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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碏谏宠州吁

《左传·隐公三年》

解题 《史记·卫康叔世家》:“庄公五年,取齐女为夫人,好而无子。又取陈女为夫人,生子,蚤死。陈女女弟亦幸于庄公,而生子完。完母死,庄公令夫人齐女子之,立为太子。庄公有宠妾,生子州吁。十八年,州吁长,好兵,庄公使将。石碏谏庄公曰:‘庶子好兵,使将,乱自此起。’不听。二十三年,庄公卒,太子完立,是为桓公。”

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曰庄姜, 东宫,太子宫也。得臣,齐太子名。 〇叙庄姜与太子同母,表其所生之贵也。与下嬖人紧照。 美而无子, 美于色,贤于德,而不见答,终以无子。 〇四字深妙。 卫人所为 去声。 赋《硕人》也。 《硕人》,《国风》篇名。国人以庄姜美而不见答,作《硕人》之诗以闵之。 〇引证冷隽。 又娶于陈,曰厉妫, 规。 生孝伯,蚤死。其娣 弟。 戴妫生桓公,庄姜以为己子。 妫,陈姓。厉、戴,皆谥也。妻之妹从妻来者曰娣。桓公虽非正出,然为正嫡所子,自然当立。 〇庄姜以为己子,应“无子”句。

公子州吁,嬖人之子也。 庄公嬖妾,生子名曰州吁。贱而得幸曰嬖。 有宠而好 去声。 兵, 母嬖故有宠。“宠”字是一篇主脑。伏下“六逆”祸根。 公弗禁。 以宠故弗禁。 庄姜恶 乌故反。 之。 纵其好兵,必致祸,故恶之。 〇以上叙庄姜贤美而不见答,所宠者乃嬖人之子州吁,卫国之祸自此始矣,以起下文。

石碏 鹊。 〇卫大夫。 谏曰:“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 方,矩则也。《易》曰:“义以方外”。纳,使之入也。邪者,义之反。指好兵言。 骄、奢、淫、佚,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 骄、奢、淫、佚,乃邪之所自起。而所以有此四者,由宠禄之过。禄者,宠之实也。 〇以上推言宠之流弊适所以纳子于邪,实非爱子也。 将立州吁,乃定之矣; 先拗一笔。 若犹未也,阶之为祸。 不定其位,势必缘宠而为祸。 〇四句,与“欲与大叔”数句,笔法相同。 扶。 宠而不骄,骄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眕 轸。 者,鲜 去声。 。眕,安重貌。言宠爱而不骄肆,骄肆而能降心,降心而不怨恨,怨恨而能安重,如此者少也。 〇此就人常情上,申言所自邪之义,以明州吁之必为祸也。 且夫 以下推开一步,就庄姜、桓公与嬖人州吁,两两相对说。 贱妨贵, 以爵言。 去声。 陵长, 掌。 〇以齿言。 远间 去声。 ,以地言。 新间旧, 以情言。 小加大, 以势言。 淫破义, 以德言。 所谓六逆也; 此六者,皆逆理之事。 君义,臣行, 以在国言。 父慈,子孝,兄爱,弟敬 ,以在家言。 所谓六顺也。 此六者,皆顺理之事。 去顺效逆, 今宠州吁,其于六逆,则贱妨贵,少陵长;其于六顺,则弟不敬。是去顺而效逆矣。 所以速祸也。君人者,将祸是务去,而速之,无乃不可乎?” 两“祸”字,应前“阶之为祸”。“君人”以下十六字,一气三转,词意恺切。

弗听。 庄公不听。 其子厚与州吁游,禁之 ,应弗禁。 不可。 石厚不听。 桓公立,乃老。 谓告老致仕。 〇夫以石碏之贤,谏既不行于君,令复不行于子,命也。夫其见几而作,不俟终日,智矣哉。

汇评

[明] 袁宏道:侃侃陈辞。(引自《评选古文正宗》卷一)

