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若仅以单一方法进行研究,犹如仅从一个角度观察事物,成果将相当有限,且可能造成不同角度之间的矛盾。本书关于上古信仰的考证包含对考古文物、传世神话、古文字等多重证据进行互相参照和补证研究。上古信仰经过数度分合、思想化、形式化、怀疑、否定、重新承受、重新认知的演化过程,从而奠基大中国传统之基础。只有一条一条地搜集不同时代的资料,并循着演化之路线,才可以厘清历代观念的演变。通过不同时代资料的详细对照、研究,从近看远,从远看近;从源头观察不同时代的发展结果,而从不同时代的思想回到其源头。这才是跨学科并将史料置于历史脉络的研究方法。
由于现今专门学科日益分歧,使得从事学术研究者逐渐失去了对问题进行全面性研究的能力。这些专门系所的区分,并没有增加每一门学科的精确性,反而使之更加零散,从而使研究者感到迷惑。诸如考古学、器物学、文献学与历史地理等专业学科,实际上并不是完全独立、彼此互不相干的学科,反而都是研究历史及人类学的方法,皆是重要的历史及人类学的研究“工具”。反观现今过度区分专业的潮流,使得每一门独立的学科,都只能在自己的专业范围内对研究问题加以描述,而无法剖析问题内在的原因,以及其背后的意义。
一切研究伊始,皆由脑海里形成的问题和疑虑开始,而且并非仅仅了解问题后就可以结束。当一个研究者叙述出问题所表达的现象后,最关键的是企图去了解其原因和背后意义,但这显然是单一学科所无法解决的,而且每种问题皆需搭配不同的学科方法和知识,方能探究其问题背后更多隐含的真义,如果因为害怕接触非自己专业学科的研究方法,就无法期待能得到精彩的研究成果。
换言之,学界经常讨论的“考古与历史如何相配”的问题,从表述开始就是有误的,此一命题之实际含义其实是“考古学与文献学如何相配”,从而将之汇入人类社会的历史海洋,而这完全是研究方法学的问题。在此命题中,一切所谓的“学科”,实际上仅是不可或缺的各种研究方法、工具罢了,并非仅是两相独立、互不关联的学术领域。
传统对于文献学的研究方法,研究者首先必须确定阅读文献所采取的角度:一切先秦时期叙述历史的文献,应该归类于“神话”。但是我们将之定义为“神话”的意思,不宜从负面的角度去理解,这并非质疑其文献不可靠,或是暗指其仅为在先人想象中产生的形貌。历史神话只是一种文献的种类、一种特殊的语言,诸如苏美尔神话中的吉尔伽美什,希腊神话中的特洛伊战争或亚马逊女战士、半人马,或犹太约瑟、戴维王、摩西等故事,都属于神话类型的文献记载,但在各文明中皆被视为历史,且在一定程度上奠基于史实、反映史实。
在世界文明的发展过程中,经过口耳传承后才被记录下来的古史,早已变成“神话化的历史概念”,且在经由漫长时间的演变后,最后又成为“历史化的神话”。这代表了文化中对古史神祕化、神圣化的理解,即一种超越性的“神史”理想。这一类“神史”充满形象,并经常用不同的形象表达相同事件,从不同形象的角度表达观念和理想。中国神史的语言,经常使用神兽形象来发声,这足以表明,在中国上古精神文化中,神兽崇拜占有关键性的地位。
神话创造和理解史实,是各地历史研究中两种并存的趋势,中国显然也不例外:如黄帝、颛顼、蚩尤、尧舜、禹汤、文武等故事。传世文献描述出夏商周三个异族统治者的朝代:成汤克夏,而武王克商,其三代的兴衰情况都很相似,显然是一种神话化的历史结构。甚至在更晚的历史记载中,都表现出神话性结构,例如“褒姒不好笑”、“周幽王烽火戏诸侯”的故事。如果将其看作真实的历史记载,如何理解这类冰山美人、“不爱笑的公主”的故事,为何会广泛出现在各个不同文明的神话之中?许多中国历史文献所记录的内容,皆具有典型的神话结构,故我们在研究此类文献记载时,需要使用结构文献学的研究方法,来了解其核心,了解神话故事所蕴藏的要点及其中的各种成分,以进一步探索其所隐藏的意思。
