍稷茂止。”这些诗篇说明周人对于除草培苗已很重视。

《诗·小雅·白华》说:“彪池北流,浸彼稻田”,这说明周人已经知道应用人工灌溉。当然在很大的程度上他们还是依靠天然的雨水。《诗·小雅·甫田》说:“琴瑟击鼓,以御田祖,以祈甘雨,以介我稷黍。”说明了周代的农人仍须向大自然祈求恩惠。

《诗经》中记载的西周的农作物品种很多,重要的谷物有黍、稷、稻、粱、菽、麦等,种植最多的是黍、稷。在同一种作物中,还分出不同的品种。《诗·生民》说:“诞降嘉种,维柜维秠,维糜维芑”,柜、秠是黍的两种嘉种,糜、芑是粟的两种嘉种。《诗·周颂·思文》说:“贻我来牟”,来是小麦,牟是大麦。《诗·周颂·丰年》说:“丰年多黍多徐”,稌是稻的一种。桑、麻的种植很普遍。桑、麻在《诗经》中常见,麻往往与禾、麦并提。《诗经》有关于“蓺麻”、“沤麻”、“绩麻”的话。桑是养蚕的饲料,蚕丝和麻的纤维都是周人做衣服的主要材料。

狩猎在农民经济生活中还占有一定的地位。农民要用狩猎补充自己的生活资料,还有向贵族提供猎获物的义务。《诗·魏风·伐檀》说贵族是“不狩不猎”,而他们却占有别人的劳动成果。

周代的手工业,有官府手工业和属于农民家庭副业的民间手工业,但都是为了自给自足而生产,只有少数的手工业品用于交换。

官府手工业的工匠,铜器铭文中称之为“百工”。《国语·晋语》说:“工商食官”,这表明工是隶属于官府的,他们是向王室或贵族领取生活资料的专业工匠。

西周的官府手工业,以冶铸青铜器为主,王室或被封诸侯都有自己的青铜冶铸作坊。随着大封诸侯,青铜冶铸技巧也传播到全国许多地方。现在所知,北面到辽宁、河北,东面到山东、江苏、安徽,南面到河南南部以及湖北,都曾经发现过西周的青铜器。铸造方法大抵继承了商人的技巧,不过类别和数量要比商代为多,铭文也比商代的长,这都显示出青铜器制造业有了进一步发展。

陶器制作方面出现了板瓦和筒瓦。虽然当时瓦只限于使用在天子、贵族的宫室上面,但它的出现,在建筑史上仍是具有重要意义的事。西周时带釉硬陶比商代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在西安、洛阳、江苏、安徽的周墓中都发现有带青釉的陶器。

商贾也和百工一样,多半是隶属于官府和贵族的。交换媒介是用贝或一定重量的铜块,铜器铭文中有“王锡(赐)金百寻”或“取遗五寻”的记载,寻就是指铜块的重量单位。铜器铭文中有关于用玉器等物和贝交换的事实,则贝在当时也起一般等价物的作用。

三 西周的政治制度

官制 西周由于土地层层分封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土地所有的等级结构,就使得这个政权既具有地方分散性又具有等级从属关系。

周王是最高首领,是诸侯的共主,他自称是天的元子,所以称为天子。实质上,以周王为首的西周政府,对它所封建的侯国,保有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但它直接统治的地区,则只限于王畿以内,即以镐京和成周为中心的一些地区。

西周时期的王室和侯国的政治机构,已难详考。根据《诗》、《书》和铜器铭文所载,可以看出当时王室最重要的官职是卿士,卿士是天子的辅佐。《尚书·顾命》把卿士列于邦君之前,《诗·小雅·十月之交》列卿士于众官之首。铜器铭文中也把卿士寮放在诸侯之前。

太师、尹氏也很重要。《诗·小雅·节南山》说:“赫赫师尹,民具尔瞻”,这里所说的师就是太师,尹就是尹氏。在这首诗中又说:“尹氏太师,维周之氐,秉国之均,四方是维。”《诗·大雅·常武》说:“太师皇父,整我六师,以修我戎。”又说:“王谓尹氏,命程伯休父。”这说明了太师、尹氏都是掌握国家军政大权的一些重臣。

