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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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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依山傍水、景色怡人的小镇上,住着一个与众不同的奇怪男孩,大家都叫他扬·比比扬。作为一位镇上名人,扬·比比扬的奇怪之处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他的第一个奇怪之处是从来都不梳头。他的头顶上总有一大绺头发一根根向上挺立竖起,其余的头发则东倒西歪,就像被牛群乱踩过的干草丛一般。假若他把身体隐藏在草垛里,只露出他那乱糟糟的头发,小鸟们准会扑啦啦地飞过去。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小伙伴们给他起了个绰号,叫“扬·比比扬”。扬·比比扬非常喜欢这个绰号,逢人便宣告自己是扬·比比扬,生怕别人忘记了似的。如此一来,大家便都改口称他扬·比比扬,时间一长,他的本名叫什么,就连他自己都想不起来了。
镇上别的男孩都喜欢戴帽子,但扬·比比扬一点儿也不喜欢。不过,就算他喜欢戴帽子,他也未必能找得到适合自己头发的帽子。曾经有过几次,帽子不偏不倚地扣在他头上,但不到半分钟,帽子不是被弹落在地上,就是长了翅膀似的飞走了,消失得无影无踪。
扬·比比扬的第二个奇怪之处是,任何衣服都无法匹配他那矮墩墩的结实身材。不管他穿什么材质的衣服,不管他穿什么颜色的衣服,不到一天,再光洁崭新的衣服也一定会变形、褪色,上面还沾满了黏糊糊、脏兮兮的污渍。他衣服的接缝处常常裂出一道道小口子,仿佛一张张笑开了的嘴巴,露出一排排细牙般的白线。小伙伴们老是嘲笑他邋里邋遢的怪模样,可他一点都不在意,仍然是哪里臭就去哪里爬,哪里脏就往哪里钻,哪里最能把衣服磨坏,就去哪里玩耍。
扬·比比扬的第三个奇怪之处是,他总也不肯穿鞋袜。无论是炎炎盛夏,还是凛冽寒冬,他总是光着脚丫“啪啪啪”地走在地上。说来也怪,他的脚板又宽又硬,十个脚趾头像蟾蜍一样往外叉开,走起路来,快而稳当,或许他天生就应该光着脚走路。
长期的风吹日晒雨淋和其他原因,让扬·比比扬膝盖上的皮肤变得异常粗糙,经常会裂口流血。要是换作别的小伙伴,早就疼得眼泪直流,跑去找妈妈了,可他却不以为意,连一句喊疼的话都没说过。甚至有时,他还用尖锐的长指甲在自己腿上刻上他钟爱的绰号“扬·比比扬”,这些字即便从很远的地方也能看得清清楚楚,就像粉笔在黑板上书写的那么显眼。
有扬·比比扬这样一个不修边幅、不走正路的顽皮孩子,他的父母难道不着急吗?当然着急。
事实上,为了心爱的独生子扬·比比扬能够变成一个明白事理、积极向上的好孩子,他的父母用尽了一切能想到的办法:温言软语的鼓励、苦口婆心的教诲、劈头盖脸的责骂、严峻冷酷的体罚……无奈扬·比比扬软硬不吃,油盐不进,就是不听不改,四处胡闹惹事。
为了维持家庭生活,扬·比比扬的母亲在织布机旁日夜劳作,扬·比比扬的父亲终年忙碌地打理着自家唯一的产业——葡萄园,他们供养着的儿子却一点儿也不知道为父母分忧,连家里那头辛苦驮柴的毛驴都比不上。当然,他们并没有奢望扬·比比扬能为家庭做什么贡献,他们只是希望他不要那么顽皮,哪怕是做一个最普通的孩子也好。然而,就是这么不起眼的简单要求,扬·比比扬也无法让他们满足。
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了,所有的教育方法也都尝试过了,扬·比比扬的父母渐渐心灰意冷,他们对儿子彻底失去了信心,只能顺其自然、听天由命了。
连父母都不管了,扬·比比扬获得了完全意义上的自由,他可以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后来,他干脆辍学了,每天都像小混混一样在街头东游西逛。过去一块玩耍的邻居小伙伴们看他整天晃晃悠悠、无所事事的样子,也都不来找他了。因为小伙伴们的父母担心自己的孩子会被扬·比比扬带坏,禁止他们和扬·比比扬一起玩耍。这种做法无疑是正确的,人们不是常说“近墨者黑”吗?
小伙伴们的绝交,并没有让扬·比比扬感到失落,反正他最擅长自娱自乐,单单一个人也能想出很多鬼点子来排遣游手好闲带来的寂寥烦闷。他常常坐在小镇边的断墙上,用石头射击路过的狗,打得它们汪汪大叫,类似的恶作剧游戏玩得太多了,以致镇上的狗看见他就像避瘟神一般火速闪开。如果遇到比他小的小孩,他就去摘他们的帽子,用手指顶着帽子快速转两圈之后,再恶狠狠地扔到地上,惹得他们号啕大哭。如果遇到讨饭的叫花子或吉卜赛人,他就往他们的口袋里丢几块石块,气得他们高声咒骂。如果遇到马车,他就凑上前去对着马张牙舞爪地做鬼脸,吓得马儿“咴咴”直叫,急得马车夫不知所措。看到被捉弄的人们痛苦气愤的表情,扬·比比扬兴奋得心花怒放。
当扬·比比扬一时想不出恶作剧的新花招时,他就跑到镇上的集市里闲逛,像一条鱼一样在赶集的人群里穿梭来去,挤得大家怨声连连。他自己却觉得,这实在太有趣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