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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刘知几论历史学方法

《史通》一书,全部都是论述历史学方法;但其中有一部分系泛论历史学各流派,有一部分系专论纪传体各部分。故这里所谓历史学方法乃系狭义的历史学方法,即刘知几论怎样写著历史的部分。关于怎样写著历史,刘知几论述最详,但若总其要义,挈其宏纲,亦不外如此各点。

(一)论历史学体裁

用怎样的体裁写著历史,这是历史方法论上的一个先决问题。刘知几对于这个问题提出了崭新的见解。这就是说,他坚决地反对模拟已经废弃了的古典体裁,主张应用当时流行的体裁。他在《模拟》中说:

语曰:“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异。”必以先王之道持今世之人,此韩子所著《五蠹》之篇,称宋人有“守株”之说也。世之述者,锐志于奇,喜编次古文,撰叙今事,而巍然自谓五经再生,三史重出,多见其无识者矣。

在这里,他指出历史的体裁,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时发展的,学者不应以古为高,妄事模拟。若必欲模拟,则其著述必不能为当代读者所接受。他在《六家》中说:“爰逮中叶,文籍大备,必翦截今文,模拟古法;事非改辙,理涉守株。故舒元(孔衍字)所撰汉、魏等书不行于代也。”又说:“君懋(王邵字)《隋书》虽欲祖述商、周,宪章虞、夏,观其所述,乃似《孔子家语》、临川《世说》,可谓画虎不成,反类犬也。故其书受嗤当代,良有以焉。”

因此,他以为如必欲模拟,亦只应师其立论命意,而不应学其形式。《模拟》曰:“夫明识之士则不然,何则?其所拟者非如图画之写真,熔铸之象物,以此而似也。其所以为似者,取其道术相会义理玄同,若斯而已。”又说:“盖貌异而心同者,模拟之上也;貌同而心异者,模拟之下也。然人皆好貌同而心异,不尚貌异而心同者,何哉?盖鉴识不明,嗜爱多僻,悦夫似史,而憎夫真史。此子张所以致讥于鲁侯,有叶公好龙之喻也。”

(二)论历史学言语

体裁是历史学的形式;而言语则是历史学的本体。因为任何形式的历史学,都必须借文字来表现其内容。刘知几在《叙事》中说:“昔夫子有云:‘文胜质则史。’故知史之为务,必藉于文。”正是说明这一意义。刘知几以为历史虽系述古人之事;但并非写给古人读的,而是写给当代之人读的。因此他反对在历史学上,应用陈死的古代言语,主张应用作者当时流行的言语。他在《言语》中说:

夫《三传》之说,既不袭于《尚书》;《两汉》之词,又多违于《战策》。足以验氓俗之递改,知岁时之不同。而后来作者,通无远识,记其当世口语,罕能从实而书,方复追效昔人,示其稽古。是以好丘明者,则偏模《左传》;爱子长者,则全学史公。用使周、秦言辞见于魏、晋之代;楚、汉应对行乎宋、齐之日。而伪修混沌,失彼天然。今古以之不纯,真伪由其相乱。故裴少期(松之字)讥孙盛录曹公平素之语,而全作夫差亡灭之词。虽言似《春秋》而事殊乖越者矣。

在这里,他指出言语也是随时演变的,未必古之言语,优于今之言语。所以《三传》不学《尚书》的言语,《史》、《汉》不学《国策》的词句,以今古不同,言语已变。然而自魏以前,作者多效“三史”;自晋以降,作者喜学“五经”;以为如能学像了古人的言语文字,便可以向读者证明他的典雅高古渊博,这岂不荒谬!所以刘知几在《言语》中批判这些“拟古派”曰:

夫天长地久,风俗无恒,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而作者皆怯书今语,勇效昔言,不其惑乎!苟记言则约附“五经”,载语则依凭“三史”,是春秋之俗,战国之风,亘两仪而并存,经千载其如一,奚以今来古往质文之屡变者哉?

