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振濂
在大学书法篆刻本科专业课程建设中,史学课的讲授,事关书法领域的基本知识,是大家公认不可不有的、题中应有之义的内容。而美学课程,则是书法圈尤其是书法学习过程中大家认为可有可无的“奢侈”。在许多情况下,我们认为书法美学只是个人研究的选择,而不是专业必备的知识基础,没有它,一点也不妨碍我们学习书法不断进步不断提高。过去清代以前,根本没什么“美学”这样的西洋玩意儿,但书法还不是一代接着一代承传至今几千年?所以论课程,书法史是必须的主体;书法批评史是配属,而书法美学,至多只是点缀而已;有它挺好看,没它也无伤大雅。
但这是过去“写毛笔字”式的、作为工具和技能的泛文化的书法学习观。那个时候学习书法,既没有展览厅的公共空间要求、也谈不上“创作”;既不需要高等书法教育,更没有大学专业设置。掌握常识、按部就班、循序渐进,已然足够了。书写技能娴熟以上,有个基本的文史知识还有书法史知识,就足可以管用一辈子。至于“书法是一门什么性质的艺术”之类的思想命题、思辨和追问,那是好事的理论家所为,与认认真真写字实在扯不上什么必然的关系,自然完全不受书法家的待见。
而书法专业的设置,书法高等教育的实施,首先是在美术(艺术)学院,或是综合性大学师范学院艺术院系。师资课程都是按艺术来配备。既然是艺术,当然在课程中必须有艺术理论和美学课。技法课解决实践问题,而书法史课解决知识问题,那么书法作为艺术专业的观念思想意识的建立,靠什么?只有开设书法艺术理论课又其核心是“书法美学课”,才能解决这个问题。书法是什么?是学问修养?是写字工具?是优雅的风度?吟风弄月的陪衬?还是呕心沥血的艰苦艺术创作?是在书斋里悠然自得自我陶醉?还是在美术馆展厅的公共空间里接受观众的褒贬评骘?又如果是艺术专业,那么书法作为艺术,和绘画雕塑戏剧音乐舞蹈影视有什么样的异同关系?以“造型艺术”“表演艺术”“视觉艺术”“听觉艺术”“空间艺术”“时间艺术”“综合艺术”等等类型概念来衡量书法艺术,它属于哪一类或具备哪一类中的哪一构成要素?
作为写毛笔字的立场看,这些提问没有什么价值。技能的学习,反复熟练熟能生巧就足矣。但作为艺术的书法,这些提问将决定书法在艺术世界中是否具有合法性、是能否取得“身份”的性命攸关的大问题。不对它作出充分的、雄辩的、富于逻辑魅力、环环相扣的解释,书法的艺术性就无从谈起。在今天这个“书法艺术”(而不是单纯写字)的时代,“书法美学课”将提供充分的学理证明,它将决定书法作为艺术的可能性和必要性,甚至还可以决定大学艺术院系该不该办、能不能办、如何办的合理性问题——连专业能否成立,都需要取决于“书法美学课”即书法艺术理论课,你还敢说它不重要或可有可无吗?
在大学本科专业课堂上,书法史讲述通常首先是描述,而书法美学却必须是论证。描述乃是解决“是什么”的问题;论证则是追求解答“为什么是这样的”的问题。相比之下,前者可以简单介绍,而后者必须有复杂的逻辑思维能力。这也就是为什么要把“书法美学课”安排在本科高年级如三年级来进行的理由。一二年级当务之急是掌握基本专业知识,锻练思维、积累知识、打好专业基础。而三年级大学生思维能力渐强,逐渐有自己的判断,这个时候作为书法艺术学子,需要一定的从概念到演绎推理归纳的思维训练,以配合日益成熟的思想层次。这样的安排,使一个书法专业学生,在进入四年级毕业创作之前;他对书法艺术的认知,通过“书法美学课”学习,已经可以做到相对全面、立体、秩序井然而有思想深度了。
《书法美学教程》曾由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于1997年出版。在讲课和教材编写时,我考虑要有意突出作为美学家们特别擅长的开阔视野和天马行空的思想拓展。在我们的著述序列中,有作为纯美学立场的基本骨干框架,也有书法审美的具体应用,更有基于原理的书坛各种具体现象评论。这样的安排,现在看来是非常超前的。它的各章节分布如下:
[上篇]为书法美学原理部分,包括概念解说和逻辑展开如“何谓书法形象”“线条的意义”“时空关系”“主体与客体”“形式与内容”“抒情性”六大专题。
[中篇]为书法美学的应用形态即书法欣赏的行为和过程,包括“欣赏的理论准备”“经典名作欣赏过程中的风格提取与归类”。
[下篇]则是书法美学思维基础上的现象批评,是打开思想空间的《当代书法评论》板块,包括的评论主题有“书法的现状与未来”“创作和理论的构成分析”“创新口号检验”“书法发展动向”“当代书法理论”“西方书法画”“当代书法专业化”等等具有现实意义的敏感评论话题。
在本书中的三十几个话题中,其实每一个话题内容的确立,都可以构成一堂课或几堂课在讲课时展开的基本脉络;略作前后伸延,则必是一个个拥有巨大包容量的学术研究课题所取范围。因此,本教程的用途,除了恒定的书法美学原理的讲解和对碑帖经典的衔接之外,还足可以适时随机地组成各场有专题规定的课堂学术讨论会,从而构成讲授课和讨论课的互相映照——在今天各大学进行的教学改革中,有一个很重要的价值取向,是在原有教师单向讲解基础上压缩教师的讲述课,而扩大师生互动的专题讨论课。其间的比例,从9:1的传统做法,变为今天的50%:50%的大幅调整。其指导思想是要通过教学尤其是课堂辩论,充分激活学生独立思考、准确判断的能力。以今天全国各大学所推进的先进的教学改革取向,来看二十年前1997年出版的这部《书法美学教程》,其中特别是在[中篇][下篇]中拟定和保留了大量的讨论课题;更往前推到1987年即三十年前我在中国美院书法班三年级讲“书法美学课”时的这份记录,或许正可说是未雨绸缪;当时也没有想到,竟然是预先准备了三十年后的今天书法美学讨论课的素材和话题。
把每个标题都看作是一门可以实际操作讲授、追加讨论的“讲”的模式更接地气,也许更能体现出特定的著述个性和作者影响力的综合效应。此外,还可以把著作中每个章节内容(它是文章方式)由教师角度的“教程”做派,直接转换为现场的“讲”的形态供师生互动实施以便于操作;有此诸多好处,故出版社要求改书名为《书法美学与批评十六讲》,窃以为既有助于图书市场的开拓,也能让这部书的主要内容展开,具有更鲜明的应用特色从而更受学生和读者欢迎,我当然是乐见其成的。
愿这部《书法美学与批评十六讲》教学用书再版之后,在今天书法高等教育的专业课程里大部分仍然不重视书法艺术美学教学的现状中,能够提供适时的帮助,以求持续深入地把美学、艺术学的专业课堂教学推进之、拓展之,让它发挥出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