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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易风:直面经济理论和政策的热点问题

◎余仁实

问: 您认为我国经济学家对西方经济学的研究应采取什么态度?

答: 过去存在过一种错误倾向,现在又存在另一种错误倾向。正像研究西方经济学的老前辈陈岱孙教授所说:“对于研究西方经济学,我们一度进行过盲目的批判;现在又存在着一种危险,即盲目的推崇。”

西方经济学植根于西方国家,是西方国家统治阶级关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看法的理论表现。因此它具有二重性:一是阶级性,一是在特定条件下的实用性。阶级性主要表现为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维护资本主义制度、维护有利于西方发达国家的国际经济秩序和宣传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特定条件下的实用性主要表现为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病症进行病理分析,作出诊断,并开出处方。在我国,研究西方经济学存在两种错误倾向:一种是只看到西方经济学的阶级性而看不到它在特定条件下的实用性,另一种是只看到了西方经济学在特定条件下的实用性而看不到它的阶级性。这两种倾向都是将西方经济学极端化、片面化的结果。完全肯定和完全否定都是错误的,因为这两种认识都不符合实际。既然西方经济学具有二重性,就应该用一分为二的观点对它进行科学的和全面的剖析,分清哪些是意识形态成分,哪些是在特定条件下有用的成分。对于前者,要进行必要的批判和揭露;对于后者,要借鉴和吸收。借鉴和吸收也需要科学的态度,借鉴是把他人的经验和教训当作镜子,而不是照抄照搬;吸收是要经过消化系统的分解和吸收功能来摄取有营养的成分,而不是囫囵吞枣。

必须注意,西方经济学可资借鉴的成分并不是在纯粹的形式上存在着,而是常常和庸俗的辩护性的东西共生,并紧紧结合在一起。这里且不说异种器官移植,即使是同种器官移植,也还可能出现排异反应。借鉴和吸收西方经济学中那些有用的东西,必须进行严肃的和艰苦的研究,将那些可资借鉴的成分同庸俗的辩护性的东西分离开来,并经过改造,才能为我所用。

问: 刚才您提到了经济学的阶级性问题。有人说,在基本理论层次上经济学是没有阶级性的。您认为经济学的阶级性是臆想出来的还是客观存在的?

答: 经济学的阶级性是客观存在的,不是什么人想象出来的。马克思把政治经济学区分为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小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和无产阶级政治经济学。西方学者并不全都讳言自己的阶级立场。最有影响的现代西方经济学家凯恩斯在《劝说集》中曾直言:“如果当真要追求阶级利益,那我就得追求属于我自己那个阶级的利益。……在阶级斗争中会发现,我是站在有教养的资产阶级一边的。”凯恩斯本人在此已经明确地给自己定位了。

几乎所有经济学家在研究、解释和试图解决经济问题时,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站在特定的立场上,代表特定的阶级或阶层利益,接受反映特定阶级或阶层利益的意识形态,采取符合特定阶级或阶层利益的价值判断。实际上,有些西方学者在某种程度上也承认这一点。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索洛就曾说过:“社会科学家和其他人一样,也具有阶级利益、意识形态的倾向以及一切种类的价值判断。但是,所有的社会科学的研究,和材料力学或化学分子式结构的研究不同,都与上述的(阶级)利益、意识形态和价值判断有关。不论社会科学家的意愿如何,不论他是否察觉到这一切,甚至他力图避免它们,他对研究主题的选择,他提出的问题,他没有提出的问题,他的分析框架,他所使用的语言,很可能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他的(阶级)利益、意识形态和价值判断。”

在西方学者中,索洛的这一认识,具有一定的深刻性。他察觉到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存在本质的区别。这就是,社会科学同阶级利益、意识形态和价值判断有关,而自然科学则不然。这实际上是承认,社会科学是有阶级性的。索洛还认识到,社会科学的这一本质特征同社会科学家的意愿如何,是否察觉到以及是否想回避没有关系。这实际上是承认,社会科学的阶级性是客观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此外,索洛还研究了阶级利益、意识形态和价值判断在社会科学家论著中的具体反应和表现形式。正是这些认识使索洛超越了他的经济学同行,超越了他的社会科学同行。只是他忘记对社会科学加上适当的限制,那就是,社会科学中有少数学科,例如语言学和逻辑学,是没有阶级性的。

我国有的学者否认阶级性的真正用意恐怕在于要照搬西方经济学,把它说成是普遍真理。有人已经公开要求马克思主义经济学“退出讲坛”,“代之以西方经济学”。

问: 您是研究西方经济学的。据我们所知,国内经济学界现在对这一学科的名称存在较大的意见分歧:有的人认为用“西方经济学”这一名称是合适的,以区别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也有的人认为不应当用“西方经济学”这一名称,而应称之为“现代经济学”,以区别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对此,您有什么看法?

