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来的人类,当然没有拘牵仪式、倚赖鬼神的宗教。替代他的,当为哲学上各种主义的信仰。这种哲学主义的信仰,乃完全自由,因人不同,随时进化,必定是多数的对立,不像过去和现在的只为数大宗教所垄断,所以宗教只是人类进程中间一时的产物,并没有永存的本性。
中国自来在历史上便与宗教没有甚么深切的关系,也未尝感非有宗教不可的必要。将来的中国,当然是向新的和完美的方面进行,各人有一种哲学主义的信仰。在这个时候,与宗教的关系,当然更是薄弱,或竟至无宗教的存在。所以将来的中国,也是同将来的人类一样,是没有宗教存在的余地的。
少年中国学会是一种创造新中国的学术团体。在这个过渡时期,对于宗教,似乎不能不有此一种规定,亦如十余年前法国的Misson naique一样的要经过一番无宗教的运动才有今日。
我个人对于宗教的意见,曾于十年前出版的《哲学要领》中详细说过,至今我的见解,还是未尝变更,始终认为宗教上的信仰,必为哲学主义所替代。
有人以为宗教具有与美术、文学相同的慰情作用,对于困苦的人生,不无存在的价值。其实这种说法,反足以证实文学、美术之可以替代宗教,及宗教之不能不日就衰亡。因为美术、文学乃人为的慰藉,随时代思潮而进化,并且种类杂多,可任人自由选择。其亲切活泼,实在远过于宗教之执著而强制。至有因美术、文学多采用宗教上的材料,因而疑宗教是不可废的,不知这是历史上一时的现象。因为当在宗教极盛的时候,无往而非宗教,美术、文学,自然也不免取材于此。不特是美术、文学,就是后来与宗教为敌的科学,在西洋中古时代,又何尝不隶属于基督教?彼此的关系,又何尝不深?自文艺中兴时代,用时代的人物及风俗写宗教的事迹,宗教的兴味,已渐渐薄弱。后来采取历史风俗的材料渐多,大多数文学、美术与宗教毫无关系,而且反对宗教之作品,亦日出不穷,其慰藉吾人之作用,仍然存在。因此知道文学、美术与宗教的关系,也将如科学一样,与宗教无关,或竟代去宗教。我曾主张“美育代宗教”便是此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