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代是我国农村改革和农业发展成就卓著而又充满矛盾的十年,总结与反思这一时期农村改革的丰富实践和农业发展的曲折历程,将决定90年代我国农业发展与改革的道路。
80年代我国农业发展中最引人注目的是连续五年的蓬勃发展和接踵而来的五年停滞。这种明显而长期的形势逆转,仅仅用1984年对农业形势判断失误来解释是勉强的,其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农业内部在80年代中存在着两种性质相反的发展趋势。
我国农村改革的成就是举世公认的。农村改革对农村社会生产力的解放主要基于两个方向上的突破:第一,家庭承包责任制在我国农村生产力实际发展水平和农民文化、管理水平都较低的条件下,实现了劳动者与生产资料更有效的结合,从而调动了生产力中最活跃的要素,使农村经济发展具备了最基本的内在动力;第二,在我国人多地少、单一种植业的经济结构已无法为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提供足够空间的国情条件下,改革破除了生产要素流动的壁垒,市场机制导向下的要素流动导致了多元化的农村经济发展格局的形成,使农村经济获得了新的发展领域。正是改革从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外部空间两个方面突破了原有经济体制对生产力的束缚,促进了改革后我国农业和农村非农产业的大发展。
具体到农业自身而言,有两个因素是至关重要的:首先是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在责权利高度统一的经营体制下空前高涨,并作用于改革前已大大改善的农业生产物质基础,使农业的生产潜力得到了充分发挥;其次是国家大幅度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使农民有可能增加对农业的物质投入。农民生产积极性提高和物质投入增加两个因素,构成了80年代我国农业增加产出的趋势。
即使在80年代前期我国农业大发展期间,两个不利于农业发展的因素也在不断增强。第一个因素是农业生产条件逐步退化。我国大规模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从70年代末已近停顿,在整个80年代全国灌溉面积、机电灌溉面积、机耕面积都基本没有增长,原有农田水利设施老化失修、破坏严重;由于对农田的有机肥施用大幅度减少,我国大部分耕地有机质含量降低,土壤肥力下降。第二个因素是农业资源和生态条件逐步恶化。1980—1989年我国耕地净减少5000多万亩,到1989年我国人均耕地面积已下降到1.29亩;森林资源的破坏10年来也相当突出,毁林开荒、滥砍滥伐致使森林面积减少5730万亩;除此之外,还有耕地水土流失(5.2亿亩)、草原退化(7.7亿亩)、农田污染(6000万亩)、耕地沙化(每年约1000万亩)等一系列严峻的资源和生态问题。
农业是对资源生态条件依赖性极强的产业,而我国是一个人均农业资源相当贫乏的国家。灌溉条件和耕地质量降低直接影响农业的抗灾能力和农作物单产,耕地过量减少使我们难以全面兼顾粮食和其他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生态环境的破坏加速了水土流失和土壤沙化,水土流失又造成农田水利设施的淤积及其使用效益的降低。农业生产条件退化和农业资源环境条件恶化两个因素,构成了80年代我国农业基础逐步被削弱的趋势。
在整个80年代中,我国农业内部两个性质相反的发展趋势都在发挥作用。在80年代前期增加农业产出的趋势居主导地位,而1985年开始的农业徘徊标志着形势的逆转。在1985年以后的四年中,尽管国家的粮食收购价格进一步提高了73%,单位面积耕地的化肥施用量进一步增加了40%,但在粮、棉作物的单产上已看不到增产效果了。换句话说,我们不得不用越来越多的物质投入来抵消农业基础逐步削弱的减产效应。在我国农业资源总量不足、后备资源严重缺乏的约束条件下,农业生产条件退化和资源、环境条件恶化,必然导致农业进入徘徊停滞状态。1984年的农业形势判断失误及政策失当也许加速了这一过程,但也只是助推了总的趋势。据有关部门测算,目前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停留在40000万吨粮食、400万吨棉花的水平上,与近几年的实际产出相差无几,这也说明我国农业的徘徊停滞不是偶然的。
