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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要来见她呢?难道我真是在追求和狂恋着她吗?她居然将我驱赶出门!我的心在颤抖,我的泪在流淌。扪心自问,对天发誓,我没有一点点出格的想法。她怎么会变得那样呢?

——余宝善的心声

早晨醒来,窑洞外完全变了一副模样。昨天虽然寒冷,只是静静地冷,并且还有阳光。现在却狂风大作,飞沙走石,天地混沌,整个儿一片黄土世界。小小的村庄,仿佛被细灰一样的黄土淹没了。

宝善的大哥一家昨晚已回自己家了。剩下我们四个人在一起吃早饭。玉米面粥、玉米面窝头、咸菜,还有那盘几乎未动过的鸡肉。昨晚,我一点儿也没动鸡肉,因为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这会儿看见它,又勾起我的这种感觉。于是,我随口说道:

“你们吃鸡啊,我这些天胃口不好,吃点素的比较舒服。”

的确,这些年来,玉米面窝头已成了北京人调剂口味的食品。因此,吃起来味道格外鲜美。可是,他们硬是不信,推来推去,还是谁也没动筷子。

吃罢早饭,我和宝善继续长谈。昨夜长谈如同将他的生活内幕撩开一个角,它像磁铁一样吸引我一步步走近,从而看清一个山村少年世界的真实面貌。

从西安返回家乡之后,尽管宝善还是穷小子一个,他却觉得自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套用一句时髦的话说,即“迎来一个崭新的自我”。是的,他变了,变得充满自信,变得精神焕发,变得意志坚强,因为他重新找到了生活的目标与希望,那就是复学,在知识的海洋里乘长风破万里浪。

体力日渐衰弱的父母亲,听了儿子一番高谈阔论,皱起眉头,连连叹气,以为他走了趟西安不知中了什么邪。不过,做父母的哪个不想让孩子有出息呢?因此,他们又开始艰辛地为儿子攒钱。宝善作为一个农民的孩子,自然晓得钱是来之不易的,也比原先勤快了一些,尽量多找些活儿做。

为了挣几个现钱,宝善跟着村里的泥瓦匠,到外村帮人家盖房子。现在,他已经不怕碰上过去的同学了,因为他不再觉得出外谋生丢人了。他的眼前经常晃动着俄国大文豪高尔基的影子:高尔基不正是流浪儿出身吗?到处流浪,艰难谋生,不正为他成为作家提供了丰富的创作素材吗?他想,只要我肯吃苦,难道就成不了伟大的作家吗?我还上过七八年学,比高尔基还幸运一些呢。

他迷上了读书,迷上了写作。有时候,正帮人家干活呢,他会突然扔下手中的工具,跑进屋里伏案疾书,或者匆匆翻开书本全神贯注地读起来。人们先是惊奇,继而讽刺他是“精神病”,又演变为斥责他“懒惰”。宝善也不在意,他信奉但丁的格言:“走你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在那些日子里,他格外怀念起初中时代的生活,怀念起老师,自然也怀念起他的同学——宋秋红。

说来也怪,与宋秋红同学期间,似乎每一天都是充满快乐的。每当他走进教室,走向自己的座位,就像走进了一片圣洁的春光明媚的乐园,顿时心旷神怡、耳聪目明。他以语文见长,每当邻桌的宋秋红焦急地问他一个词的含义,或者问某篇作文该怎样开头时,他都非常热情而负责地给予解答,也获得了一种让人陶醉的幸福感和满足感。宋秋红以数学见长,宝善也乐意向她请教,让她像公主一般骄傲,他同样感到快乐。同学们见他俩如此亲密,渐渐嫉妒起来,称他们“青梅竹马”,暗地里叫他们“小两口儿”。他俩是再清白不过了,既没交换过“情书”,更未花前月下约会。听了这些攻击之词,宋秋红羞得脸色如桃花,宝善心里也怦怦如鼓,倒生出几分希冀之心。如今想起来,那经历犹如梦境一般美好,怎能轻易忘却?

莫非真有缘吗?