把近代语改装为古代语,而以写作历史,已经是今古不分,真伪相乱。而北朝诸家,又改夷语为华语,再改近代的华语为古代的华语,这就更使历史的记录,失其真实了。《言语》曰:

彦鸾(崔鸿)修伪国诸史,收(魏收)、弘(牛弘)撰魏、周二书,必讳彼夷音,变成华语,等杨由之听雀,如介葛之闻牛,斯亦可矣。而于其间则有妄益文彩,虚加风物,援引《诗》、《书》,宪章《史》、《汉》。遂使沮渠、乞伏儒雅比于元封;拓跋、宇文德音同于正始;华而失实,过莫大焉。

(三)论历史学的编制

决定了体裁和言语,然后才能开始历史学的编制。刘知几认为历史学的编制,最主要的是剪裁浮词,削除繁文。他不主张在记事体的历史中兼录言论。因为言论与事实夹杂,则叙事因之不能明断。他在《载言》中说:

《尚书》之中,言之大者也,而《春秋》靡录。此则言、事有别,断可知矣。逮左氏为书,不遵古法,言之与事,同在传中;然而言、事相兼,烦省合理……至于《史》、《汉》则不然,凡所包举,务存恢博;文辞入记,繁富为多。是以贾谊、晁错、董仲舒、东方朔等传,唯上录言,罕逢载事。夫方述一事,得其纪纲。而隔以大篇,分其次序。遂令披阅之者,有所懵然。……愚谓凡为史者,宜于表、志之外更立一书。若人主之制册、诰令,群臣之章表、移檄,收之纪传,悉入书部,题为“制册章表书”。

在这里可以看出,刘知几之不主张言与事杂书,是因为这样的编制,遮断了叙事的联络。除此以外,他又以为史籍上所载的许多历史文件,都是虚构,不但不能说明史实,反而淆混史实。他在《载文》中列举其例。例如他说:在史籍中,常有“上出禅书,下陈让表,其间劝进殷勤,敦谕重沓,迹实同于莽、卓,言乃类于虞、夏”。又说:在史籍中,“凡有诏敕,皆责成群下,但使朝多文士,国富辞人,肆其笔端,何事不录?是以每发玺诰,下纶言,申恻隐之渥恩,叙忧勤之至意。其君虽有反道败德,唯顽与暴。观其政令,则辛、癸不如;读其诏诰,则勋、华再出”。又说:“夫谈主上之圣明,则君尽三五;述宰相之英伟,则人皆二八。国止方隅,而言并吞六合;福不盈眦,而称感致百灵。虽人事屡改,而文理无易,故善之与恶,其说不殊。”这些都是“徒有其文,竟无其事”。若以这类虚伪的历史文件,载之史籍,则“行之于世,则上下相蒙;传之于后,则示人不信。而世之作者恒不之察,聚彼虚说,编而次之。创自起居,成于国史,连章疏录,一字无废”。像这样的历史,已经“非复史书,更成文集”了。所以刘知几在结论上说:

凡今之为史而载文也,苛能拨浮华,采真实,亦可使夫雕虫小技者闻义而知徙矣。

(四)论历史学的标题

编制的规律既定,这就要轮到题目了。刘知几以为假如书的内容是体,题目便是这个体的名称,因此,题目必须能概括书的内容。他在《题目》中曰:“夫名以定体,为实之宾。苟失其途,有乖至理。”但是他以为历来的史学家往往对于标题一点,有些名不副实。

他说照一般的习惯,在史书中,“其编年月者谓之纪,列纪传者谓之书,取顺于时,斯为最也”。但是,“吕(不韦)、陆(贾)二氏,名著一书,唯次篇章,不系时月,此乃子书杂记,而皆号曰‘春秋’。鱼豢、姚察著魏、梁二史,巨细毕载,芜累尤多,而俱榜之以‘略’。考名责实,奚其爽欤”!

又如篇章之标题,亦须与其内容相合。但是“如司马迁撰《皇后传》,而以‘外戚’命章。案‘外戚’凭‘皇后’以得名,犹‘宗室’因‘天子’而显称,若编‘皇后’而曰‘外戚传’,则书天子而曰‘宗室纪’可乎?班固撰‘人表’以‘古今’为目。寻其所载也,皆自秦而往,非汉之事,古诚有之,今则安在”?这些都是题不对文。

此外,刘知几以为题目的用处,在于提示内容,故其为体,以简明为要。如列传标题,人少者具出姓名,如《伯夷传》。人多者,唯书姓氏,如《老庄申韩列传》。又人多而姓氏相同者,则结定其数,如“二袁”、“四张”、“二公孙”传。但是到范晔,便于题目中全录姓名,其附出的人物,亦以细字列其名于主题之下。降至魏收,则更为琐碎。“其有魏世邻国,编于魏史者,于其人姓名之上,又列之以邦域,申之以职官。”这些既已详述于传内,又重标于篇首,大失标题的本意了。

