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理由 美育为近代教育之骨干。美育之实施,直以艺术为教育,培养美的创造及鉴赏的知识,而普及于社会。是故东西各国,莫不有国立美术专门学校、音乐院、国立剧场等之设立,以养成高深艺术人才,以谋美育之实施与普及,此各国政府提倡美育之大概情形也。中国鼎革以来,各种学校日渐推广;惟国立艺术学校,仅于民国七年在北京设立一校,然几经官僚之把持,军阀之摧残,已不成其为艺术学校矣;况经费困难,根本组织即不完善耶。我国民政府为励行革命教育计,尤不可不注意富有革命性之艺术教育,急谋所以振兴之。除北伐成功,将北京学校收回扩大,以为发展华北艺术教育之大本营外,以中国地域之广,人口之众,教育当务之急,应在长江流域设一国立艺术大学,以资补救,而便提倡。此本会向中华民国大学院建议创办国立艺术大学之最大理由也。
(二)适当地址 美育之目的,在陶冶活泼敏锐之性灵,养成高尚纯洁之人格,故为达到美育实施之艺术教育,除适当之课程外,尤应注意学校的环境,以引起学者清醇之兴趣、高尚之精神。故校舍应择风景都丽之区,建筑应取东西各种作风之长,而以单纯雄壮为条件,期与天然美相调和,而切于实用。环顾国内各省形势,以山水论,川蜀最奇,然地逼边陲,交通殊多未便;庐山为长江第一名胜,亦以去大埠略远,非有巨资不易建设;金陵为总理指定之首都,有山有水,办理固所宜也,但城市嚣张之气日盛,加以政治未上轨道,政潮起伏,常影响学校之秩序与安全。窃以为最适宜者,实莫过于西湖。盖其地山水清秀,逶迤数百里,能包括以上各名胜之长,而补其所不足。且该地庙宇建筑,颇多宏丽,若就改造,可省建筑费一大部分。况庙宇所占之地,风景绝佳,欲另建筑,胜地已不易得。将来若能将湖滨一带,拨归艺大管辖,加以整理,设立美术馆、音乐院、剧场等,成为艺术之区,影响于社会艺术前途,岂不深且远耶!
(三)最低经费 在毫无艺术教育基础之中国,创办艺术最高学府,非累数十百万,本难措手,但以极节省极简要之组织及方法行之,亦可省许多经费。譬如办事方面,本欲以十人分作之事,而以二人合作之;本欲照习惯支五百或二百五十元之薪俸者,而以四百元或一百五十元分配之,则所省殊不少。如果更以一次应行购置之图书教具,而以逐年渐次行之,最先止于勉强应用,则开办所省又特多矣。所最不可省者,厥为教员薪俸,此学校命脉所关,稍不敷用,则教员生活不能安定,缺席之事必多,学校精神因此颓唐,教育前途不堪设想。本提案内预算表,以五院之多,教员暂采兼任制,以三十六人至四十人为度。职员自校长至书记,暂定二十四人,杂役十六人,第一年经费不过十二万零九百六十元。开办费,连修葺校舍及购置石膏模塑,建筑仪器各大宗,犹不过二万八千九百元,合计第一年经费尚不满十五万(十四万○九百八十元)。比之其他国立大学,动需三四十万者,不过三分之一,或十分之五也。想政府对于此十余万元全国惟一之艺术教育费,当不难设法筹足之也。
(四)着手办法理 理由成立、地点决定、预算通过后,此处详叙办法:应即于十七年一月内,请大学院延聘具有艺术教育经验及热心教育者九人至十一人,组织筹备委员会,讨论大学组织法及课程纲要,与一切筹备事宜,并设办事处于西湖。派常务委员二人,常驻该处,办理校舍之修葺或建筑事项。派代表一人至法国或日本,采办石膏模型及各种图书仪器,以为第一学年必需之教具。
大学预定组织为五院:(1)国画院,(2)西画院,(3)图案院,(4)雕塑院,(5)建筑院。〔或将中、西画合并,则(1)绘画院,(2)雕塑院,(3)建筑院,(4)工艺美术院等四大院;但科目班次,教员均不能裁减。〕每院招新生两班,每班二十五人至三十人,不足时得招选科生若干补充之。以后每年新生班次,视投考学生之多寡为伸缩,但至多每院亦设一班。全国各私立学校学生转学办法,均从第二学年起,无论曾在私立学校修业若干年,均从第二学年起凭考试插入二年级;不得专为转学学生,再开最高年级班次。此外,至学校成立四年后,设立研究院,本院四年级高材生及校外有艺术天才之私立艺术学校学生,皆得投考该院。至本校修业五年期满、受过毕业考试者,均可自由请求入院,再求深造。此国立艺术大学之大体计划也。
(1928年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