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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刊前言

当今的书法美学,颇处于尴尬的境地,原因是坊间诸多署为“书法美学”的著述,要么是把书法美学简单理解为是书法美的普及欣赏,全然没有考虑美学研究归属于哲学范畴,首先是“学理研究”;没有对概念、术语、逻辑、推演、归纳、论证的一整套学术层面的抽象思辨方法的发现与把握,只是限于现象罗列或者个人感受,那是谈不上“学”更谈不上“美学”的。这些所谓的“书法美学”,其实不过是“书法美的个人解说”而已,离“学”相距太远了。

又还有一些号为“书法美学”的论文著作,是一些不懂书法的纯粹美学家操觚,那是用美学(西方美学)的理论框架来套用书法的艺术现象和材料,理论思维模式是西方的,填充的材料是书法的。或更贴切地说,是立场观念方法都是西方的,只是材料和例子取用书法的而已。同样的理论模式,用于书法,就是书法美学;用于音乐,就是音乐美学;用于戏剧,就是戏剧美学;用于影视,就是影视美学……材料可以随手获取,但理论模式则一律不变。这样当然没有太大问题,但如果只从西方美学立场出发,而不考虑每一门艺术的生长、生态的个性各异;尤其是不考虑中国传统艺术如书画篆刻或戏曲等等的特殊性,削足就履,把生机勃勃的中国实践硬往西方抽象思维的筐里装,结果则是“夹生饭”:书法圈子的人如读天书,完全不知其所以;而美学家看到的是美学理论在中国传统书画映照下的苍白无力,生硬比附,严重缺乏说服力。尤其是在改革开放初的20世纪80年代,国门打开,西方思潮蜂拥而至,故尔这后一种弊端尤其为害匪浅。书法成了一个新嫁娘,被西方美学思潮随意装扮,又被美学家们当作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利用对象,随时弃取,唯独缺少对于书法本身的尊重。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映照下,这部《书法美学》就有了特殊的价值。第一,它严格按照学理研究的规范,绝不将之变成欣赏式的普及读物而讨好大众以邀宠。第二,它坚持从书法本位出发,凡是需要运用美学原理的则认真运用之,凡是限于传统书法本身而无法直接套用西方美学理论的则搁置之、迂回之。亦即是说,它在展开时,当然是地道的“美学思维”,但在提出问题时却立足于书法特有的思考与实践;不是书法本身的问题,决不为求齐全而生硬地套用到书法艺术中来。记得当时曾与出版社讨论过这样的问题:我说《书法美学》可以有两种写法,一种是“美学”的书法,立足点是美学,可以通用于任何艺术门类,如“美学”的绘画、“美学”的音乐、“美学”的戏剧、“美学”的建筑……各艺术门类现象,都只不过是一批用来证明美学理论架构合理性问题的填充材料而已。另一种是“书法”的美学。美学是手段、方法,是用来证明书法问题的——书法自身就是主体,不是作为迎合其他学问的填充材料。以美学视角提出的一切发问和概念推演或还有规则的运用,都必须首先在书法上有意义。

作为其标志,我写这部《书法美学》时首先重视的,是书法圈里的同道朋友读得是否有兴趣?如果都是枯涩陌生的西方美学概念术语,书法家读得昏昏欲睡,没读几页就坚持不下去了,那这样的《书法美学》对当下的书法界必然缺乏吸引力,就不是必须的存在。为了这一点,我们在目录中提出的,除了研究的意义、对象、方法、范围、方法论等基本界说之外,有一些是立足于西方美学范畴中的时空观、抒情、表现、运动、时间等等术语之外;更有一些如线条、笔法、文字、笔力、逆留蓄三原则、笔顺、势、先质后文、品评、学问气、神与形等书法史上人所皆知的古典语词概念,是不属于西方美学框架的。立足于书法所遇到的学术问题,而以美学的理性思辨方法来解答之,这才是在当代提倡“书法美学”的价值所在。它与书法史研究、书法技法研究、书法碑帖研究等共同组成庞大的书法学学科体系——但是“书法美学”肯定不是多余的或者是外来的,而是无可取代的;它在学理上生长于书法本土土壤,但它又拥有一个独一无二的美学思辨立场。

关于书法美学研究,曾经是我最关心也是最专注投入的一个主要领域。回忆起在二十多年前即从1983-1985年的时间里,我曾经从不同角度写过三部不同的书法美学著作:其中最早的第一部即这部书法美学,是在1986年出版。如上所述,它是旨在为这一学科建立起最基础的规范和要领。

第二部《书法美学教程》(浙江美术学院出版社1994),多是以一个个问题、一组组范畴、一项项主题来组成;对美学课题追问和分类有序的课题提出,更甚于对书法美学框架的重视。作为授课则可收集中、清晰之效。比如,先讨论书法美学原理,分形象、汉字符号、抽象性;第二章谈“线条”;第三章谈“时空关系”,涉及构筑与运动;第四章谈主体与客体;第五章谈形式与内容;第六章谈“抒情性”;最后是书法美的欣赏。每章就是一个专题论文的体量。该书的下半部分,还谈及当代书法评论。相对而言,更偏重于授课方便,是较为强调现实性和美学原理的应用形态的。

第三部《书法美学通论》(辽宁教育出版社1996),是《大学书法教材集成》十五种的一种。它取的体例是非常传统人文式的:《书法美学原理》(上编),《书法美学史研究》(中编),《中国画·篆刻·诗歌美学论》(下编)。以各人文社会学科为“经”而以书法历史呈现为“纬”,这种书法美学学科构架方式完全不同于前两种,是“论”与“史”交叉、思辨与史料交叉,更是诗、书、画、印一体综合的人文传统交叉。

概言之,如此多角度多层次的书法美学内容的交叉尝试的探索研究,又有三部各二十万到四十万字一个课题领域作出持久而反复探索的努力,即使在我的学术生涯中,恐怕也是绝无仅有的。

书法美学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当代研究领域,从民国蔡元培、梁启超、宗白华、朱光潜、邓以蛰、林语堂等开始,许多有识之士都提到过“书法美”和初步的书法美学。但真正作为一种学科构架,却不得不等到改革开放之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书法研究》发起关于“书法是一门什么性质的艺术”的美学大讨论,成为那一历史时期书学领域的最大亮点。我正是在那场“书法美学大讨论”中,走向书法美学研究的前台,从此与之同息共生,走到今天。回首近三十年的书学历程,感慨良多,也暗自庆幸我们遇到了一个好时代。

今天的书学格局是此消彼长,在我三十年前参与中国书法家协会学术委员会活动,到十年前担任中国书法家协会学术委员会主任的这段时间里,我们一直看到的,是史学研究一家独大而美学研究则相对寂寞,新世纪以来,这种不平衡的情况更见明显而剧烈。故尔非常希望此次拙著《书法美学》的新版面世,能对这种失衡的局面做一些改变,产生一些更积极的影响。

陈振濂
2017年6月13日于杭州颐斋 IuSyWjPBoDrOvrYWMsV2bSaf3FiuKpVX/STu2rctponYrZ8NpYfPHb7pmKSsni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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