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论语·里仁》
孔子说:“君子懂得的是义,小人懂得的是利。”
数千年来,仁义道德一直是国人努力遵循的行为及生活准则。“仁”与“义”二者互为表里,言语行为都符合一个“义”字,则可称之为“仁”;内心常怀仁念者,则言行必能体现出“义”。
孔子认为,“义”是一个人立足于世的根本。那些道德高尚的人重义轻利,所以他们被世人所尊敬,而那些品行低下的人则多重利轻义,这样的人一定会被世人所唾弃。
乍一看,在孔子的思想中,“义”与“利”似乎是相对的,其实并非如此。利即利益、富贵,客观地说,没有任何一个人会讨厌利益,孔子也不例外。他曾表示,如果可以求得富贵,即使做个车夫也无所谓。不过他又强调,一个人无论对富贵多么渴望,但必须遵循一个原则——得之于正道。
由此可见,“利”与“义”本身并不冲突,关键是我们以怎样一种方式去得到利益,倘若摆在我们眼前的利益是符合“义”的,那么尽管去取便是;倘若这利益不符合“义”字,就不要被它所诱惑,而应毫不犹豫地远离它。
做人,如果控制不了自己的欲望,那么就会成为欲望的奴隶,最终要被欲望所淹没。人之求利,情理之常,但君子爱财,应取之有道,如果放纵贪念,强取豪夺,只会让人唾弃,到头来更是得不偿失。
有一个专做老红木家具生意的古董商,在一处偏僻的小山村里,无意间发现了一个十分珍贵的老式红木旧柜子。他惊喜万分,但过后不久,古董商开始动了心思。他先是与柜子的主人闲扯聊天,然后又假装在不经意间、小心翼翼地扯到了柜子上。随后,开价500元准备购买。
山里人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钱,他把古董商看得直发毛。最后,山里人终于同意了,古董商一颗“怦怦”乱跳的心才算稳定了下来。
但古董商马上又开始后悔了。原来,当看到山里人这么爽快地答应下来,他就觉得自己吃亏了,“根本就不应该出500元,也许300元足够了”。但是,还不能反悔,这样很容易让对方看出破绽。于是,古董商不死心地围着房前屋后细细琢磨。
“真巧,居然找到了一把脏兮兮的红木椅子!”他对主人说,“这个柜子实在太破了,拿回去也修不好,只能当柴火烧。”
山里人喃喃道:“要不,你就别要了。”
古董商非常大度地一挥手:“说出的话,怎么能随便收回呢!这样吧,你干脆把那把椅子也送给我算了。”
山里人本来就有些自感惭愧,听他这样说,感激地连忙点头。
古董商笑道:“那我明天早上再来取这些柴火。”
第二天一早,当古董商带着车来装运柜子和椅子时,看到门前有一堆柴火,山里人走出来说:
“您大老远的来一趟不容易,我已经替你把柴火劈好了。”
“后来呢?”有人问古董商。
古董商非常平静地从书架上取出一根木头。用右手做了一个“八”字形,原来,除了500元木头款外,他还支付了300元的劈柴费。停了一会儿,古董商非常认真地说:“其实,这800元应该算学费,因为从此我知道了过分贪婪将意味着什么。”
当道义与利益发生冲突时,正是对一个人道德操守的最大考验,遗憾的是,很多人在这种考验面前,都显得不是那么合格,更有甚者,甚至完全弃道义于不顾,着实让人痛心疾首。案例中的古董商在“义”与“利”面前的表现,起初显然是不合格的,好在他最终迷途知返,给自己那颗被利益蒙蔽的心做了一番彻底的清洗。
“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在孔子看来,即便是吃粗粮野蔬,喝无味冷水,以臂为枕,也能够乐在其中,而以不道德的方式得来的富贵,对他而言就像浮云一样。这才是君子应有的人生态度。
古今圣贤也都在谆谆告诫后人,可以留意于物,但不能流连于物,更不能为物所役。
诚然,欲望,人皆有之,而事实上欲望本身也并非都是不好的,可欲望一旦过了度,就会变成贪欲,人也随之成了欲望的奴隶。锁住欲望,就是锁住了贪婪!贪婪是灾祸的根源。过分的贪婪与吝啬,只会让人渐渐地失去信任、友谊、亲情等;物欲太盛造成灵魂变态,精神上永无快乐,永无宁静,只能给人生带来无限的烦恼和痛苦。
所以,每个人都要懂得控制自己的欲望,善待财富,切忌吝啬与贪婪;还要自由地驾驭外物,将钱财用之于正道,凭借自己的才能智慧赚取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