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了以上的工作,我们才能开始搜集史料。搜集史料最好用作笔记的方法,把自己所要搜集的史料,从原书上一条一条摘录下来,并于摘录的文句之下,注明原书的书名、篇章及页数,以备应用时查考。这种方法,清代的学者多曾应用。如顾亭林的《日知录》,钱大昕的《十驾斋养新录》,陈澧的《东塾读书记》,都是从各种书上摘录下来的史料搜为巨著。
抄录史料是一种拙笨的方法,但是做学问就是一种拙笨的事业。固然,我们可以在原书上做个记号或夹一纸片,等到要用的时候再直接抄录下来;但有时这种记号和纸片会逸出我们记忆之外的。这正如一个建筑工程师对于他的建筑材料,固然可以用到什么材料再去找什么材料,但总不如把他所需要的材料在开始建筑之前完全准备齐全,然后有计划地分配他占有的材料,开始他的建筑。
搜集史料不要东抄西袭,假如我们知道某几种书上有我们所需要的史料,最好是一本一本书从头到尾一字不放松地去搜查。因为也许我们所需要的史料就在我们放松的那一页,或者就是我们放松的那个字。
搜查一本书,可以作一次搜查,这种方法就是不管史料的性质,只要是我们所需要的史料,就毫无遗漏地把它们抄下来。抄下之后,才来分类整理。但我以为搜查的方法,最好是依史料的性质分作若干次进行。例如第一次,搜查经济史料;第二次,再搜查政治史料;第三次,再搜查文化思想史料。这样依次搜查的方法有两种好处:第一,它可以使我们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到一点。比如我们搜查经济史料时,要把全力注意经济史料,对于政治和文化思想的史料,暂时不管;反之亦然。这样,就会养成我们的专注力,使我们所注意的史料,在我们面前浮凸出来。第二,可以使我们在搜集某种史料的当中,同时得到与这一史料有关之各方面的知识。比如我们搜集经济史料时,把政治和文化思想史料搁在一边,我们就可以分出注意力来注意与经济史料有关的事项。此外,这种分次搜集下来的史料,不必经过整理,自然就有它的系统。这样一次一次地搜查下去,笔记起来,则这本书便被我们完全拆散,而其中所含的史料,也就在我们的笔记中分别归队了。一种书如此,第二种书以至无数种书都是如此,积而久之,我们抄录的史料便日益丰富。
史料的搜集,也不是一件容易事情,它需要有认识史料的能力。我已经说过,史料,特别是考古学的史料最难认识。不但考古学的史料如此,文献上的史料也是一样。特别是文艺作品中所含的史料,有时只是描出一条灰暗不明的阴影,我们需要从那些阴影中去寻找反映。
不仅文艺作品中的史料如此,即保存在所谓正史上的史料,也不是完全可以从正面看得出来的;但在它们的反面或侧面,却往往暗示出一种重要的历史内容。我们若是把这种有暗示性的史料放弃了,那便是重大的损失。
举几个例子,如《史记·秦始皇本纪》载,三十六年,东郡人刻石云:“始皇帝死而地分。”同年,华阴人又遮使者曰:“今年祖龙死。”在这两条史料的正面,并没有什么重大的意义;但在它们的反面,却暗示出当时人民对于专制暴君的痛恨达到恶之欲其死的程度,同时也暗示出当时的贫苦农民对土地之渴望。又如同纪记始皇派徐福等入海求蓬莱仙药事,这在正面看来,不过是迷信的记录;而在反面,却暗示出当时的商业发展,已在开始寻求海外市场。又如《汉书·张骞传》记张骞在大夏见邛杖。在正面看来,不过是张骞记其所见;但在侧面,则暗示出在张骞通西域之前,四川和中亚已有直接或间接的交换关系,而其商路则经由今日之缅甸、印度。又如《史记·项羽本纪》载鸿门之宴,刘邦献项羽白璧一双,献范增玉斗一双,这在正面看来,也很平常;但在侧面却暗示出大掠阿房宫的正犯不是项羽,而是刘邦。因为,白璧、玉斗,绝非一个亭长家里所能有的,一定是从阿房宫中偷窃的赃物。像这一类具有暗示性的史料充满了历史文献,只要我们耐烦去找,到处都可以碰见。
