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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精灵的恶作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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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天气非常好,虽然才三月,明媚的春天已经来到了瑞典的斯康耐省的南部。树林虽然还没有全披上翠绿的外衣,但已经冒出了嫩嫩的新芽,冰雪消融,在小河小溪里轻快地流动着,叮咚作响。小溪边的迎春花开了,金灿灿的花朵在褐色的杂草间闪烁生光。到处洋溢着春的生机,特别是远处的山毛榉树林,仿佛能清晰地看到它们在不断地生长,变得越来越茂密。
天空又高又远,是一种十分清澈的蓝色,远处传来百灵鸟婉转娇嫩的歌声。鸡和鹅三三两两地在院子里踱来踱去。奶牛也嗅到了透进牛棚里的春天的气息,时不时地发出哞哞的叫声。
就在斯康耐省南部的威曼豪格西区的一幢房子里,有一个男孩子正在烦恼。他的名字叫作尼尔斯,他高高瘦瘦,一头浅黄色的头发毫不起眼。他既不优秀也不聪明,和所有的捣蛋鬼一样,除了吃吃喝喝,睡睡懒觉之外最喜欢到处惹是生非。
他的父母很为他忧心,父亲觉得儿子又笨又懒,对学习根本不上心,干起活来也不行,连照看个鹅群都会搞得鸡飞狗跳。母亲担心的则是他的心性,他太粗野,对动物、对人类都怀有恶意。妈妈非常希望他能变得善良柔软,担心他再这么发展下去将来会惹出大祸。
今天正好是星期天,父亲和母亲都要去教堂,他们准备好好地为儿子祈求上帝,“让他那颗又冷又硬石头一样的心变得柔软,让他脾气变得好一点。不然的话,给我们带来麻烦也就算了,会给他自己惹祸的呀!”妈妈担心地祈祷。
这时的尼尔斯在做什么呢?
他好不容易可以不跟父母一起去教堂,独个儿留在家里,本想可以玩个痛快,特别是可以乘机玩玩爸爸的气枪了!没想到他父亲临走前布置他在家朗读《福音书》,而且声明回家后一定会抽查,如果他跳过一页没有读,到时绝没有好果子吃!
所以虽然尼尔斯很想在这样美好的天气里出门玩一玩,但他还是无可奈何地坐下来读《福音书》。他坐上家里那把只有爸爸才能坐的大靠背椅子,打开《圣经》开始有气无力地朗读。这声音懒洋洋的,仿佛有种魔力,没多久,尼尔斯就开始打起盹来。
他一边下意识地读着,一边努力地想要睁大眼睛,和睡魔做着无力的抗争。“我可不能睡着,不然爸妈回来,我没有读完《福音书》就惨了。”
可是,他还是眯了过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身后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吵醒了他。恰好他对面的窗台上放着一面小镜子,尼尔斯突然从镜子里看到了一个奇怪的影像——自己身后妈妈那只宝贝箱子开着!
妈妈对这个又大又重、四周包着铁皮的橡木箱别提多宝贝了,根本不让别人碰。尼尔斯虽然没那个胆子去偷偷打开,但他知道里面都是妈妈的宝贝:外婆留下的红色的自家纺的布料做成的、上身很短、下边打着褶裥的裙子,胸衣上还缀着许多小珠子。那里面还有浆得绷硬的白色包头布、沉甸甸的银质带扣和项链等,其实都是些过时了的老东西。
谁那么大胆子?难道是小偷?一想到有个小偷溜进了他们家,尼尔斯就心里直打鼓。
他不由得定睛朝镜子里仔细看去。箱盖大大地敞开着,箱子边缘有团黑乎乎的阴影,一开始看不清楚,但是在他努力看了又看后,这阴影变得越来越清楚!