总之,80年代我国的农业增长表现出两个最显著的特点:第一,80年代我国的农业增长并不是基于农业生产条件和资源环境条件的改善,而主要是依靠原有农业生产潜力的发挥;第二,80年代我国农业增长的外部动因主要是不断提高收购价格和不断增加物质投入,这使农业发展日益带有高价格推动和高资源消耗的特征,农业增长的成本越来越高。这种以挖掘原有农业生产潜力和价格刺激加物质投入为特征的农业增长方式,尽管在80年代前期成效斐然,但本身存在重大缺欠,长期沿着这条路子走下去不但农业自身可能陷入资源衰竭、生态失调的困境,而且农业的发展将与国民经济整体的发展形成越来越尖锐的矛盾。因为不断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和增加物质投入,意味着越来越大的国民收入份额和越来越多的资源将转向农业,考虑到目前我国国民收入分配已绷得很紧的既得利益格局和工业结构调整同样面临的巨大资金缺口,似乎已不具备继续向农业大规模转移资源和收入的宏观条件。实际上,1985年开始的农业徘徊和1989年出现的工农产品价格走势逆转,已证明这种农业增长方式确实难以长期维持。
目前,我国农业正处于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时期。在这一时期中,农业发展存在不稳定因素。表现在这一时期农村经济中始终存在着农业生产要素在市场机制导向下向非农产业的流动,因而农业本身不可避免地处于一种不稳定的状态之中;加之,由于比较利益和多种潜在择业机会的存在,这一时期农业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也很难稳定。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在一个多元化的农村经济格局中,农业中传统部分的劳动生产率以及由此决定的劳动者收益相对低下。
除了农业转变时期农业发展存在的一般性内在矛盾外,我国农业在转变时期还面临着一些国情条件所决定的特殊困难。
其一,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过多,不但农业转变时期将十分漫长,而且劳动力转移和扩大农业经营规模的任务相当艰巨。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在于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至于通过什么方式则要取决于国情条件。要把我国农村到本世纪末将达到两亿的剩余劳动力转移出去,并同步扩大农业的经营规模,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其二,我国人口多、人均农业资源不足,国民经济对农业波动的承受能力比较脆弱,回旋余地十分有限。如果在农业转变过程中发生萎缩性农业波动,或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造成过于严重的损害,经济后果和社会后果将非常严重。因此在我国农业转变的过程中,必须同时兼顾近期和远期、农业自身和农业发展环境等一系列的多重目标。
其三,我国是在大工业发展并未进入良性循环的情况下开始农业转变过程的。在大工业吸收能力不足、城市容纳能力有限的条件下,一种发展乡镇企业就地转移劳动力的独特方式出现了。但这种方式一方面会造成农村非农产业发展对农业资源更直接、更强烈的吸收,另一方面很容易造成兼业型农业,使耕地难以集中,农业中的现代因素发育困难。同时,大工业效益不高造成的另一个限制条件是,在农业转变时期大工业在资金、资源方面对农业的支持能力有限,农业发展所需的投入必须主要立足于自身的积累。
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是我国现代化道路上的一个关键性的台阶。这个台阶上得好,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就有了坚实的基础;如果转变不顺利,我国经济发展将出现巨大的波折。农业转变时期的内在矛盾和我国国情对这一时期农业发展提出的总要求是:顺应农业转变时期的发展趋势,积极稳妥地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步伐,以促进农业现代化的进程;同时要采取多方面的保障措施,确保农业的稳定和发展,主要立足于国内解决粮食问题。主要的具体目标如下:
第一,在大力发展农村非农产业、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同时,扩大农业的适度经营规模,以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促进农业中现代因素的发育。
