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关于“神”字的资料较零散,所能了解和掌握的意思往往有限,但复原零散资料,却能归纳一些规律和信仰脉络:在殷商甲骨文中,双嘴龙神是一群昊天上的大神,他们主要的神能为实现上下天地之交、管理万物之死生、衍生及保祐超越凡性的酋王。
笔者在甲骨文中发现一条武丁时代的卜辞,所描绘天神的动作,恰好符合夔龙的形象,即《合集》21181记载:
己亥卜,王贞:神不 ?……
甲骨文“ ”(“ ”,或写作“ ”)字是“涎”字的象形古字,描绘人张开口而吐出唾液。于省吾先生将此字考释为“涎”是准确的 [1] 。在甲骨文中,“涎”字的用意很特别,“洹涎” 、“来水涎” 等卜辞,证明该字与涎水的关系,但与此同时,在甲骨文亦有祖先涎之记录,如武丁时期“来丁酉父乙涎?” 等卜辞,并且,涎赐乃是吉祥的征兆。虽然甲骨文“神涎”记录发现得少,却使笔者考虑其或许是直接描绘了夔神信仰的神祕形象:神吐涎以赋生,由神所吐出的水滴乃生命甘露。“神涎”有可能是广泛地表达出天神赋生的意思。也许有可能在国家或个人情况艰困时,商王会亲自求神来赐予天恩,亲自占卜祈求卜骨上显示征兆的靈验。
在卜辞中,商王经常祈祷神的出现,如在武丁时期的卜甲上,有王祈卜驱鬼而呼神的记录。据此可见,殷商已有鬼、神相互对立的观念:
王 (占)曰:隹(唯)甲兹鬼?隹(唯)介,四日,甲子,充雨,神。
辛酉卜,贞:自今五日雨?二告
壬戌神不雨?
《合集》1086
在刻辞中,验辞皆与卜辞相关,用以回答王的提问。此处王问的是有关鬼的卜问,答案显然也与鬼相关,而该卜辞的靈验则恰好指涉神,因此可见在殷商时期的信仰中,已形成了鬼神有关联性的概念。
事实上,各时代的人们都很担心鬼神之别不明,如《远游》有云:“因气变遂曾举兮,忽神奔而鬼怪。”《九思·哀岁》又云:“神光兮颎颎,鬼火兮荧荧。” 青铜器铭文中也可见到鬼神对立的概念,如战国早期陈 簋盖:“龚 (寅) 神。” 巫师的责任在于帮助君主获得神的协助、扫除鬼物的迫害,所以鬼神因素之区别,乃是巫师关键的职务之一。这处卜辞,正可反映出商代人对于区别鬼神因素的重视。
不过在殷商文明中,鬼神因素之别,可能带有一种后来已失去的意味:“鬼”从“人”(或从跪人“卩”,或从“女”),其字义亦从人,是他族祖先的概念,而“神”则是纯粹的自然天神形象。因此,商代的人们呼神驱鬼,乃是为了祈祷天神保护我族,不让他族的祖先有害于我族,并相信我族是被天神选择的,能够获得崇高天神的支持。
在该卜辞上,武丁商王占卜鬼气的日期是甲子前四日,即辛酉日。巫师为了回答王的祈卜,乃卜问“自今五日雨?”即从今日辛酉起,最近五天内是否下雨?又问:“壬戌神不雨?”即今日辛酉祈卜明日壬戌,天神是否会降下雨露?到了甲子日确有降雨,据此巫师认定:鬼气已被消灭,并确定有神降临。
据《合集》1086占卜的过程和其验辞可知,商代巫师以甲子是否降雨来确定鬼气是否已被排除、神是否已降临?从商代以来,中华文化中形成了“天降神”的概念,这并不是特指某种抽象的神祕表现,而是源于云霓、雷電、雨露等自然现象。此一观念从商代一直保持到汉代,亦可见于传世文献,如《九歌·山鬼》曰:“杳冥冥兮羌昼晦,东风飘兮神靈雨。”雨就是神靈的表征。
其实“霝”、“靈”(灵)字的古文初义即是“神靈雨”。《淮南子·览冥》曰:“昔者,师旷奏白雪之音,而神物为之下降,风雨暴至。”“神物”下降的凭证即是“风雨暴至”。《论衡·龙虚》曰:“天地之间,恍惚无形,寒暑风雨之气乃之谓神。” 可谓一语破的。这些材料都说明了所谓“降神”,实际即是降云霓、雷電、雨露等。
《合集》13406残片的记录亦与之相类:
癸巳卜,古贞:雨?神。十月。
即叙述了巫师卜雨,从而获得降神靈验的情形。
1.管理雨露
商代巫师以卜雨来祈祷神的出现,这是因为在商代人的心目中,环回巡游于天空的夔龙天神的责任之一便是管理雨露,以生育万物。既然如此,在甲骨文中自然有祈神求雨的相关记录:
乙巳〔卜〕, 贞:兹神其〔雨〕?吉。
《合集》13407
王 曰:雨亡……
庚子卜,贞:兹神其雨?
《合集》13408
……神其……
《合集》13409
……神其, (惟)……
《合集》27699
其谓:王因缺少雨露而占雨,巫师为之呼神祈求雨露。最后求雨成功,故载曰:“吉”。
在传世神话中,有雷公、電母、雨师三种管理气象的神靈,西汉马王堆三号墓太一将行图上,绘有人形的雷公、雨师二神 。但殷商时管理气象的神靈并非人形,而是礼器上所见的巡天龙神,且没有司掌雷、雨的分别,两者皆由神兼管。
2.神来于春田,降养育万生的神精甘露
既有“神降临、以其甘露养育万物”的信仰,在卜甲上也有呼神来降的占辞,巫师呼求神从天而降,以助耕王田,并祈求天降“神靈雨”,以祈丰年:
贞:呼神耤于明?
王 曰:吉。
《合集》14
丙子卜,呼……耤受年?
《合集》9506
乙卯卜, ……
……神耤才(在)名(明),受有年?
……神弗其受有年?
《合集》9503
……耤〔于〕名?
《合集》9502
己卯卜, 贞:不神耤于名(明),享不 ?
……贞:不呼…… (咎)?
《合集》9505
贞:令我耤,受有年?二告
……其受年?
《合集》9507
告攸侯耤?
