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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司马迁的历史方法二—纪传体的活用

晚近历史的研究,已经进入科学的阶段,对于纪传体的历史方法,当然不能满足。实际上,这种古典的方法,有一个最大的弊病,就是要把历史割裂为无数的碎片,令人只看见个别人物的活动,看不见人类社会的历史之全面的运动。此种弊病,虽有八书、十表,亦不能完全补救。虽然,在司马迁当时,他并不是用纪传体割裂历史;反之,而是连串历史。因为在当时,并没有整然有系统的历史著作,摆在司马迁的面前,让他去任意割裂;只有片断零碎的史料,散见于古典文献之中,等待他去编纂。纪传体的历史方法,就是为了连串这些零碎的历史资料而开创出来的。

纪传体的历史方法,有一定的公式,自然是过于拙笨。但是在这个方法的创始者运用起来,却能变而通之,神而化之。过细研究过司马迁的历史方法的人,就会知道他之运用纪传体的方法,正如骑着一匹不羁之马,纵横驰骋,无往而不适,无适而不可。

司马迁能够发明纪传体的方法,也能驾驭他自己所发明的方法。他绝不用公式来摆布历史,而是用历史去活用他的公式。他唯一的活用方法,就是依据具体历史的资料而或为专篇,或为合篇。

首先,就本纪而论。本纪在原则上,是以帝王名篇,即一个帝王一篇本纪。但是司马迁于夏以前的传说时代,则五帝合为一纪。于夏,于殷,于周,则合一代的帝王,并为一纪。于秦则一代分为两纪,而两纪所分配的帝王,又不平均。于始皇以前,则合所有秦代的先王为一纪;于始皇、二世,则二人合为一纪。而始皇、二世的合纪,又以始皇为主,二世为附。自秦以后,项羽、汉高、吕后、孝文、孝景、武帝,才是一个人一篇专纪。由此而知本纪并不绳于一人一纪的公式,而有其活用之变体。

本纪何为而有此变体?非常明白,司马迁的原则,是事少者纪略,事多者纪详。事详者,则一个帝王为一纪;较略者,则一个朝代为二纪;更略者,则一个朝代为一纪;最略者,则五帝合为一纪。五帝者,即特征中国史前社会中某一阶段的五个神话人物,所以五帝合为一纪,就是把整个史前时代合为一纪。

司马迁说过,“五帝三代之记尚矣”。“尚矣”就是遥远的意思。当时对于遥远的古史,虽已有传说,但据他实地考察的结果,各地所传不同。当时学者虽已多称五帝,百家虽亦曾言“黄帝”,但“其文不雅驯,荐绅先生难言之”,而“儒者或不传”。司马迁对于当时流传之古史的传说,完全抱着怀疑的态度,所谓“疑者传疑,盖其慎也”。他于其所致疑者,皆曰“尚矣”;曰“不可纪已”;曰“靡得而记云”。例如他考历法,则曰:“神农以前尚矣。”考龟策,则曰:“唐虞以上,不可记已。”考平准,则曰:“自高辛氏之前尚矣,靡得而记云。”考诸侯世系,则曰:“殷以前尚矣。”如果要他相信,除非与古文相合。他说:“总之,不离古文者近是。”他说:在古文中,虽然“书缺有间矣”,而“《尚书》独载尧以来”,是以虞、夏之文,尚可知也。至于虞、夏以前,则于传说中,“择其言尤雅者”以为史料。因为史料不多,所以于整个史前时代,并为一纪。

至于夏、殷的史料,孔子已不能考。孔子曰:“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自孔子至司马迁,其间并无新的史料发现。而且经过秦始皇一度焚书,故孔子之所不得而征的史料,司马迁亦不能征之。因此,司马迁对夏、殷两纪,仅就传说,录其世系,而不纪年。若周代史料,虽有《诗》、《书》可征,然史料亦简略;且自共和以前,年代尚不可纪,何况其详?所以司马迁于夏、于殷、于周,皆并一代的帝王为合纪。