一天下午,他正要去一个村子干活,一辆解放牌卡车从街上驶过。他一眼便认出了坐在驾驶室里的宋秋红,她白皙的苹果形脸蛋上戴着一副红边的近视眼镜,头上还扎着一只鹅黄色的蝴蝶结。对于同样近视的宝善来说,偶尔一瞥,能观察得如此之细,简直是个奇迹!老天爷似乎有心成全他,那辆车驶出不久,戛然而停,从车厢里跳下几个男青年。车立即开走了。宝善急忙迎上去,问:

“请问驾驶室里那个姑娘是宋秋红吗?”

男青年先打量了他一眼,用酸溜溜的语气问道:

“是又怎么样?你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连味儿也闻不着吧?”

说罢,一阵大笑,扬长而去。

宝善胆小,敢怒不敢言,默默地走开了。在汽车驶去的地方,只有卷起的尘土在空中弥漫,让人看不清前方越来越远的车影。从这一刻起,一个强烈的欲望占据了宝善的心:去见见她,见见她!

自从1986年春天,在山路上偶然相遇却逃跑那天起,他足有两年多未见过宋秋红了。这800多个日日夜夜,他经历了多少坎坷磨难啊,而宋秋红又是怎样度过的呢?他们之间该有多少话可以尽情诉说啊!他埋怨自己不像个男子汉。为什么没有勇气去见她?难道要等着人家女生上门来见自己吗?也许,宋秋红早就在抱怨自己的冷漠无情了,那该产生多大的误解啊!这么一想,他马上变得坐立不安了,恨不能一步奔到宋秋红的面前。

这天一吃过早饭,宝善骑上自行车就出发了。毕竟两年多不见了,不敢断定宋秋红住在哪里,只能多打听几个地方。

宋秋红本不是礼泉人,她的家在遥远的新疆阿克苏。小学四年级时,她才被送来此地上学,吃住在亲戚们家里。在同学们的印象里,她家包括亲戚们都是富人家,所以,她始终像公主一样地生活着,大有鹤立鸡群之势。

宝善分析:她目前肯定在读高中,那么,住在她舅舅家的可能性最大。因此,他选择的第一个目标,便是15里外的高陵村。

这是一个秋天的早晨,天空中飘着蒙蒙细雨,路上沟沟坎坎,又陡又滑。宝善顽强地行进在羊肠小道上,仿佛在经受着老天爷的考验。他一次次摔倒,连车带人滚入山沟里。他挣扎着爬起来,重新跳上车子再骑。似乎宋秋红就在山坡上注视着这一切,与自己经受过的苦难相比,这点挫折又算得了什么?他勇敢地前进着。碰到实在无法骑车也难以推车的路段,干脆把车子扛在肩上。他的头上汗水与雨水流在一起,他的身上溅满黄泥与脏水,他的腿上磕出了血痕……哪个女孩子见了这副形象能不动心呢?宝善显然意识到了这一点,居然不仅不感到沮丧,反倒激情满怀。

好不容易到了高陵村,七拐八拐地找到宋秋红的舅舅家,他的形象果然让人家大吃一惊,以为发生了什么意想不到的祸事。等宝善吃力地讲明来因,他们才松了一口气,说:

“秋红很久没来了,大概住在哪个姨家吧,说不清是大姨还是二姨。”

宝善这才感到麻烦。宋秋红有好几个姨,相距甚远,怎么找呢?他思忖了良久,决定由近及远,逐一找去。这叫作不到黄河不罢休。但他却身无分文,实在饿得忍受不住了,就停下车子,从果园里摘几个苹果充饥解渴。

直到太阳偏西的时候,狼狈不堪的宝善来到了陵南头,这儿是宋秋红的二姨家。他一路打听,来到了村中央那座气势非凡的院落。他暗暗惊讶,一向以为礼泉县贫穷不堪,竟也有这等豪华的私人住宅啊!

正当他感慨之时,一只毛色油亮的大黑狗猛蹿过来,威风凛凛地拦住去路,汪汪地狂叫着。猝不及防的宝善,差点儿被吓掉了魂儿,拔腿就跑。就在这时,一个熟悉的甜嫩声音飘过来:

“黑子,回来!”

