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的会稽(治山阴,今浙江绍兴)、永嘉(治水宁,今浙江水嘉县)、吴兴(治乌程,今浙江吴兴)三郡,是当时渡江士族和江南原有士族的居住中心,也是东晋南朝经济、文化发达的区域。其时,浙江文坛不但空前活跃,某些方面还左右着江南文坛的局势。玄谈风气随着大批士族渡江带到了江南,这批士人多半是虽有离乡背井的痛苦遭遇,却无奋发图强收复中原的信念,谈玄说理、游览山水,就成为他们偏安江南逃避现实的一种手段。浙江是玄谈之乡,《世说新语》一书中记载的玄谈活动很多都发生在浙江。在当时浙江活跃而百花齐放的文坛影响下,士族文人的乐坛活动也很精彩。
士族文人在浙江筑园隐居,谈玄参禅,放情山水,音律会友,吟诗作画,留下了许多轶事佳话。作为歌诗生产的主体,知音乐、善歌舞的士人群体同时也是王公贵族文酒雅集的贵宾。东晋以来,浙江文人雅集的传统就始终没有中断过。东晋的谢安,长期隐居东山(今上虞县南),就是一位爱好举办文酒之会的人物。他常常与中外子侄或朝中士人雅集,每次集会花费甚大,寒士车胤由于“善于赏会”而为谢安所欣赏。“当时每有盛坐而胤不在,皆云:‘无车公不乐。’谢安游集之日,辄开筵待之。”(《晋书》卷七十九《谢安传》卷八十三)
又如,作为南朝一个重要的诗歌团体,“竟陵八友”常常聚会,彼此唱和,切磋诗艺,蔚为风光,“八友”中的沈约、谢眺都是浙江人。齐武帝永明九年(491),随王萧子隆出任荆州刺史,谢眺以文友身份一起前往,临行前夜,沈约、王融、范云、萧深、江孝闹等十数人为之饯行,各自赋诗相送,或题为《离夜》,或题为《钱谢文学离夜》,谢眺也自作《离夜》与《别沈右率诸君》作答谢,其中就有不少音乐诗。如范云的《钱谢文学离夜》中表现作者范云与谢眺分别时的依依之情,其中第五六句:“分弦饶苦音,别唱多凄曲。”借音乐表离情,更为送别罩上一层茫然的气氛。“分弦”“别唱”描绘了离别宴席上所奏的丝竹之音和所唱的离别之歌。而“苦”与“凄”虽言音与曲,却道出了诗人送别友人时内心的悲苦。谢眺的《离夜》中“离高华烛尽,别晃清琴台”,极写话别之夜的凄苦;红烛朗照,蜡泪流干,彼此间有说不完的告别话语;消琴弹奏,尽传哀音,在场者听了无不倍感凄楚。这两句写得极深刻,也极形象,诗人把作者内心的感受,全融进了宴饮、音乐中,表现出来的尽是离愁别绪,颇能感人。谢眺作为南朝重要的音乐诗代表诗人,尤以琴诗见长:“挥袂送君己,独此夜琴声”“惠风人怀抱,闻君此夜琴”“无叹阴琴尊,相从伊水侧”“停琴伫凉月,灭烛听归鸿”等等。在诗人的体悟中,琴音古雅清绪,在诸音中俨有高林士泉风致。自己的情感完全在琴曲中抒发,琴声最能契合、表达诗人在现实生活中的种种愁苦,寄予自己恬静、悠闲的引退情绪。
东晋南朝浙江士人的音乐歌舞修养也是很高的,《晋书·谢安传》说:“安虽放情丘壑,然每游赏,必以妓女从。”“性好音乐,自弟万丧,十年不听音乐。及登台辅,期丧不废乐。王坦之书喻之,不从,衣冠效之,遂以成俗。”《陈书·章昭达传》也说:“每饮会,必盛设女伎杂乐,备尽羌胡之声,音律姿容,并一时之妙,虽临对寇敌,旗鼓相望,弗之废也。”旅居会稽剡县(今浙江绍兴附近今浙江嵊县)的戴逵也是“少博学,好谈论,善属文,能鼓琴,工书画,其余巧艺靡不毕综”,其兄戴述也善于鼓琴。还有不少文人擅长歌辞创作,如吴均、沈约、谢灵运等。他们创作的歌辞在曲调使用上涉及汉鼓吹曲、汉横吹曲、相和歌辞、清商曲辞、杂舞歌辞、琴曲歌辞、杂曲歌辞、杂歌谣辞等八大音乐类别。《乐府诗集》收录的六朝乐府诗,其中有一部分就是出自浙江文人之手。
沈约(441-513)字休文,南朝吴兴武康(今浙江德清县西)人,先后在宋、齐、梁三朝做官,宋仕记室参军、尚书度支郎;在齐仕著作郎、尚书左丞、骠骑司马将军;齐梁之际,萧衍重之,封建昌县侯,官至尚书左仆射,后迁尚书令,领太子少傅,成为宰相,旧史一般称他是梁朝人。沈约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历史上有所谓“江东之豪,莫强周、沈”的说法,足见其家族社会地位的显赫。青年时期的沈约已经“博通群籍”,写得一手好文章,并且对史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从二十几岁的时候起,用了整整二十年时间,终于写成一部晋史共一百二十卷。可惜,这部晋史没有能够流传下来。487年,奉诏修《宋书》,一年完成。另著有《齐纪》《梁武纪》《迩言》《谥例》《宋文章志》《四声谱》等,都没有流传。《宋书》全书一百卷,内有九志三十卷,纪传体刘宋史。古代官修史书中宋史的代表作,入二十四、二十五、二十七史。其中音乐志书为《律志》《乐志》,在梁时均已定稿。《乐志》内容虽以宫廷雅乐为主,但也兼及民间谣讴、乐器,尤其对汉世相和十三曲、清商三调、大曲、鼓吹铙歌的歌词和汉魏以来的新乐器记述颇详。《宋书·律志》除记有《淮南子·天文训》、京房六十律、蔡邕《月令章句》外,还记有晋荀勖笛律。因而,两志史料价值非常之高。