秦之先世,出自西羌,春秋时,尚不与于中国之盟会。其时代既属远古,而活动范围,又僻在西陲,亦无详细论著之历史资料,故亦并为一纪。至于始皇,则秦族已统一中国,典章制度、人物活动,其录于文书、流为传说者至多。但秦代的历史至二世,已成尾声,史实不多,不能自成一纪。所以司马迁于秦代则分二纪,其一纪,纪秦之先王;其一纪,纪始皇而附以二世。

自楚、汉之际至于汉武,则为司马迁之近代,有若干历史事实都在司马迁的眼前继续发展,耳之所闻,目之所见者,无往而非史料。当此之时,一个帝王的史料,多于夏、殷、周一代的史料,乃至整个史前时代的史料,故司马迁以一帝为一纪。由此看来,司马迁绝不略其所详,而详其所不详,以维持其一个帝王一篇本纪的公式;反之,而是依据史实的繁略,以变通其公式。

其次,说到世家。世家,在原则上,是以诸侯之始封祖先或辅相名篇,亦以一人一世家为正规。前者如于吴则以太伯名篇,于齐则以太公名篇,于鲁则以周公名篇,于燕则以召公名篇,于卫则以康叔名篇,于宋则以微子名篇,于越则以勾践名篇。后者如萧何、曹参、陈平、周勃等,皆以人名篇,而且皆系一人一世家。但是司马迁于陈、杞、晋、楚、郑、赵、魏、韩等世家,则以其封国名篇,换言之,即并一个封国世代的诸侯合为一篇世家,是世家的写法,也有变体。

世家何为而有变体?顾名思义,我们可以想到世家的主要任务,是在叙述诸侯的世系,即对贵族作集团的描写。集团的描写,必须要有一个鲜明的主题,如某一贵族的始祖,系一有名的历史人物,则以其始祖名篇;如其始祖,来历不明,或来历虽明而无史实可记,则以其封国名篇。

例如吴之太伯、齐之太公、鲁之周公、燕之召公、卫之康叔、宋之微子、越之勾践,都是有名的历史人物,其史迹亦多流传于当时。他们有值得大书的历史价值,有可以详书的历史资料,故司马迁用以为标题,以为一篇的主干,而以其后裔附之。如此,则轻重自分,世系自明。

至于陈、杞、晋、楚、郑、赵、魏、韩等则不然,此诸国贵族的始祖,或为传说中的人物,来历不明;或来历虽明而史料简略,不能当作一个主题的人物,所以就合其世世代代的子孙,平行叙述,合为一个世家,而以其封国名篇。

例如《史记·陈杞世家》记陈之始祖曰:“陈胡公满者,虞帝舜之后也。……至于周武王克殷纣,乃复求舜后,得妫满,封之以陈,以奉帝舜祀,是为胡公。胡公卒……”记杞之始祖曰:“杞东楼公者,夏后禹之后苗裔也。殷时或封或绝。周武王克殷纣,求禹之后,得东楼公,封之于杞,以奉夏后氏祀。东楼公生西楼公,西楼公生题公……”

《楚世家》记楚之先世曰:“楚之先祖,出自帝颛顼高阳……高阳生称,称生卷章,卷章生重黎。……吴回生陆终,陆终生子六人……六曰季连,芈姓,楚其后也。”

《赵世家》记赵之先世曰:“赵氏之先,与秦共祖。至仲衍,为帝大戊御。其后世蜚廉有子二人,而命其一子曰恶来……恶来弟曰季胜,其后为赵。”

《魏世家》记魏之先世曰:“魏之先,毕公高之后也。毕公高与周同姓,武王之伐纣,而高封于毕,于是为毕姓。其后绝封,为庶人,或在中国,或在夷狄。其苗裔曰毕万,事晋献公。献公之十六年……以魏封毕万。”

《韩世家》记韩之先世曰:“韩之先与周同姓,姓姬氏。其后苗裔事晋,得封于韩原,曰韩武子。武子后三世,有韩厥,从封姓为韩氏。”

像陈胡公、杞东楼公、楚季连之流的人物,有无其人,都大成问题,何能以之作为其世家的主题呢?他若晋之始封诸侯唐叔虞,郑之始封诸侯桓公友,赵之季胜,魏之毕万,韩之韩厥,虽来历较明,但史迹甚少,故亦不能以之名篇。

