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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乔德听到卡车开走,司机不断挂高挡位,地面在橡胶轮胎的碾压下微微颤抖。他停下脚步,转过身,看着卡车逐渐消失。等它驶离视线范围后,他仍盯着远方和微光闪烁的蓝色天空。他若有所思地从口袋里拿出酒瓶,拧开金属瓶盖,优雅地小口喝起威士忌。他用舌头舔着瓶颈内侧,再又舔了一圈嘴唇,惟恐遗漏一丁点儿酒味。他想说:“在那儿,我们发现了一个黑鬼——”可他只记得这一句。最后,他转过身,望着与公路形成直角的这条小路,这条满覆尘土的小路穿过田野。阳光炙热,没有一丝微风吹动天上筛落的尘土。路面上留着深深的车辙印,汽车开过时,尘土飞扬,再又落回车胎留下的轨迹中。乔德走了几步,面粉般的沙土扬到他黄色的新鞋子上,黄色的鞋面立刻蒙上一层灰。

他弯下腰,解开鞋带,先急匆匆地脱掉一只鞋,接着又脱掉另一只。他潮湿的双脚踩在燥热的灰土小路上,感觉很舒服。小小的灰团扑进脚趾缝里,脚上的皮肤也由于干燥变得紧绷。他脱下外套,裹住鞋子,夹到胳膊底下。最后,他大步向前走去,在面前踢起一片灰土,背后也留下一团久久不能消散的沙尘。

路的右边被围起来,柳树的树干之间绑着两道带刺的铁丝。这些树干弯弯曲曲的,树枝也是乱七八糟。在树杈高度适合的地方,带刺铁丝就绕在树杈上;没有树杈的地方,就用生了锈的软铁丝将带刺铁丝捆在树干上。铁丝后面,是被大风、炎热和干旱击垮的玉米,玉米茎叶连接处的凹陷里满是沙土。

乔德步履沉重,身后扬起一片灰尘。他看见前方不远处那龟壳高高拱起的陆龟。乌龟在灰尘中慢慢爬着,四条腿僵直而趔趄。乔德停下来观察它,他的影子落在乌龟身上。乌龟立刻把头和四肢缩进壳里,又短又粗的尾巴也牢牢贴到一旁。乔德拿起乌龟,把它翻过来。乌龟的背是尘土一样的灰褐色,而龟壳下方却是奶油似的浅黄色,又干净又光滑。乔德把胳膊底下的包裹往上抬了抬,用一根手指轻轻地摸了摸它光滑的底壳,又按一下,比背上的壳要软。乌龟伸出坚硬的脑袋,想看看压住自己的这根手指。它的四肢疯狂乱舞,还在乔德的手上撒了一泡尿。它徒劳地在空中挣扎。乔德把它翻过来,裹进外套,和鞋子包在一起。他能感觉到它在胳膊底下慌乱地挣扎。他加快步伐,脚跟拖起细微的尘沙。

前方路旁,一棵灰扑扑的干瘦柳树投下斑驳的树荫。乔德看到它就在前面,枯萎的枝条耷拉在路上,曾经繁茂的树叶如今像褪了毛的小鸡,稀稀拉拉、凌乱不堪。乔德这会儿已是汗流浃背,后背和腋下的蓝衬衫都被浸湿成深蓝色。他拉了拉帽檐,帽檐中间已经出现褶皱,里衬的硬纸板被完全折断,再也不可能恢复崭新的模样了。前方柳树下的树荫是他新的目标,于是,他加快脚步。他知道,柳树底下一定会有遮阴的地方,柳树粗大的树干至少会投下一片彻底的荫凉。此时,太阳升至头顶,阳光如鞭子抽打着他的后颈,让他的脑子嗡嗡作响。他看不见那柳树的树根,因为它长在一块洼地里,那儿比平地更容易长时间积水。乔德在烈日下加快步伐,向坡下走去。可他又谨慎地放慢脚步,因为他发现那片树荫已被人占据。一个男人靠着树干坐在地上。他跷着二郎腿,一只光秃秃的脚丫子抬得和头一样高。他没有听到乔德走近的声音,因为他正一本正经地吹着口哨,吹的是《是的先生,那是我的宝贝》 [1] 。他跷着的那只脚随着节拍慢慢地上下晃动。这不是舞曲的节拍。他忽然不再吹口哨,开始用尖细的男高音轻松地唱起来:

