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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18年版)》编制说明

1.2.1 编制背景

《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15年版)》(以下简称《建设指南(2015年版)》)发布以来,有效地支撑了智能制造国家标准立项和智能制造标准化专项的实施,在推动智能制造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更好地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对接国外最新研究成果,按照《建设指南(2015年版)》提出的动态更新完善机制,国家智能制造标准化总体组适时启动了《建设指南》的修订工作。

1.2.1.1 国际国内形势

近年来,世界主要发达国家越来越重视标准化在推动智能制造发展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其中,德国机械及制造商协会联合相关机构共同发布了《中小企业工业4.0实践指导准则》,并在持续完善《工业4.0标准化路线图》,第3版于2018年3月发布。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于2016年2月发布了智能制造标准生态,从产品、生产系统与业务3个维度展示了未来美国智能制造系统将依赖的标准体系。日本工业价值链促进会于2016年12月推出了工业价值链参考架构,并分别针对参考架构、信息物理制造平台以及生态系统框架进行了详细介绍。

在国际标准化组织中,为了推进全球智能制造技术体系的统一和协调,明确智能制造现有标准与实际需求之间的差距,开展智能制造案例研究,IEC/TC65与ISO/TC184联合成立了“智能制造参考模型”联合工作组(JWG21),旨在制定智能制造的统一模型和基础架构。IEC/SEG7于2017年4月发布了《智能制造架构和模型研究报告》,为下一步的标准化工作奠定了基础。

在我国,为了推动重点领域标准化突破,提升装备制造业质量竞争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与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6年8月印发了《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指出用先进标准倒逼装备制造业转型和质量升级,实施智能制造标准化和质量提升工程。2016年9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与财政部印发了《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对建设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开展标准研究与实验验证,加快标准制(修)订和推广应用提出了工作要求。

1.2.1.2 《建设指南(2015年版)》发布以来的成效

基于“共性先立,急用先行”的原则,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开辟了智能制造标准绿色通道,启动了一批智能制造基础通用标准和关键技术标准研制工作,以支撑产业发展。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与国家智能制造标准化协调推进组、总体组、专家咨询组以及相关标准委员会和机构的共同推动下,《建设指南(2015年版)》发布以来,已发布的智能制造标准新增22项,已立项的智能制造相关标准达到32项,拟立项的标准预计达到300多项,已经基本完成初步建立智能制造标准体系的阶段性目标。

为了帮助行业理解和使用《建设指南(2015年版)》,受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委托,国家智能制造标准化总体组组织相关专家共同撰写了《〈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15年版)〉解读》与《智能制造标准化案例集》,并通过培训、咨询等手段推进标准宣贯与实施。

依托中德智能制造/工业4.0标准化工作组平台,国家智能制造标准化总体组已举行5次工作组会议。经过中德双方专家研究对比,中德双方提出了参考模型互认研究阶段性成果,并完成了36项标准互认。

1.2.2 编制原则

随着产业界对智能制造认识的不断深入,智能制造技术、产业的发展以及新模式、新业态的不断涌现,《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18年版)》(以下简称“《建设指南(2018年版)》”)编制工作将遵从以下原则。

1. 坚持指导性的原则

《建设指南(2018年版)》应能够为未来两年国家标准立项和综合标准化专项的设立提供依据,能够指导重点行业智能制造标准的研制,能够引导企业参与并提出重点标准。

2. 坚持可用性的原则

《建设指南(2018年版)》应在指导标准研制的同时,注重标准验证和落地应用,构建满足产业发展需求、先进适用的智能制造标准体系。

3. 坚持特殊性的原则

《建设指南(2018年版)》应体现智能制造的特殊性,应紧密围绕智能制造发展中遇到的“卡脖子”问题,智能制造标准化不是一个“大而全”的体系,具有明确边界和范围。

4. 坚持阶段性的原则

《建设指南(2018年版)》应关注当前我国制造业在转型升级中的实际需求,综合考虑因科技发展而出现的新技术和新应用,满足未来两年我国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的需要。