常见于古书和铜器铭文中的“三有事”或“三事”,是指司徒、司马、司空而言。据古书记载,司徒一般是管土地、赋役,司马是管军政,司空是管筑城、开沟、修路等工程。除“三有事”外,还有掌管刑狱的司寇。

见于古书的西周官名,尚有太保、太史、太宗、冢宰、趣马、膳夫等,统兵作战的官有“师氏、亚、旅”等。这些众多官职的出现,说明了当时政治机构的庞大。

王室的官吏都是由大小贵族充任的。由于他们世代占有土地,所以也世代垄断官职。当时不但有“世官”,还有“世职”,铜器铭文中记载王命令大臣继任其父祖旧职的例子很多。

周天子把畿外之地分封诸侯,诸侯中绝大多数是姬姓贵族。天子和诸侯除了君臣关系外,还保持以血缘纽带联系起来的宗法关系,这种宗法关系,对于维系西周贵族的统治是一种重要的力量。《诗·大雅·板》说:“大邦维屏,大宗维翰。”又说:“宗子维城。”这里所说的“大宗”、“宗子”就是指同姓诸侯的长子,周天子依靠他们作为屏翰来保卫自己的统治。

按照周制,大国诸侯有时还可兼任王室的官吏,如周初卫康叔为周司寇,周末郑桓公为周司徒。诸侯在自己的封国内,设置和王室类似的官吏,还拥有军队,他们各自成为一方之主。西周时,诸侯尚未强大,他们还能听从天子的号令,向天子纳贡。《左传》昭公十三年说:“昔天子班贡,轻重以列,列尊贡重,周之制也。”除纳贡外,还要朝觐述职,出兵从征。天子还有权干涉诸侯的内政,有些侯国的官吏要由天子任命。天子还可以惩治和撤换诸侯,周夷王曾烹齐哀公而立其弟静 [13] 。周宣王曾派兵伐鲁,杀伯御而立其弟孝公 [14]

西周时畿外的封君一般都称为侯,如鲁、卫之君称鲁侯、卫侯。畿内的封君多称伯,如芮伯、郑伯。侯、伯当是爵位的名称。西周时称公比较普遍,王朝大臣都称公,如周公、虢公,公在当时也可能是一种爵位。另外侯、伯之臣民称侯伯为公,则公又成为君主的同义语。

兵制 属于周王室的军队有周六师和虎贲。周六师是由周人组成的,驻在周京所在的西土地区,所以铜器铭文中称它为西六师。六师是周的主力军,昭王、穆王曾率六师出外远征。殷八师是殷遗民编成的,将帅则由周人充任。周人对南方各族多次的征战,往往是六师、八师并用。虎贲是周王的禁卫军,武王伐纣,即以虎贲为先锋。

刑罚 《尚书·康诰》说:“文王作罚。”《牧 》铭亦载:“不用先王作刑,亦多虐庶民。”周人很早就依靠刑罚来加强他们的统治。

《左传》文公十八年说西周时有刑书九篇,刑书中规定:“窃贿为盗,盗器为奸。”触犯了这种规定的要受到严厉的惩罚。这说明了当时的法律已经把保护私有财产和标志封建等级制的名器当作首要的任务。

《尚书·吕刑》说周代有墨、劓、剕、宫、大辟五刑,而且五刑之属多至3000,当时刑罚既苛且滥的状况是可以想见的。铜器铭文中有关于官吏对其下级施用鞭刑和墨(黥面)刑的事。西周时是“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即使贵族、官吏犯法,他们也完全可以按“金作赎刑”的规定而交纳金货以免罪。用铜几百爰赎罪的事,在铜器铭文中是有例可寻的。

