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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诺伍德焚尸案

“在刑事侦探眼里,”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说,“自从莫里亚蒂教授作古以后,伦敦就变得索然无味了。”

“我可不敢苟同,你知道,很多人都不会同意你的看法。”我回答。

“哈,是的,我不能太自私,”他笑着说,“整个社会太平了,我这个刑事侦探也失业了。”

我在记录此篇时,福尔摩斯已经回来几个月了,在他的要求下,我把诊所卖掉,重新回到贝克街和他合住。在我们共同度过的这几个月中,日子并没有像他所说的那样太平。我翻阅笔记,这段时间发生的案子就有好几件,其中轰动一时的荷兰轮船弗里斯兰号案件,差点让我们两个人丧命。这天早上,福尔摩斯说完一通不以为然的话就靠回椅背,随意翻动今天早上的报纸,突然响起一阵骇人的门铃,紧接着是“咚咚咚”猛烈的敲门声,这引起了我们的注意。门开了,在吵嚷声中,有人穿过门厅,急匆匆跑上楼梯。不一会儿,一个小伙子发了疯一样闯进来。只见他脸色苍白,头发凌乱,气急败坏,一副天塌下来的样子。当看到我们疑问的目光,他才意识到要对自己贸然的行为表示歉意。

“对不起,福尔摩斯先生,请原谅我,我要被逼疯了。我就是那个倒霉的约翰·赫克托·麦克法兰。”

他的自我介绍很是奇怪,似乎他说出自己的名字,我们就会对他很熟悉一样。我的同伴面无表情,说明他对来访者也毫不知情。

“请抽支烟,麦克法兰先生,”福尔摩斯说,“看你的样子,我的朋友华生也许可以给你开点镇静剂。坐下来,觉得稍微好一点的话,就给我们讲一下,你是谁,来这里有何贵干?你报了姓名,像是我们应该认识你一样。但是从事实讲,我除了知道你是单身律师,是个共济会会员,有气喘之外,一无所知。”

我对我朋友的推理方法很了解,但是我们的委托人就愣在那里,对其中的奥妙大惑不解。

“是啊,福尔摩斯先生,你说的这些都对。他们就要来抓我了,但愿我能把事情说完,这样就算进监狱我也可以安心了,因为知道你会在外面替我奔劳。”

“谁要逮捕你?为了什么事?”

“说我谋杀了下诺伍德的乔纳斯·奥德克先生。”

“啊,刚才还在跟我的朋友讲,震惊社会的案子怎么没有了。”虽然福尔摩斯对年轻人表示同情,但是不乏有心满意足之感。

我们的拜访者颤抖着伸出手拿起福尔摩斯膝头上的那份《每日电讯报》。

“先生,您要是看了这份报纸,就知道为什么我会跑到这里来了。就在这儿,请让我给你读一下,标题:‘下诺伍德著名建筑师神秘失踪,怀疑为纵火谋杀案,案犯已被掌控。’他们一定会把这个线索追踪到我身上的。我从伦敦桥一直被追踪,他们只等下命令,就会逮捕我。我母亲一定会伤心死的。”他使劲扭着自己的手,在椅子上来回晃动,坐立不安。

我注视着这个年轻人,他浅黄色的头发,长得很漂亮,只是神经紧张,脸部刮得很干净,两片薄薄的嘴唇不断地张合着,年龄约莫二十六七岁,从举止穿着上不难看出他是个有身份的人。夏季薄外套的衣袋里露着一卷签过字的证件,表明了他的职业。

“华生,麻烦你把报纸上的相关内容念一下好吗?”福尔摩斯说。

那篇报道大体上是这样的:

