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真善美

无论何人,总不能不有是非、善恶、美丑之批评,这因心理上有知、意、情三作用,以真善美为目的。三者之中,以善为主,真与美为辅,因而人是由意志成立的。

三者有不能分的时期。因善离了真,不免以恶为善;离了美,不免见善而不能行。例如行路,要达一目的地是善,然夜间不能不用灯,是真;行路易疲,不能不随口唱歌,或赏玩风景,是美。

但也有偏重的。科学家所发明,固然有利人的,然也有杀人的。美术家的唯美主义派,完全不顾善恶的关系。

科学家不必有道德,如培根。道德家或少知识,如徐偃王、宋襄公。文人无行。美术家或与神经病有关。

人类探求真善美的状态。经过三大时期,略如孔德所说:

(1)神学时期(神学与宗教);

(2)玄学时期(悬想哲学);

(3)科学时期(实证科学与哲学)。

(一)神话上 说自然现象,世界人类原始,是真的方面。说神的事,英雄的事(中国的禹,和美儿诗中的英雄),是善的方面。托诸文学是美的方面。

(二)宗教上 显出以善为目标的态度,而利用真美以助善。戒律,神之赏罚,是善的方面。以灾异为警告(洪水、大旱、异星等),以医术为媒介,以传授常识为职务(欧洲之教会,日本之僧寺),是真的方面。利用名山水、建筑、装饰、文学、音乐等引人入胜,是美的方面。

(三)哲学上 如中国以五行说明一切,印度以四行,希腊以四行或以一行。又如论理学、认识论等。且斐罗沙斐本是爱智的意义。可说是以真为主标。然而伦理学是哲学的一部。中国的哲学都以道德为归宿。直觉论与功利论的聚讼。美学也是哲学的一部。中国《乐记》《考工记》,诗话,文评,书画赏鉴。希腊哲学家的理论,美学。

(四)科学时代 自然科学,推到文化科学,即社会科学、语言、地理、社会、经济、法律、政治、历史、人种、民族,都用归纳法。犯罪学。

推到精神科学,心理、教育、美学、幽灵学(灵魂学)。

推到文学美术,左拉、印象派、立方派。

推到哲学,法国实证哲学、美国实用哲学。

但是,科学与哲学还是在互相补助时代。

附说:

最后,关于大学区与大学院之组织法之意义。

区大学名称之标准。

附:同题异文

心理上有三方面,知、意、情,以真善美为目的。哲学家自叔本华以来,均认意志为人生本质,世界圣贤亦无不以止于至善为人类归宿,而知识之浅深与善之认识有关;感情之平激与善之实行有关。

心理上三方面之进化,略可分为三时期,孔德所谓神学时期、玄学时期、科学时期。

(一)神话 (1)世界之起原(知)。(2)人类之起原(知)。(3)人类文化(情、意)。(4)星(知)。(5)日月(知)。(6)冥界(情)。(7)盗火(知)。(8)英雄(情、意)。

(二)宗教 神之责罚。祖先。造物之功。祈祷与报酬。戒律。建筑、音乐、舞蹈、服装、法器、文字之利用。疗病(祭司、巫、僧道、教士)。灾异之警告。丧礼。祭礼。□言量。离经叛道,非圣无法。死后审判。末日审判。

(三)哲学 论理学(荀子正名,墨于经,识,名家,因明,亚里士多德之论理,认识论)。中国哲学以五行说明一切。印度哲学以四行、希腊哲学以一行说明一切,如水、火(具体的),变(抽象的)。又中、印、希均有以数说明一切者。心理学(性理,惟识,□□之轮回说)。

(四)伦理学 道家之自由。儒家之中庸。墨家之兼爱。法家之为公而舍私。Plato之共和国。Aristotle之中庸说。

(五)美术文学的理论 《乐记》。《考工记》。《论语》。说诗。《文心雕龙》。诗话。

(六)实验科学 物理学。化学。生理学。地质学。植物学。动物学。人类学。生物学。

有物理学的磁电之证明,而从前灾异之说可废。

有化学的原子、电子之推想,而五行生刻之说可废。

有生物进化论,而人类本位之说破。

不但物质方面都用科学方法,而文化方面,如社会、政治、法律、经济、宗教、历史、地理等,均用比较、统计等法作主干,就是可能的用归纳法,不专用演绎法。最明的,如龙伯罗梭之犯罪学,完全用生理来说明犯罪人的动机。遗传说与淑种学,完全从家谱上求出一族中善恶的份子。马克思的唯物史观。

最著的是精神方面,如心理学,完全用实验方法,因而教育学及美学都有实验的一派。又如最近流行之幽灵学,往往是科学家。

文学上的写实派,如左拉等,完全想应用科学。美术上的印象派、立方派等,亦以科学为根据。

似乎真善美各种问题,都可用科学来解决,而尚不能。所以现在是科学与哲学互相承认、互相补助的时代。

科学用归纳法,哲学用演绎法。科学上的新发明,不能不先有假定,科学的理论,不能不加以推想。不能全废演绎法。

科学尊客观,哲学尊主观。

科学尚专精,哲学尚综合。

(1927年作,蔡元培手稿) 52s5/IUsFWsmMyEq//YABkuRTdpV2gELUfTix4DlYhzI0sUYxNPf4fAsoUHdg846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