答: 目前我国高校开设的理论经济学课程主要有两门: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而在西方国家,这两个学科分别被称作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经济学。尽管学科名称不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社会主义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学家都将这两种经济理论看作是性质不同的理论,看作是两种对立的思想体系。西方经济学这一名称是历史地形成的。从20世纪50年代起,我国一些大学开设当代资产阶级经济学说课程,60年代上半期出版《当代资产阶级经济学说》系列教材。直到70年代末,才出现“西方经济学”这一名称,内涵与“当代资产阶级经济学说”相同。这个新名称很快得到国内经济学界的认同和接受,并被国家教委和国家学位委员会规定为这一学科的正式名称。

有的学者对西方经济学这一学科名称提出异议,理由之一是,马克思的经济理论产生在西方国家,因而也应该属于西方经济学。这一理由看来难以成立。此处的“西”不是中西意义上的西,也不是“中学与西学”意义上的西。这里的西方不是地域上的概念,而是政治上的概念。比如“西方七国集团”就是政治概念,不属于西方地缘的日本就包括进去了嘛。可见,用“西方”二字作为一种特定的、流行于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学的定语,是为了正确反映这种经济学的本质属性,以区别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在提出异议的学者中,有的主张称西方经济学为经济学,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为政治经济学。这一主张无论从马克思主义观点来看,还是从西方经济学观点来看,都难以成立。在马克思主义著作中,政治经济学与经济学是同义语,可以互用。在西方,早就有人尝试将经济学与政治经济学区分开来,但都未能成功。比如,杰文斯提出“以经济学代替政治经济学”,但他本人却将书名定为《政治经济学理论》。同样地,马歇尔1890年出版《经济学原理》,去掉了“政治”两字,但在这本书中,仍有“政治经济学或经济学”的提法。再如,萨缪尔森在《经济学》一书中,也有“经济学或政治经济学”的提法。这表明,他们都将政治经济学与经济学看作同义语。《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也认为,“在即将进入21世纪的今天,‘政治经济学’和‘经济学’……两者基本上可看作同义语。”该辞典设定的条目是《政治经济学与经济学》一个条目,而没有分设《政治经济学》和《经济学》两个条目。

在提出异议的学者中,还有主张称西方经济学为“现代经济学”或“当代经济学”,而把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归入“古典经济学”。熟悉西方经济学的人知道,这些说法都来自西方经济学家。如果接受西方学者的谬说,就势必会错误地将西方经济学,特别是西方主流经济学当作现代或当代唯一的经济学,同时,就势必会错误地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排除在现代或当代经济学之外。事实上,除了主流经济学之外,在西方还存在大量的非主流经济学流派和理论。西方经济学远非现代经济学的全部。古典经济学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来源,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绝不是古典经济学,而是在对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进行革命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崭新的、科学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在马克思以后一直在发展。因此决不能把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归入“古典经济学”。在现代,仍然存在着两大对立的经济理论体系:一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一是西方经济学。因此,决不能认为现代经济学就只是西方经济学,决不能用现代或当代经济学专指西方经济学。

有意思的是,正当我国有人反对用“西方经济学”这一名称时,美国成立了“东方经济学学会”,美国有的经济学家向该学会提供的论文同时使用了“东方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的名称。

问: 从1994年起,国内从事西方经济学或外国经济教学和研究的一批资深学者曾经举行过一系列学术报告会,影响很大,传闻也较多。据报道,您是报告会的主持人。请问你们举行这种学术活动的背景是什么?今后是否还计划进行这类活动?

答: 您说的是事实。从1994年起,确实举行过几次“西方经济学学术报告会”。报告人有陈岱孙、陶大镛、胡代光、高鸿业、范家骧、刘涤源、朱绍文、罗元铮、陈宝森、张帆、丁冰、杨德明、智效和等著名学者。近百名理论工作者参加了报告会。学术报告会讨论了西方经济学的科斯定理和我国所有制体制改革、西方产权理论和我国的产权制度、西方股份制和我国的企业制度、市场经济和政府调控、国有企业改革、金融体制改革、引进外资的理论和实践等。我国研究西方经济学的老前辈陈岱孙教授语重心长地告诫我们:应从以往经济学对市场经济的盲目崇拜中得到启发。著名经济学家陶大镛也指出:只有“看不见的手”不行,还要有“看得见的手”。有关报刊对报告会作了公开报道。

