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秀才在一起谈论苏东坡。
其中一个秀才说:“我喜欢东坡的诗。”
另一个秀才说:“我喜欢东坡的赋。”
这时,走来一个屠夫,他说:“我也喜欢苏东坡。”
秀才们听后嘲笑他说:“你一个杀猪的,爱上了东坡先生的哪一点?”
屠夫回答:“我喜欢东坡的肉。”
我们常说:“萝卜白菜各有所爱”。这在经济学中被称为“消费者偏好。”消费者偏好是在收入相同的情况下,不同的消费者会根据自己的意愿,对可供消费的商品或商品组合进行排序,这种排序反映了消费者个人的需要、兴趣和嗜好。
比如,四川人具有好吃和贪玩两大偏好,而且把这两种偏好提升为“休闲文化”的高度。四川人有一个标志性的行为,就是万事都要去茶楼,无论是谈事情、上网,还是打麻将都要去茶楼,甚至很多人结婚、生日聚会也是在茶楼里举行。除了泡茶馆之外,郊区度假村的“农家乐”也是四川人经常聚会的好去处。
可以说,四川人的“好吃”带动了四川的餐饮业的发展,“贪玩”带动了四川休闲娱乐业的发展。一个企业要想开发四川市场,必须要认真考虑四川人的这两大偏好,并根据四川人的消费特点寻找适合的商机。
西方经济学理论在谈到“消费者偏好”时,说企业的目的是通过提供该商品品牌的一些有关信息来影响人们的嗜好。比如,我们传统的观念认为,广告只具有宣传功能,引起受众注意是广告的第一要义。不少广告主认为,只有先吸引消费者注意,才能使消费者产生兴趣并最终产生购买行为。但是消费者偏好的形成受文化、社会等多种因素影响,而且一旦形成,在一定时期内很难改变。所以,要想扩大销售,应该达到商业广告传播的心理效果影响,即形成“消费者偏好”。
实质上,要想改变消费者的偏好,就要改变不同商品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关系,也就是说把普通的商品关系变为替代关系甚至是互补关系。例如,在麦当劳进入中国之前,我们中国人并没有吃汉堡包的习惯,但是麦当劳通过一些广告宣传,使很多中国人的饮食习惯被西方化,从而改变了他们消费方式的偏好。
再比如,可乐和葡萄酒本来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商品,消费者可能选择可乐也可能选择葡萄酒,也就是说可乐和葡萄酒之间处于相互竞争的状态,必然会遵循边际替代率递减规律。但是,如果想办法改变消费者的观念,让他接受把可乐兑在葡萄酒里喝的消费习惯,这样可乐和葡萄酒就是互补产品,互补品之间是不遵循边际替代率递减规律的,他们的消费量会按照固定比例同时增加,并最终实现共赢。所以,广告应该以改变消费者的偏好为主要目的。
根据消费者的不同特点,可以把消费者偏好分为四种:
第一种:这种消费者的偏好不稳定,而且对自己的偏好不了解,他们容易被影响。如果一个企业告诉消费者,自己提供的产品是符合他们喜好的,消费者就会认为这种产品真的符合他们先前的偏好,并以此为基础.真正形成自己消费偏好。
第二种:消费者知道自己没有稳定、清晰的偏好,他们对某一商品的偏好只是建立在产品外观对他的吸引,而不知道这种商品是否真正符合自己的偏好。如果你能够为他们提供分辨他们偏好的建议,他们会非常乐意接受。比如,一个非常喜欢喝葡萄酒但又缺乏这方面知识的人,如果你给他讲解一些有关葡萄酒的知识,并向他推荐几种不错的葡萄酒,他会很乐意接受你推荐的产品。
第三种:这种类型的消费者有着自己稳定的消费偏好,而且这些偏好引导他们的选择,但是他们却没有意识到这些偏好对自己消费选择的驱动性。这类消费者认为自己的选择是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上,实际上他们在消费的时候加入了更多情感、审美因素。所以,这种类型的消费者要么是错误地接受那些并不符合他们偏好的产品,并最终导致不满;要么是对那些真正符合他们偏好的产品选择拒绝。不过这类消费者的数量比较少。
第四种:这种类型的消费者既有自己稳定、清晰的偏好,又对自己的偏好有着足够的了解,所以他们能够正确地判断一种定制化供给是否真的符合他们的偏好。这种消费者很可能是定制化供给不错的潜在顾客,如果营销人员为了解他们的偏好,进行一定的努力,他们会产生强烈的满意感。然而,正因为他们对自己的偏好有着清楚的了解,所以这一类型的消费者很少接受营销者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