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缘经济学是“冷战”后逐步发展起来的一种理论,最早由华盛顿战略和国际问题研究中心的爱德华·卢特沃克(Edward N. Littwak)提出。卢特沃克认为,随着“冷战”结束,世界已经进入了地缘经济时代,国家通过贸易、金融和技术创新等手段来争夺占领世界经济版图,提高目标市场的占有率,来取得全球范围的话语权。
20世纪90年代,地缘学者站在社会历史发展角度,提出了地缘经济时代“地缘政治必将向地缘经济转化”的论断,为区域经济合作提供了理论依据。但是,地缘经济学还缺乏一个明晰权威的定义。不同学者的研究结论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第一种观点认为,地缘经济学是一门致力于研究一国发展与地缘变量之间相互关系的科学;第二种观点认为,地缘经济学是研究基于地理因素考虑,采取经济行为争取国家利益的战略;第三种观点认为,地缘经济学是“冷战”结束后一种解释国际关系的新理论。
综上所述,地缘经济学是指以国家为行为主体,以地缘因素为基础,通过在特定空间范围内政治和经济互动来谋求国家利益的学科。地缘经济则是一种跨国跨境的区域行为,其发展问题不仅受制于时代潮流及国际环境,还与各成员国的经济社会状况、现实利益需求、国家安全理念与价值取向,以及对外交往传统等因素相关。
“冷战”结束后,世界经济由地缘政治、两极化的时代转向区域化、多极化、一体化混合成长、相互影响的时代。地缘经济的基本时代特征是:
“冷战”的结束预示着传统意义上的全球范围内的战争和冲突可以避免,意识形态的差异已经被淡化,全球最大的威胁已经由核战争转向经济危机。国家之间的斗争仍然存在,但目的和手段发生了变化,具体表现为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商业和科技竞争代替了武力征服和意识形态之争。正如卢特沃克所说:“在地缘经济学中,资本是活力,对市场的渗透取代了国外的基地和驻军。可以这么说,战略核武器的对应物是类似的产业和投资政策。美国面临的政策问题的中心是建立起地缘经济威势的力量,过去靠武力获取的东西,现在必须靠发挥经济威力来保持。”
自20世纪80年代后,世界各区域中的各类经济联合体,以大区、大河、大湖为纽带的经济圈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例如,在太平洋,环太平洋东西两岸的亚太经济合作组织进一步扩大加强。世界经济正在逐渐形成若干个层次的“自由贸易”。第一个层次是北美自由贸易区和东亚经济圈;第二个层次是东南亚经济圈;第三个层次是小地区经济合作,主要有南太平洋经济区、图们江三角洲开发区、华南经济圈等。
当今,地区局部冲突都是发生在文化断层地区,而平稳的发展多基于同质文明国家。尽管目前世界各处均有经济区域主义抬头,但只有当经济区域主义根植于共同的文明内才能取得进展。欧洲共同体以欧洲文化及西方基督教为共同基础,北美自由贸易区的推进以美、加、墨文化的汇合进程为基础。亚太地区能否建立起“儒教文化圈”成为世界地缘政治及战略中心能否成功转移到亚太沿海地区的内在因素。
亚当·斯密的绝对优势理论(Absolute Advantage Theory)的核心思想是:国际贸易的基础是各国之间生产技术的绝对差异。绝对优势指一国相对于另一国在某种商品的生产上具有更高的劳动生产率;一国如果在某种产品上具有比别国高的劳动生产率,该国就在这一产品上具有绝对优势,相反,劳动生产率低的产品,就不具有绝对优势。两国之间进行贸易的原因是由于生产技术的差别,以及由此造成的劳动生产率和生产成本的绝对差别。如果各国都集中生产并出口具有绝对优势的产品、进口不具有绝对优势的产品,那么贸易会使交易双方均获益。
斯密的绝对优势理论具有开创性意义,批判了重商主义的“金银是财富”的基本观点,从生产领域阐述了国际贸易的基本原因。但是,斯密的绝对优势理论暗含着一个重要前提:贸易双方至少拥有一种成本绝对比对方低的商品,即一国至少有一种绝对优势产品。然而现实中存在一国在两种商品的生产中均居于优势地位,而另一个国家在两种商品的生产中均没有绝对优势的情况。这时会不会发生国际贸易呢?如果发生国际贸易,那么处于绝对劣势的国家是否能从国际贸易中获得利益呢?对于这些问题,绝对优势理论无法作出解答。
大卫·李嘉图提出的比较优势理论(Comparative Advantage Theory)认为国际贸易的基础是比较优势而非绝对优势。这个理论的基本观点是:在两国生产两种商品的情形下,其中一国在两种商品生产上占据绝对优势,另一国在两种商品生产上均处于绝对劣势;处于绝对优势的国家,应集中生产比较优势大的商品,处于绝对劣势的国家,应集中生产比较劣势小的商品;然后通过专业化分工和国际交换,双方仍能从中获益。
通过对斯密的绝对优势理论的发展,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合理解释了绝对优势国家和绝对劣势国家之间的贸易现象。它论证了国际贸易的发生不仅取决于绝对成本的差异,更在于比较成本的差异。这一理论更是作为理论基础,指导着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的实践,极大地促进了国际贸易的扩大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但随着现代经济学的发展,李嘉图模型暴露了许多局限性:如果像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所假设的那样,劳动是唯一的生产要素,那么产生比较优势的唯一原因就是各国之间劳动生产率的差异。然而现实世界中,各国间劳动生产率的不同只能部分地解释比较优势产生的原因,因此该理论无法解释多种要素存在的情形下各国比较优势的划分。现实中的比较优势不仅要考虑劳动力这一要素,还要考虑到其他生产要素(如资本、土地和矿产资源等)。
