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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适应于封建社会的经济构成之上层建筑诸形态

关于封建主义,在世界各民族历史中之一般存在性,这是无可置疑的,唯其发生有先后之别,存在有久暂之分,尤其是其发展的程度,也有不同,则是事实。比如在欧洲大部分民族还停留在氏族制的时候,在中国已成立了初期的封建国家;反之,在西欧诸民族已发展到资本主义最后阶段,而中国,则尚留滞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阶段。同时西欧的封建主义发展的形态,与“东方的”封建主义发展的形态,也多少有些不同;但无论如何,在本质上,即在其阶级剥削关系之构成上,则同为名义上的土地所有者对直接生产者的农奴或自由农民的剥削制度。因此,在这一经济基础上所反映出来的意识形态,在本质上,也是没有什么差异的。

首先我们说到欧洲,由于日耳曼民族之南侵,与希腊罗马之灭亡,在民族大迁徙的流动与战争中,同时,由于奴隶之解放,大多数从事于农业的奴隶,都转化为农奴和自由农民,在奴隶社会的经济基础上,建立了封建主义的国家。在封锁性与自足性的“庄园制”的农业条件之下,反而阻碍了作为文化发展的前提条件的工商业之发展;同时以反奴隶所有者的统治而带着宗教色彩之政治运动的基督教又随着奴隶制之崩溃而转化为封建领主执行阶级统治的政治工具,视一切代表进步势力的意识的新兴的科学与哲学为异端,而阻碍其发展,因而形成了世界史上所谓欧洲中世纪千年的“黑暗时代”。

在这一长时间的欧洲,完全陷于封建主义的野蛮统治之下。因此,在意识上,则反映为基督教教义的独裁。哲学的任务,只是用形式逻辑去证明宗教的教义,形成咬文嚼字的中世纪的烦琐哲学。封建领主的淫威,反映为上帝的神圣。

一直到中世纪的末期,随着自由都市工商业的发展,在社会经济的基础上,一方面表现了自由市民的势力之抬头;另一方面,则表现了封建领主的势力之陵替,于是反映于意识形态上的,便是“唯名论”与“唯实论”在哲学上的斗争。如顿斯、斯柯特奥堪及其信徒的“唯名论”,很明白的反映出个人主义在中世纪末期社会和政治生活中的增长。马克思指出“唯名论”是“唯物论的头一个表现”。此外如英国的修道士培根也是十六、十七世纪“经验论”和“唯物论”的早期前驱,但他不能粉碎烦琐哲学,摧毁基督教的思想独裁,这又反映着当时市民的势力,虽然渐次在发展,而还是很脆弱的。

在八世纪到十一世纪的阿拉伯诸国家,在经济上及文化上,比之西欧都是先进的。所以反映在意识形态上,也比当时的西欧诸国,更为进步。如亚威森拉,亚威罗埃斯,亚威塞布隆之“自然泛神论”,尤其亚威罗埃斯之承认物质的永远存在,与否认灵魂的人格不死,使亚里士多德的学说,得到进一步的发展,然而终于也由于回教正统派的歧视,牧师的反动,在回教国家衰落和瓦解的条件下,窒死了这一进步意识的成长。

到十七、十八世纪,欧洲的封建社会,开始其向资本主义的转化过程,但这一历史的转化,欧洲各国所采取的形式,也各有不同。比如在法国则采取工农与布尔乔亚的联盟之直接革命行动,在英国和德国则采取布尔乔亚之产业革命的形式。因为各国转化的形式不同,所以反映在意识形态上也就不同。总之十七和十八世纪,是欧洲封建社会解体和资本主义生产方法开始形成的时候,即历史上所谓“文艺复兴时代”。

在这一时代,商业,航海事业,手工业,工场生产的发展,在要求自然科学——经验知识——的发展,而各种科学内也进行着具体资料的积蓄过程。在当时,科学开始分析和解剖自然界,科学在这一方面的成就,作成了十七、十八两世纪哲学的基础,就鲜明地反映出布尔乔亚的政治的积极性。

当时革命的布尔乔亚的代言人,大肆抨击封建的宗教宇宙观,反对把哲学降低作为“神学的奴婢”,而走上创立新科学的道路。不过布尔乔亚哲学的成功与宗教思想的决裂,为时并不很长。其中最彻底的,要算大革命前后的法国唯物论者。但是布尔乔亚革命的狭隘性——以资本主义的榨取方式来代替封建的榨取方式——规定了布尔乔亚唯物论的狭隘性,乃至以后资本主义社会发展过程——在资本主义社会里面,智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分裂,更形加深而造成了产生唯心论的新方式的条件。