《合集》9511
卜辞中除有“呼神耤”外,还有“令我耤”,“我”即指王。卜辞描述王在春天时的耤田礼上,祈求天神来助,降甘露于农田。
《礼记·祭义》描述王耤田礼曰:“是故,昔者,天子为藉千亩,冕而朱纮,躬秉耒。诸侯为藉百亩,冕而青纮,躬秉耒,以事天地、山川、社稷、先古,以为醴酪齐盛,于是乎取之,敬之至也。” 古代的王被视为天子,是由天帝派遣来治理人间者,故王并非以人力耤田,而是以天力耤田,以保丰年。诸侯也参加耤田礼,耤田百亩。所以卜辞云:“令我耤,受有年?”又云“侯耤”。藉由龟甲呼请神耤,意即祈求降下养育万物的甘露,请神龙降下吉雨、春雨,养育黍稷生长。该礼仪中提及“明”为时段或地名,应有特殊意义,涉及天地之交“神明”概念,此问题我们将在下编再作专门讨论。
《合集》14912载:
……令 以王族,比 (蜀)载王事?六月
……王亘于西?六月
……示壬 (侑)一牛?
……乙,神, (有) 岁?七月
记录下来的祭祀语言神祕难懂,尤其是刻辞保存不全,所以我们只能从对照中试图看出些许脉络。在该卜甲上可能记录着商王六月在西边的政权事务,另有祭祀祖先之事,而七月则祈祷神对岁收丰盈的保祐。
有一些带“神”字的甲骨只剩下碎片,无法得知其祈卜的目的,如《合集》19638等卜甲碎片只保留了一个“神”字。但其中有一些带“神”字的碎片,还是能够提供部分资料,有助于让我们了解“神”的涵义,如《合集》19657,虽然是碎片,但从其剩下的部分还是可以看出是呼神的记录:“……日,呼,隹(唯)神?”《合集》13411则是只用一词呼神:“□酉卜:神?”
《合集》1626言:
〔甲申〕卜, 贞:乙酉,黍,神, ?
〔甲申〕卜, 〔贞:〕……乙酉……祖乙,神,翌日?
卜辞中也有求黍、呼神并且祭祀祖乙先王的记录。《合集》13414并不是碎片,但其上的刻辞却不成词句:先独刻“黍”字,其下又独刻三次“神”字。推究其刻字意思,应与“呼神养黍”的概念相同。《合集》13412卜甲碎片,正面只保留了一个“神”字,反面有一个“来”字。在部分卜甲上正反面的记录是互相呼应的,但这却不是一定的,因此卜甲的碎片仍难以分析。但假如在该卜甲严格采用正反相对的规律,甲骨文“来”是以麦字为象形,与“麦”字混用,也许该卜甲也有呼神求谷的作用。
神降于地并生养万物,乃是古代信仰的核心概念,此种“神降以化生”的概念在汉代经籍中都可见到。不过在后期的思想中,“神”的概念已逐渐脱离了神龙的形象,而变成抽象的“神气”概念。《礼记·祭法》谓:“子曰:‘气也者,神之盛也’。” 其将“神”视为“气”的概念。根据《礼记》,气为神之盛,是故神物也被视作气的形态,可谓之“神气”。《礼记·孔子闲居》另曰:“地载神气,神气风霆,风霆流形,庶物露生,无非教也。” 用“神气”概念来描述春天神降的信仰,“神气”从天而降后,充满大地,并养育万物。
陈梦家先生乃将甲骨文的“神”字解释为云气成霞的现象 。张光直先生也曾提出:“商人相信大自然的现象都有靈性的观点,但其靈不必有任何偶像化后的样貌。” 循此看法,即殷人认为自然云雨现象本身就具有靈性。但若观察商人的礼器,可知此说尚不够准确。殷商信仰中充满了神兽崇拜,礼器上常有夔龙在云层中的纹饰,这即是管理甘露的天神。虽然汉代已有非偶像化的“神气”概念,然民间仪式中仍继续以神龙造型游行,舞雩祈雨。笔者认为,这些民间仪式以及后世思想家的神气化生概念,皆滥觞于商代信仰中,前者保留了礼仪的形象,后者则哲理化了古代信仰。
3.神和電
(1)神降水火,春雷吉象
甲骨文中除了“ ”(神)之外,还有数个写法从“申”的字。其一是加上四点的“ ”,罗振玉以为:“電古文作‘ ’。此从‘ ’(申),象電形,四点象雨点。雨与電相将也。” 从雨滴的“ ”( )系“電”的古字,表达雷電暴雨的现象;从西周时起,雨滴被改写成“雨”字偏旁,形成了“ ”(電)字。笔者认为,四点像雨点的理解无误,但是“ ”字偏旁显然不是电形,而是双嘴夔龙形。“ ”字的象形意义应系夔龙喷吐雨滴,这与神龙吐火泄水的信仰有关。
在各地萨满文化中,神龙现身时常会伴随起火、升水等现象,可酿成水、火灾情。神龙吞吐水火信仰应与自然界的暴雨现象息息相关。不同文化因为地理气候条件不同,会特别强调神兽的某项超越凡性的高强神能。例如埃及地区极少下雨,故在古埃及文明中,并未有神龙吞吐闪電雨露的描述,神鳄从地上吞吐太阳才是其主要信仰。在中国文化中“龙食日”的形象并非主流,仅见于三星堆神树的造型上(图二六三,详见下文第十章的讨论),相关的神话根本未留下来,但在信仰中却强调夔龙在天上具有造成暴雨的能力。又如在俄罗斯森林一带,每年都有闪電引起的火灾,而龙在其民间故事中既是火王,也是水王,并具有以神火烧灭全国的能力。闪電造成的火灾在江河中原地区并不常见,在古老农耕文化中,认为天龙吐泄而出的甘露带有神性,为生命之缘,或称为玄胎,雷雨不仅是丰收的吉兆,也是天意的表现;至于龙所吐发的闪電、天火也具有同样的神格。商人似乎没有敬畏雷電的观念,对古人而言,雷電是夔龙所吐的天火神光,而非夔龙神靈本身。雷雨现象并含火水,两者都是生命不可或缺的要素。若天不降下雷火、神靈雨,则地不生。天既以暴雨祐命,春雷自然成为吉祥的神圣征兆。
甲骨文中的“電”字常与“神”字用意相关,如《合集》13417载曰:
乙丑……生一月……其雨?
七日壬申電。
乙〔亥……其〕雨?