昨日深夜抑或今日凌晨,下诺伍德发生了一起重大刑事案件。受害人乔纳斯·奥德克先生从事建筑行业多年,是该区一位知名人士。奥德克先生系独身,现年五十二岁,住在锡登罕路底的幽谷山庄。性格孤僻,少有人来往,经多年经营,家底殷实富足。其屋后是贮木场,昨夜约十二点发生火灾,由于木燥火烈,奥德克被烧成灰烬,起初认为是一场普通火灾,后有迹象表明是一场严重的刑事案件。经查,房主失踪,卧室未曾使用,保险柜被打开,重要文件散落一地,室内有搏斗迹象。发现一根手杖,顶端有血迹,据知情人士称,昨晚奥德克先生在卧室内招待过客人,此手杖是该访客的所有物。此人是一名伦敦年轻律师,叫约翰·赫克托·麦克法兰,是东中区格莱沙姆大楼426号麦克法兰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警方已确定该人犯罪动机,案情必有惊人发现。

今晨消息:约翰·赫克托·麦克法兰先生,被控谋杀乔纳斯·奥德克先生,已被逮捕。最起码逮捕令已正式发出。据悉,被害建筑商室内有搏斗痕迹外,又发现法国落地窗曾被开启过,并有拖曳重物到火场的痕迹。据称,在火场的灰烬中发现烧尽的残骸。警方推断是一起杀人焚尸案。该案由机智且有经验的苏格兰场莱斯特雷德警探负责,相信他能迅速追踪线索。

“此案很有意思,”福尔摩斯慢吞吞地说,“首先,麦克法兰先生,你不是说已经有足够逮捕你的证据了吗?怎么现在还这么自由?”

“我住在布莱克希斯街,跟我的父母住在一起,但是昨晚处理乔纳斯·奥德克先生的委托后,我就住在诺伍德的一家旅馆里。他的遭遇我一点也不知道,我是在火车上读到报纸,就是刚才的那个消息,没想到我竟落到这种地步,就马上过来找你了。我要是在城里办事,或者在家里,肯定已经被逮捕了。我在伦敦桥车站下火车后,就发现有人跟踪我。不好!什么人来了?”

那是门铃声,响过后就听见楼梯上有沉重的脚步声。不一会儿,我们的老朋友莱斯特雷德警官就出现在我们面前。他后面还跟着两个穿制服的警察。

“约翰·赫克托·麦克法兰先生,对吗?”他问。

可怜的委托人脸色煞白,站起身来。

“你被怀疑在下诺伍德谋杀乔纳斯·奥德克先生,你被捕了。”

“等一下,”福尔摩斯说,“我想,缓半个小时对你来说也不算什么吧,这位先生正在跟我们讲这件事呢,有助于把事情弄明白。”

“这件事已经很清楚了。”警官绷着脸说。

“但是,您允许的话,我倒很有兴趣听他讲些什么。”

“好吧。看在你以往给我们的协助上,我答应你。不过我要看住人犯,并且给他提出警告,他所说的话将对他自己不利。”

“我也别无他求,”当事人说,“不过,我说的都是事实。”

“我只给你半个小时。”警官看了看表说道。

“我先声明,我并不认识奥德克先生,”麦克法兰说,“我知道这个名字,是因为很久以前,我父母认识他,但是后来疏远了。他昨天下午三点来到我办公室的时候,我很惊讶,但是等看到他交给我的东西时,我更惊讶了。就是这几张纸,请看。”他放在我的桌子上。

“‘这是我的遗嘱,’他说,‘麦克法兰先生,请你把它写成法律形式。我在这等你。’

“我在抄写的时候,你知道我有多惊讶,他的财产,除了一小部分外,其余的都留给我。他有些奇怪,小个子,毛发全白了,像只雪貂。他一直笑嘻嘻地看着我,我看着他的遗嘱,简直无法相信我的眼睛。他说,他是个单身汉,没有什么亲属,以前与我父母熟知,知道我从小就是个优秀的孩子,把钱留给我,他很放心。我嘴里一直称谢。他还说,这只是一部分,还有一些田产、房契之类的在家里,他要我去他家一趟,把这些都点清楚。他要我晚上就去诺伍德他的家里,带上遗嘱,把所有的事情搞清楚后,他才会放心。‘暂时不要告诉你的父母,等事情办妥以后,给他们一个惊喜。’他说。

“福尔摩斯先生,他让我这么做,我肯定会照办,他给我这么大的恩惠,我肯定唯命是从。于是我跟家里人发了个电报,说我手头有点要紧事。奥德克先生要我晚上九点钟跟他一起用晚饭,在这之前他可能不在家。但是我找到他家的时候,已经晚了半个小时。”

“稍等,”福尔摩斯说,“谁开的门?”