还有一种史料,个别看来,没有什么意义;要综合起来,才能显出更大的价值。又有一种史料,综合看来,没有什么意义;要分析起来,才有更大的价值。再有一种史料,片面看来,没有什么价值;要比较看来,才能显出更大的意义。我们若是因为不注意而把这一类的史料失掉了,那也是一个很大的损失。帮助我们搜集这一类史料的是统计学。
例如史籍上常有关于天灾的记录,这些记录,若是个别的看来,它们所表现的不过是某年大水,某年旱蝗,某年河决、地震、霜雹、疠疾等片断的史实;但是,若把某一朝代的天灾记录依其发生的先后类聚起来,则它们所显示出来的,便不是片断的史实,而是这一朝代中天灾流行的大较形势,即某一时期天灾最多、某一时期天灾较少,某一区域天灾最大、某一区域天灾较小之综合的说明。这种综合的天灾记录,就能帮助我们了解某一朝代中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的状况之变迁。
又如黄河决口,历代史籍皆有记录。这些记录若个别看来,只是报告某年某月黄河在某处决口之片断的史实。近人张了且氏著《历代黄河在豫泛滥纪要》一文,把这一类的史料依其先后类列起来,于是这种综合了的史料所表示的,便不是片断的史实报告,而是历代黄河决口的次数。计西汉七次,东汉一次,魏一次,晋一次,唐十二次,五代十二次,宋(金)七十一次,元六十一次,明一百二十一次,清七十三次,共泛滥三百六十次。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自汉至唐一一○五年间,黄河泛滥不过二十二次;自五代至清一○一一年间,黄河泛滥竟有三百三十八次。从这种数字的排列,我们就可以对于黄河的泛滥得到一个总括的概念,即自五代以后,黄河在豫的泛滥日益频繁。
又如自魏晋以降,迄于隋唐,中国的僧侣之前往印度学习佛典者,代有其人。这种史料,个别看来,不过是一些无关大局的个人行动。但是梁启超氏却把这些无关大局的史料类集起来,写成了一篇文章,叫做《千五百年前之中国留学生》。在这篇文章中,他考出自三世纪后半(三国)至八世纪前半(唐末)这四个半世纪中,中国僧侣之前往印度者,总数达二百人左右。其中三世纪后半二人,四世纪五人,五世纪六十一人,六世纪十四人,七世纪五十六人,八世纪前半三十一人。经过这样的综合,于是以前无关大局的片断史料,现在便显示出一种重要的历史内容,即自南北朝至唐,是佛教文化输入中国最繁盛的时代,亦即中印文化交流最发达的时代。
其次,说到必须分析才有意义的史料。例如《汉书·地理志》载平帝元始二年时中国的人口总数为一千二百二十三万三千零六十二户,五千九百五十九万四千九百七十八口。这个笼统的数字,实在没有很多的意义。但是我们若把当时各郡国的人口分别观察,则知当时的人口,大半集中于黄河流域,而尤以今日山东、河南接壤之处,最为密集。当时在司隶校尉之外,全国分为十三部,而司隶校尉及豫、冀、兖、青、徐五部,占地不过八分之一,而人口则占全国总数百分之六十八以上。从这里,我们就知道在西汉时,中国的经济中心是在黄河流域,而长江流域仍然是地广人稀。
最后,说到必须比较才能显出更大价值的史料。还是以人口数字为例。如《通典》载三国时,人口总数为一百四十七万三千四百二十三户,七百六十七万二千八百八十一口。单从这个史料的本身看来,不过是三国人口总数的记录。但是,我们若把这个数字与东汉桓帝时人口数字(一千零六十七万七千九百六十户,五千六百四十八万六千八百五十六口)比较,则两种数字相减之差,就显出了另一新的历史内容,即三国时人口较之东汉末叶的人口,已经减少了十分之九,而其减少之绝对数字,则将近五千万人。这一个巨大的人口减少的数字,就说明了东汉末年大混战、大饥馑、大疠疫、大流亡所加于社会的破坏。
