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世纪60年代,明茨伯格还在麻省理工学院攻读博士学位时,就关注到了管理的基本命题,即管理者每天究竟做些什么事情。他不相信管理者只是在办公室中运筹帷幄,做些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方面的事情。学管理似乎就是学点诸如此类的知识。当时,以美国加州大学教授哈罗德·孔茨(Harold Koontz)为代表的管理学界,把管理说成是五项职能:计划、组织、人员配备、领导和控制(《管理学》,1955年)。在明茨伯格看来,这里至少有两个疑问:第一,管理是一项职能还是五项职能?按照法约尔的说法,管理是一项职能,其中包括五项管理的要素。第二,管理是不是一项职能,进而这项职能应该落脚在什么形态上?究竟落脚在部门形态上,还是落脚在职位形态上。很遗憾,两种落脚形态都不是。也许是这个原因,法约尔在《工业管理与一般管理》(1916年)中提到,管理是经理人员的一种素养。企业中究竟有没有管理职能的担当者,传说中的管理者究竟从事什么工作?可以说,这是管理学的一个元命题,而且是至今未解的元命题。这个元命题不解,那么管理学的内涵是不清楚的。
明茨伯格似乎更相信,没有纯粹意义上的管理者,没有专事于“计划、组织、人员配备、领导和控制”的管理职能担当者。于是,他借助于博士论文的研究与撰写,到企业中去实地考察,弄清楚企业中的经理人员究竟每天在忙活什么。具体而言,就是对五名高层经理进行“工作写实”,如实记录五名高层经理的实际工作;然后进行分析、归纳与总结,最终把高层经理的“工作性质”进行了概括,这就是“社交联络、信息交流和决策”,也就是说,经理人员是有事做的,有独特的工作任务。至于法约尔讲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实际上,是做一件事情的逻辑过程及其管理素养。也许是这个原因,人们把法约尔归入“过程管理学派”。这样我们就能理解德鲁克的话,管理者的有效性在于“选择正确的事情去做,并把事情做正确”。后来,明茨伯格把他研究的成果发表在他的第一本专著《经理工作的性质》中。
明茨伯格有了这项重大发现后,开始了对管理学的重新架构,希望后来者能够贴近现实去学习或掌握有关管理的理论和方法。他几乎花了一辈子的精力,完成了《管理》(2009年)这本书的研究和撰写,成为当今管理学界硕果仅存的大师。在我看来,管理学的大师级人物,在德鲁克与马奇之后只有明茨伯格,并且尚无后继有人的迹象。我们现在能够看到的是明茨伯格的《管理至简》,这是《管理》一书的精简本,由中国人民大学冯云霞主持翻译。我阅读了译文的全稿,行文非常流畅,且准确地把握了明茨伯格的思想和见解,甚至保留了明茨伯格的叙述风格。我真心希望中国的读者能够尽快地接触到这本书,听听真正的行家里手是如何理解并阐述管理这件事情的。
包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