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二三年七月十日)
余今年五十七,且系三娶。所欲娶者为寡妇,或离婚之妇,或持独身主义而非极端者,惟年龄须在三十岁以上。余谙习德文,略通法文,而英文则未尝学问,故愿娶一长于英文之室女。
余不信仰宗教,嗜美术。既辞北京大学校长,即欲赴比利时或瑞士留学。
周,年三十三。前在上海爱国女学毕业,治英文有年,非宗教中之人,亦嗜美术,有志游学,与余所持之条件适合也。 J5S9HiNL9Q/zAAdGkjlMr2uWJRFQhHT2RwTCP027Jw8u/pvtP1jMcryMg+C/qEu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