因为资本主义生产方法,自从在封建制度内发展以后,他们又开辟了新的大陆,从新的实践中,发现了物质界比以先所承受的更要广大。新的实践,改变了旧的思维方法——中世纪烦琐哲学和宗教思想,他们宣布了扩大人类征服自然的实践力。进步的布尔乔亚,都在企图打破宗教的欺骗,追求现实的利益。因而反映在意识形态上,便出现了狄卡儿的“怀疑论”,培根的“打倒偶像论”,斯宾诺莎的“洗清智力论”,他们都力谋开辟一条创造新思维方法的路径,这种方法,可以保证对自然的认识和征服,这种认识和征服,是为发展中的布尔乔亚所必要的。狄卡儿在其《论方法》中,以为科学的目的是发明,哲学的任务,是提供一种思维方式,保证这一目的的达到。培根在其新的归纳法中指出:“要是谁把智力界的界线,放在古人所发现的狭隘范围内,那是很可耻的一件事,要知今日物质世界……那地球、海洋、星辰的限度,业已无限的扩大,而为人类所知道了。”斯宾诺莎指出:“希望把一切科学趋向于一极端的目的,换言之,即趋向于最高人类至善的达到。”

早在十六世纪末,和十七世纪初,跟着新兴布尔乔亚的抬头,因而反映在意识形态上,反封建的意识,在机械论式的,形而上学式的唯物论中,也日益发展和强固起来。

因为资本主义在英国发展得最早,所以反映在意识形态上,新的唯物论,在英国也发展得最早。培根、霍布士等人的哲学,尤其是亚丹·斯密的“古典派”的经济学,已经充分地反映出资产阶级的意识。培根曾经猛烈地攻击那从前轻视实验研究并完全以《圣经》和亚里士多德的权威为出发的一切烦琐哲学和科学,他以为这都是认识自然界的障碍,他宣传“经验论”,并创造了“归纳法的逻辑”,作为科学研究和总括的基础。虽然他的方法,只是形式逻辑的一种,但正如马克思所云:“他总是近代唯物论和一般实验科学的真正鼻祖。”霍布士的唯物论,是建基于十七世纪中叶更高级的自然科学水准和更高发展的英国布尔乔亚的关系上,虽然他是形而上的,但比之培根,却是更高的一个历史阶段。他是培根唯物论的系统化者,他排斥了关于“神”和“彼岸世界”的学说。但是当英国的布尔乔亚自身取得相对的胜利之后,他们开始从唯物论的立场上退缩了,像柏克里的“主观唯物论”,和休谟的“不可知论”,反而成为胜利的布尔乔亚的统治工具。

法国在十七世纪,其经济发展落后于英国,所以反映在意识形态上,也表现为与相对彻底的英国唯物论不同的“理性主义”。例如狄卡儿的哲学之带着妥协性的二元论,就正表现着当时法国布尔乔亚的在其第一个发展阶段上的衰弱与不坚实,因而使得狄卡儿把旧的烦琐哲学与新的机械的自然科学调和起来,在终极上,不能不承认神创造了物质。但到十八世纪,随着法国革命,各阶级革命运动之蓬勃的发展,因而反映到意识形态上,那些渴求政权的革命的布尔乔亚,他们在反封建贵族和僧侣的热烈的斗争中,不但要求克服自然界,而且要求改变社会的组织。所以作为革命各阶段之意识形态的表现上,便是对主观唯心论的猛烈批评,认为它是最荒谬绝伦的,有如疯人院的哲学。尤其是当时的“无神论”,对于作为封建势力隐蔽所的宗教,加以无情的批评。所以法国的唯物论,是反映革命的布尔乔亚乃至普罗列塔利亚的意识形态,因而,也就是战斗的反形而上学的。

荷兰在十六世纪末,便发生了欧洲第一次布尔乔亚革命,所以反映在意识形态上,便出现了斯宾诺莎(一六三三——一六七七)的哲学。斯宾诺莎克服了狄卡儿的二元论,建立了唯物论的体系。虽然他把实体叫做神,但他所谓神,是丧失了宗教的内容的神。他主张一切自然现象,须从自然界本身出发,加以说明,也排斥了狄卡儿的“神是运动的创造者”的概念。

