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脱贫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为2020年实现全面脱贫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目前扶贫攻坚已经到了深水区,已经到了攻坚拔寨的阶段,内蒙古还有37.8万贫困人口尚未脱贫,都是贫中之贫、困中之困,脱贫任重道远。因此,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原因,全力以赴,消除贫困。
调研发现,内蒙古自治区除了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还存在大量边缘贫困人口,即家庭年人均收入刚刚超过建档立卡贫困户标准或者家庭拥有大型农用机械等“六不准”,无法被识别,难以享受到国家的扶贫政策,但却处于贫困的边缘,极易因病、因学、因灾、因意外等致贫的人口。又由于脱贫标准和入贫标准是一个标准,在实际工作中真正做到实时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难度很大。经国家第三方评估,全国扶贫工作精准度是98%,而内蒙古在这方面相对较弱,没有完全做到应纳尽纳、应退尽退。2017年10月,自治区开通“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以来,涉及精准识别的来电来访占61%。帮扶措施针对性不强,个别地区普惠性措施居多,针对性措施少,脱贫质量不高。不精准问题一直伴随着内蒙古的扶贫工作,也伴随着全国的扶贫工作。边缘贫困人口面临的问题是,当不是贫困人口的时候,如何不滑入贫困人口。例如,在这些人患病,甚至刚刚患病,还没有进入贫困户的时候,如何提前干预。研究这个界限,如何防止一般的边缘贫困人口因患病滑入贫困人口,是目前内蒙古精准扶贫工作的新难题。
2017年中央和内蒙古自治区共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2.63亿元,其中,自治区投入48.8亿元,比2016年增加30亿元。盟市旗县投入财政扶贫资金35.17亿元,比上年增加约1倍。连续4年,每年为每个村安排不少于45万元的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可见,对于内蒙古几十万的贫困人口来说,扶贫资金很充足。但现实中很多基层资金被闲置。主要问题在于扶贫干部对于扶贫资金的使用过于小心谨慎,担心用错,项目准备不足。结果国家发布了一个关于扶贫项目建设的文件,要求各地提前筹划项目,而基层干部却一直在筹划项目,错过了生产期、施工期。基层扶贫资金花不完,要加大统筹力度,在本辖区内统筹,如村镇的扶贫资金花不完,要到旗县来统筹。如何盘活闲置扶贫资金,加强监管,让扶贫资金高效运转起来是目前内蒙古亟待解决的问题。
内蒙古扶贫工作最大的问题就是不实不细不准。因户因贫精准施策,针对致贫原因,可以一户一发,也可以一户多发、一人多策,贫困人口符合哪个政策条件就落实哪个措施。但现在贫困群众满意度低,最根本的原因是该落实的政策没有落实到位。政策没有落实到位的前置问题是政策宣传不到位,甚至有的基层扶贫干部解读政策能力低,对政策解读不到位,把握和运用政策不准确。相当一部分贫困群众对扶贫政策不了解,或者了解不全面、不准确。还有的干部下不去、驻不住,对农村工作不熟悉、工作思路不宽、帮扶办法不多,帮扶效果不明显,导致群众不满意。一些扶贫干部总结自己的工作模式,是80%的时间和精力都在做各种迎评迎检、陪会参会,只有20%的时间和精力在做本职工作。贯彻落实精准扶贫方略不彻底,扶贫干部不会干,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内蒙古脱贫攻坚的进程。
目前,部分地区缺乏对贫困户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扶贫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现有的新型经营主体,即使与贫困户有利益联结,也并不紧密,覆盖贫困户的比例较小。对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的技能培训没跟上,贫困群众直接参与产业发展难度较大,稳定脱贫的基础不稳。如乌兰察布市的察右中旗、商都县刚刚起步的电子商务,缺乏该领域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尚未建立,农牧民的相关知识欠缺,导致许多贫困群众有脱贫意愿,但不会干、不敢干。农副产品生产和销售没有与市场形成良好的对接,仓储物流滞后,还没有成为农牧民脱贫增收的主要途径。
扶贫工作中,部分贫困群众仍存在“等靠要”思想,“靠着墙根晒太阳,等着别人送小康”的现象普遍存在。特别是随着脱贫攻坚力度的加大和政策含金量的提高,一些群众甚至以被纳入贫困户为荣,躺在国家政策上享受国家政策制度的红利,自我脱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强。甚至有的扶贫干部“被绑架”,帮着好吃懒做的贫困人口干活。还有的地区村规民约治理落后,红白喜事给贫困人口带来沉重负担,也极容易致贫。国家现在还没有专门的政策和机制对这类人进行约束和管理。乌兰浩特市有一个“爱心超市”,通过贫困人口自己劳动积分、各种条款清单打分,可以去“爱心超市”换取生活用品。借助帮扶,通过辛勤劳动脱贫,这种扶贫方式的改革与创新值得鼓励与借鉴。如何培育内生动力,把扶贫同扶智、扶志结合起来,充分调动贫困群众的积极性,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实现物质与精神同步脱贫,需要引起高度重视,进行更多的探索和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