至于我成了会议主持人之一,只不过是由于我的年纪比大多数资深学者相对小一些,连续劳累几天还能吃得消。

说到学术报告会的背景,情况是这样的:前几年,一些报刊大炒西方经济学的科斯定理和产权理论、股份制理论等,炒得太过分,炒得走了样。许多对此有研究的资深学者看到这种情况深感不安,出于责任感,认为有必要把这些理论的内容、性质、作用等如实地讲清楚。这就是举办“西方经济学学术报告会”的背景。主办单位是国家教委社科中心和《高校理论战线》杂志社。报告会的成果《西方经济学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第一、第二辑已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

我们没有学术活动经费,学术报告会开得很清苦,中午大家都吃普通盒饭,没有地方休息,吃完盒饭接着开会。许多年事已高的学术界老前辈也跟年轻人一样坚持到底。列席报告会的博士研究生们都被他们的这种精神所感动。

今后如有必要和可能,我们还想举行这种学术报告会或研讨会。但是,我们没有学术活动经费,很困难。

问: 听说你们并不是书斋经济学家,而是非常关心现实经济问题,并向高层决策机构提出过不少政策建议。这是否属实?

答: 是的,我们都关心现实经济问题,并向有关决策机构提出过一些政策建议。我个人也曾提出过一些建议。例如。我在1994年提出过关于应当注意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三个理论误区的建议,在1995年提出过关于加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在1995年提出过关于引进外资的十项政策的建议,在1997年提出过关于明确说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四个基本特征的建议,1998年提出过关于制止出售国有企业成风的建议。

问: 顺便问一下,据说,您是我国第一个建议国家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国资委)的,是吗?

答: 是不是第一个,我不知道。1994年,在国家教委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主办的大约有百人参加的一次学术报告会上,我提出开展马克思主义产权理论研究的建议。其中第9点是:“建议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代替现在的国有资产管理局”。我在建议中说:“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重要性是由社会主义的性质决定的,社会主义最主要的特征是生产资料公有制。社会主义社会有大量的国有资产,国有资产如何管理,过去一直没有解决,理论上没有解决,实践上也没有解决。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要具有高度的权威性,要有很大的权,要成为国务院的第一大委。最好有一位副总理兼任主任。……当前应该采取切实措施,堵住国有资产的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委员会下面应设立一个有很高水平的国有资产管理研究中心,进行理论和政策探讨。在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应成为一门独立的课程。”我在这次报告会上讲话的全文,刊载在《高校理论战线》1994年第3、4期上。

问: 我们知道您是主张对市场经济进行政府调控的。通货膨胀时,您曾经主张实行适度紧缩的宏观经济政策。现在,您是否认为我国已经出现了通货紧缩?是否认为现在要实行适度扩张的宏观经济政策?

答: 正如您所说,我是主张对市场经济进行政府调控的。在这方面,西方国家的某些做法对我们也许有可资借鉴之处。现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市场机制和政府干预相结合的经济。西方国家存在两个层次的政府干预:一是微观经济层次的政府干预,一是宏观经济层次的政府干预。前者是微观调节或微观调控,后者是宏观调节或宏观调控。例如,政府增进配置效率的政策属于微观调控,而政府保持经济稳定的政策则是属于宏观调控。

我国有些经济学家常常把政府干预只归结为宏观调控,把宏观调控完全等同于政府干预,这是不全面的。有些文章把政府反不正当竞争、反暴利、反垄断等都说成是加强宏观调控,这显然是弄错了。这些不属于宏观调控,而属于微观调控。我在1994年的一次学术研讨会上曾提出,除了理论研究之外,在日常的经济工作中,可不可以不分宏观调控和微观调控,而是统称为政府调控。这样做的好处首先是避免用错,其次可以避免在具体工作中区分宏观调控和微观调控的实际困难。

微观调控的理由在于微观经济无效率。与此不同,宏观调控的理由在于宏观经济不稳定。宏观经济不稳定主要表现为:(1)经济衰退和失业;(2)通货膨胀。一般地说,经济出现衰退和失业时,政府应当实行扩张性的宏观经济政策;经济出现通货膨胀时,政府则应实行紧缩性宏观经济政策。宏观经济不稳定的另一表现是滞胀,对于滞胀,扩张性和紧缩性政策都不适用。

1994年上半年,当经济学界正在争论当时宏观经济的首要问题是失业还是通货膨胀,从而政府究竟应当采取扩张性政策还是紧缩性政策时,我们根据较高的两位数通货膨胀率和低位的一位数失业率的统计数字判断,通货膨胀是当时宏观经济的主要问题,因而建议从我国通货膨胀的具体原因出发采取内容和方式都适合国情的适度从紧的宏观经济政策。

经过几年治理,我国已经成功地控制住通货膨胀。从1997年第4季度起,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物价总水平不再上涨,相反,还有所下降。商品零售价格水平从1997年10月开始下降,居民消费价格水平从1998年2月开始负增长。