第二,按照现代商品农业发展的规律和要求,确立对农业实施管理和调控的政策的和组织的体系,使已经发育的现代农业因素能够巩固和发展。
第三,建立分层次的、职责分明的农业投入保障制度,使大工业和农村非农产业对农业保持一个合理的资金回流水平,并使回流的资金运用合理。
第四,以劳动投入和技术投入为主、资金投入为辅,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第五,节约并合理地利用耕地等农业资源,注意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在农业发展过程中解决好资源、环境、人口等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问题。
以上述总体要求和具体目标为衡量标准,目前我国农业发展各相关环节存在的问题是很明显的,这说明改革有待深化。我们进行农村改革和其他相关领域的改革,就是要确立一个符合我国国情的、能够实现上述要求和目标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
我国农村的微观经济体制除应保证农业的生产经营有旺盛的内在活力外,还必须能够在微观层次上解决农业的规模经营和有效地增加劳动投入问题。
剩余劳动力转移是我国农业转变过程中的一个核心问题,但如果劳动力转移了而耕地不能集中,这种转移对农业自身来说是无效的。近几年来相对于劳动力的转移规模,我国农村耕地集中方面的进展十分不理想,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努力受到种种制约。如果这种状态今后仍不能改变,那么农村工业化只能越来越多地造就兼业农户,而不能促成现代农业因素的发育和发展。这种趋势将使兼业农业的一系列弊端日益明显:农业劳动生产率难以提高,精壮农业劳动力难以稳定,土地投入减少和粗放经营难以避免,农业的稳定将越来越多地依靠提高价格转移收入来维持。日本是典型的兼业农业国家,目前其粮食生产成本比美国高六七倍,国内的大米收购价格比国际市场高六七倍,但还不能使农业完全稳定下来,这种补贴沉重、成本高昂的农业兼业化前景是需要我们认真考虑的。
农业的发展必须尽可能多地依靠劳动积累,这是我国国情条件的内在要求。增加劳动投入的一种方式是组织农民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这种方式虽然近年来运用不力,但还是相对容易做到的,难点在于如何增加农民对承包耕地的劳动投入。现在令人担心的是,农民对承包耕地的投入已出现了以资金替代劳动的倾向,具体表现是我国单位面积耕地化肥施用量大幅度增长而劳动日投入大幅度下降,耕地有机肥施用不足已成为非常普遍的问题。这种倾向不但会造成全国性的地力减退,而且将使我国农业过早地走上发达国家石油农业的道路,成为一个日益依赖农资供给的高资源消耗产业,这显然是不符合我国国情的。
目前我国农业规模经营推进困难、劳动投入不足主要受制于农民的短期行为,为此一些同志主张通过改变农村土地所有制来解决这一矛盾。但土地国有化不但存在农民是否接受的问题,也存在国家如何直接管理两亿农户承包土地的操作问题;土地私有化固然可以通过一部分农民失去土地而实现耕地集中,但国家将更难以控制耕地的不合理占用,也无法承担大量无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责任和由此带来的社会后果。在我国的国情条件下,农业规模经营和劳动投入问题很难通过宏观层次的国家管理或市场调节解决,只能依靠微观层次上的体制制约。我国农村目前实行的是家庭经营与集体经济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样的微观经济体制只要有效,是可以做到耕地的合理流动集中并保障劳动投入的,因为土地集体所有制包含了农村集体对耕地实施管理、对土地投入实施监督的明确职责,一些集体经济仍较巩固的乡村在实践中也确实做到了这一点。问题是目前相当一部分农村集体经济遭到了过大的削弱,集体的土地所有权虚化,难以履行上述职责。因此,解决农业的规模经营和劳动投入问题,将归结到一个发展和完善双层经营体制、使集体土地所有权得以实现的问题。除此之外我们可能找不到其他的选择。
农村改革使我国农村经济运行机制发生的最深刻变化是市场机制作用的增强。从十年来农业内部的结构调整和农村非农产业的迅速发展中,我们都可以看到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但是,由于在农业转变的整个过程中,不可能消除因农业劳动生产率低而形成的比较利益差别,因而市场机制总的调节方向是吸引生产要素从农业流向非农产业,农业自身则必然受到经营者行为不稳定和资源流失的影响。在这个特定的农村经济发展时期,我们可以利用市场机制促进劳动力转移,但要利用市场机制来保障农业的稳定和发展是不可能达到目的的。因此,加强农业资源流动管理、保持合理的农业资金回流水平以防止农业资金和资源的过度流失,是宏观管理必须解决的问题。