然而当英国和法国资本主义的秩序一旦确立而发展起来的时候,还没有等到德国布尔乔亚生长到能够打倒他们的封建制度的时候,德国的布尔乔亚,即刻就回避现实的斗争而沉溺于妥协的,调和的多元论中去了,这一方面是由于当时——德国政治经济的落后性,规定了德国布尔乔亚的脆弱性懦怯性和其对封建社会的依存性,他们没有力量进行现实的政治斗争,因而把这斗争,转移到思想领域内,把政治革命归纳为哲学革命。另一方面,也是德国的布尔乔亚,已经以妥协的方式取得了与封建贵族和僧侣平分统治权的地位,从而反映到意识形态上,便表现为德国哲学辩证唯心论的基础。这种唯心论之辩证法的部分,乃是表明这一时代(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德国布尔乔亚的进步性;另一方面,他的观念论的部分,又是表现德国布尔乔亚的畏缩性。但是德国古典唯心论发生和盛行的时代,确是布尔乔亚在世界史上抬头的时代,即布尔乔亚开始民主革命,封建专制制度迅速崩溃的时代。当时法国的大革命,对于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期德国的意识形态的发展,曾发生巨大的影响。而德国的哲学唯心辩证法,就恰恰反映了封建制度的这一崩溃。马克思对于德国古典的唯心论,曾下了一个很精确的定义,他说,这是“德国人的法国革命理论”。自然,由于当时德国布尔乔亚对于现实的追求,使得德国的自然科学相对的发展,所以德国古典的唯心论,又反映着当时科学上发生的这一急激的转变。这一急转,又是和进化观念之渐渐侵入一切知识领域有联系的,所以它也只能渐渐摧毁那些形而上学的宇宙观的基础。适应德国资本主义这一转化过程的渐进的发展,所以反映到德国意识形态上,古典的唯心论也经过了四个阶段,即从康德,菲希特,席林到黑格尔。其实,在康德之前已经出现了莱布尼茨(一六四六——一七一六)的“多元唯心论”,这种“多元的唯心论”,就已经充分地反映出当时的德国新兴布尔乔亚企图与封建贵族亲睦和谐,以发展其本身利益的幻想。

康德的哲学,承认在现实的本身中,有现实对立的存在,这就很明确的反映出当时德国的社会内部矛盾的存在——即布尔乔亚与封建贵族的对立这一事实的存在。

菲希特(一七二二——一八一四)的“主观唯心论”,更承认了一切存在之发展的原则,在伦理学的视角之下,把一切注意集中于行动自由问题的研究。他的哲学之辩证法的部分,很显然地是被十八世纪法国大革命的初期光辉的胜利所激动,另一方面,他之所以把一切实践的政治问题,归结于伦理学,又是表现着德国经济落后的境况。

十八世纪法国革命初期的光辉胜利,曾激发了德国的前进的布尔乔亚和小布尔乔亚革命的热情,不过革命的进一步发展,——雅柯宾党的独裁,和巴黎革命的恐怖,便又骇退了德国布尔乔亚和小布尔乔亚对革命的尝试。德国布尔乔亚和小布尔乔亚的情绪的这一转变,也影响了德国古典唯心论以后发展的倾向,因而反映在意识形态上,便表现为菲希特的有效的伦理学的唯心论之转向席林(一七七五——一八五四)的更直觉的,反动的神秘主义的唯心论。

黑格尔的唯心辩证法,完全是反映着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转化时代的意识形态。十八世纪法国革命的结果,乃是他的唯心辩证法的出发点和动机。他的认识和唯心论的方式,就恰恰反映着资本主义经济形态,在封建制度腹内的发展,所产生的社会结构上之质量的变化。因此,黑格尔注意的中心,乃是全世界史的问题。黑格尔的“绝对理性”、“世界精神”以唯心的和目的论的方法,表现出全世界史的转化过程。这一神秘化的产生,是由于社会意识形态在商品资本主义社会的条件下面,获得了外部的客观力量的性质,这一力量支配着人,把人跟他的物质劳动的生产品并列起来。黑格尔在其《精神现象学》中,把国家法律及社会意识的一切形态,视作人类劳动的结果,把人类劳动,仅仅理解为精神劳动。他是唯心论者,并且站在把体力劳动与精神劳动对立的布尔乔亚狭隘的观点上,他无力悟到历史过程中的精神与物质的统一;同时,也无力表明意识形态是被决定于物质劳动的历史形态,生产力和阶级斗争的发展水平。诚如恩格斯所指出的:“黑格尔哲学的基本矛盾,乃是革命的方法与历史及限制这一方法的保守的体系间的矛盾。”