(五)论历史学的断限

断限,就是划分阶段的意思。但刘知几所谓断限,是指断代而言。刘知几以为既断代为史,则在断代史中只应记其所断之代,史实不应超越这个朝代的界限。但是他以为后之作者,并未严守纪律。例如班固《汉书》,是断西汉以为史,而“表志所录,乃尽牺年”。又如:“宋史则上括魏朝,《隋书》则仰苞梁代。”又如:“汉之董卓,犹秦之赵高。昔车令之诛,既不列于《汉》、《史》,何太师之毙,遂独刊于《魏书》乎?”臧洪、陶谦、刘虞、孙(公孙)瓒生于季末,不关曹氏,何“汉典所具,而魏册仍编”?此外,如:“沈录金行,上羁刘主;魏刊水运,下列高王。唯蜀与齐,各有国史,越次而载,孰曰攸宜?”以上所举,他认为都是断代不清。

至于“夷狄本系,种落所兴。北貊起自淳维,南蛮出于槃瓠,高句丽以鳖桥获济,吐谷浑因马斗徙居。诸如此说,求之历代,何书不有?而作之者,曾不知前撰已著,后修宜辍。遂乃百世相传,一字无改”。这些,他认为都是侵官离局,越俎代庖。

总之,刘知几所谓断限,其意即如系一代之史,则非本代之事不书;如系一国之史,则非本国之事不书。

(六)论历史学的叙事

写著历史的方法,最主要的,就是叙事。刘知几论叙事之要有三,即简要、隐晦与确实。而最反对者,则为因习。

他在《叙事》说:“国史之美者,以叙事为工;而叙事之工者,以简要为主。”但他所谓简要,并不是略去史实,而是削去繁复。因为自昔以降,史籍之文,日趋繁缛。“作者芜音累句,云蒸泉涌。其为文也,大抵编字不只,捶句皆双,修短取均,奇偶相配。故应以一言蔽之者,辄足为二言,应以三句成文者,必分为四句。弥漫重沓,不知所裁。”文体既如此繁缛,而叙事又多重复。例如刘知几举出叙事之体有四:有直记其才行者,有唯书其事迹者,有因言语而可知者,有假赞论而自见者。此四种方法,用其一,即可畅叙事理;但后来作者往往四者并用,床上架床。所以刘知几首先提出简要的原则,正是对症下药。

刘知几以为叙事不仅要工,而且要美。历来史籍,叙事之美者,以《春秋》为最,而《春秋》叙事之美,则在于“微婉其辞,隐晦其说”。因为这样,文章便有言外之意。所以刘知几以为叙事之要,其次就是隐晦。他在《叙事》中说:

章句之言,有显有晦。显也者,繁词缛说,理尽于篇中;晦也者,省字约文,事溢于句外。然则晦之将显,优劣不同,较可知矣。夫能略小存大,举重明轻,一言而巨细咸该,片语而洪纤靡漏,此皆用晦之道也。……夫“经”以数字包义,而“传”以一句成言,虽繁约有殊而隐晦无异。……(其纪事也)皆言近而旨远,辞浅而义深。虽发语已殚,而含义未尽。使夫读者望表而知里,扪毛而辨骨,睹一事于句中,反三隅于字外。晦之时义,不亦大哉!

叙事之要,尤在于真切。然而后来作者,多以古事比于近事,古人比于近人。设喻不当,遂使史实失其真切。刘知几在《叙事》中曾列举此类例子。如云:“论逆臣,则呼为问鼎;称巨寇,则目以长鲸。邦国初基,皆云草昧;帝王兆迹,必号龙飞。”又云:魏收《代史》,“称刘氏纳贡,则曰来献百牢”;吴均《齐录》,“叙元日临轩,必云‘朝会万国’”。又云:“裴景仁《秦记》,称苻坚方食,抚盘而诟;王劭《齐志》,述洛干感恩,脱帽而谢。及彦鸾(崔鸿)撰以新史,重规(李百药)删其旧录,乃易‘抚盘’以‘推案’,变‘脱帽’为‘免冠’。夫近世通无案食,胡俗不施冠冕。直以事不类古,改从雅言,欲令学者何以考时俗之不同,察古今之有异?”诸如此类,不胜枚举。