天啊,是一个小小的小精灵!非常小,几乎一巴掌就能抓住!尼尔斯以前也听说过小精灵的故事,但他并不知道他们竟然这么小。
这个小精灵看上去年纪已经挺大了,脸上都是皱纹,可是他却穿得一丝不苟。他穿着黑色的长外套、齐膝的短裤,头上戴着帽檐很宽的黑色硬顶帽,浑身打扮都非常整洁讲究,上衣的领口和袖口上都缀着白色挑纱花边,鞋上的系带和吊袜带都打成蝴蝶结。
小精灵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发现了,他刚从箱子里取出一件精美的绣花纱巾细细地欣赏,全身心地沉浸在对传统手工的崇拜中。
尼尔斯乘机悄悄地站起来,心想:“要是搞个恶作剧来捉弄捉弄他就好了。”他觉得只要用力一推就能把小精灵推到箱子里,然后猛地盖上盖子,捉住小精灵是十拿九稳的事。
他并不害怕小精灵,谁会怕这么小的人儿呢?但是要用手去碰精灵,尼尔斯还是感觉心里毛毛的。
“要找个工具。”他想。他的眼睛在屋子里溜来溜去,四处打量着寻找着,从沙发床移到大桌子,再从大桌子移到了炉灶。他看了看炉灶旁边架子上放着的锅子和咖啡壶,又看了看门旁边的水桶,还有从碗柜半掩半开的柜门里露到外面的勺子、刀叉和盘碟等。
他还看了看他爸爸挂在墙上的丹麦国王夫妇肖像旁边的那支枪,还有窗台上开满花朵的天竺葵和紫红色的倒挂金钟。最后,他的目光落到了挂在窗框上的一个捕蝶网上。“嗯,这个好,正顺手。”尼尔斯心里想。
抓起捕蝶网,尼尔斯动作敏捷地冲过去,朝着箱子沿猛地罩了下去!哈,运气真好!那个根本没有注意周围情况的小精灵被他逮了个正着。晕头晕脑的小精灵掉在捕蝶网里,越是挣扎就被缠得越紧,最后躺倒在深深的网底里,插翅难逃了。
尼尔斯抓住了小精灵,一时间却也不知道拿他怎么办。他怕小精灵会站起来逃出去,只好不停地将捕蝶网晃来晃去。
网里的小精灵开口恳求尼尔斯:“尼尔斯,你放了我吧,你知道吗,多年来我一直为你们一家人做了许多好事,按理说应该受到更好的对待,没有我,你家的牲口怎么会长得这么好,你们家怎么能一直这么顺利呢。这次,你如果肯放了我,我就给你一枚古银币、一个银勺子,而且……”小精灵看了看尼尔斯,加重了语气,“还有一个金币,一个像你爸爸的银挂表那么大的金币,行吗?”
尼尔斯其实根本不在乎什么金币银币,但是他真抓住了小精灵却反而心里感到有点害怕,他觉得自己好像面对了一个可怕的怪物,和平常生活完全无关的怪异力量,他想赶快摆脱这种感觉。于是非常痛快地答应了小精灵,然后停下晃动捕蝶网,让小精灵爬出来。
可是就在小精灵马上要爬出捕蝶网时,尼尔斯后悔了。“我怎么这么笨呀,不管是大笔的财富,还是其他平时想要要不到的好东西,我只要提出来,小精灵都会答应我的,我怎么能浪费这么好的机会!”他一边又开始剧烈地晃动捕蝶网,一边想:“我至少应该让他把《福音书》变到脑子里去啊,要不然,一会儿爸爸回来了,我背不出来,不就立时三刻要挨罚了吗?”
小精灵并没有像他想的那样重新跌落到网底,相反尼尔斯听到一记响亮的耳光声,同时他的脸上猛地一疼,像是挨了谁重重的一击,他天旋地转地撞上一面墙,接着又反弹撞上了另一面墙,脑袋仿佛被人击成了碎片,摔倒在地,立刻失去了知觉。
当尼尔斯醒来时房子里非常安静,只剩下他自己一个人。箱子盖得好好的,捕蝶网挂在原处仿佛根本没有动过。如果不是他脸上还在火辣辣地疼,他一定会觉得刚刚发生的根本是场梦。
“爸妈无论如何都不会相信这样的事是真的,更不会因为这个肯让我少背点儿书,我还是赶快把《福音书》先背出来吧。”
尼尔斯爬起来朝桌子走过去,可是他马上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房子又没有变大,怎么桌子离他这么远了呢?而且椅子也变得很奇怪,看起来也没变大,可是他却要先爬上椅腿间的横档,然后才能爬上凳面。桌子也变得同样怪怪的,他要是不爬到椅子的扶手上,他根本看不到桌面。
“这个世界怎么了?”尼尔斯想,“小精灵一定对桌子、椅子都施了魔法,还有房子也一样!”
《福音书》还躺在桌子上,不过它也和桌椅一样,每个字都变得很大,尼尔斯必须站在书上才能看全。
他扭过头,偶然瞥到镜子,顿时吓了一大跳:“看,又是一个小精灵!”