然而随着欧洲各国革命的布尔乔亚在革命中获得了政权,或与布尔乔亚化的贵族妥协,而获得政权。布尔乔亚在政治上的这一转向,因而反映到意识形态上,便是十八世纪各国哲学从唯物论转向唯心论了。尤其是英国的哲学,从十七世纪培根和霍布士为代表的英国“经验论”转化为柏克里的“主观唯心论”与休谟的“不可知论”了。

从洛克哲学中发展出来的柏克里(一六八五——一七五三)主教的彻底的主观唯心论的哲学,已经是反映着当时英国布尔乔亚中的反动的集团——与贵族缔结同盟的集团——的意识形态。他公开地反对普罗列塔利亚,公开地拥护“神父主义”。以后休谟(一七一一——一七六五)的“不可知论”,虽然他的反动性来得比较的幽雅,但是对唯物论的进攻,却更为巧妙,更为深刻了。

我们现在借用恩格斯的一段话,来总结这一时代欧洲的意识形态的转化,他在《反杜林论》中说:“十七、十八两世纪——英国的培根和洛克,德国的莱布尼茨——的形而上学,自己造成了些雅致的藩篱,他用这些藩篱把自己围绕起来,堵住了由单个的理解走上对整个的理解,走上深入现在事物的一般联系中的道路。在希腊的哲学中,辩证的思维,是原始的简单的朴素,没有被这些雅致的藩篱所破坏。”

在中国封建主义的发展,占有两千多年的历史时代。从西周末期起迄于鸦片战争,虽然中间封建主义的自身,也经过屡次的部分的变质,然而,在其经济基础与其剥削关系上,仍然是相同的。因而反映到政治形态上,无论是封建贵族的政权或是新兴地主——商人的,即“专制主义”——的政权,在本质上,他们同是封建主义的政权,即都是对直接生产者的农民执行“超经济的强制剥削”的土地所有者的政权。至于无数王朝的更易,以及政权形式的统一与分裂,这都只是形式的变动,而不是本质的变革。虽然,几次蛮族的侵入,都曾或多或少给予中国历史以外的影响,但这也没有根本变革中国历史之封建主义的本质。

随着中国封建主义在其长期演变中之不断的“部分的变质”,因而,反映到意识形态上,无论是作为封建统治阶级的意识的“儒学”,“道学”和“佛学”,或是反映农民阶级意识形态的哲学……都是随着封建主义之发展而发展的。

中国封建主义在其长期的演进中,发展中,大概可以划分为两个时期,即初期的封建主义时代,专制的封建主义时代。不仅由前一个时期推移到后一个时期是通过历史之“部分的变质”而实现,即在每一个时期中,也由于其自身之“部分的变质”而形成中国封建制之前进的诸过程。所以反映到政治形态和意识形态上,也就表现出各种各样的姿态,以致蒙蔽了我们形式主义者的眼睛,而不能不大惊小怪说,中国封建制社会是“长期停滞”、是“破灭”、是“谜的时代”。其实只要我们的所谓历史家,不为政治的形式所蒙蔽,而能把他的研究深入到历史之本质的发展,则即刻就会理解中国的封建制社会的物质基础和其所反映出来的意识形态,不但存在着,而且是一贯的在发展着。

在中国历史上,初期封建主义的登台,是在西周末的周宣王时代。当时封建的庄园制度,已取得支配的形态,因而在神权与王权的统一的社会基础上,树立了封建的等级从属的政权,从而反映到意识形态上,便出现了《洪范》、《九畴》以“五行”——自然现象——去解释封建的等级从属,以“卜筮”去欺骗农民服从封建的等级制度。

