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历史上看,孔子言仁大多是“指示”语,即孔子并不回答“仁是什么”,而是告诉人们怎么做才是“仁”,此即说,怎么做才能体现出“仁”的意义,换言之,仁的意义和价值必须在实践中得以体现,这是宋代以来诸多儒者(特别是程朱)既已注意到的现象。然而,从名义角度看,“仁者爱人”“仁者人也”“亲亲,仁也”等孔孟言仁,不妨可以看作是孔孟原始儒家对仁的定义性描述,尽管这种说法属于伦理学的论述,突出了人与人的关系(包含家庭与社会两个层面)这一维度的重要性。
及至宋代二程,发展出仁体、仁道、仁理、仁性等重要观念。特别是程颢的仁学思想,强调了仁的一体义、感通义、生生义。尽管程门后学以“一体”言仁等观点而遭到朱子的批评,然而程颢的仁体三义无不为朱子所继承和发展。也就是说,在仁学问题上,朱子其实与程颢并没有显出根本性的隔阂,朱子对“同体”说之所以不满,是从工夫论着眼,认为“同体”之类的境界说未免说得“太高”,但在理论上,朱子其实并不反对“万物一体”说。 至于程颐,则是朱子仁学的主要源头,他的仁性爱情说、以公体仁说、心如谷种说、仁道仁理说,显示出其在理论分解上更为严密。相比之下,不是程颢的那种注重仁者气象、一体境界的“识仁”说法,而是程颐的这种严判仁字属性的理论界定,更赢得朱子的青睐。
朱子《仁说》是其仁学思想的纲领性文献,也是其仁学思想的挺立标志,尽管单以这篇文字还不足以涵盖朱子仁学的全部内涵,但其仁学的要义应当已经完备。我们以《仁说》为基础,结合朱子的其他论述,不妨可以对朱子仁学的理论构造及其思想意义做出几点归纳:
第一,既然认定孔孟言仁多是“指示”语,故而孔孟言仁所使用的“爱”“人”或“心”等概念都不足以为仁字定名。朱子认为,仁的基本义应当是“德性”,而此德性必普遍存在于每个人的人心之中,故心不足以训仁,唯有“心之德”才符合仁的基本属性。
第二,“心之德”不仅指向人——即不仅具有伦理学的意义,更指向整个宇宙,从而具有宇宙论的意义,而且具有“总摄贯通、无所不备”的特征,以此名“仁”,就使朱子仁论具有伦理学和宇宙论的双重意义,此“心”既是人之心,又是天地之心。若从根源上说,人之心“得夫天地之心以为心者也”,故作为“心之德”的“仁”必然是总摄贯通、普遍超越的。
第三,仁还具有本体论的意义。从体用论的角度看,仁自有体有用,故说“圣贤言仁,有专指体而言者,有包体、用而言者”。 就体而言,仁之体具有“无所不统”“无所不包”“无所不通”之特征;就用而言,仁之用则展现为义、礼、智等德行乃至众善百行,直至无穷。重要的是,“仁之为道”既是普遍超越的,同时又是“即物而在”的,即便情感尚未发动,此仁之体“已具”。这表明仁之体用相即不离,故朱子仁论是一种“体用不二”论的形态。
第四,不论就人心之仁还是就天心之仁来看,或表现为“坱然生物之心”,或表现为“温然爱人利物之心”,“坱然”“温然”便是仁的本质属性,所以说慈爱是仁的“本相”,“仁是爱底道理”,仁“毕竟本是个温和之物”, 因此从“仁”的角度看世界,世界不会是冷酷无情、充满争斗的,而是宇宙大和谐的显现。但是严格说来,爱不等同于仁,而应这样说,仁者必爱人,爱人未必是仁。所以说“以名义言之,仁自是爱之体”。
第五,所谓仁是爱之体,这正说明情感的发动表现为爱,是不能无缘无故、毫无来由的,用必须是体之发用,而仁体既然是“本有之理”“浑然天理”,故仁体之发所表现的爱,也就必然是“爱之理”。所谓“爱之理”,是欲表明仁爱精神如同天下公理一般,因而具有普遍性、共通性。后人以为朱子以理释仁,减杀了仁的伦理情感的意义,这是一种误解。依朱子,慈爱既是仁的本相,也是仁体之大用,若无仁体则无大用。在这个意义上,所以说仁是爱之体。对于“爱之理”,也唯有从这个角度来理解才是善解。所以说“仁者,人之所以为人之理也”, 这也是朱子为何强调“爱之理”的根本缘由所在。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朱子仁学在继承孔孟原典儒家的仁学思想的基础上,在义理上有了全面深入的推演和发展,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是一种“新仁学”。其所谓“新”,主要体现为方法之新,即从方法论讲,朱子仁学显然体现出宇宙论、本体论、心性论的思维向度;从理论结构看,朱子仁学在概念名义上,对于仁与人、仁与心、仁与公、仁与爱、仁与德、仁与天等问题做了一番正本清源的思想工作。由于这项工作必须在原典解读、概念梳理及义理诠释等多方面同时下手,从而使其所建构的仁学言说系统略显繁复,然而其宗旨则是明确的,我们可以用朱子的四句话来概括其“新仁学”的思想特质:
仁者天地生物之心也。
仁者人之所以为人之理也。
仁者心之德、爱之理。
仁者人之所以尽性至命之枢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