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中国的历史学家,大概都承继班固“断代为史”的作风,把中国的历史,依据王朝的更替,割裂为许多片断。这显然是由于认识论之不同,他们只看见作为统治者的个人之政权的移转,没有看见作为社会基础的经济的发展与转化,以及由此而引起之历史的飞跃。这就是说只看见历史上形式的转换,而看不见历史之本质的变革,只看见历史的片断,而看不见历史的连续性,尤其看不见连续性的中断——即历史的飞跃性。
所谓历史的飞跃性,不仅是由量到量,而是量到质的转化。这一转化,再不是历史之渐次性的发展,而是在历史上出现了一个与以前完全异质的现象。这种历史的飞跃,是如何形成的呢?马克思说:“在人类进化的一定阶段,社会的物质生产力与现存的生产关系发生冲突,或者——这不过是关于一事一物的一种法律的表现——与它们以前的在内经营所依的财产关系发生冲突,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形态,这些关系,变成了它的羁绊。于是来到了社会革命的时代。”这里所谓社会革命,就是历史的飞跃。因为它完全否定了前一时代的社会——经济的内容,而跃入一个与以前不同质的更高的社会——经济的阶段。但是这一更高的社会——经济的阶段,又必然被后来的比它更高的再否定其存在。前者是历史的“否定”,后者是历史的“否定之否定”。历史就是由于这种矛盾之不断的分裂与统一而继续其向前的发展。所以马克思以为“历史屡屡以飞跃及轧轹而前进”。当马克思把这种过程形容为否定之否定的时候,他并不是想用它去说明这个过程之历史的必然性;反之,他先在历史上证明这种过程一部分已经在历史上完成,一部分一定将要完成。以后,他更指出这是按照辩证法而完成的过程。例如:“一切文化民族,都从土地公有制开始,在一切经过某种原始状态的一切民族中,因农业的发展,共有财产开始阻碍着它的生产。这种共有被废除了,被否定了,经过多少长久的中间阶段之后,它转成了私有财产。可是农业因私有财产之助长而达到高度发展的阶段时,私有财产制度,反过来又成为障碍生产的桎梏,现在小的及大的所有,都是如此。由此必然地产生那否定私有财产转化为社会财产的要求。但这一要求,并不是指原始共有的复归,而是指更高度更发展的共有形态之建立,这形态不但不是生产的障碍;而且相反的,使生产解脱一切桎梏,而能完全的利用近代科学的发见与机械的发明。”所以“资本主义生产方法与占有形式,以及资本主义的私有财产,正是那种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个人私有财产之第一个否定。但是一定的自然法则,使资本主义的生产,产生自己的否定,这是否定之否定”。
像这样历史发展的法则,不仅表现于经济上,同时也反映到政治上。例如:“人民之所以设立君主,是为了保护他们的自由,而不是为着毁灭他们。可是这些君主,必然地转成人民的压迫者;他们加紧的压迫,便达到极端不平等的地步……可是专制君主,只有在握有权力之时,方能成为君主,所以在把他放逐之时,他又是不能埋怨暴力的……暴力支持了他,暴力毁灭了他,一切都按着正确的自然的道路前进。这样不平等又重新转成平等,可是不是转成原始没有言语的人的旧时自然平等,而是转成更高的社会公约的平等。压迫者被压迫了,这是否定之否定。”这就是说,人类在自然未开化的状态中,是平等的,……每个新的文明的进步,同时又是新的不平等的进步。与文明同时产生的社会所造成之一切结构,转成与原来目的相反的东西。然而历史的法则,又必然使这由平等发展出来的不平等转化为平等。
同样,也反映到社会的意识形态上,例如:“旧的唯物论为观念论所否定了,可是在哲学向前发展中,观念论又不能支持,而为近年唯物论所否定,近代唯物论——否定之否定——不仅是简单地使旧唯物论再现,而是把二千年来的哲学,自然科学的发展以及二千年来历史本身发展上整个思想的内容,加于唯物论的基础上。”
像这样的历史发展法则,对于目前保有权力的布尔乔亚,是一个最大的威吓。因为这样就显然地指明了历史不仅是由太古的时代,转变到现在的资本主义社会,而且也指明了历史又必然要从现代的资本主义社会转变到一个更高阶段的新的社会,因而资本主义社会,也不过是历史发展过程中之一个阶段,而不是一个万世不变的永恒的神圣的秩序,它必然要在历史飞跃的法则之前归于毁灭。