自西周末期到春秋时代,随着初期封建制度的发展,开始了封建领主之土地兼并。由于地方领主之渐次强大,削弱了最高领主的权威,诚如《诗·序》所云:“王道变,礼义变,政教失,国异政,家异俗。”像这样的情形,又正如恩格斯在《德国农民战争》一书中描写十六世纪的德国社会一样,当时的德国,“诸侯从贵族中发生了。他们几乎脱离皇帝而独立,掌握大部分的统治权,他们自由宣战和媾和,他们维持常备军……征收租税,他们已经吸引大部分下级贵族和城市,放在他们骄淫的权力之下……”,“他们相互对抗,或与诸侯对抗,或与皇帝对抗,不明白自己地位的帝国政府,动摇于对抗帝国的各种分子之间。”这样,自然而然地会引起封建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同时,在另一方面,由于领主对农民的剥削之强化,又加深了领主与农民间的阶级矛盾,因而反映到意识形态上,使一方面在所谓“变风变雅”中,表现出农民的“敬天”观念之动摇;另一方面,又从“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原则下,表现出封建领主为了适应等级的政治从属及确立等级的身份关系,不能不把“天”的欺骗,转化为“礼”与“刑”的束缚与压迫——从“宗教的欺骗”到“政治的强制”。

春秋时代,由于封建领主相互间兼并的程度之进行与扩大,引起大批中小领主的灭亡,如齐楚秦晋等的大领主,无不并国数十;反之,如在晋国的“栾,卻,原,狐,续,庆,伯,降在皂隶”(左昭三年)。同时,由于大领主权力之扩大与加强,更削弱最高领主的权力,如周郑交质,齐楚窥鼎。另一方面,由于地方小领主的权力之伸张,又形成“公室衰微,私家僭越”的现象,如三家分晋,田氏篡齐,季氏八脩舞于庭。封建领主内部的诸矛盾,日趋紧张,“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不但破坏了封建等级制的尊严,并且动摇了宗法社会的观念,因而“礼”与“刑”也就失其效用。从这样一个社会基础上反映出来的意识形态,也就非常复杂。第一,从当时统治阶级的立场出发的,便出现了孔丘拥护封建秩序的政治哲学。他一面提出“正名主义”企图重新确立封建的等级身份;同时提出“伦理主义”,企图把宗法观念系统化;并且在“礼”与“刑”之外,又重新提出一个统治工具的“德”,企图以欺骗去补足法度之不足。这一方面,反映当时封建领主统治之无力;另一方面,又反映农民大众反抗力之大增。第二,从当时没落贵族集团的颓废生活出发的,便出现了老聃的“复古主义”。他一方面,反对封建地主的兼并战争;另一方面,又痛诋新兴地主——商人的唯利是图,提出“法自然”与“无为”的原理,幻想在这一原理上,回复到“小国寡民”的初期封建制的社会。同时,在“无生有”这一根本出发点上,归结为“玄之又玄”的“道”,以对抗封建统治阶层人为的“德”,这又充分地反映出当时封建贵族之没落的情境。第三,从新兴地主——商人的立场出发的,便出现了杨朱反封建领主的“个人主义”的哲学。

战国时代,是中国封建“领主经济”向新兴“地主经济”移行的时代,这反映在政治形态上,便是中国的初期封建制开始向专制的封建制移行的过程。在这一时期中的封建领主,一方面,感于农民反抗运动之勃兴;他方面,又感于新兴地主——商人的经济势力之抬头。因而反映到意识形态上,便出现了孟轲的“封建调和主义”,企图使旧封建领主与新兴地主——商人在封建剥削的共同利益之下,统一起来,共同对付农民的反叛;同时,又企图在“民为贵”的口号之下,缓和农民的反叛,以支持封建统治的存续。到战国末期,随着新兴地主——商人的势力之进一步发展,封建贵族,便完全退出政治经济的支配地位,而让位于新兴地主——商人。因而反映到意识形态上,一方面便出现了代表没落封建领主的意识的庄周的“厌世主义”的哲学;同时,荀卿便完全站在新兴统治阶级的立场上,而发表了“封建改制论”。以后,随着新兴地主——商人的经济支配地位之完全确立,并进而要求政权的时候,便又出现了韩非的“法治主义”。此外,由于农民阶级之政治意识的觉醒,又反映为墨翟的“兼爱主义”。