四 周和其他各族的关系

周和东夷、淮夷的关系 当周人覆灭了商王朝,继续向黄河下游进军的时候,很快就遇到了强大的东夷、淮夷等东方部落的抵抗。东夷和淮夷是分布在今山东和淮河流域这一广大地区之内的最早的居民。他们聚族而居,从事农业生活。在商王朝统治时期,他们之中有一些部落已经在商文化的影响之下,走到了历史上文明时代的边缘,但更多的部落,可能还停留在氏族制的阶段。在殷周之际的历史变革中,东夷和淮夷受到了震动。西周初年,薄姑(今山东临淄)和奄(今山东曲阜)曾经参加以武庚为首的商代残余势力的叛乱,曾顽强地抵抗了周公的东征。经历了三年的持续战争,周人才把他们镇压下去。

胜利的周统治者在今山东境内建立了齐、鲁等封国,要这些诸侯把东夷和淮夷置于自己的军事控制和政治支配之下,但东夷和淮夷的反抗并未停止。《尚书·费誓》载鲁伯禽和淮夷、徐戎有过激烈的战争,鲁国受到的威胁很大,以致不敢打开国都的东门。

据铜器铭文记载,自周初以至厉王、宣王之世,周王朝和东夷、淮夷诸部落间,不断地发生战争。淮夷中最强大的是徐方。周穆王时,徐偃王曾起兵攻周,一直打到黄河边上。铜器铭文中也有穆王时周与淮夷作战的记载。厉王时周人和南方又有许多战争。《后汉书·东夷传》说:“厉王无道,淮夷入寇,王命虢仲征之,不克。”《虢仲 》铭亦载:“王南征,伐南淮夷。”

淮夷的铜可能是周人掠夺的重要对象之一,铜器铭文中“孚金”的记载不少。也掠夺人口和牲畜。《师 》铭载发生于周宣王时的一次战争中,周人“ 孚士女、羊牛,孚吉金”。

铜器铭文中称被征服的淮夷为“帛晦人”或“帛晦臣”,意思就是贡纳之臣。《兮甲盘》铭说:“淮夷旧我帛晦人,毋敢不出帛,其积,其进人,其贮”,又说“敢不用命,则即刑 伐”,就是要淮夷向周王朝交纳布帛和其他财物,还要提供劳动力,否则就要受到讨伐。把淮夷置于周的统治和奴役之下,这是周人不惜付出很大力量不断征伐南淮夷的一个重要原因。

周和楚、吴的关系 西周时楚人分布在汉水流域到长江中游的两岸。楚的历史很悠久,早在商代就和商人有过接触。今河南南阳、信阳都发掘出西周时期的遗迹,说明周人在很早时已经占领了河南南部。在湖北圻春发现西周早期的木建筑和其他一些遗物,则周人有些据点已深入到长江边上。

西周时周和楚发生不断的冲突,在西周早期的铜器铭文中,一再提到周人“伐楚荆”、“伐反荆”的事。古书中记昭王率师远征楚人的记载颇多,说昭王打了败仗,“丧六师于汉”,昭王最后死在汉水之中 [15] 。表明楚人是难以制服的。

宣王时,宣王封其舅申伯于谢(今河南南阳),谢是周通向楚的门户,宣王封申伯一事,可能是为了加强对南面的攻守。与此同时,周人的军队又出现在江汉地区。《诗·大雅·江汉》说:“江汉之浒,王命召虎,式辟四方,彻我疆土。”又说:“于疆于理,至于南海。”经过频繁的战争,江汉流域在宣王时曾被划入周的势力范围之内。

《史记·吴太伯世家》记载周太王之子太伯、仲雍逃奔荆蛮建立吴国的传说,这个传说反映出早在殷末,周人已经到达了长江下游,统治着那里“断发文身”的土著居民。

在今江苏发现过不少西周的铜器和遗址。《宜侯矢 》说康王时周封虞侯矢于宜。可见西周初期,在今江苏境内也有过周人的据点,尽管在后来较长时期内,扎根在那里的一些来自中原的周人和周已没什么联系,但他们对开发长江下游一带还是作出过一定的贡献。