是的先生,那是我的救世主,

耶——稣——是我的救世主,

耶——稣——就是我此刻的救世主。

真的,

那不是魔鬼,

耶稣才是我此刻的救世主。

乔德走进零落树叶下斑驳的树荫。这时,男人才听到他走近的脚步声,停止歌唱,转过头来。他的头很长,脸上骨骼突显,皮肤紧绷,脖子细长而紧实,像一根芹菜梗。他眼珠突出、眼神呆滞;眼皮耷拉着,盖在眼睛上,眼眶是生肉般的红色。他的脸颊是深棕色的,闪闪发亮,没有胡茬儿,嘴唇丰润——显得有点滑稽,又或者可以说有点性感。他的鹰钩鼻很坚挺,鼻子上的皮肤绷得特别紧,鼻梁都发白了。他脸上一滴汗也没有,就连苍白的高高额头上也没有汗。这个额头真是高得不同寻常,两旁太阳穴上暴出细细的青筋。眼睛以上的部位就占了整张脸的一半。他粗硬的花白头发从眉毛上方乱糟糟地向后戳着,像是用手指往后梳过。他穿着工装裤、蓝衬衫和钉着铜纽扣的牛仔外套,满是污迹的棕色帽子放在他身边的地上,皱得像块猪肉馅儿饼。旁边还有一双灰扑扑的帆布运动鞋,就在他把它们踢掉的地方。

那人盯着乔德看了很久。光线似乎射进了他褐色的双眸深处,在瞳孔的最深处照映出小小的金色光点。他脖子上紧绷的肌肉很是显眼。

乔德静静地站在斑驳的树荫下。他摘下帽子,擦着汗湿的脸庞,接着又把帽子和卷成一团的外套扔到地上。

树荫下的男人把跷着的双腿放到地上,脚趾开始抠起泥地。

乔德说:“哎呀,路上真是热得要命了。”

坐着的男人用质疑的目光打量他。“嘿,你不是老汤姆的儿子——小汤姆·乔德吗?”

“哎呀,是的,”乔德说,“走了大老远,现在回家了。”

“我看你一定是不记得我了。”男人说。他微微一笑,咧开丰润的嘴唇,露出和马一般的大板牙。“啊呀,你一定不记得我了。以前我在台上讲道的时候,你总是忙着扯小姑娘的辫子呢。你一门心思想把那根辫子连根拔掉。你只怕是不记得了,可我还记得。你们两兄弟就是为了扯女孩子的辫子才来了我们教会。在水渠边上,我给你们俩一起施的洗礼。你们呀,像对野猫似的大吵大闹。”

乔德垂下双眼盯着他,接着哈哈大笑起来。“哎呀,你是传教士嘛!你就是那个传教士嘛!不到一个钟头之前,我还跟别人说起你呢。”

“我以前是传教士,”男人庄重地说,“是神父吉姆·凯西,是虔诚的信徒,高呼我主耶稣之名,大唱赞美诗。我以前在水渠边为忏悔的罪人传教,来的人多得都快要有一半挤到水里去了。可是,今时不同往日了,”他叹了口气,“现在,我就是吉姆·凯西。我再也听不到主的召唤啦。我还有了很多邪念——不过这些邪念好像都挺合情合理的。”

乔德说:“你只要开始想事情了,就一定会有各种各样的念头。我当然还记得你。你以前讲道讲得很好。我还记得有一次,你在传教的时候,双手着地,在地上爬来爬去,还一直拼命大喊大叫。我妈最喜欢你了。只是我奶奶说你讲圣灵什么的讲得很差劲。”乔德把手伸进卷成一团的外套,找到口袋,拿出酒瓶。乌龟动了动一条腿,可乔德把它紧紧裹住。他拧开瓶盖,把酒瓶递过去。“喝一点吧?”

