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与婚礼、祭祀的关系,是婚姻的缔结与祭品的应用过程中吸收茶文化作为礼仪的具体形式。
茶常常在婚礼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礼仪角色。自唐太宗贞观十五年(公元641年),文成公主入藏时,按本民族的礼节带去茶开始,至今已有1300多年了。唐时,饮茶之风甚盛,社会上风俗贵茶,茶叶成为婚姻不可少的礼品。宋时,茶由原来女子结婚的嫁妆礼品演变为男子向女子求婚的聘礼。至元、明时,“茶礼”几乎成为婚姻的代名词,姑娘受人家茶礼便是合乎道德的婚姻。清朝仍保留茶礼的观念,有“好女不吃两家茶”之说。
如今,我国许多农村仍把订婚、结婚称为“受茶”“吃茶”,把订婚的定金称为“茶金”,把彩礼称为“茶礼”等。在婚礼中用茶为礼的风俗,也普遍流行于各民族。蒙古族说亲、订婚都要带茶叶表示爱情珍贵。回族、满族、哈萨克族订婚时,男方给女方的礼品都是茶叶。回族称订婚为“定茶”“吃喜茶”,满族称“下大茶”。至于迎亲或结婚仪式中用茶,主要有新郎、新娘的“交杯茶”“和合茶”,或向父母尊长敬献的“谢恩茶”“认亲茶”等。
我国以茶为祭,大致是在南北朝时逐渐兴起的。齐武帝萧赜永明十一年(公元493年)遗诏说:“我灵上慎勿以牲为祭,唯设饼、茶饮、干饭、酒脯而已……”齐武帝萧赜提倡以茶为祭,把民间的礼俗吸收到统治阶级的丧礼中,并鼓励和推广了这种制度。
我国的祭祀活动,还有祭天、祭地、祭灶、祭神、祭仙、祭佛,不可尽言。古代用茶做祭,一般有这样三种形式:在茶碗、茶盅中注以茶水;不煮泡只放以干茶;不放茶,久置茶壶、茶盅做象征。我国许多少数民族,也有以茶为祭品的习惯。如布依人的祭土地活动,每月初一、十五,由全寨各家轮流到庙中点灯敬茶,祈求土地神保护全寨人畜平安。祭品很简单,主要是茶。再如云南丽江的纳西族,无论男女老少,在弥留之际,都要往将死者嘴里放些银末、茶叶和米粒,他们认为只有这样死者才能到“神地”。祭祀活动中以茶作为祭品,可以说是茶文化发展过程中衍生出来的一种带封建迷信的副文化,但真实地反映了人类社会的历史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