辛巳雨,壬午亦雨。
残片上有两个问辞、两个验辞,虽然卜辞不全,但比对问辞和验辞可知,卜问的时间是乙日、丙日(壬申前七日是丙寅),并在辛日和壬日获得靈验。在乙丑日卜雨的原因是因为“生一月”,可见这是祈求春雷的卜辞,所以第七日壬申有雷電暴雨,乃是吉祥征兆的靈验。春雨是影响秋季丰歉的重要因素,所以在此卜甲上有两旬乙日求雨的记录。
上引卜辞的意思与“呼神降”接近,只是未提及神,而直接陈述气象。这可能是古人在春季呼神求雨的同时,也采用不同的祭礼迎春,以追求丰年。《合集》13417的“ ”字是指气象,但在古人眼中,雷電暴雨本有神圣征兆的意思,巫师追求瑞雨、祝福新岁,以获得神符吉兆。无雷電暴雨时,龙形的众神仍然不断地巡游于天空。一旦出现天声、神光、雨露等现象,就代表神降下了天恩,殷商“ ”字就是形容神降的吉象。
殷墟卜辞记载了舞雩祈雨的仪式,藉以请求天神协助,使祝祷之事成功。而其青铜器纹饰亦均将神龙置于云气之中,显示神龙即是天神,盘旋于天空,并管理生养万物的天气雨露,饕餮纹饰也经常在龙口处加上火纹,以强调其吐火的形象(参图六三:1;八一至八三;八八;九十;九一;九三;一一三等)。《山海经·大荒东经》描述神夔出现时,全身各处皆会喷吐光辉,而使大水高涨:“东海中有流波山,入海七千里。其上有兽,状如牛,苍身而无角,一足,出入水则必风雨,其光如日月,其声如雷,其名曰夔。”虽然此处谓夔形如牛,不过《山海经·海内东经》、《淮南子·墬形》都说明了所谓的“雷兽”或“雷神”仍带有龙形 。
姚孝遂先生认为:“由于古代的人们对于‘電’这种自然现象感到神祕,以为这是由‘神’所主宰,或者是‘神’的化身。” 笔者同意此说,神与電的关系,正是神祕的被崇拜对象及其所主宰的自然现象。雷電暴雨不仅是天上夔龙神所喷吐的火水,也是天神可视可听的表现,所以“電”字始终从“申”。而《说文·申不》云:“電,申也。”当代说文学家也曾提出过“電”、“神”两义之间具有关联的看法,将闪電视为神物存在的依据 。
“神”与“電”两字读音相同,意义相关,但用意却不完全相同,且有各自的源流发展。“ ”的象形意义是双嘴龙夔神,而“ ”则是夔龙天神所喷吐的甘露。在西周时期的语文中,将“ ”字的雨滴改成“雨”字偏旁,形成沿用至今的“電”字。而“ ”字则开始省略双口,形成指涉“神”义的“申”字;且“申”字在铭文中未见有用作“電”的文例。这也证明了纵使“神”、“電”两字相关,但仍是两个不同的字体,各有不同的发展脉络。
(2)電和神、雨和靈:自然神符靈验的表现
依笔者浅见,甲骨文“ ”和“ ”、“ ”、“ ”字的关系,与“ ”和“ “ ”、“ ”字的关系颇为相似。学者们早已发现“ ”和“ ”字之间的相似性,因为这两个字均和气象有若干关系。叶玉森先生将“ ”字释为“雹” ,沈建华先生则将“ ”字与“ ”字区分开来,而将“ ”字释为“雹” 。“ ”字显然不会是“雹”,而“ ”字据李孝定先生和徐中舒先生的考证,与“ ”字同为“霝”(靈)的雏形 。学界都赞同将“ ”释为“靈”。至于“ 字则看法不一。沈建华先生的见解有其根据,但“ ”字的双“口”常作圆形符号,所以“ ”和“ ”的口形或圆形符号也未必需要严格区分。此字在卜辞中文例不多,故此处暂不讨论其与“ ”如何区分的问题。
“ ”、“ ”与“ ”、“ ”这两对字形反映出相同的概念:写从雨滴之“ ”字用指落雨现象,而写从雨滴之“ ”字用指雷電暴雨现象;写从口形或圆形之“ ”、“ ”、“ ”均系“靈”字,写从口形或从圆形之“ ”、“ ”则系“神”字。不过对古人而言,自然现象始终离不开其神靈性,慈雨甘霖是由天神所喷吐的靈气之具象,雷電暴雨也是天神兴奋时喷火吐水的神圣征兆。是故在甲骨文中,“雨”和“霝”、“電”和“神”的意义相差不远。
《合集》11501+11726组显示,“電”对商人而言有神圣征兆及神符的意思:
……大采, 云自北,西单電……采日, 星。三月 [2] 。
在上午“大采”时,云自北而来,然后在西单发生了雷電暴雨。
为了了解该卜辞中的隐义,我们需要先解释,这次在何处出现“ ”天符?卜辞中所提及的“西单”并不是某个普通地区。学界均同意饶宗颐和于省吾先生将甲骨文的“单”字释为“墠”和“坛”的本字,其义用来指祭祀之所 。而晏炎吾先生另认为“单”与“亶”完全不必区分,而是两个互换的声符;甲骨文的“单”字同时可以连接于“旜”,以此字表示众地点 。这种理解与释为“壇”不相抵触,以旜表示坛位,在坛进行社会、国家祭礼活动,这都合乎对当时社会生活的理解 。
虽然传世文献将“单”和“亶”作区分 ,并且根据汉代祭法,在泰山顶上建坛,祭祀天,即谓之“封”,而在泰山脚下之梁父山建禅祭地,即谓之“禅”(《史记·封禅书》、《管子·地数》、张衡《二京赋》都有这种描述 );但是根据《说文》的定义:“禅”并非祭地,而是“祭天”之义,清代段玉裁已颇清楚地讨论“墠”、“壇”、“禅”、“ ”的关系不可分别,都指天文台 。
甲骨卜辞中,有東、南、西三单 ,另有“王单” 或可视为北单的别称。殷商金文另有“南单” 、“西单” [3] 、“北单” 的记录。这都是指离王城不远的四处地方,据甲骨文,这些都是商王进行占卜、祭祀岳或其他未指出的对象、求雨、求年之地。《合集》18938载“贞:西单火?”学界均视为对大火星的观察。所以卜辞所载和说文专家们的看法一致,甲骨文中的“單”字即“墠”和“禅”、“ ”,意指王城附近的祭天所 。依笔者浅见,商代四单是汉代四方“郊壇”的来源。所以《合集》9572记载:“庚辰〔卜〕,□贞:翌癸未 西单田,受 (有)年?十三月。”即在年底来西单求来岁的年收,这与汉代的郊祀之礼有所呼应。
商王在单上行求天之礼,祭天之所亦是观察天象、占星术之台。是故,《合集》11501+11726组所记载在祭 上的雷電,不仅是单纯的自然现象,更是天神降恩的证明。甲骨文《合集》137、594、《屯南》2658有载,单上曾发生因鬼作祟造成的灾祸;而《合集》11501+11726组则相反,在单上看到了天神降下的神符。笔者认为,此一卜辞所言与《诗·墉风·定之方中》颇为相近:
……卜云其吉,终然允臧。靈雨既零,命彼倌人,星言夙驾,说于桑田……
这两处记载中,巫师均曾卜云,而出现神靈雨的吉兆,且星象也显示其占问之靈验。
《书·舜典》曰:“慎徽五典,五典克从;纳于百揆,百揆时叙;宾于四门,四门穆穆;纳于大麓,烈风雷雨弗迷。帝曰:‘格汝舜!询事考言,乃言厎可绩,三载,汝陟帝位。’舜让于德,弗嗣。”孔安国传:“风雨……明舜之德合于天。”《史记·五帝本纪》亦曰:“舜入于大麓,烈风雷雨不迷,尧乃知舜之足授天下。” 在这些神话描述中,天是以暴雨显示其命。也就是说这些天所降下的雷電暴雨,都是昊天诏命和天神赐恩的方法。是故,雷電暴雨本身不但是神迹,同时也具有神符天兆的涵义。
《合集》13419载曰:
……卜,贞:今己亥電不,隹(唯)……
其卜问今日是否有暴雨?