《乐志》共四卷。记述了汉、魏、晋、宋宫廷乐舞演变和发展的情况,凡属历代郊庙乐章,“非淫哇之声,尽皆详载”(《乐志德序》)。尤为可贵的是,它还记载了晋代以来带有音符曲谱的诗歌。这些音符曲谱现在虽已不能演唱,但它证明我国音乐具有源远流长的历史,弥足珍贵。
沈约只用短短的五句话概括了秦汉之前的音乐状况,将秦汉之后宫廷音乐的尴尬处境描述得十分详细。在叙述秦汉宫廷雅乐的传承轨迹时,明确指出了一些过去被人忽略了的历史真实。如周时的“房中之乐”,在秦时虽被改称《寿人》,但其实是“楚声也”,所以刘邦“好之”。从东汉开始,沈约记述甚详,尤其对宫廷音乐的沦丧和数次复兴的尝试,都作了忠实的记载。书中还保存了历代政府官员、乐官、乐工关于音乐的奏折、争论,对了解中国音乐在魏晋南北朝时的发展脉络,提供了重要的文献资料。比如,公元269年,为雅乐的创作而引发的关于雅乐传统的讨论,其中的一些细节颇有意味:
“晋武太始五年,尚书奏使太仆傅玄、中书监荀勖、黄门侍郎张华各造《正旦行礼》及《王公上寿酒》《食举乐》歌诗。诏又使中书郎成公绥亦作……九年(273),荀勖遂典知乐事,使郭琼、宋识等造《正德》、(大豫)之舞,而助及傅玄、张华又各造从舞歌诗。助作新律笛十二枚,散骑常侍阮咸讥新律声高,高近哀思,不合中和。助以其异己,出咸为始平相。”
尤为重要的是,沈约还将流传于市井的民谣、民歌记录下来,为后世留下了难得的珍贵资料。他将“凡乐章古词,今之存者,并汉世街陌谣讴,《江南可采莲》《乌生》《十五》《白头吟》之属是也。吴歌杂曲”等等内容,尽力考其来源,一一记录在案。其中如《子夜歌》《凤将雏歌》《前溪歌》《阿子歌》《欢闻歌》《团扇歌》《督护歌》《懊侬歌》等,“凡此诸曲,始皆徒歌,既而被之弦管。又有因弦管金石,造歌以被之。”都是起始流传于民间的、没有乐器伴奏的“徒歌”,后来才进入上流社会,加上了乐队伴奏,成为一种艺术歌曲。其他如《斡舞》、《公莫舞》、《白竺舞》等舞曲,也被记载考证。对魏世留下的四曲“但歌”,以及汉、魏留下的“相和歌”,《宋书·乐志》不但有所考证,而且还完整地记录了其中《驾六龙》(《气出倡》)、《厥初生》(《精列》)、《江南可采莲》(《江南》)、《天地问》(《度关山》)、《东光乎》(《东光乎》)、《登山有远望》(《十五》)等大量相和歌的歌词。在这些歌词里,有一部分是魏武帝曹操、魏文帝曹丕等人的作品,也有一部分是古词或民间作品。可贵的是,一些颇具人民性的作品由此而保存至今。其中如古词《罗敷》,是一首精彩的叙事诗。“日出东南隅,照我秦氏楼”的词句,光照千古,堪称我国叙事歌曲的杰作。而古词《东门行》,则表现了一个普通百姓在民不聊生的时代欲铤而走险的故事。此外,《宋书·乐志》所记录的汉、魏《擎舞歌》词、《铎舞歌》词等作品以及汉“鼓吹饶歌”十八曲的歌词,都是非常珍贵的中国音乐史、文学史的资料。
约精通律吕之学,故备载前史所无的八音之器。
乐器凡八音:曰金,曰石,曰土,曰革,曰丝,曰木,曰匏,曰竹。
八音一曰金。金:钟也,镈也,錞也,镯也,铙也,铎也。
钟者,《世本》云:“黄帝工人垂所造。”《尔雅》云,大钟日镛,书曰“笙庸以间”是也。中者曰剽,剽者瓢。小者曰栈,栈音醆,晋江左初所得栈钟是也。
书中以“八音”为序,将当时及前代的乐器作了较详尽的介绍。其中“金”类有钟、铙、铎等;“石”类有磬;“土”类有埙;“革”类有鼓、鼗、节等;“丝”类有琴、瑟、筑、筝、琵琶、箜篌等;“木”类有柷、敔等;“匏”类有笙、竽等。这些考证与介绍给后世留下了相当重要的音乐史资料。
《乐志》中还讲到当时“家竞新哇,人向谣俗”的音乐风尚,并总结出音乐风尚改变的原因,就在于音乐活动的主体、即人的社会情感的变化,所谓“情变听改”。这是从音乐与人的情感的内在联系,由历史发展的角度来概括音乐审美趣识发生变化的原因。
《乐志》有了对音乐历史、音乐文献的研究,开始了对音乐史志的探讨、并产生了关于乐志理论的重要著述的明证。可以认为,至宋时,中国音乐史学拥有了较成熟的音乐史志文献,并产生了自己初步的关于音乐史志的专门学问。它是中国音乐史志、音乐史学即将破腹而出、独立于世的先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