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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说明

清道光咸丰年间,评书艺人石玉昆说唱《包公案》,名重北京曲坛。后此说唱文字经人记录,去其韵语,题名为“龙图耳录”。同治、光绪间,问竹主人(真实姓名不详)、入迷道人(有人考证为文琳)先后对《龙图耳录》加以修订,于光绪五年(1879)印行,题名为“忠烈侠义传”,扉页镌“三侠五义”。

《七侠五义》一百二十回,是清代学者俞樾对《三侠五义》做的修订本。俞樾因喜《三侠五义》“事迹新奇,笔意酣恣”,遂于光绪十五年(1889)对之进行修订,重写了他认为“狸猫换太子”“殊涉不经”的第一回;又以书中三侠——南侠(展昭)、北侠(欧阳春)、双侠(丁氏兄弟)实为四人,与“三侠”之命名殊不相符,且认为艾虎、智化、沈仲元亦足称侠,于是将此三人与前四侠并列而称七侠,改书名为“七侠五义”。此外,俞樾对《三侠五义》的字句文辞等也做了部分正讹或增删。此前通行的《三侠五义》版本,无论是写作还是刻版均稍显粗糙,存在较多字词方面的错误,细节描述上的失误或不精细处亦时或有之,因此俞樾在修订中对这类错误进行了修正。字词方面的修改如:“包公见赵大一死”,改为“已死”(第五回);“在白家堡祖房三间居住”,改“祖”为“租”(第十回。按:韩氏母子租人房屋居住,非祖房)。细节描述上的修改如:“不要管他,我也跟进去瞧瞧。(那个要饭的有良心呢?非偷即摸,若有良心,也不要饭了。)”(第十回)“临行又将自己得用的一个小厮名唤李才,留下服侍包公,与包兴同为内厮心腹。”(第七回)嗣后,这两种本子并行于世。

由石玉昆开创,经问竹主人、入迷道人和学者俞樾的修订,这部小说在叙述上保留了评话的特点,在文字上则更加规范、洁净了。正如鲁迅所评论的,这部小说“绘声状物,甚有平话习气”,而且也存在随意捏合的情节,存在部分不合理合情的细节,但描绘人物性格鲜明,特征明显,“写草莽豪杰,辄奕有神,间或亲以世态,杂以诙谐,亦每令莽夫生色”(《中国小说史略》第二十七篇)。因此,这部小说一经问世即受到读者的欢迎和喜爱。

此次出版,以光绪十六年(1890)上海广百宋斋石印本为底本,在文字处理上,尽可能遵照原版,对个别现在已弃用的异体字做了修改。由于评话的特征,所以文中存在许多方言俚语,部分较难意会,编者对这部分做了简洁注释,方便读者理解。疏漏之处,在所难免,敬请读者方家不吝指正。 PTNq514/RZ81sDIw6tiPdZw99hcDZrtrVqXNtVHA/EDt1y5k9DOcK9M3Kb0pSZ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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