面对上述变化,我国经济学界又出现了意见分歧。一种观点认为,现在我国经济已经陷入通货紧缩的困境,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我国经济已经陷入通货紧缩困境是缺乏根据的。诊断不同,开出的药方很不一样。前一种观点认为,摆脱通货紧缩困境的出路是实行扩张性宏观经济政策,包括扩张性货币政策和扩张性财政政策,增加贷款,增加政府开支,刺激消费,刺激投资,推动经济回升。后一种观点认为,我国目前的需求不旺、市场疲软现象的形成有十分深刻的原因,应当找准病因,对症下药,而不能简单搬用西方国家的扩张性货币政策和扩张性财政政策,把它当作万应灵药。我是持后一种观点的。

我国经济当前面临的问题可以从需求和供给两方面进行分析。从需求方面看,问题表现为需求不足;从供给方面看,问题表现为供给过剩。但是,需求不足或供给过剩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都是一方相对另一方而言的。既不存在需求绝对不足,也不存在供给绝对过剩。对供给而言,需求相对不足;对需求而言,供给相对过剩。

总需求包括外需和内需。当前外需不足的深刻原因在于亚洲金融危机。内需主要包括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而投资需求归根到底又取决于消费需求。我国当前消费需求不足有特殊的经济背景。这主要是:第一,在国有企业改革和脱困过程中,实行下岗分流,下岗职工及其负担的家庭成员成为城镇人口中的新贫民,他们有支付能力的需求不是相对地而是绝对地缩小了。第二,下岗分流不仅缩小了下岗职工及其负担的家庭成员的需求,而且影响到部分在岗职工的需求。在岗的担心自己有一天可能下岗,因而不敢增加消费,更不敢借债消费,甚至不敢保持原有的消费水平,而是把一部分原来用于消费的收入用于储蓄。第三,占总人口比例最大的农民收入增长缓慢,而农民承受的不合理负担很重,致使农民的购买力低。第四,很多消费者从出台的一些改革措施中感到必须节制消费,增加储蓄。他们已经为物价改革付出了很大代价,为盲目追求经济增长速度而引发的严重通货膨胀付出了沉重代价,现在他们面对住房制度改革、医疗制度改革、教育体制改革、养老金制度改革等一系列改革,不敢多消费,而必须储蓄。第五,收入和财富分配不公,贫富差距加大,影响总消费。一般地,在总收入既定时,收入分配越平等,总消费在总收入中的比例就越高;反之,收入分配越不平等,总消费在总收入中的比例就越低。收入分配如此,财富分配也是如此。第六,这几年生产仍在以较快的速度发展,但是,劳动者的收入并没有相应的提高。从而,消费需求也不可能随生产的发展而相应提高。在一定条件下,生产固然可以暂时脱离消费需求而发展。但是,从长期来看,生产的发展归根到底要取决于消费需求。

如果以上诊断是正确的,我们就应当对症下药,而不应简单地照搬西方国家扩张货币和扩张财政以刺激需求的做法。经济学家常常被比作医生。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固然算不上是高明医生。头痛医脚,脚痛医头,恐怕更算不上是高明医生。任何合格的医生都要从病情出发,作出正确诊断,并对症开出药方。

有的经济学家现在主张用扩张性货币政策刺激投资需求,特别是主张进一步降低利率,给民营企业贷款,刺激民营企业扩大投资,说是民营企业扩大投资不会造成重复建设。这是一个十分奇怪的逻辑。但是,这些经济学家并没有证明,为什么民营企业不会造成重复建设。实际上这是无法证明的论断。

目前实行的“积极的财政政策”有可能不会造成严重的重复建设,原因是,按政府规定,增发的国债以及与之配套的银行贷款要专项用于基础设施投资。主要用于:农田水利和生态环境建设,铁路、公路、电信和重点机场建设,城市环保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国家储备粮库建设,农村和城市电网建设,经济适用住宅建设。

在市场疲软、需求不足的情况下,可以暂时采取适当扩张财政和扩张货币的办法刺激经济,但是不能忘记扩张性财政和货币政策又可以引起另一种宏观经济不稳定,即通货膨胀。扩张性政策是一把双刃剑,就像紧缩性政策是一把双刃剑一样。交替使用扩张性政策和紧缩性政策,会把经济变成“跷跷板经济”。历史教训不能忘记。

在政策选择上,不宜局限于在扩张和紧缩之间二者择一,而应摸准病因,采用多种措施,综合诊治。

经济学界在是否已经出现通货紧缩这一问题上存在意见分歧。这在很大程度上与对通货紧缩这一概念的理解有关。通货紧缩一词来自西方国家,西方经济学家对它有不同的解释。

一种解释是,通货紧缩是指与通货膨胀相反的情况。价格总水平的变动被分为三类:价格总水平持续上升、价格总水平持续下降、价格总水平不升不降。这三种情况被分别称作通货膨胀、通货紧缩和价格稳定。国内有的学者正是根据通货紧缩是价格总水平的持续下降这一解释断言我国已经陷入通货紧缩的困境。