《合集》13415另:
……贞:神不,隹(唯) (咎)?
两者卜辞的内容相似,但一用“電”,一用“神”字。在这两条卜辞中,“電”与“神”都用作动词。
在传世文献中亦有“神”字作动词的文例,如《史记·龟策列传序》曰:“略闻夏殷欲卜者,乃取蓍龟,已则弃去之,以为龟藏则不靈,蓍久则不神。” “神”作为动词,有实现、靈验的意思,故近于“靈”字;而大自然的靈验经常需要依靠電、雨来获得证明,所以“靈”与“神”的意思皆可涵盖電和雨的自然现象,而强调其为神圣征兆、神符的作用。
4.神和虹
古人相信昊天充满了双嘴龙形的天神,礼器纹饰分析已阐明,双嘴龙的构图有弯形、夔形、璜形三种。弯形双嘴龙的形体相当于“ ”(神)字,而 、 等璜形的双嘴龙符号以及 、 等璜形双嘴龙的造型,则相当于甲骨文的“ ”、“ ”字形,即“虹”字的雏形(参图一七:11、12;三六;三七:2;四九:1;五一;一一五:2、3等)。
从字体角度来看,弯形的双嘴龙形象衍生出“神”、“電”和其他从“申”的字体。璜形的双嘴龙形象则衍生出甲骨文“虹”字的雏形。《说文》曰:“ ( ),籀文虹从申。” 可见在文字发展中,“ ”字的双首龙形象转为“ ”(申)形并不是偶然的巧合,因为“申”一开始也是双嘴龙符号。以“ ”字形代替“ ”的字形,也证明了弯形与璜形双嘴龙互有关联。只是因为“虹”读音不从“申”,故从“申”的写法在历史上便消失了。
关于虹与龙的关系,晁福林先生也发现甲骨文“虹”与“龙”字的关系,并指出:“‘龙’为一首,而‘虹’则有两首。” 实际上,古人对霓虹神气的崇拜,与双嘴龙的崇拜关系颇为密切,霓虹与双嘴龙概念的连接,由两方面可见:其一,在古代礼器上,除了弯形的双首龙之外,另常见璜形的双首龙;其二,从字体角度来看,弯形的双嘴龙形象衍生出了甲骨文的“神”、“電”等字体,同时璜形的双嘴龙形象则衍生了甲骨文中“ ”(虹)字的雏形。
卜辞有“虹”的记录如次:
王 曰:有祟?八日庚戌有各云自东冒母,昃亦有出虹自北,饮于河?
《合集》10405、10406
王 曰……
允有设,明有……云……昃亦有设,有出虹自北……于河?在十二月。
《合集》13442、10406
庚寅卜,古贞:虹 (惟)年?
庚寅卜,古贞:虹不 (惟)年?
《合集》13443
……九日辛亥旦,大雨自东,少……虹西……
《合集》21025
可见拜虹跟云雨、祭河、求年有关,所以与“神”的用意范围相差不远。
从传世文献角度而言,霓虹与雷電暴雨都是天神的表征。东晋王嘉《拾遗记·春皇庖犧》曰:“神母游其上,有青虹绕神母,久而方灭,即觉有娠,历十二年而生庖犧。” 描绘了神母在霓虹出现后,生出人面龙身形貌的伏羲圣人。在欧亚和太平洋地区常见虹龙信仰,其传说中均有能在虹桥下穿过去者,将掌握神能而成为超越人性的英雄之记载 。这种形象与被神吞吐雷同,也表达经过神的身体,而成为等同于神的神人或巫师。
《史记·封禅书》言:“神气,成五采。” 即使商人尚未有“气”的概念,但霓虹对商人而言是天神的彩华,本身即为双嘴夔龙的化身。所以“神”与“虹”的形象差异只是相当于弯形和璜形双嘴龙造型的差异,但在意义上,“虹”与“電”比较近,两者表达神龙出来而可以见到的现象。神龙化身为五彩虹,以表达丰年的吉兆;神吐火泄水,以雷電暴雨迎春。同时甲骨文记录和传世文献都表明在古人信仰中,霓虹与雷電暴雨,不仅是天象的意思,更加是崇高昊天的神兆,是一种“神降”的表现。神降以保障丰年,神降以指出圣王的天德,神降以表现出祈祷获得吉祥的靈验。换言之,所能看到的“来神”、“神降”的形象,都隐含神符吉兆的天意。
除以上所述,殷墟尚发现了几件甲骨,其上之“神”字有作动词的用法,与传世文献所保留“蓍久则不神”的用意接近,如《合集》13696载:
贞: (有)疾,骨,隹(唯) ?二告
贞:疾,骨,不隹(唯) ?二告
贞:寍神?