镜子里有一个小人儿,头上戴着头巾,身上穿着条皮裤子。
“咦,他为什么和我穿得一模一样?”他吃惊地握住了双手,镜子里的小精灵做了个和他一模一样的动作。
尼尔斯试着用手拉了拉自己的头发,拧了拧自己的胳膊,又把身子扭来扭去,镜子里的小精灵分毫不差地和他做着相同的动作。
可怜的男孩绕着镜子跑了好几圈,想看看是不是有个小精灵躲在镜子后面,可惜他失望了,镜子后面根本没有别人。尼尔斯浑身发抖,他心里一直在害怕的那件事是真的,小精灵对他施了魔法,镜子里这个他以为是小精灵的小人儿是——他自己。
“这是不可能的,这一定是场梦。只是我自己的荒唐的幻想,”他站到镜子前面去,闭上了眼睛,“只要等上一阵子,我肯定能重新变回原来的样子!”
几分钟过去了,他充满希望地睁开眼睛,期望这场梦结束——可惜的是一切都没改变。虽然他容貌和从前一样,稻草一样黄黄的乱糟糟的头发,鼻子两边都是雀斑,就连皮裤和袜子上的补丁都一如从前。可是唯一和以前不同的是——它们整个儿都变小了,不,不是它们变小了,是他,尼尔斯变成了个一丁点儿大的小人儿!
他忍不住哭了,眼泪鼻涕糊了一脸。被后悔抓住了整个心神的尼尔斯一边哭一边寻找小精灵。他很明白,站在这里发呆是无济于事的,只有再去恳求小精灵,消了他的怒气,跟他和解才行。
哭哭啼啼的尼尔斯满屋寻找着,嘴里不停地碎碎念着表达自己的后悔,再也不说话不算数了,再也不淘气了,再也不在读书时呼呼大睡了。只要肯让他恢复原形,他什么都愿意答应。只要小精灵答应,他就会重新成为一个善良、肯帮助人、听话的男孩。
然而不管怎样努力,一点儿用处都没有。
突然,妈妈以前讲的一句话在他耳边响起,所有的小东西都喜欢把家安在牛棚里!他立刻决定去牛棚找找。幸运的是房门半开着,否则别提开门了,就他现在的身高,连门锁都碰不到。
他轻松地从门缝里溜了出去,到了走廊里他又发现了一个难题,他人变小了,怎么穿那双又大又重的木鞋呢?正想到这里,他就看到门槛上放着一双缩小的鞋子。这小精灵也想得太周到了,看样子对自己的惩罚没那么容易取消,难过的日子还在后面哪!尼尔斯烦恼地想。
踏上屋前的木板路,一只眼尖的灰麻雀看到了尼尔斯,立刻尖叫起来:“唧唧,唧唧!快来看放鹅的小尼尔斯,他只有拇指大小了,快来看拇指人尼尔斯啊!”
立刻院子里的鸡们、鹅们都转过头来看尼尔斯,爆发出一阵激烈的叽叽嘎嘎的讨论声。
“喔喔喔!”公鸡嚷道,“活该呀,谁叫他扯我的鸡冠!”“咯咯咯,他活该,他真活该!”他的母鸡们纷纷不停嘴地附和着。
鹅们挨挨挤挤地凑成一堆,低着头互相交头接耳:“谁干的,谁能做得到呀?”
尼尔斯不无惊奇地发现自己竟然能够听懂他们在说些什么,他被这个发现惊呆了,傻傻地站在院子里。“这大概是因为我变成了小精灵的缘故吧,保准是这个原因,我才能听得懂那些鸟呀、鸡呀、鹅呀,那些长着羽毛的家伙的话。”他自言自语道。
母鸡们不停的“活该”声刺激得他无法忍受,他冲上前去骂骂咧咧地叫道:“闭上你们的臭嘴,小心我拔光你们的毛!剪掉你们的翅膀!”
可是他忘记了,他已经不是原来那个叫母鸡们见了就害怕的顽童尼尔斯了,公鸡母鸡们立刻把尼尔斯围住了,他们一边用嘴啄他,一边嘲笑他:“咯咯嗒,活该!咯,咯,咯嗒,你真活该!”
尼尔斯被鸡群缠住,动弹不得,母鸡们的尖声利叫差点儿震聋了他的耳朵,幸好家里的猫突然跑了出来!
鸡群马上安静下来,一只只全都假装全心全意地在地上啄来啄去找虫子。尼尔斯松了口气,跑到猫咪面前。“亲爱的小猫咪,你对这座房子里的任何一个角落都一清二楚,好猫咪,快告诉我,到哪儿能找到小精灵?”