农业转变时期的重要过程之一,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向专业化商品农业的转化。商品农业的稳定和发展对其生产经营的外部环境提出了新的要求,包括生产、流通服务和价格、金融支持等。对农业的价格、金融支持政策是世界各国对农业发展进行宏观调控的通用手段,而生产、流通服务的实现方式则决定于商品农业本身的发育程度。商品农业发达国家对农业的生产流通服务主要由微观经济组织承担,即各类商业性的农业服务公司或农户的购销合作组织。而我国农业目前小规模、低收益的状况既维持不起一个有效的购销合作组织,也难以使商业性的服务机构有利可图,即使是组织得很好的村级集体服务组织也只能承担部分产中服务项目,不可能担负起连接小生产与大市场的职责。因此,优化农业生产外部环境所涉及的多项职责,也主要只能在宏观上由政府部门来承担。
资金回流和农业资源流动管理、价格和金融支持政策、生产和流通服务等方面的宏观管理和调控职责,实质是要求在农业转变时期,国家和各级政府部门在农业发展中必须发挥主导和保障的作用,以抵消市场机制对农业可能造成的逆调节效应,并维护尚在发育过程中的商品农业的稳定和发展。在上述农业生产经营外部环境和相关的体制保障方面,目前我国农业还存在相当多的问题。具体表现是:国家和农村集体对农业的投资比重大大低于合理水平,非农产业发展占用、毁坏耕地过多,仓储设施不足屡屡造成农产品卖难,农产品收购资金不足而且管理不严、流失严重,粮棉收购价格调整不足以补偿农业生产资料涨价损失,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表明,如何在政策体系和组织制度建设上充分体现和发挥国家和各级政府部门对农业发展的主导和保障作用,是深化和完善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
近年来,我国部分农村地区之所以发生了较严重的资源、生态破坏问题,与农村社会管理弱化有很大关系,与此相联系的还有人口失控问题。在资源、环境、人口这些战略层次的问题上,农村社会管理与农村经济发展结合在一起了。如果我们不能搞好农村的社会管理,长期看我国农业同样是没有出路的。
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和相对狭窄的生存环境都决定了,我国农村必须是一个组织得很好、管理得很好的社会。但是,依靠国家直接管理八亿农民是不现实的,必须把农民组织起来自我管理和教育。而农村的社会管理又必然存在一个经济基础问题——农村集体经济的存在、巩固和发展问题。
由于改革前的人民公社制度存在吃大锅饭等弊端,农村集体经济的名声不大响亮。但是否定集体生产并不等于否定集体经济。如果把集体的生产、分配职能从现阶段集体经济的整体概念中剔除出去,我们就会发现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其他职能,如土地和公共财产管理职能、社会保障职能、生产和流通服务职能等,是不能够否定的。国外农业发展也给我们一个很有意义的借鉴:把农业合作经济搞到生产环节中去的试验几乎无一成功,而流通环节的购销合作组织却有着旺盛的生命力。
我国的社会制度和基本国情决定了农村集体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性和必然性。其一,我国现阶段农村土地制度只能是集体所有制,这就需要由集体来组织管理和维护耕地及农田水利设施,并监督土地投入、主持耕地的合理流动与集中。其二,在我国当前经济发展水平上,国家无力承担八亿农民的社会保障责任,只能依靠集体经济组织对失去劳动能力的农民实施救济,从而安定农村社会。其三,分户经营的农民已产生了大量服务性需求,在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农业商品化程度上,政府的服务组织难以包揽村级服务,商业性服务组织将无利可图,只能由集体经济组织承担村内服务职能。其四,我国农村社会管理和基层政权需要有集体经济为依托。虽然集体经济与农村行政管理不属于同一个范畴,但在我国目前的农村社会条件下,行政权力依附于经济力量恐怕也是一个难以改变的现实。在一些集体经济薄弱的落后地区,已出现了村级政权向宗族势力和富裕大户倾斜的迹象,这种趋势发展是需要我们认真考虑的。