秦汉之际,是中国封建制度由“初期封建制”转入“专制的封建制”的转换时期。在经济上,是由于封建“领主经济”让渡于“地主经济”。在政治上,是由以分散的“庄园制”为基础的无数割据的小国,转化为具有统一形式的地主阶级专政的“郡县制”。在意识形态上,便反映为《吕氏春秋》的“大一统”的专制主义。他首先提出“乱莫大于无天子”的口号(《谨听》篇),因而主张重新确定封建的等级关系(《正名》篇),主张武力统一(《禁塞》篇),排击封建领主的“非攻”与“救守”(《振乱》篇),驳斥农民派的“偃兵”论(《荡兵》篇)。同时并提倡土地的利用与农业生产技术之提高,以增进地主阶级之利益(《任地》篇)。随着地主——商人阶层的统治权力的确立,在政治上便转而要求对于其自身利益之巩固,因而反映这一统治阶层的意识形态的董仲舒的大一统的政治哲学,便从“动的观点”转入“静止的观点”,树立了此后数千年间中国地主阶级的政治哲学的体系。

到后汉末,随着地主阶级土地财富之集中,扩大了社会贫穷的范围,社会内在的矛盾,复达到尖锐的程度。广大的失业农民,张角、柳根、王歆、李中等农民领袖的领导之下,表现为“太平道”、“五斗米道”带有宗教色彩的政治行动,因而地主阶级为了镇压农民的叛变,不能不进行内部的统一。这反映在意识形态上,便表现为“今古文学派”的统一。然而地主阶级,终于无力解决社会的矛盾。为了镇压农民的叛乱,以保持其阶级的统治,于是在四世纪和五世纪,无耻的地主阶级不惜先后引入西北诸蛮族,北部中国和南部中国,均先后沦陷于蛮族统治下。但是由于氏族社会与封建社会的合流而演出的类似“庄园式”的经济组织的北朝社会,不但加深了农民的痛苦,扩大了农民的叛乱,并且除了符合于一部分贵族地主的要求以外,对商人地主也是一种妨害。所以引出地主阶级内部之南朝与北朝的对立,这反映在意识形态上,便是南朝的“儒”、“道”与北朝“佛教”的对立。

这种种族间与阶级间的复杂矛盾之发展,使中国社会采取一种逆转的形势,一直到北朝的经济结构之商人——地主阶级化,重新回到发展之途以后,统治阶级内部,才得到统一。这反映到意识形态上,便是“儒”“道”“佛”的合流。

从五世纪开始,小农在“世业地”及“分有地”之封建劳动编制中,渐次获得其私有地,形成了小土地所有者的这一阶层。唐代政权之建立,固然是利用流氓无产阶级,而主要的,还是由于小土地所有者之积极的支持。但随着唐代地主政权之巩固,新兴的授有“职分田”的功臣及流氓领袖又与原来之世俗地主、僧侣地主所构成之大地主集团成立、妥协转而共同压迫并剥削其自己的同盟者,使小土地所有者与农民负担租庸调的全额,因而在他们与大地主之间,又形成对立的形势。这反映在意识形态上,在地主阶级内部,便形成代表世俗地主的韩愈、李翱等的政治哲学与代表僧侣地主的玄奘等的佛学的独立。此外柳完元则站在小土地所有者的立场上而发表其“三教统一论”,吕才则站在农民的立场上发展其以“道”家学说的形式的唯物论(《阴阳书》五十三卷)。

到宋代(十世纪后),“小所有者经济”在社会经济的构成上,获得其部分的作用;同时,自由商人的出现与成长,构成社会内部之一新的因素,开始都市经济的发展。在这一情势下,世俗地主与僧侣地主不能不取得协调,以共同对抗这一新兴的阶层。这反映到意识形态上,便产生了周敦颐、张载、程颖、程颐的儒佛合流的“理学”。同时,一部分地主阶级又以官僚与商人的两重资格出现,他们凭借“邸肆”与手工业基尔特,不仅压迫小土地所有者和农民,而且也压迫自由商人,因而在他们之间,又形成对立。从而反映在意识形态上,一方面便出现了代表小所有者乃至自由商人的王安石的“改良主义”;另一方面,又出现了代表地主阶级的司马光的“保守主义”。王安石的变法,终于在小所有者与自由商人的共同拥护之下,得以实现。变法的结果,大土地所有者与自由商人的都市经济,获得了比较有利的条件,但同时却加深了他们与地主阶级间的矛盾。地主阶级,一方面,感受小土地所有者与自由商人势力的威胁;另一方面,又感受农民叛乱的无力的镇压。他们为了重新奠定其阶级统治,索性引进游牧民族。于是刘豫则以“傀儡式的政权”而出现,张邦昌、秦桧则以“政治汉奸”而出现。这种可耻的阶级阴谋之露骨的表现,在过去的中国历史上,以宋代最为明显。