猫咪不慌不忙地坐好,他是一只漂亮的黑猫,丝一样顺滑的皮毛在太阳下闪闪发亮,尾巴优雅地围着爪子,暗灰色的眼睛眯成一条缝,好脾气地盯着小男孩看了看。
这才慢条斯理地开口说道:“我知道小精灵住在哪里,”黑猫的声音软绵绵懒洋洋的,“不过,我不想告诉你。”
“乖猫咪,你一定要告诉我,你看他对我施了这么恶毒的魔法呀!”尼尔斯又急又气。
猫咪的眼睛睁大了一点儿,闪出一丝恼怒的绿色光芒。“我为什么要帮你呢?就凭你没事儿就揪我的尾巴玩?”猫咪尖锐地反问。
“你不帮我,我现在照样揪你尾巴!”盛怒的尼尔斯又忘记了自己的现状,直接扑向猫儿。
猫咪动得比他更快,一瞬间每根猫毛都竖了起来,背弓得弯弯的,四肢使力,爪子抓紧了地,尾巴翘起,双眼瞪得滚圆,射出鲜红的怒火,嘴巴张得大大的,露出了尖尖的牙齿。
尼尔斯不想在一只猫面前丢了威风,可是他刚向前跨出一步,猫咪就把他扑倒在地,利爪按住了他的胸膛,尖尖的牙已经碰到了他的喉咙。他吓得放声大叫,可是没人来救他的命,完了!他想,他要死在这里了!
猫咪并没有真的咬下去,他松开了尼尔斯,宽宏大度地说:“起来吧,我这次放过你,是看在女主人的面子上哦,现在你知道我们俩谁强谁弱了吧!”
猫咪又恢复了一开始那种温顺的样子,轻轻地走开了。尼尔斯垂头丧气地继续向牛棚走去。
尼尔斯一出现在牛棚,牛棚里马上发出很响的嘶叫和乱踢乱跺的声音,哪里像只有三头奶牛,简直比三十头奶牛还要吵闹。
“哞!哞!哞!”一头叫作五月玫瑰的奶牛怒吼着,“我现在相信世界上还是有公道的!”她还没说完就被其他两头奶牛的声音打断了,她们都提高了嗓门,搞得尼尔斯根本听不清她们在说什么。可是她们踢着后腿,晃着脖子,怒气冲冲地用尖角对准他:
“让你在我耳朵里放马蜂!”一头叫作金百合的奶牛嚷着。“去年夏天你用木鞋扔我,现在叫你尝尝同样的滋味!”另一头奶牛也在嚷。
五月玫瑰看起来最生气:“你过来,我要让你为你的错误付出代价!你在你妈妈挤牛奶时突然抽走奶桶,在她拎着沉重的奶桶时给她设圈套!你知不知道你妈妈曾站在这儿为你流过多少眼泪!”
尼尔斯被她们吓得够呛,虽然他很想告诉她们他已经后悔了,只要她们肯告诉他到哪儿去找小精灵,他今后绝对绝对不会再做坏事了。可是她们显然不愿意听他说话,他只好灰溜溜地从牛棚里落荒而逃。
尼尔斯心灰意懒地爬到院子周围的那堵厚厚的石头围墙上,思索着万一他变不回去的话,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呀。爸爸妈妈从教堂回来一定会大吃一惊。他会成为一个怪物,从东威曼豪格镇、托尔坡镇还有斯可鲁坡镇都会有人来看这样一个怪物,整个威曼豪格县远远近近都会有人赶来看他。
想到这里他打了个冷战,太可怕了,他简直想立刻找个地方躲起来,千万不能让人看到他现在的样子。
他坐在这里,可怕的命运一丝丝地展现在他面前,他已经不是个人了,他是个怪物!他再不能和别的男孩儿一起玩,没有一个女孩儿将来会嫁给他,他也没法子继承爸爸妈妈的农场土地;人世间所能拥有的一切:友谊、爱情、温暖的家庭都离他而去!
他悲伤地凝视着自己的家:小小的一幢农舍,很寒酸的样子。圆木交叉做成的梁柱,泥土垒成的墙壁,它仿佛承受不了那高而陡峭的干草房顶的重压而深深陷进了地里。外面的偏屋也全都小得可怜。耕地更是狭窄得几乎难容一匹马翻身打滚。可是如果他能重新拥有它,那可比进了天堂还要快活!
多么爽朗的天气啊,多么美丽的春天啊!温暖的阳光,小溪里水流叮咚作响,枝头上绿芽绽放,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他却坐在这里心情沉重,难过得要命,根本打不起精神。
天空碧蓝碧蓝的,像一块透明的蓝色宝石。大雁们成群结队,向北飞去,现在尼尔斯已经听得懂大雁们飞翔时在叫喊些什么了。他们飞得很高很高,然而他却还能听得到他们叫喊着:“加把劲儿飞向高山!”有时他们看到他们的亲戚——家鹅时,也会朝地面俯冲下来,齐声呼唤道:“跟我们一起来吧!让我们飞越高山!”