另一种解释是,通货紧缩是指与货币供给紧缩和信贷供给紧缩同时发生的价格总水平的下降。按照这一解释,我国当前并没有发生通货紧缩,因为我国当前的货币和信贷供给在继续增加,没有紧缩。

还有一种解释是,通货紧缩是在经济周期下降阶段与货币和信贷供给持续下降同时发生的价格总水平的持续下降。这种解释比较全面,没有孤立地把通货紧缩看作是单纯的货币现象,而是把它置于经济周期的特定阶段,是经济周期特定阶段上出现的货币现象。按照这一解释,我国当前更没有发生通货紧缩,这不仅因为我国当前的货币和信贷供给还在继续增加,而且更重要的是因为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还在继续保持较快增长。

如果一定要用“通货紧缩”一语来描述我国前一阶段物价总水平下降的现象,我建议用“经济增长速度减缓型通货紧缩”这一提法,以区别于“经济衰退型通货紧缩”或“经济萧条型通货紧缩”。

问: 我知道您对国有企业改革有自己的独到见解,发表了大量的理论论证和现实分析的文章。我想在这一方面多问您几个问题。有人提出“非国有化”不是私有化,私有化只同“公有化”相对应,有人主张国有企业“民营化”,说“民营化”绝不是私有化。请问,在西方,“非国有化”和“民营化”的含义究竟是什么?

答: 目前,“非国有化”这一术语在国内经济学文献中所使用的频率相当高,但使用者只使用不定义,“非国有化”成了非常富有弹性的概念。内涵有多少?外延有多大?可以随意变动,使用起来自然就感到得心应手、运用自如。在使用这一术语的学者中,有不少主张经济学用语要跟国际接轨。我们不妨看一看“非国有化”一词在西方文献中是什么含义。

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西方社会舆论要求大企业分散化,右翼政党和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也乘机要求公共部门的国有企业非国有化,即通过各种途径将国有企业转移给私人部门。这实际上就是私有化。正因为如此,我们现在在西方文献中会读到“非国有化即私有化”这样的解释。非国有化与私有化在西方是同义语,在私有化一词普遍使用后,非国有化一词便被私有化一词所取代。现在,“非国有化”(denationalization,-isation)一词已被《牛津高级英汉双解词典》收入,其标准的解释是:“将国有工业恢复为私营”,“使私有化”。

在我国,主张非国有化的学者无非认为国有经济同市场经济不相容。他们的解决方案就是将占相当大的比重的国有经济实行非国有化。其中,一部分人反对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这种要求改变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的主张,已经不只是认为国有经济同市场经济不相容,而是认为公有制经济同市场经济不相容。可见,这样的学者所主张的非国有化,事实上就是私有化。

非国有化主张之一是,国有经济应从竞争性领域退出去,另一个主张是国有经济应收缩范围,国有企业只集中在少数战略部门。按照这些主张,国有经济只应保留在自然垄断部门,如自来水、电力等;某些关系国家和社会安全的部门,如武器制造、造币等;某些高科技部门,如航天;回报率低甚至长期亏损的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以及某些可以成为政府调控手段或物质条件的部门,如部分金融机构和物资储备企业。国有经济需退出哪些行业呢?首先要退出农业,包括农林牧渔各业;退出采掘业;退出轻工业和重工业;退出建筑业;退出运输业,包括铁路、公路、内河运输、海运和空运;退出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退出保险业、旅游业等,还要部分地退出金融业。这样的国有经济甚至连西方国家工党和社会党的国有经济纲领都不如。这些主张所依据的实际上是西方经济学中的市场失灵理论,特别是其中关于对付自然垄断的理论,而根本背离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理论。其结果将是,我国的社会主义国有经济所剩无几,甚至不及某些西方国家,也不及私有化后的俄罗斯。不过这些学者并不在乎这一后果,因为他们已经将社会主义定义为社会公正+市场效率。当然,这样的社会主义不仅从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向后倒退了,甚至也从西方国家的工党和社会党的社会主义向后倒退了。社会主义成了西方经济学中的公平和效率理论的等价物。

西方经济学家现在已经承认非国有化就是私有化,苏联经济学家现在也已经承认非国有化就是私有化。在批评者面前,我国非国有化论者确实有一个不小的回旋空间,这就是集体经济。他们用非国有经济中包含集体经济作为盾牌。他们可以说,非国有化不等于私有化,因为非国有化不仅指国有经济化为私有经济,即化公为私,而且指把国有经济化为集体经济,即化大公为小公。化公为私是私有化,化大公为小公不是私有化。