不其神?
王有疾病,因此占卜祈祷以除害治病。在同一卜甲上有祈问吉祥神符的出现。这两种记录可能有所关联。
在各种王的祭礼活动中也会提及神,如《合集》27223载:
贞:于……
贞:三 ?
贞:五 ?
癸酉卜,鼓贞:其(侑)小乙,神,祭于祖乙?
贞: ?
祭祀祖乙和小乙时,又祈祷神符。殷商甲骨文中祭祀先王的记录几乎是最多的,但其中却只有极少数提及神,并且,因为此例在殷墟早晚期的甲骨文中都有,因此不能只将之视为某时代的祭礼习俗而已,必须思考是否在甲骨文中提及神,可能对祭礼的内容带有特殊意义。
天神能够在不同的情况表现其神兆。同时从“神”作动词的文例,亦可以看出语言文字的独立发展。夔神饕餮信仰产生了“神”字之后,循着语文进一步发展的脉络,“神”字的意思也得以扩展,赋予神格化的动作也可用“神”字来表达。
我们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讨论“神”字作动词的用意:天神在天地之间管理死生规律,从昊天吐灌甘露以化生,并有助于天地之交,作死生、天地之间的媒介。占卜获得神符、神兆,实际上也是一种天人之间的媒介。因此,“神”为动词的用意相当符合本字的内在意义,也符合商代关于“神”的信仰。
1.天神对王事的授权和保祐
礼器资料和甲骨文献都揭示出,在商文明信仰中,属于自然神兽的夔龙天神,其神能并不仅限于自然界而已,同时也助祐于人死后升天。换言之,天神不仅在自然界调节死生节奏,以作天地之间的媒介,同时也在人界负责死生规律。
不过,王的身份与凡人不同,所以不仅是升天的先王与神龙有关联性,对在位王室的保祐,亦是天神的神能之一。甲骨文中记载着商王祈求天神的指导、支持、护祐,如《合集》19521曰:
贞:兹神不若?
这是商王武丁祈祷天神授权护祐王事。
在甲骨文中,“若”字意指来自上面的支持,并带有选定授权的意味,支持并赐予其和善及顺祥,陈梦家先生将“若”解释作“诺”和“允诺”,应也可从 。先秦两汉文献中,也保留了“若”字的此种用义。如《国语·晋语二》:“夫晋国之乱,吾谁使先若二公子而立之,以为朝夕之急。”其“若”字即指选择授权的意思。《左传·宣公三年》:“故民入川泽山林,不逢不若,魑魅罔两,莫能逢之。”《商君书·慎法》:“外不能战,内不能守,虽尧为主不能以不臣谐所谓不若之国。”则指和善而顺祥的意思。《楚辞·天问》:“何献蒸肉之膏,而后帝不若?”和《汉书·礼乐志》:“神若宥之,传世无疆。” 则是最接近于卜辞中“若”义的文例。在卜辞中,能予“若”者乃为崇高对象,如祖先、上帝、天地等,而受若者经常是王,或有少数侯可受王的“若” 。神、祖、帝“若”,即授权商王行事,包括出兵征伐,举行大礼,或是各种政权或礼仪的活动。
《合集》15289也属武丁时期,虽是碎片,却保留了“神若”的残辞。祖庚时期《合集》23805记录王祭祀丁日,并祈祷丁日有神符而降若授权:
丙申卜,□贞:于祖乙 (禦),其 若?八月。
贞:今日亡,来艰?
丙寅卜, 贞:卜,竹曰:其 (侑)于丁, ;王曰;弜神,翌丁卯 若?八月。
《合集》41754(《英藏》2525) 上记录商王占卜军事,并提及神:
癸巳卜,在 ,神, 商 (禀)道,贞:王旬亡 (咎),隹(唯)来征人方?
《合集》8474“贞:…… ,神……”占卜的内容可能也涉及军事,但因卜辞残缺,也许实际上尚有其他意思。
据上可见,在商代信仰中,神不只是负责自然现象,也能够授权王行事。可惜资料散迭,致使现代学者研究时,经常无法理解卜辞中天神所允诺的事项为何。
2.神人信仰与帝王观念
天神除了管理天地之间的死生规律之外,也能够专助于王事,这是因为上古先民相信,大巫魁酋或立国圣王都不是由人所生的凡人,而是由神龙所生的神人。神子圣王因从母体中获得了超俗智慧,故能通天通地,成为大巫、国王,开明地治理天下、管制黎庶。此观念自上古流传至近代,因此中国的帝王观念与神龙信仰的关系十分密切 。
中国青铜时代的巫觋文化亦属于萨满文化一类,人们相信神龙可以与人合为一体,通过特定的人选(即巫师)表达神意,凡人亦能通过巫师获得上天的帮助、护祐。早期文化中,成为神兽特定人选的身份皆系巫师,但在国家文明的发展下,神权与政权开始分歧。在夏商之前的早期农耕古国,应是典型农耕文明的祭司神权制国家。但从我们视为夏的石家河晚期起,政权与神权之间的斗争已到达很激烈的程度,政权势力的兴起而使神、庙的权威衰退。至汤商国家起来时,我们应该可以说这已经是完整的政权大国。到了殷商统治时代,国家力量更加跨越了原始文化的地域范围,蕴含了许多族群,并联合了百族的崇拜对象,所以殷商王家之制度已完全不能以神权作为基础。
尽管殷商王族是以征战为主要生活方式的族群,其宗族内最早的政治制度,或许可能是军事民主制,与农耕族群的神权不相同;可是,殷商帝国属于多元社会,各族的崇拜对象、生活方式、甚至语言都不相同,不可能以精神文化为基础来统一、治理全国。因此,在殷商帝国中,祭司、巫觋的身份虽然依旧重要,但已不在政治上占有很高地位。从甲骨卜辞中,我们可以清楚发现:殷商王室治理各地的方式也以军权为上。从甲骨卜辞的结构,我们又可以发现,巫师的身份已次于王:专职从事祈祭、确定占卜结果的“贞人”,其地位大概等于殷商王宫中的“巫官”。