李嘉图模型的不足促使经济学家推动国际贸易理论进一步完善发展。其中最为经典的是赫克歇尔——俄林的“要素禀赋理论”。该理论构造了一个包含“两个国家、两种商品、两种生产要素”的模型。从要素禀赋结构差异以及由这种差异所导致的要素相对价格在国家间的差异方面来解释国际贸易发生的原因。
在所有造成国家间商品相对价格和比较优势差异的可能原因中,赫克歇尔——俄林理论提出一国的比较优势由其要素丰裕度决定,一国应生产并出口该国相对丰裕和便宜的要素密集型产品、进口该国相对稀缺和昂贵的要素密集型产品。要素禀赋成为国家间比较优势和国际贸易存在的基本原因,因此,赫克歇尔——俄林理论又被称为“要素禀赋理论”。
比较优势理论发展到赫克歇尔——俄林理论已经非常成熟。该理论不仅揭示了国际贸易发生的原因、模式和利益,而且揭示了一国比较优势的来源。这是对亚当·斯密的绝对优势理论和大卫·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的一次历史性的突破。该理论在历史上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无论是大卫·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还是赫克歇尔——俄林的要素禀赋理论,都属于静态比较优势理论,强调由于资源禀赋和技术差异是外生给定的,因此劳动分工的绝对优势或生产成本的相对差异决定着贸易模式。从长期来看,随着经济的增长,一国所拥有的资源禀赋数量不断增加,技术也在不断进步,由此会产生国家之间比较优势和贸易模式的变化。由此引申和发展出了动态比较优势理论。按照该理论,要素禀赋和要素密集度两个中心概念都内在地具有动态性质。在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初期,劳动丰裕而资本和技术短缺的要素禀赋状况决定了其比较优势在于劳动密集型产品的生产。随着经济的发展,发展中国家的要素禀赋状况必然发生变化,劳动这一生产要素由于不断得到充分利用而变得短缺起来,相应地,资本和技术这两种生产要素由于不断积累而变得丰裕起来。这时,发展中国家的比较优势便可能由劳动密集型产品的生产转移到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的生产上。
动态比较优势理论解释了发展中国家对外贸易的产业变化的原因,带动或引导落后国家顺利地实现了产业演进和经济发展。其具体的产业演进过程,理论界普遍认为应该遵循资源密集型——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的发展链条。就我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而言,动态比较优势理论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次区域”作为区域的一个相对概念,对其系统、综合的研究始于20世纪60年代,发展于20世纪80年代。由于次区域经济合作在参与方地域范围上的模糊性,加上不同学者研究的案例和角度不同,对该经济合作现象的理解存在较大歧义,对次区域经济合作概念的定义也多种多样。
夏禹龙等人认为,“次区域经济合作系指在一个大的地区内(如亚太地区、欧洲、非洲等),一些地理上邻近的国家或邻近国家的部分地区所进行的多边经济合作”。他们还认为,次区域经济合作是有层次性的,较大的层次如日本海经济圈、黄海经济圈和东盟自由贸易区等,次一级的层次包括各种增长三角(Growth Triangle)等。 庞效民则把经济一体化分为全球地域范围的世界经济一体化、区域范围的经济一体化、相邻国家边境地区的次区域地域范围的一体化三个层次进行了分析总结,认为“次区域”是相对于“区域”而言的,如果将国家作为一个基本单位的合作形式看成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话,则“次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基本单位是一国的一部分地区。也就是说,这种经济合作是不同国家地理相邻的一部分地区间的经济合作。 而魏燕慎等人认为,目前亚太地区次区域经济合作基本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较大范围内邻近国家地区间的经济合作,如东盟自由贸易区,甚至包括北美自由贸易区;另一类则是较小范围内邻近国家或地区间的合作,即通常所称的“增长三角”。丁斗认为东亚地区的次区域经济合作具有特定的概念内涵,它是指小范围的、被认可为一个单独区域的跨国界或跨境的多边经济合作。 李铁立从经济地理学的角度,给出了次区域经济合作的定义:它是在边界由屏蔽效应向中介效应转化过程中,毗邻国家在其边境接壤的地区的区域经济合作现象,其目的是就近利用边境区的区位优势,变潜在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改变各自边境地区的经济滞后状态,从而增强边境区域的竞争优势的一种经济合作形式。 牛萍则认为丁斗的概念是狭义概念,从广义的国际经济合作来考虑应定义为:它是在边界由屏蔽效应向中介效应转化过程中,毗邻国家借助“地缘优势”在其边界地区的区域经济合作现象,可以使生产要素在“次区域”范围内趋向自由化的流动,从而带来生产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生产效率的相应提高,亦即世界福利水平的“帕累托改进”。