这一游牧民族统治下的北方,由于其社会经济之特殊的构成,以及其残酷的榨取,压迫着农民小土地所有者及自由商人的社会生存。虽然对于僧侣地主和贵族地主的利益,比较地可以协调,但对于凭借“邸肆”的独占商人地主,在商业利益上,也根本受着限制,所以地主阶级中之这一阶层,与统治的游牧种族,也有其矛盾。因而反映在宋朝应付游牧种族的侵略的国策上,便一方面表现为汪伯彦、秦桧等贵族地主的“主和”;另一方面,表现为岳飞、吴璘、吕焕文、李刚等这些小土地所有者以及农民与自由商人……阶级的“主战”。从而反映到意识形态上,便产生了从独占商人——地主立场出发的朱熹的折衷哲学,企图从主战的立场去调协地主阶级内部——农民除外——的矛盾。由于游牧种族没有完成其对中国南部的统治,使主和的贵族地主,出卖民族的企图,遭受挫折而归于失望,于是出现了陆象山的纯观念论的哲学。地主阶级内部的政治对立,反映为意识的对立。同时,自由商人的经济经过北宋一七○年间的发展,在社会经济的领域中,已开始形成其独立性的作用,因而反映在意识形态上,便出现了叶适的“批判主义”及陈亮的“专功论”,形成初期布尔乔亚自己的政治思想与地主阶级的“理学”对立的发展。

鞑靼族侵入后,全中国沦于异族统治下者几历一世纪之久(一二七九——一三六七)。在蒙古种族长期的统治下,由于其残酷的军事掠夺与政治压迫,曾给予中国社会经济发展以最大的逆转;在另一方面,随着欧亚交通的开辟,国际贸易,开始获得了空前的发展,因而又繁荣了中国的都市经济。不过支配中国都市经济的,不是中国商人,而是外来的中亚细亚人和意大利人——他们并且参加元朝的统治,直接行使其对中国民族之封建的政治剥削。因而一方面,都市经济发展;另一方面,中国的农民,小土地所有者,自由商人,甚至地主阶级,都在鞑靼族野蛮的军事性的政治权力之下,遭受残酷的榨取。在鞑靼族之氏族社会与没落期中中国封建社会的合流而构成之元朝社会政治经济的机构下,中国历史发展的行程,采取一种逆转的形势,随着思想也转入黑暗时代,在政治的高压下作为中国封建地主的意识形态的“儒教”,以及作为中国农民自由商人的意识形态,都没有可能充分地表现出来,一直到元末中国的农民,才在白莲教“妖人集团”的号召之下,以宗教形式,表现为政治行动。反之,代表中亚细亚的商人的意识的“回教”,代表意大利商人的“景教”,以及代表依附于异族的僧侣地主的“佛教”和“道教”,这些寺院哲学,在这一时代都取得支配的地位。

随着鞑靼人之被驱逐,中国的地主阶级在农民小土地所有者自由商人的援助之下,重新建立了自己的政权——大明王国。鞑靼人的“占地”都被没收,但同时又以“皇庄”、“官庄”等名义分配于统治者阶级。此外因为在明朝建国的过程中,东南地主阶级,曾保持相当时期之政治军事的敌对形势,所以当明朝政权树立以后,尽量地没收他们的土地,而以之分赐于贵族,由此,又形成一庞大的贵族大地主阶层,引起地主阶层内部的对立。直到土地测量完成,及“一条鞭法”施行以后,才获得地主阶级内部的妥协。这从吴康斋、胡居仁等之带有二元论色彩的政治哲学及薛敬轩的主观主义,充分地表现出来。但是随着都市经济之发展与自由商人——布尔乔亚——之抬头,又加速了封建农村经济之解体,地主阶级内的诸阶层为支持其阶级统治起见,又获得其内部的统一,因而产生了陈献章以至王阳明“知行合一”的保守主义的哲学,成为地主阶级哲学的集大成,对中国地主阶级的哲学作了一个总结。随着农民大众反封建地主的斗争之尖锐化以后,又反映为“王学”之左右派的对立。都市经济在明代,虽然由于外在的诸原因,如中亚交通之断绝,沿海各地倭寇之侵袭,稍呈逆转,但自十七世纪初,由于葡萄牙等欧洲商人之来到中国,又重新繁荣起来。到明清之际布尔乔亚都市经济,已渐次成为社会经济领域中之主要的因素,给予农村经济以极大的分解作用,加速农村之崩溃的过程,这就反映为结束大明王国的统治之明末农民的大叛变。