凯西接过酒瓶,带着忧郁沉思的表情凝视着它。“我现在不传教了。人们现在心里也没有圣灵了。更糟糕的是,就连我的心里也没有了。当然,它时不时还是会出现,我也就开个布道会,或是别人家备好了饭菜,我帮他们做个祷告。可我的心并不在这上面。我之所以这么做,只是因为他们希望我这么做。”

乔德又用帽子抹了抹脸。“你总不会神圣得连酒都不能喝了吧?”他问。

凯西似乎这时才看到酒瓶。他举起瓶子,喝了三大口。“好酒。”他说。

“那是当然,”乔德说,“酒厂出的。一块钱一瓶呢。”

凯西又喝了一口,才把酒瓶递回去。“是嘞先生!”他说,“是嘞先生!”

乔德从他手里接过酒瓶。出于礼貌,他喝之前并没有用衣袖擦瓶口。他蹲下来,把酒瓶竖着靠在卷成一团的外套旁。他用手指头摸到一根小树枝,边想边在地上划拉。他拂去地上的落叶,又把灰土抹平,画起各种圈圈角角。“我好久没见你了。”他说。

“没人见过我,”传教士说,“我一个人走了以后,就坐下来思考。我心中的信仰还很坚定,只是和以前不一样了。我对很多事情都不确定了。”他靠着树干,坐得更笔挺了。瘦骨嶙峋的一只手像钻洞的小松鼠,伸进工装裤的口袋,拿出一块咬过的黑色烟砖。他小心拂去烟砖上的碎屑和在口袋里粘上的灰色绒毛,然后才咬下一个角,含在口里。他把烟砖递给乔德,乔德挥动树枝谢绝了。乌龟在卷起的外套里钻动起来。凯西朝窸窸窣窣的衣服看了一眼。“你那里面是什么——小鸡吗?会闷死的。”

乔德把衣服卷得更紧了。“是一只老乌龟,”他说,“路上捡的。像台推土机。我要带给我弟弟。小孩子都喜欢乌龟。”

传道士慢慢地点点头。“每个小孩迟早都要养只乌龟的,可谁也养不长。它们会想方设法逃走,永不放弃,终有一天会逃掉的,走得远远的——不知道去什么地方了。就跟我一样。摆在手边好好的福音书我不爱惜,偏要挑剔它、钻研它,把它翻个稀巴烂。现在在这里,我有时也会听到圣灵的召唤,可我不知道要说什么了。圣灵让我引导大家,可我不知道要引导他们去哪儿了。”

“那就引着他们绕圈子呗,”乔德说,“把他们丢到水沟里去。跟他们说,如果他们的想法和你的不一样,他们就会在地狱里被火烧。你他妈为什么非要把他们引到什么地方去呢?只要引着他们就好了。”树干在地面投下的阴影渐渐拉长。乔德心存感激地挪到树荫中,蹲下来,又弄出一块平整的地面,拿着小树枝边想边划拉。一条黄色的厚毛牧羊犬从路边跑来。它低着头,舌头耷拉,流着口水。尾巴无力地卷着,大声喘着粗气。乔德朝它吹了个口哨,可它只是把头埋得更低,朝着某个确定的目的地飞奔而去。“它这是要去什么地方吧,”乔德有些气恼地给自己打圆场,“可能是要回家。”

传教士还是没有丢开自己的话题。“是要去什么地方吧,”他把乔德的话重复了一遍,“是呀,它就是要去什么地方。可我——我不知道自己要去什么地方。告诉你吧——我以前传教的时候,也能让人家高兴得直蹦跶,大声嚷嚷着不知道说些什么,还能让他们大唱赞歌,一直唱到晕厥。我就给他们施洗礼,让他们醒过来。接着——你猜我干什么?我挑一个女孩子,带到外面草坪上,跟她睡觉。每次都是这样。干完我又感觉很糟,我就祈祷啊,祈祷啊,可祈祷也没有用。到了下一次,当我们都觉得心中充满圣灵的时候,我又会干出那种事。我看我是没指望了,我就是个该死的伪君子。可我真不是故意的。”

乔德微微一笑,露出长长的牙齿,舔了舔嘴唇。“见一次面就能搞到手,真是太爽快了,”他说,“我也干过这样的事。”