尼尔斯家有一只雄鹅怦然心动,他被大雁们冒险的激情感染了。“如果再有一群大雁过来喊我,我就跟他们走。”他说。
果然又来了新的一群大雁,照样朝鹅群呼叫着。鹅群里一只老母鹅生气地说:“莫顿,你可别发疯啊,你受得了那种忍饥挨冻的生活吗?”可是莫顿已经下定了决心,他大声回答说:“等一下,我来啦!”
他张开翅膀飞向空中,可是他已经不习惯飞行了,尽管努力拍打着翅膀,还是从空中掉了下来。不过大雁们好像听到了他的呼唤,他们转过头来往回飞,看他是不是真的跟他们一起飞走。
“等等,等我!”莫顿叫道,又试着起飞。
坐在围墙上的男孩对这一切都听得一清二楚。“哎哟,这只大雄鹅飞走的话,那该是多么大的损失呀,”他想道,“爸爸妈妈从教堂回来,一看大雄鹅不见了,他们一定会非常伤心的。”
想到这里,他又忘记了自己已经变小,一下子从墙上跳了下来,恰好跳到雄鹅身上,用双臂紧紧抱住了雄鹅的颈脖。“你可千万别飞走啊。”他央求着喊叫。
不料就在这一瞬间,雄鹅恰恰离开地面腾空而起。他来不及停下来把小男孩从身上抖掉,只好带着他一起飞到了空中,这使得男孩头晕目眩。等到他想到应该松手放开雄鹅的脖子的时候,他早已身在高空了。如果他现在松手,立刻就会摔得粉身碎骨。
他努力地扭动着身子,费了好大劲儿才爬到雄鹅的背上。可是两边是不停地呼扇的翅膀,尼尔斯不得不使劲地揪住雄鹅的羽毛才能不从雄鹅滑溜溜的羽毛上滑下去。
大雁们还是很照顾新来的伙伴的,因为怕雄鹅在高空稀薄的空气里不习惯,他们特意飞得慢一点,低一点。初上高空的恐慌、迅疾的飞行速度以及随之而来的强劲气流使得尼尔斯也很不习惯。他紧紧闭着眼睛,耳中好像回响着暴风雨一般的巨大风声,嗡嗡作响。那是十三只大雁在他身边飞舞,拍打翅膀和鸣叫的声音。这声音震得他耳朵嗡嗡响,他根本无法分辨大雁群要飞向哪里。
过了一阵,他终于睁开眼睛,朝地面上瞄了一眼,觉得在自己的身下,仿佛铺着一块很大很大的地毯,上面分布着数目多得叫人难以相信的大大小小的方格子。有些方格是斜方形的,有的是长方形的,但是每块方格都有棱有角,四边笔直。就是没有圆形和曲里拐弯的形状。“这是什么地方呀?”在他身边飞翔的大雁回答:“耕地和牧场,耕地和牧场。”
这一下他恍然大悟,那块大方格子布原来就是斯康耐的平坦大地,而他就在它的上空飞行。那些碧绿的方格子是去年秋天播种的黑麦田,在积雪保护下一直保住了绿颜色。那些灰黄颜色的方块则是去年夏天庄稼收割后的残留。褐色的是老苜蓿地,而黑色的是还没有长出草来的牧场或者已经犁过的休耕地。还有些颜色暗淡模糊而中央部分呈灰色的方块,那是大的庄园。还有些方格,周围是褐色的,中间则是绿色的,是花园,草坪已经开始泛出绿颜色,四周的篱笆和树木仍然裸露着褐色的枝叶。
男孩子看清楚所有这一切都是那么四四方方的,虽然心情沉重,依然忍俊不禁嘻嘻地笑出声来。他已经习惯于骑着鹅在空中迅速飞行了,所以非但能够稳稳当当地坐在鹅背上,还可以分神看些别的东西。地面上冉冉升起一股泥土和松脂的芬芳味道,他看到许许多多熟悉的地方,一种又酸又甜的滋味涌上心头,他从来不曾以这样猛烈的速度向前飞驰过,他从来不知道,在空中遨游竟会这样痛快惬意。他从未想象在这样的高空中翱翔是怎样的滋味,这就像是从所有沉重的忧愁、悲伤和烦恼中飞了出去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