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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

差错

李晔出差回来给我带来了一对很可爱的泥娃娃,他说是当地的特产叫大阿福。我当然知道,因为小白就在江浙一带,这类东西她给过我很多,甚至包括紫砂壶之类,在我爸的书架上摆了一排。可我既然学乖了,就不可能让他扫兴,于是作出非常喜欢的样子捧着一直看,李晔疲惫的脸上也满是笑意。

他出差期间自然是每天一个电话来问我都在干什么,我都一一如实回答,当然也包括我去看了包子,包子学会了新技能,以及去跟陶诺去吃了饭。

回来之后,他又看似不经意地问了我一遍,周末都干什么了?我一开始愣了一下,而后就觉得他一定是太忙,忘记了。于是又说了一遍。

说到跟陶诺去新开的店吃饭时,李晔的眉头不易觉察地皱了皱,我装作没看见。

“你事先没跟我说你要去看包子。”

我正举着炒锅打算给他看锅底,“啊,这是临时决定的,因为陶诺说包子学会了钻被窝,我就想着去看看它。”

“哦。”他瞥了锅底一眼,没有做出别的表示,我顿时觉得很泄气。“他没找人合租吗?”

“不知道,可能是还没找到。”

“小米,”李晔坐在沙发上,朝我招了招手,“你过来。”我走过去,他把我拉进怀里,“我记得你跟我说过,他是个小男孩儿,你不太喜欢他,是吧?”

我一愣。我说过?忘了……可是这个时候怎么能说我忘了?我只得承认:“嗯,是啊。”

“那就少跟他接触。你也不是没有那边的钥匙,想要去看包子,也不一定非得在他在家的时候,你说是不是?”

我琢磨了一会儿李晔的用意,没琢磨明白,于是点头答应。

李晔显得很高兴。

我答应了李晔尽量不在陶诺在家的时候去看包子,可是他并没有禁止我们MSN联系,所以每天上班,我跟陶诺还是很热络地在聊包子,聊他的新书。

没几天,这小子就传给我一份文档,我等着传输的时候问他:“什么东西啊?”

“新稿。你看看,给点意见。”

认识他之前我就已经是他的忠实读者,现在有新书看我岂能不兴奋?加上他上次说起的故事梗概很是吸引人,于是我就更加期待。

传输一结束我就不再理他,打开文档就看了起来。

我看了几千字就已经开始惊叹了,因为这个故事完全不是他的风格,怎么看着这么像都市言情小说?难道他真的开始写言情了?

看完一万字的开头,我问:你真的开写小言了?

陶诺说:嗯,尝试一下。

我:那我看你需要指导。你以前也没写过。

陶诺立刻回:那我就聘请你当我的指导,给开工资。

我:啊哟,你雇得起我吗?

陶诺:每个礼拜一顿好吃的,地方随便你跳。另外给包子加三袋妙鲜包。

我:成交!

于是,我和陶诺说定了,他一旦有新的章节写出来就会给我看,我给他提意见,说感想。这个稿子他还没有公布,说想等修改的差不多了再拿出来连载。我当然很高兴了,第一个读者啊,这是什么样的荣幸啊!想当年我追他连载的时候,就算是点灯熬油也抢不到一个沙发,别提是第一个读者了。

陶诺以惊人的速度更新这篇故事,多的时候一天可以写一万五,让我叹为观止。

故事很可爱,男主角是个妖精,女主角则是个宅。啊不,是个伪宅。我看女主角的各种语言啊习惯啊性格特点啊,怎么看怎么眼熟。等到他写到两个人合租了一套房子的时候,我特地把字体换成大号并且换成红色,敲字过去说:你侵权!我要收版权费!!

陶诺很淡定地回了一串字:可以啊。

我们都是写字的人,故事大都来源于生活这个道理谁都明白,所以我根本没把陶诺把我们之间的一些琐事写进小说当回事,甚至还看得饶有兴致,在他艺术加工之后变得更好笑时,我还夸他有才。

周四的时候我开始忙碌起来,因为新的一期杂志要开始准备了。所以我在工作时间没空理陶诺,当然也就更加没空去看他的稿子。

可是由于对他新书的热爱,我通常都会把稿子打印出来放进包里,下班回家会看。还会细心地用我平时看版时候用的红笔把修改意见写上。

周五的时候陶诺人品大爆发,居然在我下班之前给了我两万字出来。我连声惊叹你真是个疯子,而陶诺则得意洋洋地说他化身成了光速小子。

吃完晚饭,我就窝在沙发上叼着红笔看陶诺的新稿,李晔端了一杯茶给我,“俞老师,你工作也太勤奋了吧?今天周末啊,你不准备精神明天去欢乐谷吗?”

我正看到女主角第一次看到男主角变身,浑身都处在紧张状态中,李晔突然递过来的这杯热茶吓了我一跳,我下意识地扬手一挡,茶水连带茶杯全砸在了地板上。

我的第一反应是千万别把稿子弄脏了我还没看完。而李晔的第一反应是我有没有烫伤。

在确认我没有烫伤之后,李晔拿了拖把过来擦地,然后扫了一眼用纸巾擦稿纸的我,“什么东西这么宝贝啊?你新写的小说?”

“不是,”我抖了抖那摞纸,“陶诺的。”

“哦?是吗?”他的声音丝毫听不出波动,“还是仙侠?签给谁了?在哪儿连载呢?”