实际上这里涉及如何划分经济成分的问题。如果以所有制性质为标准,并采取二分法,那么全部经济就会划分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把社会主义公有制改变为非公有制就是私有化。如果以是否国有为标准,就会将全部经济划分为国有经济和非国有经济。这种划分标准虽然就特定目的而言有某种用处,然而对识别经济成分不仅无益,反而会造成混乱。原因是,它把社会主义公有制一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同非公有制经济混在了一起。这样,含义不清的非国有化概念就掩盖了国有企业私有化。有意思的是,西方学者却不愿意采用这种含义不清的划分方法,因为他们知道社会主义国家的集体经济应该同国有经济归于一类,而不应同私有经济归于一类。比如,研究中国经济已有30年之久的美国匹斯堡大学经济学教授托马斯•罗斯基认为中国许多人谈论“国有”和“非国有”是一个错误,对于集体经济一词他本人更愿意用“地方国有经济”或“二国营”。他的用语虽不恰当,但他知道,中国的集体经济不应同非国有经济归于一类。在国外,非国有化一词流行的时间并不长,便被私有化一词所取代。在国内,含义不清的非国有化一词恐怕不会有更强的生命力。

民营化一词在近年来讨论国有企业改革的文章中频频出现。主张民营化的学者认为市场经济容不下大量的国有经济。他们不仅要求中小型国有企业民营化,而且还要求把一部分大型国有企业也民营化。代表性的观点是: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措施就是将国有企业通过拍卖转变为民有民营企业。在我国,民营的内涵很确定,就是私人经营的企业。以变国有企业为民有民营企业为主要内容的民营化,实际上就是私有化。民营化一词是从日文来的。我国台湾也使用民营化一词。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西欧国家出现私有化浪潮,很快波及日本。国有企业私有化在日本被叫做公企业民营化。在日本90年代出版的《经济学辞典》《经济辞典》中,“民营化”这一词条的释文都用英文注明为“私有化”(Privatization)。同台湾学者进行学术交流时,我们请他们解释台湾所说的民营化一词的含义。得到的回答是:台湾所说的民营化就是英语中的Privatization,也就是私有化。

问: 您认为应怎样分清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同私有化的界限?分清这个界限的意义何在?

答: 公有制占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要求。在我国,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采取两种形式:一是全民所有制,即国家所有制,一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它们共同构成了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生产资料归谁所有是区别迄今为止的各个社会形态的主要标志。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同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以及其他经济制度的根本区别,就在于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显然,确保这种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就是确保社会的性质是社会主义的。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要标志。市场经济是同基本经济制度结合在一起的,不存在所谓的纯粹市场经济。同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同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只有确保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才能保证我国的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不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因此,能否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是关系到改革成败的重大问题。

最近一个时期,关于公有制主体地位存在着意见分歧。因此有必要在这个问题上分清是非。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就要求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优势。有些人要求“缩小国有企业的存在范围,使其仅仅作为矫正市场失灵的工具”的主张是有害的,现在,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存在一种误导,认为整个经济发展要以“非国有经济”作为主战场。这是错误的。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就要求积极促进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特别是要求不断地发展和壮大国有经济。要认清那种让国有经济在同其他多种经济成分的竞争中自然淘汰的主张的危害性。

多种经济共同发展是现阶段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共同发展决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是非公有制经济的不断发展,而是首先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壮大。这关系到生产力能否快速发展的问题,又关系到在改革和建设过程中能否继续保持和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主体地位的问题。在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过程中,不同经济成分的增长速度不可能同步。在某些条件下,某类经济成分可能发展得快些,而在另一种条件下,另一类经济成分可能发展得快些。国家可以采用调控措施,保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得以坚持。

“私有化”是一种错误思潮,起源于西方国家,然后蔓延到发展中国家,接着又盛行于苏联、东欧国家。这种思潮的出发点是否定国有经济,否定公有制经济,认为市场经济是排斥国有经济和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按照私有化方案,就不是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共同发展的问题,而是要将现有的公有制经济变为私有经济,将社会主义变为资本主义。

西方国家存在几种不同的私有化定义,其中较常见的有两种:一种是将私有化定义为所有权、控制权和收益权从公共部门到私人部门的转移,其中包括将国有企业资产全部或部分出售或转让给私人部门;另一种定义是依照公司法将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公司,并将50%以上的股票卖给私人持股者。西方国家通常区分部分私有化和私有化。如果改组为股份公司的原国有企业只将不到50%的股票卖给私人持股者,那就是部分私有化;如果将50%以上的股票卖给私人持股者,那就是私有化。