或曰,陈、杞不说,但晋献公、楚文王、赵简子、韩康子、魏桓子,都是有名的历史人物,何以不以其人为其世家的标题呢?但是我们知道以上诸人,都不是始封的诸侯,他们都是发迹于中世,若以中世的诸侯为其世家的主题,则首尾倒置,先世不明。故虽系有名的历史人物,亦不能以之为主题。

在世家中除以封国为单位合为一篇者,又有以血统为单位合为一篇者,如《五宗世家》、《三王世家》,就是例子。此外又有合两个封国而并为一篇者如《陈杞世家》、《荆燕世家》,就是例子。

最后,说到列传。司马迁写列传,更表现了他对方法运用的活泼。如前所述,他首先把他所选定的列传中的人物,不管异代同时,先依其人的性质,类而别之,为若干组。然后再次其先后,别其轻重,定其主从,或作专传,或作合传。

在《史记》列传中,我们可以看出凡司马迁作专传的历史人物,大概不是他认为这个人物之事迹独特,没有可以与他类聚的;便是这个人物史实丰富,非专传不能详其平生。如伍子胥、商鞅皆作专传,就是因为他们的事迹独特。如孟尝君等四公子,本为同一类型的人物,可以为合传;韩信、彭越,也是同一类型的人物,可以为合传;乐毅、田单等也是同一类型的人物,可以为合传;但都不作为合传而各为专传,这就是因为他们的史实丰富。把这些人独立起来,作一专传,而将与他们有关的若干史实和人物,附丽在他们的专传中,则可以透露一个历史侧面。若与人合传,反而失去了叙述的重心,所以宁为专传,不为合传。

《史记》中的合传,也有各种各样的体裁。有两人平等并列,合为一传者;有多人平等并列,合为一传者;有以一人为主,一人为从,合为一传者;有以二人为主,多人为从,合为一传者。不论怎样合法,要之,凡合为一传的人物,非其性质相同,即其历史行动有相互的关系。

两人平等并列为一合传者,如管、晏合传,孙武、吴起合传,屈原、贾谊合传,扁鹊、仓公合传,都是因为他们的性质相同。如张耳、陈余合传,魏豹、彭越合传,都是因为他们的历史行动,有相互的关系。

多人平等并列合为一传者,如老子、庄子、申不害、韩非合传,是司马迁以为他们同是道家。仲尼弟子七十七人合传,是因为他们同是儒家的门徒,而又同时并世,在生活上有其相互的关系。此外刺客、循吏、儒林、酷吏、游侠、佞幸、滑稽、日者、龟策、货殖之各为合传,而且这些合为一传的人物,又生不同时,这就是因为他们是同一类型的人物。

以一人为主、一人为从而合传者,如伯夷传而从以叔齐,是以其为兄弟,而又同以身殉于殷朝。以二人为主多人为从而合传者,如孟轲、荀卿合传,而从以淳于髡,慎到、驺奭,这是因为他们同是战国时代的学者。又如卫青、霍去病合传,而从以公孙贺、李息、公孙敖、李沮、张次公、苏建、赵信、张骞、李蔡、曹襄、韩说、郭昌、赵食其、荀彘、路博德、赵破奴,这是因为他们都是武帝时代北击匈奴、远征西域的将领。

此外,在列传中,尚有以民族名篇者,如南越、东越、朝鲜、匈奴、西南夷、大宛等传,这是司马迁以为他们都是蛮夷。实际上,司马迁当时,虽然这些四周诸民族与大汉帝国都有或多或少的关系,但对于他们民族内部的情形,还是不大明了。例如他对西南夷的君长,仅能说,“以什数”,至于他们内部的人物活动,更不知道,所以不能写出民族人物的列传;只有以民族为单位,写出其民族的集团活动。如果南越尉佗,不是司马迁所云是真定人,那么,在《史记》中,就有一篇民族人物的列传了。

总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司马迁之运用纪传体的方法,是何等的活泼!他就是用这样的方法,写成了一部有名的《史记》。即因他在纪传与纪传之间,建立了一些无形的关系,所以《史记》,拆开看,是许多个人的历史;合拢来看,简直是一部汉武以前的中国通史。 m+owLsRUZ54TmZOwnJEkTlJTLXQFmrURIRgVNhMNc/Sbn6fCMFxTy6B1QuWpCg/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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