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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中国的多层次资本市场

3.2.1 多层次资本市场

在资本市场上,投资者与融资者由于其规模与自身特点的差异性,对于金融服务的需求也有所不同。出于对这种需求的满足,形成了面向各个层级需要的资本市场体系。

中国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起步较晚,目前对于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分层也有很多种说法,在这里主要采用中国现有的主流思想——“主板市场—中小企业市场—产权交易市场”模式。

3.2.2 多层次资本市场构成

主板市场:在中国体现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是中国证券发行、上市及交易的主要场所。对于发行人的营业期限、股本大小、盈利水平、最低市值等方面都有较高的要求,上市企业大多为大型的成熟企业。

创业板、中小板:在中国体现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是为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创业型企业、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产业等需要融资和发展的企业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是对主板市场的补充。具有低门槛进入、严要求操作的特点。在上市门槛、监管制度、信息披露、交易者条件、投资风险等方面与主板市场有较大区别。

新三板:全国性的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的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不设财务门槛,要求股权结构清晰、经营合法规范、公司治理健全、业务明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机构投资者为主,是中小微企业与产业资本的服务媒介。主要是为企业发展资本投入与退出服务,不是以交易为主要目的。

区域性股权市场:在中国体现为新三板成立之后的各地股权交易中心,是为特定企业提供股权、债权转让和融资服务的私募市场。准入门槛无盈利和规模要求,具有快速、高效、实用的特征。区域性股权市场即场外市场、私募市场、区域市场,针对特定投资者转让,交易的方式是协议转让,不是竞价转让,股东人数不得超过200人,股份并非面向社会公开发行。

图3-1 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8ypZKGJS8OmZNAh7KJSfpu5zCyW+D9qxy2idn1q/vJIci6jvDsX/nUz8DhlZMB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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