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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之奇谏假道

《左传·僖公五年》

解题 《史记·晋世家》:“是岁(按:指晋献公二十二年)也,晋复假道于虞以伐虢。虞之大夫宫之奇谏虞君曰:‘晋不可假道也,是且灭虞。’虞君曰:‘晋我同姓,不宜伐我。’宫之奇曰:‘太伯、虞仲,太王之子也,太伯亡去,是以不嗣。虢仲、虢叔,王季之子也,为文王卿士,其记勋在王室,藏于盟府。将虢是灭,何爱于虞?且虞之亲能亲于桓、庄之族乎?桓、庄之族何罪,尽灭之。虞之与虢,唇之与齿,唇亡则齿寒。’虞公不听,遂许晋。宫之奇以其族去虞。其冬,晋灭虢,虢公醜奔周。还,袭灭虞,虏虞公及其大夫井伯百里奚以媵秦穆姬,而修虞祀。荀息牵曩所遗虞屈产之乘马奉之献公,献公笑曰:‘马则吾马,齿亦老矣。’”

晋侯 献公。 扶又切。 假道于虞以伐虢。 二年,虞师、晋师伐虢,灭下阳。至是又假道以伐虢。 〇下一“复”字便伏下“一甚可再”意。 宫之奇 虞贤大夫。 谏曰:“虢,虞之表也; 表,外护也。言虢为虞之外护。 虢亡,虞必从之。 虞失外护,则必与之俱灭。 〇事急故陡作险语。通篇著眼在此。 晋不可启,寇不可翫, 玩。 一之为甚,其可再乎? 翫,狎也。在昔为晋,在今为寇。在昔为启,在今为翫。晋不可启,故一为甚;寇不可翫,故不可再也。 谚所谓‘辅车 昌遮切。 相依,唇亡齿寒’者,其虞、虢之谓也。” 辅,颊辅。车,牙车。言虞如牙车,如齿在里;虢如颊辅,如唇在表。虢存,则辅车相依;虢灭,则唇亡齿寒。 〇此言灭虢正所以自灭。应“虢亡,虞必从之”句。

公曰:“晋,吾宗也,岂害我哉?” 晋、虞皆姬姓,故曰“吾宗”。 对曰:“大 泰。 伯、虞仲,大王之昭也; 虞仲,即仲雍。二人皆太王之子、王季之兄也。太王于周为穆,穆生昭,故太王之子为昭。 大伯不从,是以不嗣。 大伯不从太王剪商,与虞仲俱逊国而奔吴,是以不嗣于周。而虞仲支子,别封西吴,是为虞之始祖。 〇此段只说虞固出于太王。 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 二人皆王季之子、文王之弟也。王季于周为昭,昭生穆,故王季之子为穆。仲封东虢,为郑所灭。叔封西虢,为今虢公始祖。 为文王卿士,勋在王室,藏于盟府。 王功曰勋。盟府,司盟之官。二人皆有功于王室,文王与为盟誓之书而藏于盟府。 〇此段乃说虢更亲于虞仲。 将虢是灭,何爱于虞? 虢比虞于晋,又近一世。晋既灭虢,何爱于虞,而反不灭乎? 〇破“晋吾宗”句。 进一层说。 虞能亲于桓、庄乎?其爱之也, 桓叔,始封于曲沃,庄伯其子也。献公乃桓叔曾孙、庄伯之孙。言晋虞不过同宗,而桓、庄之族为献公同祖兄弟,实至亲也。 〇倒句妙。若顺写,则将云:“且晋爱虞能过于桓、庄乎?” 桓、庄之族何罪?而以为戮,不唯逼乎? 逼,贵近也。桓叔、庄伯之族无罪,而献公尽杀之,是恶其族大势逼也。 亲以宠逼,犹尚害之,况以国乎?” 至亲而以宠势相逼,犹尚杀害之,况虞有一国之利,献公肯相容乎? 〇破“岂害我”句。

公曰:“吾享祀丰洁,神必据我。” 据,犹依也。言虞有神祐,晋虽欲害而不能。 〇写痴人如画。 对曰:“臣闻之,鬼神非人实亲,惟德是依。 鬼神非实亲近乎人,惟有德者乃依据之。 故《周书》曰:‘皇天无亲,惟德是辅。’ 《蔡仲之命》篇辞。 〇“德”字引《书》一。 又曰:‘黍稷非馨,明德惟馨。’ 《君陈》篇辞。 〇“德”字引《书》二。 又曰:‘民不易物,惟德繄物。’ 《旅獒》篇辞。言祭者不改易其物,而神唯享有德者之物。繄,语助也。 〇“德”字引《书》三。 如是, 总三《书》。 则非德,民不和,神不享矣。 民为神之主,神享要从民和看出,故带说此句。 神所冯 凭。 依,将在德矣。 冷语。妙。 若晋取虞,而明德以荐馨香,神其吐之乎?” 吐,不食其所祭也。言虞国社稷山川之神,亦享晋明德之祀,所谓“非人实亲,惟德是依”也。〇破“享祀丰洁,神必据我”二句。