周和西北、东北各族的关系 分布在周的北面和西北方面的是一些游牧部落,其中最强大的是鬼方和严允。早在商代,他们就紧紧地跟在周人的后面,企图进入渭水流域。西周时,他们还是不顾周人的抵抗,向东南推进。《小盂鼎》铭载,康王二十五年,鬼方和周人发生过一次规模很大的战争,在这次战争中,周人大败鬼方,俘获鬼方一万三千多人,酋长三人,还俘获车、马和很多的牛羊。

《国语·周语》说,穆王时,“犬戎氏以其职来王”。穆王并强徙一部分犬戎于太原(今甘肃平凉、镇原一带),这里所说的犬戎,或许就是严允。

穆王以后,严允日益强盛,经常向南袭击,成为周的严重威胁。《后汉书·西羌传》说:“夷王命虢公率六师伐太原之戎,至于俞泉,获马千匹。”《虢季子白盘》铭也提到这次战争,说虢季子白“经维四方,薄伐严允,于洛之阳,折首五百,执讯五十”。双方激战于洛水(今陕西洛河)北岸,这一带离周的统治中心不远。由于严允经常对周侵袭,使周人的兵役负担加重。《诗·小雅·采薇》:“靡室靡家,严允之故,不遑启居,严允之故。”这就是当时行役者发出的感叹。

宣王时,严允已逼近周都。《诗·小雅·六月》说:“严允匪茹。整居焦穫,侵镐及方,至于泾阳。”《六月》诗中又说到当时周宣王派尹吉甫迎击严允。《兮甲盘》铭也说到这次战争,铭文中说“伐严允于 ,兮甲从王,折首执讯”。宣王并没有打退严允和其他西北游牧部落的进攻。《竹书纪年》载宣王命秦仲伐西戎,秦仲败死。到幽王时,申侯、缯侯联合犬戎攻杀幽王于骊山下。戎狄势力的强盛,逼迫周统治者在渭水流域无法继续立足下去。故幽王死后,子平王只得迁都于洛邑。

肃慎是居住在今东北境内的少数民族。《国语·鲁语》说武王克商之后,“肃慎氏贡楛矢、石磬”。《书序》说:“成王既伐东夷,息慎来贺。”息慎即肃慎,早在西周初年,周人和肃慎之间的往来关系已被载入于史册。

《左传》昭公九年传,记周大夫詹桓伯之言曰:“我自夏以后稷,魏、骀、芮、歧、毕,吾西土也;及武王克商,蒲姑、商奄,吾东土也;巴、濮、楚、邓,吾南土也;肃慎、燕、亳,吾北土也。”确实,周灭商以后,周的疆域和其势力范围比商王朝更大,现在证之考古发现,《左传》这段话比较接近于实际状况。

古书和铜器铭文中有关周人和各族的关系,大部分是属于战争的纪录,但隐藏在它背后的则是各族人民之间的和平往来,这应是历史的主流。

五 西周的衰亡

自成、康、昭、穆至共王统治时期,是周的盛世。到懿王时,内外矛盾交织并乘,周王朝便开始走上衰败的道路。

首先是统治者内部矛盾的加剧。到夷王时,“诸侯或不朝,相伐”,王室不能制;或有来朝,夷王也不敢坐受朝拜,他甚至要“下堂而见诸侯” [16] 。其次是民族矛盾的加剧。紧紧跟踪周人的西北诸游牧部落,到懿王时,以日益加强的攻势,向渭水中下游推进,成为周王朝的威胁。

夷王死,厉王立。铜器铭文记载厉王时南征的事相当多,看来当时周和楚的关系也很紧张。厉王既要加强西北边境的防御,又在东南开辟战场,显然处于两面作战的形势之下。战争使周王朝甚至也损害贵族们的利益。史载厉王以荣夷公为卿士,荣夷公好利,垄断山林川泽之利。山林川泽在当时是各级贵族所共同的享有品,厉王把山林川泽之利收归王室所有,是违背典章制度的。《国语·周语》说:“厉始革典”,大概就是指此而言。