为了要肯定现存秩序之永恒不变性,那些效忠于布尔乔亚的史的观念论者,便不能不竭其忠贞,极力反对有害于他们主人的历史飞跃性这种理论。他们从坟墓中掘出陈腐的进化论,用以代替并否定历史的飞跃的理论。“他们断言着,飞跃无论在自然中,在历史中,都不存在,他们在某种现象或社会制度的发生场合,把这种现象或制度,看成起初仿佛是极微小的,完全为目力所看不见的,后来才慢慢长成起来的东西似的。而在这种现象及制度消灭的问题的场合,他们就相反的假定着现象及制度的‘渐次性’的减少,继续到成为显微镜看不见的分量,完全不能认识为止。”很明白地,他们企图以“量的渐次性”之增大与减少的进化论,去取消作为“质的突变”之历史的飞跃性——即社会发展中之革命事实的存在。他们把历史上划时代的一些农民革命运动,都一律以“叛乱”二字很轻松地隐蔽了。同样把那些对中国历史的本身具有最大影响作用的“蛮族之侵入”,都用“蛮夷猾夷”、“夷狄交侵”四个大字很傲慢地把它们抹煞了。这样,在他们的中国历史中,既无“内的矛盾”,也无“外的影响”,当然更不会有“发展”,尤其不会有“突变”。从而中国五千多年的历史,在观念论者看来,都是建基于同一性质的社会——经济的基础上,这一基础,是永恒不变不动的;变动的只是帝王的更替,朝代的兴亡,即统治者政权的移转。自然,这些帝王的更替与朝代的兴亡,这种政权的转换,在他们看来,也不是由社会经济的变革所决定,而是一些英雄的意识的体现。因而,只要是帝王,他们便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所不同的,只是这些帝王私人的生活和他们的性情,以及所谓“仁”与“暴”。同样,前一王朝与后一王朝的政权,也没有什么关联,而只是在同一不变不动的社会经济基础上所表现的同一的政治形态。所以他们的历史,只有时代的前后,没有本质的差异,因为他们划分中国的历史,在以往都是以朝代为准则,一部廿四史,都是各自孤立的断代的王朝史。后来虽然打破朝代的界限,而以时代为准则,划分中国历史为上古史,中古史及近世史,然而这仍是时代的论次,而不是依据中国历史发展之本质的变革。换言之,只是依据历史之渐次性增减的进化观念,而不是依据于历史上划时代的飞跃性。
以往的历史家,为其自身的历史条件所限制,决定他们不能认识历史发展之辩证法的法则,这是我们应该原谅的。但一直到现在,当这种历史之变革的理论,已经活生生的体现于我们之前的这个时代,而仍然有些所谓历史家,为了固守着资本主义世界的阵地,故意地去否认或曲解这种历史之变革的理论,企图去说明资本主义历史之永恒不被否定,这就是一种最无知的“卑鄙”。
我们知道,历史是一个往前发展的过程,因此纵然我们效忠于布尔乔亚的历史家之一群,领导着法西斯强盗的挺进队,埋伏在历史前进的大道上,然而终于有一天,——而且是不远的一天——他们会在历史的飞跃过程中被粉碎的。因为忠顺的历史家,只能保证他们自己的“奴性”不变,但是这种纯良的奴性,决不能改变历史。在任何一个历史时代中,除了那些得到时代恩惠的历史家以外,还存在着感受压迫的大众,他们在饥饿与贫困之中,由于身体中缺乏物质的营养,因而在他们的头脑中,感觉中,也就没有像我们娇养在布尔乔亚花园的历史家有那样的“忠顺”和“无耻”的素养,他们会要从资本主义的历史时代中叛变出来,帮助历史来完成他的飞跃,这在历史上是屡见不鲜的事实。
我们必须说明历史的飞跃性这一点,然后才能说到历史之划阶段的问题,因为在连续发展的历史中,作为划阶段的指标的:就是历史的飞跃。历史的飞跃,就是社会经济基础之质的突变之履行,也就是某一历史时代的本质,乃至其上层建筑,如政治、法律、哲学、艺术乃至宗教之全部的变革,他把前一时代的社会经济结构,与后一时代的社会经济结构,完全变为两个异质的东西,——自然后者是从前者的基础上发展出来的一个更高的社会形态。由于历史不断的通过飞跃的过程,社会便不断的继续其向前的发展,而且形成各个不同质的发展阶段。由于这各个不同质的发展阶段,就构成社会形势发展史。
关于社会形势发展史,在一切文化的民族中,通过一个同一的历史发展法则,而表现为相同的过程。——自然,由于不同的外在的原因,在形式上,在程度上,多少要表现有些不同的外貌。关于这一点,马克思在其《经济学批判·序言》上,曾经明白的指出,他说:“大概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及近代布尔乔亚的生产方法,可以作为社会经济之相续发展的诸阶段。”马克思的这一结论,不是凭空幻想出来的,而是从无数民族的具体历史发展的事实中归纳出来的,而且这也就是阶级社会之全内容。阶级社会是由无阶级的原始氏族社会的基础上发展出来的;同样,在他们的发展了的基础上,又将转化为无阶级的社会主义社会。阶级社会,否定了先阶级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又将而且已经部分的再否定阶级社会。历史便是在这种不断的飞跃中履行其划阶段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