神话的形塑过程是个谜,在它形成现有文献所记载的样貌之前,个别族群的信仰和对天地万物的认识,应该早已融合为难以分离的线团,如殷商礼器中的龙首、虎身、牛角、鹰爪,此种诸多不同来源之元素合为一体的形象。但是这些记录,都不是凭空而来,对研究者而言,所有的文献其实就是一种密码,各种上古多元文化的元素,则被一并隐藏在这些密码之中。
倘若完全没有文献之外的资料,研究者便只能经由文献之间的对照,以及整体人类学的考虑,尝试解读这些密码。但是,近百年来的考古发展,开始指出另一条探索途径,并提供另一把解读资料的钥匙,让我们得以重新思考早期历史的原貌。
出土文献及传世文献与考古资料是人类历史工作者两个主要“柄靶”。其中,考古才是真正为研究者提供了第一手的研究史料。因此,从史学角度来说,考古出土残片的价值,比后人编裁出的完整故事价值要高:因为这是真正第一手的古代人类社会存在的依据。一切研究进展,应该从一手资料开始,尤其是对上古信仰的讨论,绝不能从后人所编文献资料入手,一定要先由考古资料的解析着手。
但是我们该如何从零散及腐烂的残片中复原古代社会的生活和观念呢?碍于许多现实的因素,考古所出土的材料很难解读,而考古发掘现场的面貌,往往只是土中散乱的骨骸和陶片,仅少数遗址才有完整的大型器物和难以辨识的建筑痕迹出土。那么,研究者该如何依靠这些残物和资料去了解昔日的生活、古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当时社会的阶层结构和社会活动、经济与权力的发展核心、精神文化及古人的欲望信仰和礼仪、社会理想和价值观等问题呢?
首先,我们必须厘清几个概念:将史学研究人类社会、古人生活与想法的目标,与考古所能提供的资料作对照,从而分辨其间的异同;通过对考古遗物的各种分析,我们可以探索出古代的生产技术;经过对各地遗址进行长期发掘、研究,则可以推论该技术的来源及被采用的范围。例如新石器晚期(距今6 000年左右)以来,在大地域范围里,随处可见一些经常被使用的工具(如石斧、石锛等)和陶器(如鼎、豆等),显然其统一化的程度相当高。由此,我们是否可以推测:采用这些技术的地区,都属于拥有同一物质和精神的文化呢?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因为采用这些技术的地区范围,显然是可以大于某一文化的影响区域。
让我们进一步来看,从新石器晚期以来,幕阜山以西的长江上中游地区,以大溪、屈家岭文化大体系为主流;太湖以东的长江下游地区,以马家浜、崧泽文化大体系为主流;两地区中间,则多以薛家岗大体系为主流。依此,我们是否可以推测当时的长江流域,就仅仅是三个大族群的生活范围,或更甚者,将之推论为三个大国存在的证明?显然并非如此,因为生产技术、考古文化和族群、语言、政权,乃是不同层面的现象,因此,我们若仅从考古文化和遗物来加以思考,则难以直接实现古代社会生活的复原,必须采用更细致的研究方法,将考古和不同史料两相对照,方能得出更加精确的研究成果。
除了文献及考古两套“工具”、“柄靶”探寻线索之外,研究者还需要更加了解地域环境所产生的生活方式、各地区之间的关系等。因为文化、国家的肇始,就是在这些“关联”中产生的:人与大自然的关联、人与人的关联、族群关联、地区与空间的关联、生活方式的关联、时代的关联,等等。这些关联即人类历史的脉络,如果仅广泛地观察主流文化,是无法从中理解其遗址之间的关系,也无法探究族群和政权问题的。所以,我们必须注意到此中的微小异同处,以及其他不能从考古依据中看到的因素。
若仅以单一方法进行研究,犹如仅从一个角度观察事物,成果将相当有限,且会造成不同角度之间的矛盾。故信仰考证必须包含对考古文物、传世神话、古文字、生活环境、人类学的知识等多重证据的参照研究。
以上所述,是笔者简略介绍本文中所遵守的对人类历史问题的研究,使用不同领域的观点和研究方法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