以上概念定义的分歧和对次区域层次的不同划分,有利于促进我们对这一概念的理解。但以上概念显然是从国际或者是跨国境角度来考虑的,不能解释实践中新出现的一些针对国内的次区域经济现象。 因此,次区域经济合作的概念可以重新定义为:在具有自然地理联系的三个或三个以上国家的相邻地域间,由中央或地方政府推动的经济合作行为。
本书对次区域经济的定义强调:第一,次区域经济合作是一种跨国经济合作,不讨论国家内部的地区经济合作行为;第二,它须有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国家主体参与,属于多边合作行为,与双边合作行为相区别;第三,它不是一个市场自发形成的经济活动,而是由中央和地方政府所引导的经济行为;第四,次区域经济合作具有溢出效应,会随合作的发展而扩展到其他领域和毗邻地域。 它具有以下六个特点:
(1)经济合作效率高。次区域经济合作的成员国都是毗邻国家或相近国家,利用区位优势、地缘优势在边界的周边地区建立起经济合作区。由于地理位置相近,使得贸易交往、投资活动中的运输成本减少,时间缩短。
(2)政治风险较小。由于次区域经济合作涉及国家部分领土,要求成员国在经济合作区中出让部分国家主权,共同协商行使部分经济主权,保障了国家安全。
(3)地方政府主导。次区域经济合作的成员国无需签订正式协议,只要双方国家政府给予地方政府参与次区域经济合作的确认与支持,双方地方政府共同协商后就可以运行。
(4)运行机制灵活。成员国共同商讨后,共同组织管理经济合作区内的贸易、投资等活动,由于涉及成员国少、区域小,在许多问题上可以立即通过协商,快速有效地解决,促进经济合作区顺利开展。同时,次区域经济合作不具有排他性,一个国家可以与周边多个国家建立起多个次区域经济合作区,利用每个地区的边境优势,提升产业结构,提高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5)合作范围广。由于相邻和相近国家的边境地区具有不同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资本、劳动力等要素禀赋,因此一个国家与周边国家可以开展的经济合作范围十分广泛,包括贸易、投资、基础设施、旅游等经济活动。
(6)具有包容性。次区域经济合作涉及许多产业如工业、农业、旅游、金融、基础设施、医疗、纺织、贸易等,而次区域经济合作区资源有限、市场较小,需要本区域外国家的投资资本和产品市场来保证经济合作的有效运作。因此,对于次区域经济合作区,区域外国家的投资资本和产品市场发挥着重要作用,可以促进次区域经济合作有效发展,次区域经济合作具有包容性。
大湄公河次区域(Greater Mekong Subregion,简称GMS)经济合作是在1992年由亚洲开发银行提出的,在贸易、投资、基础设施、环境保护、旅游等领域积极开展合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在促进各成员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提高了湄公河区域内人民的生活水平。
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把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内的中国、越南、缅甸、泰国、柬埔寨、老挝六个国家联合起来,主要涉及贸易、投资、交通、旅游等领域。经过20年多的发展,由于各成员国的积极响应与配合,GMS共实施了200多个合作项目,投入资金约140亿美元,促进了该次区域经济合作的全面发展,成为亚洲区域经济合作机制以及“南南合作”模式的成功范例。
鉴于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的推行在湄公河流域阻力尚存的客观实际,区域的合作采取先易后难、先单项后综合、由双边到多边的发展思路,采取较松散型的项目开发合作模式,重点在既可以增强互补性又可避免竞争性的领域和项目上进行联合型、开放式的开发合作。所谓联合型,是指湄公河流域国家进行联合开发;所谓开放式,是指联合开发中的对外开放,始终保持合作的开放性。同时充分利用国际社会的资金、技术等力量进行开发,也就是要以开放促开发、以开发带动开放。
有学者在研究贸易合作时,将其划分为三个层次:低层次是边境贸易,中层次是边境自由贸易区和边境出口加工区,高层次是边境跨国界的次区域经济合作。在次区域经济合作中,最主要的模式就是边境贸易。次区域经济合作主要有两种模式:在资金和技术互补性较弱时应采用贸易型合作模式;在发展水平互补性较强时则可以采用投资兼贸易型合作模式。
此外,还有“增长三角”“跨国经济合作开发区”“边境自由贸易区”三种模式可供选择。以上提出的模式都有借鉴意见,各经济合作区域应根据自身特点进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