“他的女管家吧!”

“她一定知道你的名字吧?”

“她知道。”

“请继续。”

“她把我带到起居室,桌子上摆着晚餐。我们吃过晚餐后,奥德克先生带我去了卧室,他打开保险柜,拿出一些文件,一份份看过去,就已经十一二点了。他说不必打扰女管家了,让我从窗户爬出去,窗户本来就是开着的。”

“窗帘放下了没有?”

“哦,我记得窗户好像被遮着一半。我的手杖落下了,他说以后还会有很多见面的机会,就先放在那里。我就这样走了,保险柜开着,桌子上放着一堆文件。天太晚了,我没法返回,就在诺伍德找了间旅馆住下了。其他的什么都不知道,今天早上就看见这个可怕的消息。”

“还有什么要问的吗?”警官不屑地问。

“暂时没有了。我要到布莱克希斯一趟。”

“你应该去诺伍德。”警官说。

“哦,是的,我想也是。”福尔摩斯露出高深莫测的笑容。不容置疑,我的朋友确实是比莱斯特雷德高明得多,眼光更加犀利,许多让他抓狂的案子,在我朋友这里都会迎刃而解。我看出莱斯特雷德用好奇的眼神打量我的朋友。

“我想跟您再说几句,福尔摩斯先生,”他说,“至于你,麦克法兰先生,你就先行一步吧。”可怜的小伙子被带走了,警官却留下来了。

福尔摩斯看着那几张遗嘱草稿,似乎很感兴趣。

“这份遗嘱很有特点,莱斯特雷德,你说呢?”

“前几行和后面一两行我能看清楚,但是其余的乱七八糟。”

“这是在火车上写的。清楚的部分,是在停车阶段写的,乱的那部分是在火车行驶途中写的。如果,他全程都在写这份遗嘱,那一定是一趟快车,在诺伍德和伦敦桥之间只停过一次。”

“这跟案子有相关性吗?”

“这说明这份遗嘱是乔纳斯·奥德克在列车上拟好的,如此草率,难道不奇怪?这只能说明他并不想让这份遗嘱生效。”

“他这不是给自己开出一份死亡判决书吗?”

“哦,你这样想啊。也有可能。不过我对这个案子还没有把握。”

“没有把握?这已经很清楚了,种种迹象表明,这个年轻人想杀死老头儿,好继承一大笔遗产。而且现场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

“若是那么明显,还有什么侦探价值?你也要从年轻人角度来考虑,你会选择遗嘱刚立好的晚上作案吗?还在一个别人明明知道的时间点来行凶,焚尸灭迹后还把自己的手杖丢在那,这难道不奇怪吗?”

“不管你怎么猜测,福尔摩斯先生,我们知道,所有的字据,他一份没拿,因为不管怎么样,他是唯一继承人,都会有他的份。”

我的朋友被他说得愣住了。

“那好吧,既然这样,我们只有再见了。我今天会顺便去诺伍德看你们的进展的。”

警官走后,我的朋友精神抖擞,准备投入一天的工作中,看起来信心十足。

“我要先去趟布莱克希斯,华生。”我朋友穿上大衣说。

“为什么不是诺伍德?”

“这件案子很奇怪,一件事接着另一件事而来。大家把目光放在第二件事上,是因为那是一件刑事案件。从逻辑上讲,只要搞清楚第一件事,那么第二件事就会变得简单。那份遗嘱,写得如此匆忙,而且授予一个意想不到的人,这里面有诸多疑点。是的,伙计,我想不需要你帮忙,这次行动会很安全,你在这里等我回来向你报告消息吧。”

我朋友回来时已经很晚了,一脸憔悴,一眼就看出他希望落空了。他拿起小提琴,单调地拉了一个小时,极力地稳定情绪。然后开始跟我讲述今天的事情。

“错了,全错了,我在莱斯特雷德面前信誓旦旦,但是,这次我们错了。我想伦敦的陪审团智商没有很高水平,恐怕他们宁愿相信莱斯特雷德的证据,而不是我的假设。”

“你去布莱克希斯了?”