地主阶级为了镇压农民的叛乱以及布尔乔亚之威胁,于是又无耻地做出卖民族的勾当,引进了女真族的侵入,使中国重新陷于异族的统治下者垂三百余年。但是女真族的入主中国,并不能停止都市经济对农村之分解作用,而且,在清初布尔乔亚已开始其独立性的表现,这反映在意识形态上,便出现了黄宗羲、戴震、王夫之等人的布尔乔亚的政治哲学。同时,由于农民意识的觉醒,又出现了颜元一派的农民的政治哲学。相反的,由于封建地主之渐趋没落,反映于他们的意识形态上,也就只是产生了顾亭林、孙奇峰、李二曲等的庸俗的保守主义的政治哲学。

以后(一七九六——一八五○)由于中国工厂手工业的出现,表现着布尔乔亚经济之萌芽。同时由于外国资本主义之侵入,以及农民反封建的斗争之激烈化,在这三种势力的压迫之下,于是一部分的官僚地主,开始其向官僚资本的转化,他们以其封建剥削之所得移于商业,开始国营事业的创立。这反映在意识形态上,便出现了从官僚资本出发的龚自珍、魏源等的近代布尔乔亚的政治哲学。

可是当中国的布尔乔亚刚刚走入阶级任务之执行的历史进程中,还没有等到他们社会因素的完全成熟,便遭遇着外来的资本主义的袭击——“鸦片战争”,把他们窒死于封建社会的母胎之内,而决定了中国布尔乔亚此后之半殖民地的命运,赋予中国布尔乔亚以买办的属性。所以中国的布尔乔亚自其出生以后,始终不能有先进各国的布尔乔亚所表演过的那种坚决的态度,却是带着极浓厚的妥协的温和主义的倾向,表现其动摇不定的两面性,这自戊戌的“立宪运动”以至在历次的革命中,都表现得很明白。另一方面,随着农村的解体,在双重压榨下的农民,便也不断的揭起其反封建,甚至同时反帝反封建的革命运动,如“太平天国”的反封建运动,“义和团”的反帝运动,以至他们参加各次之反帝反封建的革命运动,这便是农民阶级的政治意识与政治要求之具体表现。一方面在半封建半殖民地形势下的中国,劳动者一出现到历史舞台,就能表现其国际主义的特性。他们是反帝的反封建民族革命的支柱,所以从“五四运动”开始,社会主义的思想——“无政府主义”、“马列主义”等——便在中国展开其光辉的发展前途。那便是适应中国普罗列塔利亚势力的发展而反映其政治要求的意识形态的发展。同时,自“二七运动”、“五卅运动”、“省港大罢工”,以至在大革命与这次的民族抗战中,中国的普罗列塔利亚及其前锋队,便都在表现其政治的要求与行动任务。

像这样的意识形态之发展,都是根据于中国封建社会的经济之发展而反映出来的。无论它采取何种形式,但在本质上,都是反映着封建社会之各个发展时期的内容。封建社会的物质基础,反映为封建社会的意识形态,同时封建社会的意识形态,又反过来促成封建社会的发展。胡适、陶希圣等,他们因为只从政治的形式上去观察,因而也就无法理解中国的政治思想以至哲学思想,他们完全从一个思想者的自身来说明一个思想者,而没有深刻地把这一思想者的阶级性指明出来。因而陶希圣便会认为“孟子的思想是从那与孔子思想所基的社会阶级不同的阶级出发”,便会把“世袭贵族”与“乡村地主”当做是不同的两个阶级,会把“农奴制”与“独立小农”对立起来,会把“衣食租税”的后代的王侯与“统治封土”的西汉初年的王侯看做不同质的东西。因而,他的大著《中国政治思想史》,我们也就不能不认为是“徒劳或可怪”。 ObneC5zOd4pLt7/MTzMlyXyMdyJvQ250EHXb3DnNNQ7LmTnWHTnlFY3pNgjg3YT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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