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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新时代加强我国能源国际合作的建议

(一)全方位推进全球能源治理改革

借助现有治理平台提升影响力,全方位与国际能源署(IEA)、二十国集团(G20)、国际能源论坛(IEF)等充分合作,使中国主张获得广泛接纳。积极融入现有全球能源治理机制改革进程,完善治理功能,为能源合作创建更多便利化安排。推动“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俱乐部落地,将其打造成为汇集有关国家、国际组织、企业、金融机构、智库等多方参与的多层次合作平台。推动建设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构建人类能源命运共同体。可考虑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亚洲国家范围内适时提出建立部长级能源伙伴关系对话机制,开展政策交流和协调。

(二)以共建“一带一路”为依托深化能源国际合作

“一带一路”在全球能源供应中占据核心地位,但发展不平衡,国际合作的潜力尚未充分释放。一些国家能源资源丰富,但铁路、公路、桥梁、港口、机场和通信等基础建设严重不足,能源开发建设水平低,未能有效地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另一些国家能源无法自给,需要大量进口,且高成本制约经济效率提升。亟须构建供需对接的平台和渠道,协调能源流通、投资和贸易,化解因保障供给和争夺通道带来的矛盾。特别是亚洲主要国家在维护稳定的供需关系、保障运输安全、提升话语权、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均存在利益契合点,具有互利合作的现实条件和发展共赢的强烈愿望。中国要借助“一带一路”倡议契机,以能源开发为切入点,促进产业合作,推动沿线周边国家能源战略布局,深化与沿线国家的战略合作关系,提高自身在能源市场中的地位。

(三)勾画国际合作框架和区域合作框架

深化与美国、环里海国家及俄罗斯、印度等国战略合作关系。扩大中美共同利益、增进共识,减少美国对中国推动“一带一路”能源合作的抵触情绪。继续加强与环里海国家及俄罗斯能源互联互通,深入开展能源技术合作。在“一带一路”框架下,与印度开展能源供给安全保障、能源技术开发与利用等关键领域合作,缓和中印在能源产地的竞争。在区域合作基础上推动建立“东北亚能源共同体”。以中国、日本、韩国能源领域合作为主,逐渐向俄罗斯、朝鲜和蒙古国开放,建立真正的东北亚能源共同体。由油气合作逐渐扩展到电力、煤炭、核能、可再生能源等“大能源”领域。

(四)深化已有多边和双边合作机制

重点发挥中俄能源合作委员会、中美能源政策对话等46个双边合作机制的积极作用,用好APEC、G20等28个多边合作机制,以高层互访为引领,依托政府间合作平台,以编制双边能源合作规划为基础,以签订政府间能源合作协议为保障,以重大能源合作项目落地为目标,深化和扩大与重点国家的能源务实合作。建立完善双边联合工作机制,研究共同推进能源合作的实施方案、行动路线图。共建“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俱乐部,扩大各国间能源智库的合作与交流,推动各国间人才交流和信息共享。

(五)推动能源企业走出去和全面国际化

加快培养支撑能源企业走出去的国际化经营管理人才。推动中国能源企业制定中长期战略和相关制度,做好长期规划和人员培训,争取能够在未来五到十年内,稳步向全球大型跨国公司转变。进一步加强能源企业宽领域、多层次、全产业链合作。未来,中国能源公司发展成为跨国公司,将不单单以资源为导向,而是将设备制造、工程管理和能源服务等一系列配套,开展更为全面、深度的全产业链合作。

(六)提升我国能源国际合作软实力

增强国际交流、解决争端和消除误解的能力,适应和融入现行国际规则,熟练、灵活运用国际法律规则进行交流、谈判,解决能源贸易争端,维护我国国家利益。促进多方位能源合作和全方位公关,化解“中国威胁论”“新殖民主义”等不利舆论。提升战略谋划能力,正确研判国际能源发展的大格局、大趋势,对我国能源发展做出前瞻性、战略性、系统性的设计和谋划;提出中国主张,提升中国参与全球能源治理能力。强化人才储备和派员能力,加大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人才国际交流,培养和储备具有国际化视野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提高智库研究能力,加大力度支持国内能源智库建设,加强与沿线国家智库交流与合作,创新能源合作模式,提升智库对决策的支撑能力。 Yv0BAYzK030aeYu6bLKt2+lNsOo2/kA4D6TST6VU/bSPkohwWxDafEts3QY078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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