假如我们用这样的方法,把中国历史上各朝代的物价、田赋、官俸、垦地等的数字都计算出来,相互类比,则许多枯燥无味的数字,都会变成极有价值的史料。
总之,我们要运用各种方法,把史料从原书中钩索出来,从正面看不出来的,从反面看,侧面看;从个别看不出来的,从综合看;从笼统看不出来的,从分析看;从片面看不出来的,从类比看。这样,我们便能网罗所有的史料了。
但是我们从各种书上搜集的史料还是一盘散沙,如果说它们也有系统,那只是被归纳在各种书名之下,即以原书为标题之史料的类聚,如《汉书》上的史料,《晋书》上的史料等。这些史料,都各依来源而自为一束。
现在,我们要开始史料的整理工作了。最初的整理,就是用初等的逻辑方法,把从各种书中搜集来的史料,不依其来源,而依其性质,再为类别。比如我们先立定经济、政治、文化三大类,然后把各种来源不同的史料,分别归纳于这三个类别之中,于是以前各为一束的诸书史料,现在便在各种类别之下,混而为一了。这一分类,就泯除了史料来源的界限,突出了史料的性质。
但是,这种突出来的史料性质,还是一般的性质。为了显出史料的多样性,史料的分类愈细愈好。比如经济一类,又再分为农业、手工业、商业;政治一类,又再分为政权性质、政治机构、政权的发展及其没落、种族关系、国际关系等等;文化一类,又再分为哲学、科学、文学、艺术、宗教等等。然后把已经归纳到经济、政治和文化三大类中的史料,又再依其特殊的性质,而分别归纳于各小类之中。在小类之中,又再分小类。比如农业一类,又再分为土地所有的关系、耕种方法、技术、水利、地租、赋役等等,而将归纳在农业一类的史料,依其性质,再分别归纳于更小的类别之中。农业如此,其他各小类亦如此。这样大类之中分小类,小类之中再分更小的类别,一直分到不可再分为止,于是,以前千头万绪、纷然杂陈的一片灰色的史料,现在便在大的类别之下显出了它们的一般性,小的类别之下显出了它们的特殊性。
经过分类整理之后的史料虽然已经变成条分缕析的小组,但因为这些史料是来自不同的书籍,时代的关系,多被错乱。这就是说,它们虽然是说明同一史实,如西汉的种族关系;但西汉有二百余年,二百余年中的种族关系有很多变化,汉武以前与汉武以后就有大大的改变,因而某几条史料是记录某一时间的西汉种族关系,就必须判明。对种族关系如此,对其他的类别亦如此。这样,我们在史料分类以后,便要进行史料的分节,即把每一组的史料依其所特征的史实之先后加以再编制,使之成为时间的系列。经过这种再编制,则史料所突出来的便不仅是它的性质,而且也是它所说明的史实之发展过程了。
经过了时间分节以后的史料,并不是就没有问题;因为其中有若干条是完全雷同的,有若干条是小有差异的,甚至有若干条是截然相反的。对于这样的史料,我们又要加以类集,使它们各为一群。雷同的是没有问题的,小有差异或截然相反的就要运用考据学的方法,进行辨证的工作,找出它们所以差异与相反的缘故。这样,史料中的矛盾和分歧又完全解决了。
最后,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工作,就是从史料中抽出历史原理。进行这种工作,就需要唯物辩证法的帮助。最初,是把各组史料加以提炼,由一千条史料中抽出一百条,一百条中抽出十条,十条中抽出一条,这一条,就是一千条史料中提炼出来的精髓。再把这一条史料的精髓放在科学高温之下加以蒸发,于是这条史料便汽化而为历史原理。
对某一类史料如此,对其他各类史料也是如此,于是以前的一些史料小组,现在遂升华而为若干条历史原理了。再把这些原理加以辨证的综合,使之在更高的抽象之上化合为一,这就是历史的法则。
有了这种历史法则,我们又倒回来用这种法则去贯串史料,于是这种体化于法则中的史料再不是陈死的、片断的史料,而是生动的、整然的历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