既然社会中最高的身份是王,殷商也发展出对军权王位的崇拜,将强大的国家兵力与神授的君权结合。巫师的身份逐步降低,仅止于作为巫官,或是王室、侯室里的祭司,而王位则被当时殷商王族所定的宗教解释为具有神圣意义。在殷商文献中,王位虽然还没有被称为“天子”,但殷商文明深受夔龙天神信仰的影响,因此用“神子”概念来表达王的神性。而周代以降的中国帝王为“天子”、“圣王”的观念亦始于此。甚至到了汉代以后,夔神信仰虽然涤除了龙食人的概念,但人们依旧崇拜神龙,并将上古信仰融入新的观念,继续使用在帝国宗教、帝王概念中。
在古代精神文化及信仰中,人与神的结合均有三种相关的涵义。第一种是古人相信,祖先经历了被天神吞入和吐在天上的过程,于是获得与神同样的神格,升天成为“祖”,而获得由西周铭文所定义的“神人”的性质。第二种是在成仙信仰中,仙人与神龙的来往乃是一种典型概念,前文已提及,从上古到明清都可见到仙人与龙的合图,只是,在上古的图案中,都是双嘴夔龙的造型,且表达了吞吐的过程。到了中古时,却已改作仙人乘龙或仙人靠双龙的构图(参图九九:3至一〇一;一五)。虽然文化逐步忘记古代信仰的确切意义,却始终保留其核心标志“龙”。前文所引战国以来的文献,亦由乘骑接引取代吞噬来表达升天与神化的形象。人与神结合的第三种涵义乃圣王的出现。著名的黄帝骑龙升天故事,实际上涵盖了这三个涵义,既是死后祖先升天,亦是成仙信仰,又是“圣王”概念,这三种概念都与神龙信仰有关。
其实,在巫觋文化中,人物神化的信仰并不仅局限于死后升天。因此,不只是黄帝神祖才能获得与神龙合为一体的神格化性质,即使仍在位的王,也被视为“神子”。试问,何故从汉到清的帝国时代天子宝座和礼服上都有龙图(图一一一)?此外,由于皇宫关联着天界,登入皇宫的阶梯被视为通天之道,于是自古以来,这一通天道上也都会雕刻云龙纹(图一一二)。由此可见,帝王文化之内容保留了上古根源。在巫觋文化中,“神死”表达死者升天的意思,而“神生”概念既表达死者再生,又指涉神圣英雄的出生。
经由神龙的身体通道而从神肚所生的人物,掌握了超凡的才能和神智,由此成为通天达地的大巫、大酋、首领或国王。换言之,中华先民对双嘴夔龙的崇拜,实际上也是中国“帝王”观念之滥觞,“天子”概念源自更古老的“神子”信仰,而“神子”即由夔龙天神所生。虽然自殷墟以降,中国领土十分广大,文化多元,古代的不同族群有着不同的神兽崇拜,虎、鸟等神兽皆曾被当作是王的保祐者,但对夔龙天神的崇拜,依然还是一切神兽信仰的基础,帝王与神龙的亲系概念,从殷商前跨越了时空,而为全中国几千年的核心观念之一。甲骨文中也有卜辞,可能表达视王为神之子的信仰。
图一一一 台北故宫收藏的明宪宗坐像。
图一一二 北京紫禁城皇宫阶梯通天道。
3.甲骨文“神妇又子”的卜辞考证
殷墟二期祖庚﹑祖甲时期卜辞中有如下祈卜记载:
癸酉余卜,贞: (神)帚(妇)又子?
《合集》21796、21797
这条卜辞一般被解释为商王占卜其配偶是否能生儿子。这条卜辞确实类似于甲骨文常见的“妇某有子”的求生子记录,但详细对照后,我们却可以发现细节上的差异。
如在武丁时期屡次出现如下记刻辞:
妇好 子?
《合集》40386、13926—13930
妇妌 子?
《合集》13931、13932
妇婐 子?
《合集》13933
妇良 子?
《合集》13936
殷墟一期的甲骨文使用两种“ ”与“又”,两者为同音字,但意思却有分歧,其中“ ”用以表达有没有的“有”和“侑”祭法,而“又”则用作“又”和“祐”的意思。所以,上述卜辞的“ 子”应该读为“有子”。妇好是武丁的配偶,所以学界视之为求子的卜辞是毋庸置疑的。
祖庚时期少数还用“ ”字,但已开始将上述四种意思都以“又”字来表达,祖甲以后,甲骨文不再用“ ”字。因此考释祖庚、祖甲时期甲骨二期以后卜辞的意思,必须从这四种字义来思考。提及“神妇”《合集》21796、21797可能是祖庚时期的卜骨,虽然当时还有少数用“ ”字,但我们从其“又子”一句,既可理解为怀孕有儿子,亦可理解为保祐子(在殷商文字中“子”字是殷王家属的指称,未必是表达小儿子的涵义),还有可能是用侑祭法来祭祀某位“子”。
在二期的甲骨文中“妇某又子”的卜辞几乎不见,“妇”和“子”同时出现的卜辞通常与妇生产无关,如《合集》21793:
乙巳卜,贞:妇妥,子,亡若?
辛亥子卜,贞:妇妥,子曰: 若?
乙卯子卜,贞:其 若?
妇和子经常有参加王室的礼仪、战事,同时指出妇和子并不是表达母子的关系。
一、二期的卜辞亦有类似如下记录:
辛丑卜, 贞: 于妇一牛?
《合集》2830
在这里的“ ”读为“有”是不妥的,应读为“侑”。而在此卜辞中所述之“妇”为祭祀对象,这也应无疑问。
“神妇又子”的卜辞与许多指涉商王配偶的卜辞有着编词上的不同。殷商编词通常先指出人的地位后指其名,所以都是子某、妇某,这与提及侯、伯的词法并不相干,某侯或某伯是指某地方的侯伯,前面的字并不是其人名。而妇好的“好”、妇妥的“妥”、妇婐的“婐”等都是指她们的名号,妇的名号放在“妇”字之后。假如神妇也是王的配偶,何故她例外?
宋镇豪先生在甲骨文配偶表上列出了几十位称为“妇某”配偶,但在此表上所列极少数“某妇”的文例实际上都存疑 。例如《合集》2797、21787、21799等数次出现了妇鼓配偶,而《合集》13943一条残缺的卜辞言:“……贞:令鼓,妇……”文句不全,断句不详,恐怕从这一条残文探不出“鼓妇”反文可以作妇名。
“妇”字之后亦不一定有她的名字,例如《合集》32896、32897载:
丁未,贞:王其令望乘,妇,其告于祖乙,一牛父丁一……
《合集》32896
丁未,贞:王其令望乘,妇,其告于祖乙?