厉王专利,引起了贵族和平民的怨恨,他们都发出了怨言。《逸周书》说:“下民胥怨,财力单竭,手足靡措。”为了压制舆论,厉王使卫巫监谤,“以告,则杀之”。于是“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邵公规谏厉王,他说:“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溃,伤人必多。”但厉王不听。矛盾愈来愈尖锐。到公元前841年终于爆发了国人暴动。据《 》铭载,参加这次暴动的,除国人外,还有“正人”、“师氏人”等。显然这次暴动是有低级贵族、武人参加的。暴动没有遇到来自王室方面的武装镇压,史载当时国人围王宫,袭厉王,厉王出奔于彘(今山西霍县),朝政由诸侯共管,史称“共和行政”。

共和行政,维持了14年,厉王死于彘,诸侯归政于厉王之子宣王静。宣王在位46年,“内修政事,外攘夷狄,复文武之境土”,史称中兴。《诗经》上有很多诗篇歌颂宣王的武功,从这些武功诗看来,宣王在对严允、西戎和徐、楚的战争中,都取得了一些胜利,并新建了韩、申等几个封国。但宣王也遭遇到一系列的失败,他命秦仲伐西戎,秦仲败死;伐太原之戎、条戎、奔戎,都打了败仗。最大的失败,是公元前789年的千亩之战,“王师败绩于姜氏之戎”。与此同时,对南方的战争也失利,史称“宣王既丧南国之师,乃料民于太原”,企图补充军队,结果引起大臣们普遍的反对 [17]

宣王并没有打退外来的威胁,反而在频繁的战争中,激化了社会内部的矛盾。《诗经》中有很多诗篇说到当时兵役繁重,统治者把平民当作野兽,驱于旷野,使他们脱离了生产,长期远戍,以致町畽变成鹿场,田园鞠为茂草。留在农村的农民亦瓶罍俱罄,“杼柚其空”,不得不抛弃家园,逃亡他乡。

据古书载,宣王元年大旱,二年不雨,至六年乃雨。《诗·大雅·云汉》说,这次旱灾带来了严重的饥馑,致使“周余黎民,靡有孑遗”。

很多低级贵族也遭到大贵族的劫夺,变为琐尾流离之子。《诗·大雅·瞻卬》:“人有土田,女反有之;人有民人,女覆夺之。”正是反映这一事实。这些破落的贵族对于无休止的“王事”和不公平的待遇,也表示不满。《诗·小雅·北山》反映了贵族愤恨的情绪。在这首诗中,他们提出这样的质问,为什么同样的人,“或燕燕居息,或尽瘁事国;或息偃在床,或不已于行;或不知叫号,或惨惨劬劳;或栖迟偃仰,或王事鞅掌;或湛乐饮酒,或惨惨畏咎;或出入风议,或靡事不为”。

显然在宣王统治的半个世纪中,国内外的矛盾都更加深化了。

宣王子幽王即位的第二年,关中发生大地震,“岐山崩,三川(泾、洛、渭)竭”。这次地震是很严重的。《诗·小雅·十月之交》所说的“百川沸腾,山冢崒崩,高岸为谷,深谷为陵”,就是描述这次地震所造成的灾情。由于旱灾和地震同时来临,使农业受到严重的危害,从而给人民带来了饥馑。《诗·大雅·召旻》说:“民卒流亡,我居圉卒荒”,人民因灾荒而到处流亡。严重的自然灾害,更加速了周的灭亡。

和天灾同时,西北诸游牧部落的侵袭,更加严重,致使当时的诗人,发出“日蹙国百里”的感叹。就在这时,王室内部发生了王位继承的斗争。史载幽王嬖爱褒姒,废申后及太子宜臼,以褒姒为后,立褒姒所生的伯服为太子,引起了申侯的叛变。公元前771年,申侯与缯侯引进犬戎,入攻西周,将幽王杀死于骊山下(今陕西临潼附近),西周遂亡。 66Dw8C2/0ZYvAuWBPgpgOxtmsYSYmI+e0I5ibzAI9gBteGArarqcBvZ7AJVPaqG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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