我完全没在意李晔的这种职业病询问,于是脱口而出:“是言情,还没发呢,说让我先看看。”话说完,我立刻就意识到我说错话了,因为把地板擦干净之后的李晔,脸色已经很不好了,那表情就像是被包子抓过那天一样不善。

他伸过手,“我看看。”

我开始把稿子往身后藏,“这只有两万字,没开头没结尾,你还是别看了。”

他什么都没说,依旧伸着手,望着我。

我吞了下口水,把手里的稿子递了过去。他立刻低头开始看,以一个优秀编辑的速度浏览起稿子。我在一边忐忑地看着他,在他眉头越皱越紧的时候,猜到了他在看到女主角养了一只猫而男主角帮她照顾。

李晔很快看完了稿子,“改风格了?”

“啊,”我说,“他说他的编辑提的建议。”

李晔扬了扬稿纸,“这男女主角和故事情节,我都觉得有点儿眼熟。”

我赶紧辩解,“哪有!男主是个妖精啊你没看见吗?”

李晔才不上当,把稿纸放在茶几上,“小米,你有没有发现,这个男女主角是互相爱慕的?”

“呃……是……是吗?”

“是的。”他盯着我说,“而且,怎么这个女孩儿那么巧姓米啊?怎么她的个性这么像你?男主角那个白开水似的性格,不是陶诺的化身?你能不能告诉我,是你授权给他这么写的呢,还是他不由自主地就拿你去意淫?”

听到最后两个字,我心里揪了一下。

李晔不喜欢陶诺我知道,他也许曾经误会过我和陶诺的关系我也知道,所以我尽量不会在他面前提起陶诺和包子。可是这只是陶诺的新书啊,他怎么可以用那种词来说陶诺和我的关系呢?我是他女朋友啊!

“你告诉我,小米,”他伸出食指敲了敲稿子,“这里面的事,有多少是真的?”

我忍了忍不舒服的感觉,说:“你是做书的,难道不知道小说是什么吗?你想的太多了。”

本来我准备好了一番辩论的,可谁知李晔却没有再纠缠下去,把我拉进怀里,柔声说:“好,是我想太多了。但你能不能不再看他这个稿子?”

我当然不愿意!可我能说吗?我不能。“为什么?”

“因为我不喜欢。”

这一句话就决定了我不能再继续作为第一个读者看陶诺的稿子,就算看,也只能偷偷看。

本来问心无愧的一件事,怎么就变成了这样?

第二天李晔带着我去了欢乐谷。我很少度过如此难熬如此痛苦的一天。那些又高又高速旋转的机器,带给我的不只是惊吓和眩晕,还有无休无止的呕吐,一开始我们都以为是昨晚吃的麻辣火锅不甚清洁,可如此吐法,不得不归咎于那些离心力了。但我倒是达成了愿望——变得柔弱如鹌鹑,一直靠在李晔怀里寻求保护。这实在只是因为我如果不靠着他,就会因为眩晕而扑到在地,或者开始新一轮的呕吐。

李晔显然没有想到我会是这种反应,因为是我提出来欢乐谷的。他不得不在刚过中午就带我回家,并且在回家的路上不断停车让我下车呕吐。

回到家里,我觉得胃都已经不在了,痛苦的要命。

李晔把我照顾的很好,比从前更加温柔体贴,我很快睡着了,梦见陶诺变成了一个妖精。

那几天难受的感觉让我发誓这辈子再也不去任何游乐场,到了周一下午我才觉得眩晕的感觉消失得差不多了。但不知道为什么,我的胃还是在一直翻腾,动不动就要吐,只有喝白开水不吐。

周三上午,当我又冲去卫生间呕吐时,几个女同事一起来看我,其中有林琳。她们在帮我敲背递水漱口之后,纷纷询问我有没有好受点。然后,我听到了林琳的声音带着天真的疑惑问道:“小米,你不会是怀孕了吧?”

我顿时感到天旋地转。

博客

我开始写的新故事是关于一个住在城市里的妖精的。这个妖精由于某些原因来到城市,租下了一套公寓。公寓是两室的格局,妖精住一间,另一间,住的是同样从外地来的一个女孩。

妖精靠给一些三流杂志写一些所谓的奇闻怪趣赚取生活费。由于自身种族原因,以及其他各种理由,妖精很少出门,所以,与同住的女孩碰面的机会也不是很多。妖精很礼貌很温和,加之面孔长得还不错,女孩于是对他充满了好奇,并对他进行了各种细致的观察。而同时,妖精其实也在观察着女孩,他借由这个观察,来试着了解这个世界。因为互相的观察,于是发生了各种事端,妖精和女孩的关系渐渐就密切起来了……

啊,我承认这个小说就是以我自己现在的生活为原型的。所以我写得飞快。然而一边写,我一边还想,我这样是不是有点鸵鸟精神呢?现实里得不到,所以要在小说中幻想?

这感觉很是别扭,但仍不妨碍我越写越顺。

我总是提醒自己应该把小说和生活扯得远一些。然而却总是不知不觉地,就将曾经发生的事溶了进去。

于是传给房东姐姐看时,我有些许不安。

幸而房东姐姐全然未有所觉,或者说,她根本就没有往那方面想。她倒是看出我在拿什么做原型了,却只是吵着要版权费,再没有其他说法。

我不知道自己是该庆幸,还是该失望。

亦或两者兼有?

回复:

我得说,房东姐姐确实是神经比较大条。

她需要明确的提示。

要我帮忙吗?

——老叶

博主回复:

滚!

——陶 22HjGWEE9e3cCP5vlJZ7R06E+kTUsHXVUKXkjHiGKWPtpo4E4BQr0/mpqF9jtKq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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