《合集》32897
从文句的结构很明确,同时有提及望乘和妇,而并没有某妇名字称为“望乘”。尚在世的商王配偶一定被称为“妇某”,而不是“某妇” 。
《合集》21659和9478才有“某妇”的结构,《合集》21659言:
己未卜,贞:申尹归?
(禦)舟妇?
弓归?
己丑子卜,贞: 归?
贞:至彘?
卜辞的内容是对出行回归的占卜而求除灾,乃是为了在归途的游河上不发生水祸才占卜。在此祈卜的过程中,用“ ”祭法来祭祀舟妇,求她除灾。“ ”为“禦”的本字,《说文》曰:“禦,祀也。” “禦”祭法有祓除的意思,商人经常在出游时进行禦祭 [4] 。“禦舟妇”的意思即是祭祷船舟的保护神,以祓除水路上的灾祸。《合集》9478也载:
壬申卜,贞:禦师般妇?
师般妇也不是在世王的配偶,而是祭祀对象。
换言之,在甲骨文上,关于“妇某”的记载很多,应该大多数皆为在世王之配偶,按照甲骨文之词例,先放总称后放具体人的名字。而“某妇”的记载极少,且似乎都不是在世商王的配偶指称。“神妇又子”亦属于这类少见的文例,很有可能并非是在记载“有子”的事情,而是用作祈祷“祐子”的情形。
“神妇又子”卜辞指出祈卜的人言“癸酉余卜”,前文已讨论“余”字只能作王的自我代称,所以这是王卜辞。那么,王祈祷受祐的“子”究竟是谁呢?《合集》41495有载:
(惟)小 王受又(祐)?
(惟)未王受又(祐)?
其又(祐)子?
宗竞兄癸牢,王受又(祐)?
……竞……
在这卜骨上,王进行祭礼并祈祷神妇对于自身的保祐,其中卜问:“其又子?”应是将自己称为“子”而求祐。这类商王将自我称为“子”的例子,不仅出现在这一条卜辞上,甲骨文、金文上亦多见这样的文例,如《合集》6653、151皆有如下记录:
贞:祖丁若小子?
贞:祖丁弗若小子?
祖丁乃商王的祖先,祈祷求若的意思与祈祐接近。
甲骨文中,“若”字是表达崇高授权之意义。能“若”的主体都是上帝、天地、祖先等被崇拜对象,而受若者经常是王。“祖丁若小子”卜辞的意思乃祖丁先王授权于其“小子”。商王才能自称为商王祖的“小子”,其他后裔都不须用此自称。这一点可以从西周铭文加以补证,金文中有数次出现王自称为先王的“小子”:
王曰:“…… (惟)余小子肈(肇)盄(淑)先王德……” 鼎
隹(唯)皇上帝百神,保余小子。 钟
前文已提及“余”字只能作王的自我代称,“余小子”只能由王所言 ,由此推知,在上述卜辞中,“子”为求祐者的自称,即商王。
据此可以推论,“神妇祐子”问辞的意义,可能是在于商王将自己当作神妇的儿子,而祈求神妇保祐他的儿子,即祐护商王自身。
过去已有冯时先生提出此处“又子”,可能并不是孕育儿子的意思,而要读为“祐子”,是祈祷护祐的卜辞。上述分析乃是针对冯时先生的见解补充了一些证据。不过由于冯时先生将“ ”字误读作“電”,于是“ 帚”误读为“電妇”而释为“電母”,认为在该祈卜刻辞中,商王“其祈電母祐护之” 。但是“ 帚”读为“電母”的见解,无论从文字来说,还是从神话来说,都是必须存疑的。
就从文字而言,首先,前文已经阐明,在甲骨文中,“電”字是从“申”从四点雨滴的“ ”(笔者隶定作“ ”),其象形意义系夔龙喷吐雨滴之情境,与神龙吐火泄水的信仰相关。而从双口的“ ”字(笔者隶定作“ ”),则在甲骨、金、简、帛文,都用作“神”,并未见过用作“電”的例子。虽然“神”与“電”字的读音相同,意义相关,但用处却不完全相同,且有各自的源流发展。
就从神话来说,则“電母”一词在文献中很晚才出现,如苏东坡《次韵章传道喜雨》中“常山山神信英烈,撝驾雷公诃電母”之句 。战国两汉文献中只有雷公,未见電母的记载,而且根本不见某人祈求電母的祐护,文献中虽有“雷公”或“雷神”,祈祷雷公祐护的祭礼也未见于文献中。
不过,汉代文献中恰好有“神母”一词,指远古帝王之母。对此,清代王琦注唐李贺《瑶华乐》“江澄海净神母颜”时也曾指出:“神母,即王母也。” 根据上述分析,笔者认为,“神妇祐子”的“神妇”可能即是“神母”,表达圣王之母的信仰。卜辞中,商王自称为神母之子,而祈祷神母的祐护。根据“神妇祐子”卜辞可以推知,传世的神母神话故事之渊源,应也源自先民信仰中认为神龙赐予凡人神格化的理想。
4.“神母”信仰与双嘴夔龙形象之关系
神话故事常表达圣王是“龙子”,而且因为他是龙子,所以本身具有龙的神格。下文将说明,由于语义的演化,后世神话所称之“龙”可归入上古之“神”的序列,所谓“龙子”,即是“神子”。因此,传世神话中的形象,可以证明远古有王由神或神龙所生的信仰,“神妇祐子”祈祷的记录乃这些神话的渊源。神话中王为龙子的故事相当普遍,例如,前文已讨论过夏禹的诞生,恰好显示出这类信仰。其他传世文献中也可见圣王的亲母为“神母”的信仰,而且“神母”之形象与神龙亦相互连接。
《史记》与《汉书》都昭示出少昊西王之身为白蛇的母亲,被称为“神母”。《史记·高祖本纪》言:
高祖被酒,夜径泽中,令一人行前。行前者还报曰:“前有大蛇当径,愿还。”高祖醉,曰:“壮士行,何畏!”乃前,拔剑击斩蛇。蛇遂分为两,径开。行数里,醉,因卧。后人来至蛇所,有一老妪夜哭。人问何哭,妪曰:“人杀吾子,故哭之。”人曰:“妪子何为见杀?”妪曰:“吾,白帝子也,化为蛇,当道,今为赤帝子斩之,故哭。”人乃以妪为不诚,欲告之,妪因忽不见 。
《汉书·叙传》注明:
唐据火德,而汉绍之,始起沛泽,则神母夜号,以章赤帝之符。
……
皇矣汉祖,纂尧之绪,实天生德,聪明神武。秦人不纲,罔漏于楚,爰兹发迹,断蛇奋旅。神母告符,朱旗乃举,粤蹈秦郊,婴来稽首。革命创制,三章是纪,应天顺民,五星同晷 。
《乐府诗集·汉宗庙乐舞辞·武德舞》亦云:
明明我祖,天集休明。