5. 坚持继承性的原则

《建设指南(2018年版)》应在保持前一版总体框架与核心内容不变的基础上,开展修订工作,确保前后工作的协调一致。

1.2.3 编制过程

自2017年7月以来,《建设指南(2018年版)》的编制工作经历了以下6个阶段。

1. 《建设指南(2018年版)》修订工作启动

在《建设指南(2018年版)》修订工作启动之前,国家智能制造标准化总体组对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最新智能制造标准化需求进行了调研和分析,形成了《建设指南》修订工作建议。2017年8月8日,《建设指南(2018年版)》修订工作启动会在北京召开。会上,国家智能制造标准化专家咨询组专家、总体组成员单位代表、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代表、离散和流程行业代表根据《建设指南》修订工作建议深入讨论了《建设指南(2015年版)》的修订空间,形成了修订原则与修订思路,确定了修订工作安排,并成立了《建设指南(2018年版)》起草组与编辑组。

2. 《建设指南(2018年版)》编制

2017年8月9日至11日,国家智能制造标准化总体组组织编辑组召开封闭编辑会,依据启动会上形成的修订思路与修订原则,集中讨论并梳理了《建设指南(2015年版)》总体要求、智能制造系统架构、智能制造标准体系结构图、智能制造标准体系框架、组织实施等内容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分工编制的方式形成了《建设指南(2018年版)》(草案)。会后,围绕智能制造标准体系框架等内容中未解决的关键问题、未形成共识的问题,国家智能制造标准化总体组组织编辑组对草案进行了多轮讨论、修改与完善,最终形成了《建设指南(2018年版)》(工作组讨论稿v1.0版)。

3. 《建设指南(2018年版)》研讨

2017年9月15日,国家智能制造标准化总体组组织召开了《建设指南(2018年版)》专家研讨会。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标准二部相关领导对《建设指南》修订工作提出了提升标准体系在未来几年标准立项中的指导性地位、注重与国际标准化成果的兼容性等具体要求。国家智能制造标准化专家咨询组专家就《建设指南(2018年版)》(工作组讨论稿v1.0版)进行了深入讨论,并针对建设思路、智能制造系统架构、智能制造系统架构各维度与智能制造标准体系结构的映射关系,智能服务中运维服务标准的内涵等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国家智能制造标准化总体组根据修改意见组织相关单位对《建设指南》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形成了工作组讨论稿v2.0版本。

4. 《建设指南(2018年版)》行业意见征求

2017年9月30日至10月16日,国家智能制造标准化总体组就《建设指南(2018年版)》(工作组讨论稿v2.0版)向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等智能制造细分领域的各重点行业征集意见,共收到14条修改意见(见附件1-4)。经归纳、汇总和处理,形成了《建设指南(2018年版)》(工作组讨论稿v3.0版)。

5. 《建设指南(2018年版)》专家评审

2017年11月6日,国家智能制造标准化总体组组织召开了《建设指南(2018年版)》专家评审会。智能制造专家咨询委员会、相关科研院所、标准化机构有关专家对本次修订的内容以及标准体系结构进行了详细的讨论,并针对建设目标、建设思路、智能制造标准体系框架、重点建设标准、智能制造系统架构映射及示例解析等内容提出了评审意见。会后,国家智能制造标准化总体组对意见进行了整理和采纳,形成了《建设指南(2018年版)》(征求意见稿)。

6. 《建设指南(2018年版)》公开意见征求

2018年1月15日至2月1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就《建设指南(2018年版)》(征求意见稿)联合向全社会征集意见,共收到了37条意见(见附件1-5)。根据征集的意见,国家智能制造标准化总体组再次组织相关单位对《建设指南》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2018年4—5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再次组织了征求意见,共收到了7条意见(见附件1-6)。根据征集的意见,国家智能制造标准化总体组召开意见处理研讨会,组织专家咨询组和相关单位共同对《建设指南》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2018年7月,对《建设指南》进行了最终确认后,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了《建设指南》报批稿。

1.2.4 《建设指南(2018年版)》与《建设指南(2015年版)》的区别说明

1.2.4.1 总体要求方面的区别(表1-1)

表1-1 总体要求方面的区别

1.2.4.2 建设思路方面的区别(表1-2)

表1-2 建设思路方面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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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3 建设内容方面的区别(表1-3)

表1-3 建设内容方面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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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4 组织实施方面的区别(表1-4)

表1-4 组织实施方面的区别

1.2.4.5 附件方面的区别(表1-5)

表1-5 附件方面的区别

附件1-4 行业意见汇总处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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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5 两部委联合公开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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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在本书中为图1-2、图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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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6 工信部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

续表 YhkzxQksinwRWuTk13Vs0EEUyyYQy0N5AfG0wQ/HegOixgSBr4bHs+tFEvO90L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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