俄罗斯、东欧国家和蒙古国的私有化分小私有化和大私有化。小私有化是指将国有小企业卖给本企业工人、劳动集体、私人或外国人,大私有化是指将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化,改组为股份公司,向私人(包括向外国人)发行股票,股票用私有化证券(每人免费领取一张)购买或用货币购买。用私有化证券购买叫作证券式私有化,这是无偿私有化;用货币购买叫做现金式私有化,这是有偿私有化。

对于私有化,我们应该提出一个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说明。根据马克思的理论,可以分别从所有权和所有制两个层次上提出判别国有企业私有化的标志。从所有权方面来说,如果国有企业改革的结果使国家失去对企业的所有权,使国家所有权转移到非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集体和个人手里,这就是私有化;从所有制方面说,如果国有企业改革的结果使企业从国家所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变成非公有制企业,这就是私有化。

我们还应区别个别企业私有化、全行业私有化、全地区私有化和全国的私有化。个别企业或少数企业私有化不一定会导致全行业私有化或全地区私有化,个别行业或个别地区私有化也不一定导致全国的私有化。决定因素是党和政府的方针和政策。在资本主义社会,私有企业国有化和国有企业私有化,都不会改变资本主义性质。与此不同,在社会主义社会,如果将大部分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私有化,就会改变社会主义性质。

问: 我国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应该以西方产权理论为指导,还是以马克思产权理论为指导?

答: 西方产权理论研究的是私有产权,西方学者所说的产权明晰是指私有产权明晰。张五常就曾将“举世闻名”的科斯定理概括为一句话:“清楚的权利界定是市场交易的先决条件”。他解释说:“清楚的权利界定是私有产权。”因此在他看来,保持公有制与产权清晰是矛盾的。国内有些学者主张用西方产权理论指导我国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这完全是理论上的误导。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必须以马克思的产权理论为指导。马克思深刻地揭示了产权的性质,明确指出财产关系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产权是生产关系的法律表现,所有权是所有制的法律形态。我们的国有产权改革要理顺财产关系,就是要理顺生产关系。这不是要把社会主义的财产关系任意改变成其他性质的财产关系,不是要把社会主义的公有制任意改变为其他性质的所有制,而是在不改变社会主义性质的前提下对法律上的财产关系和经济上的生产关系进行有利于发展生产力的改革和调整。

马克思对产权理论的贡献还体现在他所提出的关于财产的权利统一和分离的学说。马克思没有把财产权看作是单一的权利,而是将它看作是一组权利的结合体。财产权中不仅包括了所有权,还包括了占有权、使用权、支配权、经营权、索取权、继承权和不可侵犯权等。财产的各种权利可以是统一的,也可以是分离的。我们应根据马克思权利分离原则来解决国有企业的产权问题:市场经济中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可以独立,所有权和经营权可以分离。享有所有权的所有者不必同时享有经营权,同样,享有经营权的经营者不必同时是所有者。在权利分离的情况下,所有者的产权和经营者的产权都不是完全的产权,而是非完全产权或部分产权。所有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权利的总和等于完全的产权。按照我国的现有法律和行政法规,全民所有制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财产所有权属于国家,财产经营权属于企业。国家作为所有权主体,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还享有监督管理权和资产最终处置权。企业作为经营权主体,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将企业经营权细分为14项权利,即:生产经营决策权,产品、劳务定价权,产品销售权,物资采购权,进出口权,投资决策权,留用资金支配权,资产处置权,联营、兼并权,劳动用工权,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内部机构设置权,拒绝摊派权。国家所有权和企业经营权都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和侵犯。在这里,产权清晰有明确的内容:保障国家对企业的所有权,落实企业的经营权,明确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监管机构的职责,明确企业的权利和责任。实行政企职责分开,实行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分开,正是为了切实保障国家所有权和落实企业经营权。国家作为企业财产的所有者,与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后的单纯的资本所有者不同,也与股份制中的单纯食利者不同。两权分离只是相对分离,不是绝对分离。

问: 您能不能谈谈国有企业困难的成因是什么?出路何在?

答: 现在有一种理论误区,认为国有企业都有问题。事实上,有些国有企业经营得相当好。也确有相当一部分国企问题不少,困难较多,没有搞好。造成这部分国有企业困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历史原因,有企业内部原因,也有政策方面的原因。