神母夜哭,彤云昼兴。
笾豆有践,管钥斯登。
孝孙致告,神其降靈 。
《拾遗记·春皇庖犧》将伏羲之母也称为“神母”:
神母游其上,有青虹绕神母,久而方灭,即觉有娠,历十二年而生庖犧 。
夏禹从黄龙诞生、神母白蛇乃是少昊之母、虹绕神母生庖犧等神话故事,都表达了神龙产生圣王的远古信仰:神龙为“王母”,而王为神龙的儿子。以霓虹围绕的神母诞生了人面龙身的伏羲圣王;同样,黄龙鲧生出虬龙夏禹,只是在神话演变过程中,鲧的形象开始被解释为夏禹之神父。但这种父亲躬行生子的差异,实际上仅仅反映神话在口传中所产生的演变。
普罗普在探讨各地萨满文化中神龙的本质时,曾提出:“神龙的本质乃为母之因素,是因为娘肚生万物的表现,然而我们亦不能忽略,神龙是神母之体,出自神龙娘肚之过程或可视为再生,或可视为英雄超人的出生。……可是龙也能被视作男性祖先,到晚期阶段也成为了生殖器的象征,父亲的因素……” [5] 这或许也可以解释,信仰的变迁如何衍生出在夏禹神话中鲧成为禹父亲。
同时,从双嘴神龙的母题来看,在中国上古信仰中,“神生”的观念并不意味着性别概念,“神”实系超越性别限制的理想形态。是故,原始双龙的“双”义,也并不凸显雌雄分别的意味——因为双龙形象的原型并非配偶,而是一条双嘴夔龙。(商周双龙构图与之前双嘴夔龙形象明显有继承关系,双龙的结构即代表双嘴之神,后来才逐渐演变出雌雄对偶的双龙信仰。)
总而言之,神龙生王、神龙祐王、王为神龙之子而本身具有神龙的本质,这一信仰的体系乃是华夏先民的关键信仰之一。只有由神龙所生的神子,才能坐上王位;圣王神子从其母体获得了超俗的智慧,故能通天达地,成为大巫、国王,贤明地治理天下、管理黎庶。
前段是从礼器纹饰及神话探索夔龙天神的信仰,本段则考证出“神”字后,再从甲骨卜辞来补充探讨上古夔龙天神的概念。“神”是一个群体性的崇拜对象,系天上百神信仰,古人相信天上的雷電暴雨乃是由夔龙所管理,故而求神祈雨。同时,古人也认为神能驱鬼,因此祈求以神靈之雨扫除鬼气。
在上古巫觋信仰中,龙形的神兽天神运行于天空,吞吐水火,管理万物死生,且产下大巫圣王。古人相信大巫魁酋或立国圣王,都不是由人所生的凡人,而是由神所生的神人。是故,形成了王系“神子”(周代才改作“天子”),是一种由神龙、天神所生养,并将保祐自己儿子——王的观念。
在此我们必须理解,在殷商总体的信仰及宗教中,王为神子的概念与王为先王之子孙的事实并不相抵触。因此,商王祭祀祷告于祖先的同时,也呼告天神求祐神符。同理,周王将自己当作先王小子的同时,也被称为“天子”。在古人眼中,自然界既有靈性,又与人生关联密切,因此众神也管理人在天地之间的生命,且特别关注拥有超越凡性的大巫、魁酋、国王以及升天的祖先。循着这种逻辑,西周时期便与殷商不同,于语言中开始将“神”字另作为对祖先的指称,如“文神” [6] 、“文神人” 、“皇神祖” 、“先神皇祖” [7] 等。虽然殷商时尚未有对祖先、圣王采用“神人”概念,但这种变化却有其内在逻辑与脉络。
[1] 于省吾:《释 、盗》,于省吾:《甲骨文字释林》,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页382—387。
[2] 蔡哲茂:《甲骨缀合集》,台北:乐学书局,1999年,第83组。蔡哲茂先生将星名隶作“ ”,冯时先生改作“ ”,应是准确的。冯时:《中国天文考古学》,页152。
[3] 殷商时期的西单光父乙鼎(《集成》器号2001,藏处不明)、西单只簋(《集成》器号3243,藏处不明)、西单毌父丁卣(《集成》器号5156,现藏于美国纽约侯希兰氏处)、西单 觯(《集成》器号6364,现藏于美国纽约杜克氏)、西单 爵(《集成》器号8808,现藏于北京故宫)、西单父乙觯(《集成》器6384,安阳出土,现藏于北京故宫)、西单父丁觯(《集成》器号6396,藏处不明)、西单觚(《集成》器号7015,现藏于美国纽约塞克勒氏 Arthur M.Sackler Collection,New York,USA)、西单觚(《集成》器号7016,现藏于美国纽约明肯郝夫氏)、西单光觚(《集成》器号7192,藏处不明)、西单己觚(《集成》器号7193,藏处不明)、西单 觯(《集成》器7194,现藏于北京故宫)、西单爵(《集成》器8257—8258,现藏于日本东京国立博物馆)、西单爵(《集成》器8259,安阳出土,现藏于美国波特兰美术博物馆 Portland Art Museum,Portland,Oregon,USA)、西单父丙爵(《集成》器号8884,藏处不明)、西单斝(《集成》器号9200,现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西单父丁斝(《集成》器号9230,藏处不明)、囗西单爵(《新汇编》器号1508,现藏于山东博物馆)等。
[4] 有关“ ”字的意思范围参郭静云:《“ ”与“禦”:论二字在商周语文中的涵义以及其在战国汉代时期的关系》,《语言文字与教学的多元对话》,台中:东海中文系,2009年,页343—357。
[5] В.Я.Пропп. Исторические корни Волшебной Сказки ,с.355(笔者的译文)。
[6] 如参西周中期 钟(《集成》器号246、255,陕西扶风县法门寺庄白村1号窖藏出土(H1:64、62),现藏于陕西省宝鸡周原博物馆);西周晚期此鼎、此簋等铭文。
[7] 如参西周晚期 史 壶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