凯西兴奋地俯过身。“就是,”他大声说,“我也觉得是这样,所以,我就开始想了,”他瘦骨嶙峋、关节突出的大手上下挥动,像是在拍打什么东西,“我是这样想的——‘我在这儿给大家传教,他们又是跳又是叫的,那么认真地听我说。他们都说跟女孩子做爱是邪恶的事。可一个女孩子,她听过的传教越多,就越是迫不及待地想到外面草坪上去。’所以,我就想了,这他妈是怎么回事,不好意思我说脏话了——这是怎么回事,一个女孩子,全心全意地信仰着圣灵,连耳朵鼻子里都快要有圣灵冒出来了,那魔鬼是怎么钻到她身体里去的呢?你大概以为魔鬼无论如何不可能有任何机会,可它偏偏就有。”他兴奋得双眼闪闪发光。他鼓了鼓腮帮,往灰土里吐了一口唾沫,那唾沫不断翻滚,粘上越来越多的灰尘,变得像一颗又圆又干的小球。传道士摊开手,像看书似的看着自己的掌心。“我呢,”他继续低声说,“他们所有人的灵魂,都在我手里——我有责任,我能感觉到我的责任——可每一次,我还是要跟女孩子去做爱。”他朝乔德望了一眼,脸上写满无奈。他的表情仿佛是在求助。

乔德在沙土里小心画出一个女人的身躯,有胸部,有屁股,还有骨盆。“我从没当过传教士,”他说,“我能抓住任何机会的时候,就绝不会让机会溜走。我从来不想这些事,只要能抓到机会,我就高兴。”

“可你不是传教士呀,”凯西执拗地说,“对你来说,女孩子就是女孩子,她们不算什么。可对我来说,她们是‘圣器’。我要拯救她们的灵魂。我的责任重大,可我只是让她们说了几句和圣灵有关的废话,就把她们带到草坪上去了。”

“我大概也应该去当一当传教士。”乔德说。他拿出烟草和纸,卷了一支香烟。他把烟点燃,在烟雾中眯起眼睛,瞥着传教士。“我好久没睡过女孩子了,”他说,“得加把劲喽。”

凯西还在继续说:“我烦得睡不着觉。我去传教时,心里就会说:‘上帝为证啊,这次我不能再干那种事了。’可就在我心里这么说的时候,我就知道我还会干。”

“你应该讨个老婆。”乔德说,“以前,有个传教士和他老婆住过我们家。他们是耶和华见证人 。就睡在我们家楼上,在我们家的谷仓开布道会。我们小孩子也去听。每天晚上开完会后,传教士的老婆都会被狠狠干一顿。”

“你跟我说这些,我挺高兴的,”凯西说,“我以前还以为只有我一个人是这样的。后来,我实在是太痛苦了,所以就不干了,一个人走了,很认真地想了这件事。”他盘起双腿,挠着满是灰土的干干的脚趾缝。“我问自己:‘你为什么觉得痛苦?是因为滥交吗?’接着我自己会回答:‘不是,是因为罪孽。’我又问:‘一个人满脑子想的都是耶稣,应该是最能够抵御罪恶的,可为什么正是在这样的时候,他偏要解开裤裆?这是为什么?’”他把两根手指有节奏地按在掌心,像是要把自己说的每个字都整整齐齐地摆在那里。“我说:‘也许那不是罪恶。也许人都是那样。也许我们拼命责怪自己,其实什么意义也没有。’然后,我想起有些修女是怎样用三尺长的带刺鞭子抽打自己的。我想,也许她们就是喜欢自残,也许我也喜欢自残。唉,我想明白这道理的时候,正躺在树下,想完我就睡觉了。到了晚上,我醒过来,天都黑了。附近有只土狼在叫。我自己都还没反应过来,就突然大声说:‘见鬼吧!根本就没有什么所谓的罪恶,也没有什么美德,只有人们做的事。都是同一件事的两个方面。有些是好事,有些不是好事,任谁都只能这么说。’”他暂停一下,把目光从自己的掌心抬起,仿佛他把刚刚说的话都放在那儿了。

乔德咧嘴朝他嘻笑着,可眼神很锐利,流露出颇感兴趣的神色。“你确实认真想过了,”他说,“你都想明白了。”