刘知几以为叙事之病,莫大于因俗前史之文。它在《因习》中曰:“史书者,记事之言耳。夫事有贸迁,而言无变革,此所谓胶柱而调瑟,刻船以求剑也。”他又列举实例以证明因习之弊。例如他说:

《史记·陈涉世家》,称“其子孙至今血食”。《汉书》复有《涉传》,乃具载迁文。案迁之言今,实孝武之世也;固之言今,当孝明之世也;事出百年,语同一理。即如是,岂陈氏苗裔,祚流东京者乎!

又如他说:

韦、耿谋诛曹武,钦、诞问罪马文(司马昭),而魏、晋史臣书之曰贼,此乃迫于当世,难以直言。至如荀济、元瑾,兰摧于孝靖之末,王谦、尉回,玉折于宇文之季,而李(百药)刊齐史,颜(师古)述隋篇,时无逼畏,事须矫枉;而皆仍旧不改,谓数君为叛逆。书事如此,褒贬何施?

(七)论历史学上的书法

书法和记事不同。记事是叙述史实的原委;而书法则是历史家对史实的褒贬。历史家执行褒贬之法甚多,但要而言之,则不外直书与曲笔。直书者,即以明文严词,直斥权贵;曲笔者,即饰非文过,取媚当道。即因如此,所以自古以来,直书的史学家,多遭刑戮,如齐史之书崔弑,司马迁之述汉非,韦昭仗正于吴朝,崔浩犯讳于北魏,或身膏斧钺,取笑当时;或书填坑窖,无闻后世。反之,曲笔阿时之徒,则功名富贵,忝然偷生。虽然,历史学的任务,是在于明是非,别善恶,贤贤贱不肖,所以刘知几还是主张直笔。他在《直书》中说:

盖烈士徇名,壮夫重气。宁为兰摧玉折,不作瓦砾长存。若南、董之仗气直书,不避强御;韦、崔之肆情奋笔,无所阿容。虽周身之防,有所不足;而遗芳余烈,人到于今称之。与夫王沈《魏书》,假回邪以窃位;董统《燕史》,持谄媚以偷荣。贯三光而洞九泉,曾未足喻其高下也。

同时他对于那些曲笔之徒,则大致贬词。《曲笔》中曰:

其有舞词弄札,饰非文过,若王隐、虞预,毁辱相凌;子野、休文,释纷相谢。用舍由乎臆说,威福行乎笔端。斯乃作者之丑行,人伦所同疾也。亦有事每凭虚,词多乌有。或假人之美,籍为私惠;或诬人之恶,持报己仇。若王沈《魏录》,滥述贬甄之诏;陆机《晋史》,虚张拒葛之锋。班固受金而始书,陈寿借米而方传,此又记言之奸贼,载笔之凶人,虽肆诸市朝,投畀豺虎可也。

以上所述,乃刘知几论历史学方法之大要。这诚如他自己所云:“其为网罗者密矣,其所商略者远矣。”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刘知几论史体,则反对模拟经传,主张应用近体;论言语,则反对宪章虞夏,主张应用今文;论编制,则反对繁文缛词,主张言、事异篇;论叙事,则反对因袭陈说,主张简要隐晦;论命题,则反对题不对文,主张名实相符;论断限,则反对越俎代庖,主张不录前代;论书法,则反对曲笔阿时,主张仗义直书。这些见解,都是很正确的,特别是反对模拟古典的体裁和古典的言语,一直到我们的今日,还有教育作用。因为一直到现在,还有人企图用古典的文字,来掩盖自己的浅薄。惟其中有一点是值得商量的,即言与事异篇。诚然把长篇大论的文章插入叙事之中,的确会打断读者对史实的观察之联系;但是有些文词,往往与史实不能分开,而且甚至就是史实的构成部分,如项羽的乌江自刎之歌,即其一例。因此,我以为短文而必要者,仍然要插在叙事之内;长文而次要者,则记于注内,以备参考。如此则言与事,各得其所。 Lmc61lNtngvjOS1V028Yv3E2fE4vn1CUxS46kCoKmD8i0GB+CaWicLGd7JU2aL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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