90年代我们需要确立一种与80年代不同的农业增长方式,这必须实现两个转变:第一,农业的发展必须立足于创造新的农业生产能力,在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业资源环境条件的基础上求得产出的增长;第二,我们必须从一轮又一轮提高收购价格、增加物质投入的循环中解脱出来,使农业的增长尽可能多地依靠劳动投入,尽可能少地消耗资源。
为实现上述转变,我们必须完善和深化农村改革和相关领域的改革。一方面在政策体系和组织制度建设上强化国家和各级政府对农业的管理、服务和调控能力,为农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另一方面完善双层经营体制,强化集体经济“统”的层次和基层政权建设,使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良好的微观基础。在此基础上实现农业增长方式转变所要求的以下具体目标:增加长期性的农业资金和劳动投入,加强农业资源和生态管理,以维护好现有农业生产基础,并创造新的农业生产能力;推进农业的规模经营,并通过完善的服务条件和稳定的经营环境使之巩固下来,用稳定的现代农业因素逐步替代不稳定的小农业;用劳动投入和科技投入替代一部分资金和资源投入,尤其是增加有机肥投入,提高耕地自身肥力。实现这一目标的主要政策措施是:
第一,在加强管理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农村非农产业,随劳动力转移同步推进农业的规模经营,在发展商品农业的方向上实现突破。各级政府应对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实行计划指导下的规范化管理,一方面加强国家产业政策的指导,防止盲目办厂必然造成的损失,并完善乡镇企业的分配体制、积累机制;另一方面通过行政、法律和经济手段防止劳动力转移过程对耕地、环境和矿产资源可能造成的破坏。
第二,优化农业生产的外部环境,创造以下条件调动农民务农的积极性:有良好的配套服务条件,基本不承担市场风险,收益稳定并存在扩大经营规模增加收入的预期。制定主要农产品的价格支持政策,价格总水平应使农民在合理的经营规模上能得到与农村其他产业劳动者相近的收入,在此基础上盯住生产成本和通货膨胀率每年调整,使农民出售等量农产品得到不少于上年的实际收入。农村金融应逐步实行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离的政策,目前至少应实现农产品收购资金和调销农产品结算资金分账专户管理,防止资金流失,各级政府近期应投资建设一批仓储、运销设施,以解决农副产品收购打白条和主要农产品卖难问题。组织县、乡、村三级相互支持和协作的农业服务组织体系,目前应特别重视县级政府服务组织建设,使县级服务组织能完整地承担系列化的配套服务。
第三,增加各个渠道对农业的投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农业投入体制,不同层次的农业投入形成合理的分工,突出劳动投入与科技投入的作用。中央和地方政府对农业的投资应在明确投资职责的基础上测算比重,并用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监督执行;农村集体所有制单位尤其是乡镇企业的支农资金,应在全面清理乡镇企业支出负担的前提下确定一个合理的比例,由上一级农业管理部门监督执行。农民个人对农业的投入应以劳动投入为主,应坚持并完善农村劳动力的农田水利建设义务工制度,县级范围的农田水利建设应主要依靠农民义务工完成;农民对承包耕地的劳动投入以土壤改良和有机肥施用为主,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监督完成。对农业的科技服务和科技成果推广应成为县乡级服务组织进行农业产中服务的核心内容,应结合县乡级农业服务组织建设恢复原有的农技推广网,改变农技人员待遇低、工作条件差的状况。
第四,强化农村经济、社会管理,保护好农业资源和生态环境,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搞好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县乡级政府的社会管理部门应与村级基层政权结合起来,进行多种形式的土地管理、资源保护、计划生育及法制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并严格执法,切实增强政府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管理效能;同时要端正党风、政风,杜绝对农民的乱摊派,减轻农民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