凯西又开口了,语气里充满痛苦与迷惑。“我问我自己:‘这召唤、这圣灵到底是什么?’我说:‘是爱。我太爱世人,有时候爱到了拼尽全力。’我又问自己:‘难道你不爱耶稣吗?’哎呀,我想啊想啊,最后终于说:‘不,我不认识一个叫耶稣的人。我知道很多关于他的故事,可我只爱世人。有时候,我拼尽全力爱他们,我想让他们高兴,所以,我传教的东西都是我认为能让他们高兴的东西。’后来——我他妈的说得太多了吧。你是不是在想我为什么要说粗话?嗯,因为对我来说,它们不算是粗话。它们只是大家都会说的话,而且也没什么不好的意思。不管怎么说,我还是要告诉你我想明白了的一件事。对传教士来说,这是最背叛教义的一件事。我之所以不能再当传教士,就是因为我想明白了这件事,并且非常相信这个道理。”

“什么事?”乔德问。

凯西有点不好意思地看着他。“你如果觉得我说得不对,也不要生气,好吗?”

“除非有人对我的鼻子打一拳,否则我是不会生气的。”乔德说,“你到底想明白了什么事?”

“我想明白了圣灵和跟随耶稣的道路那些事。我想,‘我们为什么非得要上帝和耶稣?也许,’我想,‘也许我们爱的就是世间的男男女女;也许这就是圣灵——是人的灵魂——就是这么一回事。也许所有的人都共有一个大的灵魂,而每个人都是其中的一部分。’我坐在那儿想啊想啊,突然间——我想明白了。我内心深处非常明白,事实就是如此,我到现在也还是这样想。”

乔德把目光转向地面,仿佛不敢直视传教士眼中近乎赤裸的真诚。“你有了这样的想法,就不能待在教会了,”乔德说,“有了这样的想法,别人会把你赶走的。他们就喜欢又跳又叫。他们觉得这样有意思。比如我奶奶,每次她像被鬼神附了身、开始胡言乱语时,没人劝得住她,她赤手空拳就能把教堂执事打倒。”

凯西冥思苦想地打量着他。“有件事我想问你,”他说,“我一直在烦这件事。”

“那就问吧。有时候,我也会多说两句。”

“呃——”传教士慢吞吞地说,“我还在传教的时候,给你施过洗礼。那天,我满嘴说的都是耶稣之类的。你一定不记得了,因为你正忙着扯女孩的辫子呢。”

“我记得,”乔德说,“那女孩子叫苏茜·利特。一年后,她把我的一根手指打断了。”

“那……你接受洗礼后,得到了什么好处吗?你变好了吗?”

乔德想了想。“呃……没——没有吧,没有什么感觉。”

“嗯,那你受到了什么坏的影响没有呢?你认真想想。”

乔德拿起酒瓶,喝了一口。“受洗本身并没有什么,既不好也不坏。我就是乐一乐。”他把酒瓶递给传教士。

传教士叹了叹气,喝了一口酒,看了一眼所剩不多的威士忌,又喝了一小口。“那就好,”他说,“我还担心我混日子的那段时间,可能害到了别人呢。”

乔德朝自己的外套望了一眼,正好看到那只乌龟从衣服里挣脱出来,急匆匆地朝着乔德发现它时它所前进的方向爬去。乔德观察了它一会儿,才慢慢站起身,把它抓回来,又用衣服裹好。“我没给小孩子带什么礼物,”他说,“只有这只老乌龟。”

“真有意思,”传教士说,“我刚刚正想着老汤姆·乔德呢,你就出现了。我想去看看他。我以前觉得他是个不信上帝的人。他现在怎么样了?”

“我也不知道他怎么样。我四年没回家了。”

“他没给你写信吗?”

