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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跨境经济合作区进展总报告

2013年9月和10月,习近平主席访问中亚和东南亚国家期间,先后提出了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大倡议,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2016年,中国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2016—2020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加强内陆沿边地区口岸和基础设施建设,开辟跨境多式联运交通走廊。发展外向型产业集群,形成各有侧重的对外开放基地。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升级,提高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发展水平”。201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沿边国家级口岸、边境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和跨境经济合作区等沿边重点地区是我国深化与周边国家和地区合作的重要平台,是沿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是落实“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措施。

目前国家正式批复了1个跨境经济合作区,即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广西东兴——芒街、凭祥——同登跨境经济合作区,云南瑞丽——木姐、河口——老街跨境经济合作区,内蒙古二连浩特——扎门乌德、满洲里跨境经济合作区等也正在积极建设中。这些跨境经济合作平台的建立、发展和完善对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构筑繁荣稳定的祖国边疆意义重大。 wVKiEUcGKR5jefDsLOOZlV1zaie2/m5qy67ko8ev/sxP7cDBg2ZtJDgHUfjER0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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