听她在唤狗,宝善也不由得转回身来,两眼定定地望去。一点儿不错,是她,是那张白皙如雪的苹果形脸蛋,是那一副迷人的红边近视眼镜,是那一头黑色瀑布般的披肩发。宋秋红正在吃着一个青香蕉苹果,一见门口那个脏极了的小伙子,也不由得呆住了。一脸灿烂的微笑迅速退去。

“秋红,真是你呀!”

“你?”

两人都一时不知所措了。在那一瞬间,宝善似乎惊恐地发现了什么变化,只是匆忙中来不及品味判断。这时,一个衣着华丽的中年女子走过来,笑容可掬地说道:

“哎哟,来客人啦,快屋里请啊!”

宝善记不清自己是怎么进入了客厅,只记得看见一圈纤尘不染的沙发,没敢坐,坐在门口的一个方凳子上。那妇人随即走开了。

沉默。令人窒息的沉默。

在这无语的一刻,宝善感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悲哀,就像亲眼看着美丽的偶像在倒下和破碎,而慢慢立起来的形象是那么狰狞可怖。他不敢也不愿相信这是真的,因为找不出理由,连过程都无从发现。他突然后悔至极,后悔自己做了一个荒唐的决定,致使自己处于如此尴尬的境地。

宋秋红斜靠在沙发上。的确,她变得更美了,红毛衣外罩一件白色的夹克衫,下身穿一条健美裤,清晰地勾勒出青春少女的优美曲线。她低着头,跷着白嫩的手指,熟练地削着苹果,似乎不是接待老同学来访,而是在进行表演。圈圈相连的果皮掉在地上,散出淡淡的清香。她用手指举起苹果,文雅地咬了一口,一边嚼着,一边问:

“你怎么知道我住这儿?”

宝善委屈地小声回答:

“我怎么能不知道呢?”

宋秋红轻轻地“哼”了一声,耸了耸鼻子,劈头问道:

“你现在在干啥呢?”

在她目光的逼视之下,宝善骤然惶惑起来,本来,他想诉说一下自己人生的悲剧。自己的才华与天赋,都被不幸的命运断送了,被无尽的贫困束缚了。目睹囤粮渐尽,他怎能安然读书?他想告诉宋秋红,自己在外流浪时对她的思念;他更想诉说一下自己的勃勃雄心,忍受胯下之辱,不坠青云之志。来此之前,宝善曾美美地设想过,自己这一番悲壮的经历和蓝图,一定会博得这个心地善良的姑娘的敬慕之情。然而,眼下他有些绝望了。人家是高中生,自己却是个辍学的初中生;人家长在蜜罐里,自己泡在苦水里,还有什么可说的呢?内心的折磨,使这个满腹辛酸的少年发起呆来了。

宋秋红不耐烦了,催道:

“问你呢!”

“哦,我现在在家里干活。”

宝善张口结舌地回答着。宋秋红气恼地又“哼”了一声,竟一边咬着苹果,一边朝门外走去了。

宽敞的客厅里,只剩下宝善一个人,没有水喝,没有苹果吃。口干舌燥的少年似乎成了囚犯,留不住也走不成,坐在那儿受罪。

一会儿,那个中年女子进来了。显然,这是宋秋红的二姨。她俨然换了一个人,一脸愠色,责怪道:

“你是个男的,她是女的,你怎么能随随便便来找她呢?让别人议论起来怎么办?你快走吧,我们该去摘苹果了。”

听了这话,宝善的脑袋嗡的一下,浑身的热血涌动起来:我为什么要来见她呢?难道我真是在追求和狂恋着她吗?她居然将我驱赶出门!我的心在颤抖,我的泪在流淌。扪心自问,对天发誓,我没有一点点出格的想法。她怎么会变得那样呢?

宝善像一头发怒的狮子,腾地站起来,咚咚咚几步冲出客厅。可是,当他刚刚跨出院门口,几句剜心割肺的粗话又钻进他的耳朵:

“什么玩意儿?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我与你有何相干!”