乔德颇为尴尬。“呃,爸的字写得不漂亮,也不会写。他签名倒是签得和别人一样好看,签完还要舔舔笔尖。可爸从来没写过信。他总是说,能用嘴巴跟别人说的事,不值得用笔写出来。”

“你一直在外面旅行吗?”凯西问。

乔德满腹狐疑地盯着他。“你难道没听说我的事吗?报纸上全是我的报道呀。”

“没有——从没听说过。怎么了?”他猛地把一条腿搭在另一条腿上,往后靠着树干。午后的时光过得飞快,太阳显出更饱满的光晕。

乔德高兴地说:“干脆现在就告诉你算了。可你要是还在传教,那我是不会告诉你的,我怕你要为我祈祷。”他把最后一点酒一饮而尽,随手扔掉酒瓶,扁平的棕色酒瓶在尘土上轻轻地滑出去。“我在麦克莱斯特坐了四年牢。”

凯西朝他转过身,眉头紧锁,高高的额头越发显得高耸。“你不想说这事吧?你是不是做了什么坏事?我不问你了——”

“做了就做了,也许还会再做。”乔德说,“我打架的时候打死了一个人。我们在舞会上喝醉了酒,他捅了我一刀,我顺手拿起铁锹,把他打死了。把他的脑子拍成了肉酱。”

凯西的眉毛回到正常的位置。“当时你一点不觉得愧疚吗?”

“不觉得,”乔德说,“我不觉得愧疚。因为他先捅了我一刀,所以我只被判了七年。关了四年就出来了——假释。”

“你这四年完全没有家里人的消息吗?”

“啊,还是有的。两年前,妈给我寄了一张卡片。去年圣诞节,奶奶也寄了一张。天哪,牢房里的那些人笑得要死!卡片上面印着一棵树,还有一些看起来像是雪花的亮晶晶的东西。还有一首诗呢,诗是这么写的:

“‘圣诞快乐,可爱的孩子,

耶稣仁慈,

圣诞树下,

有我送你的礼物。’”

“我猜奶奶压根儿就没看过这首诗,大概是从上门推销的人那里买来,选了一张图案最亮的。牢房里的那些人都他妈快要笑死了。从那以后他们都管我叫‘耶稣仁慈’。奶奶当然不可能觉得这张卡片好笑,她只是觉得它漂亮,就懒得看上面的字了。我坐牢的那一年,她弄丢了眼镜。大概再也没有找到。”

“在麦克莱斯特,他们对你怎么样?”凯西问。

“哦,还行。一天三餐很规律,有干净衣服穿,有地方洗澡。从某些方面来说,还挺好的。只是没有女人,日子不好过。”他突然大笑起来。“有个家伙假释出去了,”他说,“大概过了一个月,又因为没遵守假释规定被送回监狱。有人问他为什么要违反规定,他说:‘呸,见了鬼了,我老头家里什么东西都没有,没有电灯,没有淋浴。连书都没有,东西也难吃。’他说他回到监狱,能享受便利的设施,到点就有饭吃。他还说,在外面他必须去想下一步该怎么办,越想越无聊。于是,他去偷了一辆车,又回监狱来了。”乔德拿出烟草,从一叠棕色的烟纸上吹开一张,卷起香烟。“那家伙是对的,”他说,“昨天晚上,我也在想我以后要在哪儿睡觉。我想着想着就害怕了。我想起我在牢房里睡的床,想起那个神经兮兮的狱友,不知道他在干什么。在牢里我还和别人组了弦乐队呢。挺好的。大家都说我们应该上电台。今天早上,我不知道该什么时候起床。于是,我就一直躺在那儿,等着起床铃响。”

凯西咯咯直笑。“就像有些人听惯了锯木厂的噪音,忽然听不到了,还舍不得呢。”

昏黄灰暗的午后阳光为大地染上一层金灿灿的光芒,玉米秆也变成金色。一群燕子从头顶掠过,向着某处的水塘飞去。乔德外套里的乌龟开始新一轮的逃跑行动。乔德折弯帽檐,那帽子现在已经像乌鸦嘴一样向外伸着了。“我看我该走了,”他说,“我最怕晒太阳,不过现在太阳没那么猛了。”

凯西打起精神。“我都好久好久没见过老汤姆了,”他说,“不管怎样,我一定要去看看他。我很早以前就给你们家布道,从来没收过钱或什么东西,只要有一口吃的就行。”

“跟我一起走吧,”乔德说,“爸见到你一定很高兴。他总是说你鸡巴长,不是个当传教士的料。”他拿起卷成一团的外套,把里面的鞋子和乌龟裹得更紧了。

凯西把帆布鞋捡起来穿上。“我可没你胆子大,”他说,“我老害怕地上会有铁丝或玻璃什么的。我最讨厌弄伤脚趾头了。”

