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名美节,不宜独任,分些与人,可以远害全身;辱行污名,不宜全推,引些归己,可以韬光养德。
完美的名誉和节操,不要一个人独占,必须分一些给旁人,才不会引发他人忌恨招来祸害而保全生命;耻辱的行为和名声,不可以完全推到他人身上,要自己承揽几分,才能掩藏自己的才能而促进品德修养。
我们为人处世时,万不可使某一事物沿着某一固定的方向发展到极端,而应在发展过程中充分认识其各种可能性,以便有足够的条件和回旋余地采取机动的应对措施。留余地,也就是不要把事情做绝,不把事情做到极点,于情不偏激,于理不过头。这样,才会使自己得以游刃有余。
长孙皇后祖先为北魏拓跋氏,她出生在一个官宦之家,父亲长孙晟隋时官至右骁卫将军。她从小爱好读书,通达礼仪,13岁时嫁给李世民为妻。唐朝建立后,她被册封为秦王妃。当李世民与李建成之间的嫌隙日益加深之时,她对唐高祖尽心侍奉,对后宫嫔妃也殷勤恭顺,极力争取他们对李世民的同情,竭力消除他们对秦王的误解。“玄武门之变”前夕,她又对秦府幕僚亲切慰勉,左右将士无不为之感动。李世民登基以后,被立为皇后。
她深知身为“国母”,其行为举止对皇上的影响相当大,因此,她处处注意约束自己,处处做嫔妃们的典范,从不把事情做过头。
她不尚奢侈,吃穿用度,除了宫中按例发放的,不再有什么多余的要求。她的儿子承乾被立为太子,有好几次,太子的乳母说东宫供应的东西太少,不够用,希望能增加一些。可是长孙皇后说:“做太子最发愁的是德不立,名不扬,哪能光想着宫中缺什么东西呢?”
长孙皇后从不干预朝中政事,尤其害怕自己的亲戚以她的名义结党营私,威胁李唐王朝的安全。李世民很敬重她,朝中赏罚大臣的事常跟她商量,但她从不表态,也不把自己看得特别重要。
长孙皇后的哥哥长孙无忌和唐太宗为布衣之交,又在唐朝建立前后和玄武门之变中立有大功,因此,太宗把他视为知己,打算任他为宰相,执掌朝政。皇后听说后,就对太宗说:“妾既被立为皇后,尊贵已极,我实在不想让兄弟子侄布列朝廷。汉朝的吕后、霍光之家,可为前车之鉴。所以,我请您千万不要把兄长任为宰相。”在长孙皇后的再三阻拦下,唐太宗只给长孙无忌加开府仪同三司这样的虚衔。
长孙皇后所生的长乐公主,被唐太宗视为掌上明珠。因此,在公主出嫁之时,唐太宗赏赐的物品要比唐高祖的女儿长公主出嫁时的物品多出一倍有余。为此,魏征当面向唐太宗提出异议。下朝后,唐太宗把魏征的意见转告皇后,长孙氏当即便深有感触地说:“我以前听说陛下对魏征很器重,但并不了解其中缘故。今天我听了他的谏言之后,才真正明白他是一位十分正直的社稷之臣。忠言逆耳利于行,良药苦口利于病。请陛下深思这个道理,那就是天下的最大幸运了。”
贞观八年,长孙皇后同唐太宗一起去九成宫(在今陕西麟游)避暑时,身染疾病,且愈来愈重,服用了很多药物,但病情却并未缓解。这时,在身边服侍的太子李承乾就向母亲提请用赦免囚徒和度人入道等方法,乞求保佑,但却遭到皇后的坚决拒绝。
她说:“大赦是国家的大事,佛、道二教也自有教规。如果可以随便就赦免囚徒和度人入道,就必定会有损于国家的政体,而且也是你父皇所不愿意的。我岂能以一妇人而乱天下之法。”太子听罢,便不敢向太宗奏告,只是把他母亲的话告诉了房玄龄,房玄龄又转告给了太宗。太宗听后,感动得涕泪交流,泣不成声。
贞观十年六月,长孙皇后弥留之际,与唐太宗最后诀别。她用尽气力对太宗说:“我的家族并无什么大的功勋、德行,只是有缘与皇上结为姻亲,才身价百倍。要想永久保持这个家族的名誉、声望,我请求陛下今后不要让我的任何一个亲属担任朝廷要职,这是我对陛下最大的期望。我活着的时候对国家并没有丝毫功绩,所以死后也千万不要厚葬,仅因山而葬,不起坟墓,不用棺椁,所需器物,都用木、瓦制作,俭薄送终。如能这样,就是陛下对我的最大纪念。”说完不久,就死在后宫立政殿。同年十一月,葬于昭陵。
做人不能只沾美名,害怕责任,应当敢于担责任,担义务。从历史上看,一个人有伟大的政绩和赫赫的战功,常常会遭受他人的嫉妒和猜疑。历代君主多半都杀戮开国功臣,因此才有“功高震主者身危”的名言出现,只有像张良那样功成身退善于明哲保身的人才能防患于未然。所以君子都宜明了居功之害。遇到好事,总要分一些给其他人,绝不自己独享,否则易招致他人忌恨,甚至杀身之祸。完美名节的反面就是败德乱行,人都喜欢美誉而讨厌污名。污名固然能毁坏一个人的名誉,然而一旦不幸遇到污名降身,也不可以全部推给别人,一定要自己面对现实承担一部分,使自己的胸怀显得磊落。只有具备这样涵养德行的人,才算是最完美而又清高脱俗的人。让名可以远害,引咎便于韬光,这本身就是对待名利的一种良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