长期以来向国有企业取的多留的少,忽视了技术更新和技术改造。结果老企业技术落后,成本高,产品质量低,亏损严重。对此要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对传统产业进行技术改造,同时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企业负担过重也是历史形成的,企业办社会,并承担安置就业的职能。因此要逐步分离国企的社会职能,使之由福利型转变为经营型。至于富余人员,在社会保障制度和再就业制度建立之前,企业和行业系统要自行组织自办“三产”等事业,保证其基本生活,不要都推向社会,下岗分流不宜过分集中。这些历史原因实际上是当时的某些政策造成的,而不是社会主义国有经济的必然结果。当时国有企业是“下金蛋的鸡”,只取蛋不养鸡,到头来就会无蛋可取。企业内部原因表现在管理不善。管理不善的责任在领导班子,这就是现在人们常说的班子问题。少数企业领导人以权谋私也是企业搞不好的内部原因。一些亏损企业民主选择企业经营者的效果很好。国企缺乏激励监督机制。对经营者、技术人员、工人都要有激励办法,真正体现按劳分配。监督机制也很重要,现在有稽查特派员制度,但光靠这个不够,还要有一整套的监督机制,对经营者、技术人员、工人都要有。

政策方面的原因表现在何处呢?

改革开放过程中,由于政策不完善和不配套,国有企业遇到了很多困难。结构不合理是当前的一个突出问题。除了历史原因之外,市场的自发性、盲目性和追求地区局部利益的地方行为的结合,造成许多新的严重的盲目建设和重复建设,致使许多行业生产能力过剩,开工不足,资源浪费,亏损严重。因此,下大力调整国有经济结构是当务之急。另外,国企常处在不平等的竞争地位上,外企享受优惠政策,而国企上缴任务很重,外国商品的倾销和走私等也给国企带来困难。私营企业和个体企业搞不正当竞争也给国企造成损失和困难。因此应加强反不正当竞争,保护国有企业合法权利。政策环境不合理是国有企业亏损的一个重要原因。国企困难很多,但只要不误诊,只要不乱下药方,而是作出正确诊断,对症下药,就一定能搞好。

问: 最后,还想问一下,您1995年提出的关于引进外资的十项政策建议是什么?

答: 1995年,在一次学术研讨会上,我以《引进外资需要研究的理论和政策问题》为题作了大会发言,其中讲到关于引进外资的十项政策建议。政策建议刊载在《经济工作通讯》1995年第11期上,发言提纲全文刊载在《高校理论战线》1995年第6期上。我当时提出的建议是:

1.要研究和确定利用外资的合理规模或利用外资额,并不是引进外资的规模越大越好。

2.要研究和确定利用外资的合理增长速度,并不是外资增长越快越好。

3.要研究和确定利用外资额中对外借款和外商直接投资的合理比例。外商直接投资的比重不宜过大。美国经济学家林德特说:“当今,在国际经济学中,最敏感的部分之一就是对外直接投资。加拿大、日本及西欧国家都试图限制在本国境内的外国直接投资,唯恐对本国资源的控制被外资所有权削弱。”我国在实际利用外资额中,1993年对外借款只占28.7%,而外商直接投资占70.6%;1993年的对外借款是1983年的10.5倍,而外商直接投资为43.3倍。外商直接投资增长是否过快,占的比重是否过大,很值得研究。

4.要研究和确定对外借款中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的合理比例。

5.要研究和确定中长期外资和短期外资的合理比例。证券投资和短期资本具有很大的投机性。投机资本被称为“燕子资本”,很快飞来,又很快飞走。墨西哥1994年12月货币贬值而引发的金融危机,原因虽多,但祸根在于投机资本。这一深刻教训,我们应引以为戒。

6.要研究和确定债务偿还期限的合理的时间分布。力争不要再出现20世纪80年代后期借款高度集中,导致90年代初期出现还债高峰的局面。

7.要研究和确定使用外资的合理部门结构。要按照国家的产业政策引导外资的投向。国防工业不能引进外资。航空航天业、重要港口不宜引进外资。垄断性行业不宜引进外资。国家重点保护和扶持的行业对外资进入要加以限制。掌握国民经济命脉和影响国计民生的产业决不能让外资控制。要引导外资投向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投向一般的资金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的产业,投向急需进行技术改造的产业和企业。要限制高污染产业和高能源消耗型产业涌入我国。要限制外资继续涌向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奢侈性工业门类。金融业、房地产业、商业、旅游业等不宜引入过多的外资。

8.要研究和确定使用外资的合理的地区结构。要积极引导外资投向中西部地区。

9.要研究和确定外资的合理来源结构。除港资、合资外,我们目前外资的来源主要是日本和美国等,欧洲国家的较少。我们应当拓宽欧洲金融市场,减少对日本和美国的依赖。

10.要研究和确定对外借款的合理币种结构,不要让一两种外币占过大的比重。币种单一要吃大亏,美元、日元、德国马克、法国法郎、英镑、瑞士法郎、欧洲货币单位等要合理组合。尽量不要多借不断升值的币种,日元债务已经给我国造成极不合理的沉重负担。 FK4WRwFCbUOWji6PFexl1xQGYivvryZHWwer0XLQJiLw62kpg/EwzWfNeGtChse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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