“是的,华生。我在那里发现死去的奥德克完全是个小人。我去的时候,只有麦克法兰的母亲在家,她是个矮小的女人,无知无识,听到她儿子的遭遇后,又恐惧又愤怒。但是对奥德克的死亡,并不感到惋惜。正好相反,她谈到奥德克的时候流露出那种深恶痛绝的样子来,必定会对他的儿子不利。自然,要是她儿子曾经听过这些话,对他产生憎恨,也许会干出暴行来。‘他从年轻时,一直是禽兽,’她说,‘我很早就认识他了,曾经跟他订过婚。幸亏老天没让我嫁给那个混蛋。他曾经把一只猫关在笼子里活活饿死,这使我厌恶极了。这是我结婚时的照片,他把它撕碎,又寄还给我。他是在诅咒我。至于那些遗产,我和我儿子不会要他一点东西,上帝也会证明,他的死跟我儿子没有任何关系。’”

“我又试着寻找有利于我们假设的证据的线索,可是找到的只有相反方向的。我就去了诺伍德。

“幽谷庄园是一幢现代别墅。右后方离开道路一点,就是堆放木料的地方,已经成了一片火场。警长说又有了大发现,在火场的灰烬里找到尸体残骸,还有几枚变了色的扣子,扣子上有裁缝的姓。我在那里看了足足一个时辰,所发现的迹象都跟警方吻合。看来,我是一无所获。

“我去卧室检查,确实有新鲜血迹,手杖上也有少量血迹。手杖是我们委托人的,而且房间里确实只有两个人的脚印。保险箱空了,我翻看了那些文件,其实奥德克并没有那么富有。但是,明知道自己很快能继承,为什么还要去偷呢?这值得怀疑。我又询问了女管家,她很不爱说话,嘴巴紧得很。她说她把麦克法兰领进房间,十点钟就上床睡觉了,她的房间在另一头,没有听见这边发生了什么,可是礼帽和手杖确实是麦克法兰的。灰烬里取出的衣服纽扣显然是主人昨晚上穿的。奥德克很少与人交往,除非有事,不会有人来找他。她是被火警惊醒的,闻到一股肉给烧焦的味道,至于那些文件,她一概不知,主人的私事她从不过问。但是我直觉感到,她肯定隐瞒着一些事情。

“除非我们能找到其他立论,否则这个年轻人就完蛋了。不过我发现他的银行存折所剩无几,都是过去一年里开了几个大支票给一个叫柯尼利亚斯的先生。一个退休的建筑师还有这么大宗的贸易,我倒是很有兴趣探个究竟。那么我下一步就去银行调查一下。”

第二天早晨,福尔摩斯脸色苍白,愁容满面,还有很深的黑眼圈,不知道是不是一夜没睡,周围散乱地放着许多当日的晨报,还有一份电报:

获新证据,麦克法兰罪行确凿,劝放弃此案。

莱斯特雷德

“像真的一样。”我说。

“莱斯特雷德扬扬得意,让我丢掉这个案子,恐怕还不是时候。吃完早饭,我们就去。”

幽谷山庄,是郊区的一幢别墅,现在周围聚集了一群看热闹的人。莱斯特雷德见到我们就喜形于色:“一个人总不能指望自己事事得胜,这次我准叫你们心服口服,本案麦克法兰就是凶犯。”

他领我们走进一间昏暗的客厅。

“瞧这里,这是麦克法兰行凶后来取他的帽子,留下的血迹。”警官说。那是一个很清晰的拇指印。

“你知道没有两个相同的指纹吧。我已经比较过了,这正是麦克法兰的指纹。这是最后一着,也是决定胜利的一着。”警官继续说。

“决定性,胜利。”福尔摩斯说。

我听出他的口气还有别的意思。我回头看他时,他暗自高兴地忍不住扭动,可是还在刻意忍住不要爆发内心的喜悦。

“这真是奇怪,小伙子在拿帽子的时候,偏要让自己的大拇指往墙上按,这个动作自然吗?”福尔摩斯压抑住内心的激动说,“这是谁发现的?什么时候发现的?”