他们在树荫边犹豫片刻便走进昏黄的阳光里,如同两个向岸边匆匆前进的游泳者。一开始,他们走得很快,后来他们放慢脚步,调整到一个更从容更适合的节奏。此时,玉米秆在路旁投下越来越长的影子,空气中弥漫着炙热灰尘刺鼻的气息。玉米地走完了,接着是深绿色的棉花田。漫天尘土中,深绿色的叶子上,棉桃正在成形。这片棉花长得参差不齐——有积水的低洼处,棉秆长得很茂密,高处棉秆却很稀疏。作物在烈日下奋力生存。远处棕褐色的天际线不断延伸,直至消失不见。眼前的灰土小路起伏不平,向前伸展着。西边的小河旁有一排柳树,西北边的休耕地长着稀稀拉拉的灌木丛。空气中充斥着灰尘燃烧般的气味,特别干燥,鼻子里的鼻涕都干成了壳,为了保持眼球的湿润,双眼始终是泪汪汪的。

凯西说:“你看,沙尘来之前,玉米长得多好,原本可以大丰收呢。”

“每一年,”乔德说,“我记得每一年,我们的庄稼一开始都长得很好,可从来没有丰收过。爷爷说,最初那五年,虽然田里有野草,但收成倒是每年都很好。”土路顺着小山下了坡,又爬上另一座小山。

凯西说:“老汤姆的房子离这儿应该不到一英里 了吧。是不是就在那第三个山坡后面?”

“正是,”乔德说,“除非有人把它偷走了,就像爸当初把它偷来一样。”

“你爸偷来的?”

“是呀,我们是从这儿往东一英里半的地方搬来的。原来有一家人住在那儿,后来他们搬走了。爷爷、爸爸还有我哥诺亚本来想把整座房子都搬来,可搬不了,只搬了一部分,所以那房子从另一头看样子很奇怪的。他们把房子一分为二,用了十二匹马和两头骡子把它运来。他们本来还要回去把另一半也搬来,再合到一起,可他们还没回去呢,就被温克·曼利抢了先,他带着几个儿子把另外那一半偷走了。爸和爷爷很生气,可没过多久,他们又和温克一起喝酒了,喝醉了酒,大家说起这件事都笑得要死。温克说他的房子是要留着配种的,要是我们把我们的房子带过去,让它们交配,说不定就能生出一窝小房子来。温克喝醉后是个挺好的老头。从那以后,他和爸还有爷爷就成了好朋友,一有机会就一起喝酒。”

“老汤姆确实是个大好人。”凯西表示赞同。他们拖着沉重的脚步,风尘仆仆地走到山坡的最低处,又放慢步伐,开始往上爬。凯西用袖子擦着额头,重新戴上被压瘪的帽子。“是的,”他又重复了一遍,“老汤姆确实是个大好人。在不信教的人里面,他是个大好人。有时候,我在布道会上看到他,他感受到一点点圣灵召唤的时候,也会高兴得跳十几下呢。跟你说吧,老汤姆受到圣灵感召时,你得赶紧走远点,免得被他撞倒了还踩上一脚。他就跟马厩里的种马似的。”

他们爬上第二个山坡顶,小路向下通往一条水沟。这条水沟很有些年头了,丑陋而粗糙,两旁都有新的流水冲刷的痕迹,交汇处有不少石头。乔德打着赤脚踩着碎步走过去。“既然说起了爸,”他说,“你大概没见过我约翰伯伯在波尔克牧师那儿受洗时的样子吧。哎哟,那时候他又是跳又是蹦的,从钢琴那么大的灌木丛上跳了过去。他跳过去,又跳回来,号叫得像月圆时的狼一样。嗯,爸看到了,觉得自己才是这方圆几英里最厉害、跳得最高的信徒呀。于是,爸也找了一丛灌木,比约翰伯伯的那丛灌木大两倍。爸发出一声尖叫,像是踩到了碎玻璃瓶子的母猪,向那灌木丛冲过去。他猛地一跳,摔断了右腿。爸因此失去了身体里的圣灵。传教士要给他祈祷,可爸说不要,上帝为证,他只想找个医生。哎呀,他们那儿又没有医生,只有个四处游走的牙医,他给爸治好了。不过传教士还是替他祈祷了。”