弗听,许晋使。 去声。 宫之奇以其族行, 恐惧晋祸,挈其妻子以奔曹。 曰:“虞不腊矣。在此行也, 腊,岁终合祭诸神之名。言虞不能及岁终腊祭,即在吾族既行而遂灭也。 〇“腊”字根上“享祀”来。 晋不更举矣。” 即以灭虢之兵灭虞,不再举兵也。 〇说虢亡虞必从之,何等斩截。 冬,晋灭虢。师还,馆于虞,遂袭虞,灭之。执虞公。

汇评

[明] 袁宏道:先说“虞之表”,后以“辅车”、“唇齿”申明“表”之一字。“晋,吾宗也”二句,是虢公昏处。“太伯、虞仲”下十二句,正破“吾宗”之说。“且虞能亲于桓、庄乎”八句,又深一层说话,言晋之亲族且以宠逼而戮害。“逼”之一字,正破“岂害”之说。至虞公托神“据我”,则其昏愈甚,而以“吐”之一字破“据我”之说,尤见刺骨。(引自《评选古文正宗》卷一)

[清] 金圣叹:事险,便作险语。看其段段俱是峭笔健笔,更不下一宽句宽字。古人文,必照事用笔,每每如此。(《天下才子必读书》卷一)

[清] 林云铭:晋伐虢,必假道者,以虞为虢蔽,不可飞越而往也。虢既就灭,但间晋,岂能越国鄙远,时时假道于虞,以往治其民人乎?人虽至愚者,亦知虞必不免矣。“吾宗”、“享祀”二语,总为璧马所迷,以国殉货,故作此支饰之词。宫之奇语语破的,无奈不悟。所谓不仁者不可与言,岂奇之懦哉?(《古文析义》卷一)

[清] 吴楚材、吴调侯:宫之奇三番谏诤,前段论势,中段论情,后段论理,层次井井,激昂尽致。奈君听不聪,终寻覆辙。读竟为之掩卷三叹。(《古文观止》卷一)

[清] 余诚:开首一语提清,以下先论势,次论情,再次论理。危言正论,总见晋使不可许,虞公弗听而许之。又作去后之谏,而卒亦不悟。是一时最不快意之事,却是千古最快意之文。(《重订古文释义新编》卷一)

[清] 过珙:虞公只是利令智昏耳。曰“吾宗”,曰“神必据我”,虽一时饰说,未必由中之发,然亦愚罔极矣。使迷惑在此,只一点便破,何始喻之辅车唇齿不悟,再谕以灭虢同宗而犹不悟?愦愦乃尔,宜其覆亡也。(《详订古文评注全集》卷一)

[清] 冯李骅、陆浩:开手提明“复假道于虞”,故文中前则曰“其可再乎”,后则曰“晋不更举矣”,首尾呼应一片。中间“吾宗”、“神据”两层,却因虞公自解自宽,就其说而驳之。其实正意已于首段说尽也,然层层驳难,于本文为绝妙波澜,于后文为绝妙埋伏。读之下半,其详写灭虢童谣时日,偏不一笔商量及虞,分明是“虢亡”、“虞从”、“晋不更举”注脚。其详写执及大夫以媵秦,分明为“吾宗”二字写出极其不堪。其详写修祀归贡,又分明为“神其吐之”还他着落。而末以“罪虞公,且言易也”结之。前半妙文得后半实事,两两相应,使人读之又好哭又好笑也。刻本往往删去后半,亦食蔗而遗其本矣。(《春秋左绣》卷五)

[清] 林纾:此一篇是愚智之互镜。虞公开口抱一“宗”字,继此抱一“神”字,其愚呆处已从两语描出。宫之奇即分两项驳他。说到“宗”字,宫之奇即将“宗”字分出亲疏。虞、虢视晋,则虢近于虞;犹恐驳他不倒,又出桓、庄二族,不但同宗,且属近支。近支尚尔,何况遥遥之华胄?一步紧似一步。“将虢是灭”,是叫他从虢一边翻转看;视“亲于桓、庄”,又叫他从晋一边翻转看。“犹”字是纵笔,“况”是收笔,文字精透极矣,词锋亦便利极矣。乃犹不悟,拈出“神”字,以为可据。此直是璧、马之余情,贪心不已,以为尚有后酬。“据”之为言,安也,谓神安其享,即是亲己。宫之奇心悯其愚,牢不可破,连举七个“德”字,苦苦醒他……综言德之关系于存亡,无所不至,故言之重叠,不惟不见其沓,且反复辩论,亦一步紧似一步。已乃用“弗听”二字,将其忠言截住。宫之奇两用“矣”字,一断虞之亡,一决晋之得。此双锁之笔。文笔既含蓄而又完满。或谓必增下文,始谓之有归结。吾意殊不谓然。试视开头一个“复”字,宫之奇口中一个“再”字,虞之国家,已了此两字之中,何必再续下文邪?(《左传撷华》)

[清] 毛庆蕃:宫之奇谏虞较季梁谏随为尤切。虞亡在旦夕也,季梁用而宫之奇不用,不幸也。然荀息用而死,宫之奇不用而以其族全,何者幸,何者不幸,必有能辨之者。《传》解《经》为“罪虞”,为宫之奇痛也。晋一举而灭二国,其罪当何如哉!执虞易,定晋则难矣。(《古文学余》卷三) JuTp/Yj/SFal/VdluUQmQBwF4mwJ3mlAmPIeUMk5WOM5+IbQUmbc/MI9nvHKkqc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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