“女管家,是她告诉夜里执勤的警察的。”

“昨天怎么没有发现?”

“昨天这间客厅,没来得及检查。”

“这么说,这个指印昨天就有了?”

“这有什么值得怀疑的?我可以让指纹专家来鉴定一下,这是不是他的指纹。”莱斯特雷德说。

“这没问题,这确实是他的指纹。”

“那就够了。要是还有什么疑问就到隔壁客厅找我。我在那里写报告。”

“华生,我觉得案子有转机,给委托人带来希望了。”

“听你这么说我很高兴。”

“华生,我们到阳光下去走走吧。”

我陪朋友在花园里散步,心里乱哄哄的,不知道福尔摩斯到底卖的什么关子。我的朋友对屋子似乎很有兴趣,一一地查看,领我到地下室、阁楼都检查了一遍。最后在顶楼过道,看到一排三间房子,他猛地一阵兴奋。

“这个案子确实很有意思。我想该是向他摊牌的时候了。他一直拿我们取笑,我们也回敬他一下。”

“你在写报告?”他跟莱斯特雷德说,“不过,你不觉得略早一点了吗?”

“怎么讲?”

“还有一位重要的证人你没有请到。”

“你要能请到就请吧。”

“希望得到你的帮助。你有几位警士?”

“三个,可以一起叫来。”

五分钟后,三个警察都到了。福尔摩斯让他们带上两大捆麦秸,上了有三间房间的顶楼,又让他们打来两桶水。大家都不知道他要耍什么花招,莱斯特雷德警长脸色转红,有些愤怒。福尔摩斯毫不在乎,让警士点火,并且让他们大喊“失火了,失火了”。奇迹发生了,走廊尽头的墙被打开了,从里面跑出一个瘦小的老头儿。

“好啦,哈哈,”福尔摩斯说,“把火浇灭吧。这就是失踪的乔纳斯·奥德克先生。”

所有人惊呆了,看着这个老头,一脸的狡诈、邪恶、凶狠,还有一双多疑的浅灰色眼睛。

“这是在搞什么名堂?”警长愤怒地说。

“我又没害什么人。我只不过是开个玩笑,把自己藏起来,看看会出现什么后果,只是一个玩笑而已。”奥德克不自然地笑着说。

“没害人?你把一个好端端的小伙子,平白无故地送上绞刑架。要不是这位先生,说不定就让你得逞了。”

案情有结果了。奥德克把自己藏在一间密室里,他的贴心管家就是得力帮手。至于那个指印,是奥德克从文件封套上取个蜡模,自己弄点血,印上去的,好进一步置麦克法兰于死地。近几年,投机生意失败,因此他打算用这个骗局骗过所有债主,他给一个叫柯尼利亚斯的开了高额支票,那个就是他自己的化名,他打算事成以后就用那个名字活下去,这样他就可以把债主甩得干干净净。同时,他想报复旧情人,因此冲着旧情人的儿子下手,只要他做得像,就可以把她的儿子谋杀掉。因此他用遗嘱当幌子,瞒过年轻人的父母,把他引入这张天罗地网。他可以说做得天衣无缝,留点血迹,火堆里有动物的骸骨,还有衣服的纽扣,一切都似乎牢不可破。但是,画蛇添足,弄巧成拙,弄了一个血指纹在墙上,露出破绽,满盘皆输。

奥德克像困兽一样,被警察围住。

“我只是开个玩笑,只是一个恶作剧,并没想过要加害麦克法兰先生。”他不住地哀求。

“这个要由陪审团做决定,”莱斯特雷德说,“即使我们不能以谋杀罪起诉你,也可以告你陷害罪。”

“并且你还会看到你所有的债主要求冻结柯尼利亚斯先生的全部存款。”福尔摩斯说。

“总有一天我会好好报答你的。”奥德克回过头来恶狠狠地说。

我朋友不以为然地笑了笑。 UfvACweveXtBUiQxRTL/yRt17E5JYrDRife0qfiZwT582yvSQS4NrwZulnFjYj7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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