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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7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脱贫人口的分布与特征

2017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共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19.3万人,贫困村出列302个,1个贫困县达到脱贫摘帽标准。2017年宁夏各地区脱贫人口的详细分布情况如表3-9所示。

表3-9 2015—2017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脱贫人口分布

续表

资料来源:宁夏扶贫办。

从宁夏回族自治区2017年各地区脱贫人口数量占全区总脱贫人口比例来看,固原市和吴忠市脱贫人口最多,两市脱贫人口总计占到了全区脱贫人口总数的74%,是宁夏脱贫攻坚的重点。如表3-9所示,2017年宁夏全区脱贫人口最多的县市区是西吉县,占全区年度脱贫人口总数的17.16%,海原县占13.96%,原州区占12.96%,同心县占10.65%,彭阳县占7.79%,红寺堡区占7.16%,以上各县区脱贫人口总数占全区脱贫人口的70%。

2017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脱贫的19.3万人中,通过发展产业脱贫的有14.59万人,占75.39%;易地扶贫搬迁脱贫的有2.18万人,占11.27%;发展教育脱贫的有1.9万人,占9.82%;生态扶贫脱贫的有7477人,占3.86%;低保兜底脱贫的有1.06万人,占5.46%。

总体来看,2017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脱贫人口凭借自身的脱贫积极性以及政府的精准扶贫政策帮扶,成功改善了贫困生活,找到了适合自己的脱贫道路。这些贫困人口本身大都具备良好的脱贫能力,有积极的劳动意愿和致富愿望,同时遵纪守法且具有良好的信用观念。在政府和社会的帮扶下,这些脱贫人口也在不断提高自己的文化素质和工作能力,接受新的产业观念和技术培训,彻底从思想和观念上实现了脱贫致富。 buVWkcai+KqQPfiWpl8HFuqx96gih07ibmr8QfpSiY3wpbipITgx7jXjbP+nUN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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