他们费力地爬上水沟另一侧的小山坡。此时,太阳西斜,威力减弱,天气依然炎热,但炙烤的阳光已逐渐黯淡。路旁扭曲的树干上还是拉着铁丝。右手边,一排铁丝围栏从棉田里穿过,两侧蒙着沙尘的绿色棉田仍然是灰扑扑、干巴巴、深绿色的模样。

乔德指着用来划分界限的围栏。“那就是我们的地界了。其实我们不需要拦个围栏,可我们有铁丝,爸还是想拉道围栏,说这样能让他感觉到一就是一,二就是二。其实,要不是约翰伯伯有天晚上驾着车带来六大卷铁丝,我们也不会围这道围栏。他把铁丝给爸,换了一头小猪。我们也不知道他从哪儿弄来的铁丝。”正值上坡,两人走得很慢,脚深深地踩进柔软的尘土中,用双脚感受大地。乔德眯起眼睛,沉浸在对往事的回忆中,似乎在心里放声大笑。“约翰伯伯真是个疯子,”他说,“看看他对那头小猪做了什么吧。”他咯咯笑着,自顾自地往前走。

吉姆·凯西焦急地等待,故事却没有继续。凯西等了很久,仍然没有下文,终于,他有些气恼地追问:“喂喂,他到底对那头小猪做了什么?”

“啊?哦!对了,他当场就宰了那头小猪,让妈把炉火生上。他切下肋条,放进锅里,又把排骨和一条猪腿放进烤箱。他先吃肋条,接着排骨熟了,他就吃排骨,排骨吃完,猪腿熟了,他就开始猛吃那条腿。他切下大块大块的肉,塞进嘴里。我们一帮小孩子围在周围,口水直流,他给我们分了一些肉,但一点儿也没给爸。吃着吃着,吃得太多了,他就吐了,吐完就睡觉了。他睡着的时候,我们几个小孩和爸就把那条腿吃光了。第二天早上,约翰伯伯醒来,又把另一条腿啪地扔进烤箱。爸说:‘约翰,你是打算把一整头猪都吃了吗?’他说:‘是的呀,汤姆,我饿得要死,就想吃猪肉,可我怕还没把它吃完,剩下的就要坏掉了。要不你拿走一盘肉,还我两卷铁丝吧。’嘿,先生,我爸又不是傻瓜。他就让约翰伯伯继续吃,一直吃到他看到猪肉都恶心了。约翰伯伯驾车走了,那头猪他还没吃完一半呢。爸说:‘要不你用盐把肉腌起来吧?’可约翰伯伯不干。他想吃猪肉的时候,就要吃一整头猪,吃够了以后,就不想再看到猪了。于是他就走了,爸把剩下的猪肉用盐腌了起来。”

凯西说:“我如果还在传教,会用这件事来好好教育你一番。可我现在不传教了。你觉得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我哪儿知道,”乔德说,“他就是想吃猪肉了呗。我一想起来,也觉得饿了。这四年,我总共就吃了四块烤猪肉——每年圣诞节吃一块。”

凯西煞费苦心地说:“也许老汤姆会像《圣经》里那样,为回头的浪子杀一头肥牛呢 。”

乔德轻蔑地笑了笑。“你不了解我爸。要是让他杀一只鸡,叫得最凶的不是鸡,是他。他从来不吸取教训,总是要把猪留到圣诞节,结果猪总是在九月份就因为瘟病或是别的什么病死了,反正是不能吃了。可约翰伯伯呢,想吃猪肉的时候就吃,就吃到了。”

他们朝拱形的山顶走去,看见了山下乔德的家。乔德停下来,说:“不一样了。你看那房子。发生了什么事。一个人都没有了。”两人站在那儿,定睛望着那一小丛聚集在一起的房屋。

[1] 《是的先生,那是我的宝贝》( Yes Sir That s My Baby ),由沃特·唐纳德森和盖斯·可汗在 1925 年谱写的流行歌曲。 mU8JdOFg81hPLb9Gkb62eCoNXJjTqm8AgZfV8fO+l08Z8qW4I9AGTrwSxL8Hlb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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