腿伤足足休养了一个月,才完全好了过来。
那天的春光很好,她坐在院子里晒太阳晒得正舒服,冷不防见冷锋赶着一辆马车停在院子跟前,唇边噙着一丝笑意凝视着她。
“阿雅,不是想去都城里面买些胭脂水粉吗?走吧!”
“好,我先去拿点东西!”她开心地笑着,试图将一些不舍狠狠给压到心底。
其实他长得可以说很好看,轮廓分明,脸色线条如同刀削般坚毅,一身古铜色的皮肤更添几分阳刚之气。只是时下世人偏爱五官精致、肤白如瓷,文采飞扬的美男子,像他这样的,却被视为空有蛮力的莽夫。
此时,他就站在不远处刷马,唇边扬着一些笑,很温暖也很好看。远远望去,竟似凝结成了一幅画,那么近,又那么远。
都城里非常热闹,大街上来来往往的都是行人小贩。她买了一些胭脂水粉后,被吸引进了一家珠玉店里。
看着琳琅满目的饰物,她拿起了一根镶嵌着红宝石的簪子,在头上比了一下,喜欢得不得了。
“夫人,千金难买心头好,这簪子算你五十两银子,如何?”
阿雅摇了摇头,转身就出去了。她有分寸,五十两对她来说不多,对村里的人来说,却是天价。谁知走了一段距离,才发现冷锋没有跟上来,她疑惑地往回看去,却见他拿了一个盒子,快步走了过来,然后往她手里一塞。
打开一看,正是那根簪子。
“退了吧,很贵的!”
“不用!”他一口拒绝了。见她迟疑,他咳嗽了一声,又补充了一句,丝毫不觉露了的家底:“其实我还有一百多两……”
阿雅忍俊不禁笑出声来,他不好意思地别过头去,耳朵却布着可以的暗红。
那时候,她只是觉得他有趣,却忘记了其中的疑点——一个普通的村里人,怎么会有这么多银子?
在城里游玩了七八天后,冷锋提出了返回村庄,阿雅自然不会肯,只是告诉他,她忘记了一件事,要离开一个时辰。
阿雅打算留在知府府衙里。
这知府是沈墨一手提拔的,自是认得她的!前几日她派人送信过去,让知府将她的消息告知沈墨,彼时,沈墨将回快马加鞭赶过来,带她远走高飞。这是一个多么完美的梦?
“我很快就回来。”
这是件小事,冷锋却不知为何沉默了下来,许久后,才说:“嗯,你去吧。”
阿雅点了点头,什么都没拿,就提步往离开了。走了一段距离后,却听他唤了一声她的名字——
“阿雅!”
“怎么了?”阿雅莫名紧张了起来,手指在身侧扣紧。她对他笑了笑,生怕被他看出了端倪,强行将她带回村庄。
男人走了过来,把她这些天买的胭脂水粉和饰品通通塞到她的手里。他深深地看了她一眼,眼神专注而温柔。
她僵硬在了原地。
原来他什么都知道!
那一刻,“对不起”这三个字,差点就脱口而出了。对不起,因为她没有把他当作夫君;对不起,因为明明是她先赖上了他,现在却想抽身离开了。
冷锋如往常般,抬手摸了摸她的头,却在下一刻,转身离去。夕阳下,他的身影如山般沉默,温柔。
鬼使神差地,阿雅追了过去,拦在他身前,一句话脱口而出:“我已恢复记忆,现在去联络家人。你在这里等等我,我一会儿就回来带你一起走,好不好?我身边还差个侍卫。”
他墨黑的眼眸倏尔一亮,如黑夜中燃起的星火,霎时燎原。
阿雅看着他微微一笑,突然觉得自己做了个无比正确的决定。可没想到的是,当她踏入知府府衙时,却被涌上来的侍卫给扣留了下来。
记忆中那个白衣翩翩的公子,轻摇着折扇来到她面前说:“雅儿你莫不是糊涂了,我已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为何要放弃功名利禄,同你浪迹天涯?”
那个时候,她才明白,原来沈墨曾说过的那句“定不负你”是有前提的,前提便是功名在身,不违皇恩。
她冷冷地看着沈墨,突然厌恶了起来。厌恶沈墨,也厌恶往日里因他一句话而高兴好几天的那个傻公主。
第二日,阿雅被迫上了回京的马车,路过曾住宿的客栈,她下意识地看了一眼。
冷锋还坐在窗边的八角桌旁,晨光温柔地落在他的眉梢肩头,却化不开那整整一宿的冷意和霜寒。他沉默地等待着,似乎连目光都没有移动一下。
真是个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