这就是宋秋红留给他的临别赠言!

讲述到这里,余宝善早已是泪流满面,泣不成声了。这段挫折在他的心灵上刻下一道深深的伤痕,至今都难以愈合。他哆嗦着,从柜子里摸出一个塑料封皮的本子,说:

“这是我当时的日记。您看吧。”

我一边劝他想开一些,一边翻开了厚厚的日记本。关于这件事的经过及反思,他记得详而又详,可见对其情感的重挫。

他在事情发生的第二天,即1988年10月4日的日记里写道:

宋小姐,你是个什么东西?你有什么可骄傲和自豪的呢?对于你的冷漠和愤恨,我深感谢谢。我明白了自己在堕落,自己是个极为可悲的人,因为我虚度了人世间最美好的青春光阴。你做得对极了!当时,你为什么不打我一记响亮的耳光?为什么不呢?

宋小姐,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那样热情地去见你。我认清了自己,原来竟是这样无血、无脸、无骨气。你那竖立的柳眉,使人寒栗!

宋小姐,你生在豪门贵家,我生在柴门寒家;小姐重似泰山,而我轻如鸿毛;小姐身价亿金,而我贱如灰尘;小姐的前程是灿烂而美好的,而我的前途只是灰暗漆黑一片。小姐,我祝你成功,祝你幸福!我是个流氓、坏蛋、无赖,而小姐是玫瑰、牡丹。我亵渎了花的美,无怪花见我则黯然。但是,坏蛋往往也会默默地在心中为别人祝福的,他也有一颗善良而诚挚的心。

宋小姐,你以为我是来追求你,热恋你。小姐的认识对极了,因为我将小姐当成了心中崇拜的偶像,当成了疯狂追求的恋人。我是个道貌岸然披着人皮的狼。大概如小姐以为的:“追求我的人多了,你算老几?”是的,我算老几?我有资格吗?我有地位吗?我一无所有,贫困潦倒,怎怪小姐那乖巧的嘴讥讽?小姐一表人才,我丑陋不堪,如猪八戒一样。小姐天生丽质,美丽绝伦,撼动宇宙。如有机会选世界美女,我肯定投小姐一票……

宝善是矛盾的。就在写完上面这篇日记后,他便开始责备自己,并为宋秋红辩解了。他说:“此封挖苦、嘲笑、讥讽的信实在不该发出。因为人家见我突然登门,一时不理解。再说,她二姨在场,能不怀疑吗?况且,我目前是农民,而人家是高中生。”

在10月5日的日记里,他先是进行了一番自我解剖,紧接着写了一封致宋秋红的忏悔信,题为《永别了,心中曾深深爱慕的人!》。

他写道:

在这里,我流着泪给你写一封忏悔的信,也是永别的信!是的,你是不愿意让我给你写信的,但是,作为我们的永别,难道不能叫你一声:宋秋红,永别了!

隔膜最大的老同学啊,也许我连“老同学”这个称号也不配。在这永别的时刻,我的心中充满了痛苦。尽管,你对我是那么冷漠,我仍要对自己过去对不起你的地方,表示深深的悔恨和反省。在泪雨中,我祝你在人生的道路上多保重自己。

你是不理解贫困的,不,更确切地说,你对贫困是没有体验的,连一点儿感触也不曾有。你是命运的宠儿,而我却是悲与哀的化身,我是苦的汇聚。我的人生就是一首悲歌……

虽然,命运与我开了这么大的玩笑,我会振作起来的,去弥补失去的人生。两年的流浪和做工生涯,毕竟使我变得坚强了,成熟了。我再一次明白了知识的重要,我也明白了人生的路该怎么走。

……

此后的日记里,他并未与宋秋红真正永别。他一次次地提及这个让他痛楚的名字,咀嚼着这段酸甜苦辣咸五味俱全的故事。

他一直在盼着宋秋红的回信。可是,这始终是一片空白。

空白是多么丰富的一种反应啊! GoY2A7O5qBSu6E5FyZsgRbLxl3Xgt9bFyokMmUWEPg/gEbI03SEZXSAgL12QAYu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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