[清] 林云铭:按卫州吁始末,如弑立伐郑,《传》则专罪州吁;如杀州吁、石厚,《传》则专美石碏。此传则叙过宠速祸之由,专责庄公也。庄公惑于嬖妾,以美而贤如庄姜者,终不见答。考《终风》、《绿衣》诸诗,自见州吁以宠阶祸,实基于此。故开口把庄姜说得十分贵重,而以桓公、州吁二人邪正,亦借庄姜好恶为定衡,最有深意。篇中“有宠”、“好兵”四字,为此案始终关键。石碏之谏,总欲裁抑州吁之宠,使其知守本分,不至于骄,自不入于邪,以作祸本,语语先着。至于“将立州吁”二语,或谓不宜以告痴人,不知州吁义不当立,庄公亦知之。以必不可行之事,作反诘语,甚言其必为祸之意,非激语也。末把“六逆”、“六顺”庄诵二遍,不但见得州吁不当宠,即嬖妾配嫡之戒,无不跃然,与篇首叙事照应,细读方知。(《古文析义》卷一)

[清] 王源:前入州吁之宠,笔笔曲;后叙石碏之谏,笔笔切。曲矣,而立案甚严;切矣,而敷辞甚变。用笔之妙也。(引自《古文翼》卷一)

[清] 吴楚材、吴调侯:“宠”字,乃此篇始终关键。自古宠子未有不骄,骄子未有不败。石碏有见于此,故以教之义方为爱子之法。是拔本塞源,而预绝其祸根也。庄公愎而弗图,辨之不早,贻祸后嗣,呜呼惨哉!(《古文观止》卷一)

[清] 余诚:此传因是年桓公为州吁所杀,而追录其事之终始,以罪庄公也。其曰“纳邪”,曰“阶祸”,曰“速祸”,语语归罪庄公,见桓公之死,死于庄公之手也。虽石碏谏时尚未见弑之迹,然据其“有宠而好兵”,则其后来之必弑桓公,可预为决矣。故正叙州吁处,只此五字,而州吁之作祸、桓公之受祸、庄公之酿祸,一齐都到。夫往者不谏,来者可追,苟及其时而严以教之,格其非心,即不能为正人君子,或可免为贼子乱臣。石碏所为,不能默然已乎!其谏之义,大抵是要杜渐防微,词旨最要恳切。开口特提出“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九字,作侃侃正论,随以“骄、奢、淫、佚”指出邪所自来,又以四者之来归在宠禄之过,则宠之生祸已自昭著。于此直以“将立”四语作危言以悚听,能不令人惊心动魄耶?其下复径接“宠”字,递推出所以生祸之故,虽属泛言,而州吁之不宜宠益可见矣。“且夫”以下,顺逆并陈,而以“去顺效逆”为“速祸”,则州吁固不宜宠,而嬖妾僭嫡亦断然不可之意,隐隐言外。其不粘在庄公身上说。义严词婉,立言亦极有体。此谏谋深虑远,关系匪轻。无奈庄公狂荡暴疾,僻溺之意牢不可破,难以挽回,纵州吁为邪行,以致桓公见弑,庄公恶能逃其罪哉?藉使庄公肯听此谏,从前即有“弗禁”之失,尚或不难匡救。篇中“弗禁”、“弗听”皆特笔也。至入手详叙姜、桓、州吁本末,字字针锋相对,尤当细心寻。(《重订古文释义新编》卷一)

[清] 毛庆蕃:天下之治乱,生于好恶。好恶得其平,治之所由兴也;好恶不得其平,乱之所由兴也。显则将相,隐则宫闱,要未有隐而不显者,是故石碏忧之,而为谠论,庄姜悲之,而为变风。(《古文学余》卷二) REGzh6hRJVCT4rw0/MYxIDXcK4fXrCS+T627uMPgzhfPa8qmjvLGDcgP3gIFHdb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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