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音乐是由声乐和器乐组成,它以形象的语音、富于韵律的曲调来表达人们的思想感情;还常常伴随着原始朴拙的舞蹈,以展现人们喜怒哀伤的内心世界。因此,它是原始人类精神文化的重要部分。《吕氏春秋·古乐篇》记载:“昔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阕。”可见原始文学艺术的诗歌、音乐和舞蹈是三位一体的。这种歌、乐、舞三位一体的艺术形式也是中国古代音乐的基本存在方式。这对于河姆渡人来说也不例外。
普列汉诺夫曾认为:“原始人在劳动时总是伴随着歌唱,音调和歌词完全是次要的,主要的是节奏。” 由于文字尚未出现,与原始舞蹈动作有关的图画也很罕见,当时代代相传的歌词、曲调及至舞蹈,至今无从考查,只能借助遗留下的乐器略作推测。有专家研究表明,乐器的出现比歌舞要晚,最初的歌舞并无乐器伴奏,人们只是有节奏地用手拍合助兴。《尚书·益稷》中的“击石拊石,百兽率舞”说的是手握石块,相互敲击的一种古老的伴奏形式,这可看作是乐器的萌芽,因为不同厚薄、不同形状乃至不同质料的石块,均可以发出不同的音响。如吹奏乐器的发明应与狩猎活动有密切的联系,原始人通过长期的狩猎生产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创造了诱捕飞禽走兽的拟声工具,以捕获更多的猎物。吹奏乐器应是在这种拟声工具启迪下,进一步加工改造而出现的,可以说乐器的发生发展的确是劳动的产物。
综上所述,结合已出土的骨哨、陶埙以及木筒等可视为乐器的实物来分析,河姆渡人的原始音乐不仅有了可考的表现方式——乐器吹奏、个人或群体表演,还具有充分的音乐环境与社会目的——狩猎拟声及农闲自娱。从民族学的研究资料看,原始部落喜爱歌舞,这种歌舞除节庆外,更多带有祭祀性质。从河姆渡遗址发现精雕细刻的象牙艺术品、河姆渡文化鲻山遗址一个灰坑内发现的五件陶盉、河姆渡文化鲞架山遗址发现红烧土祭坛和它周围的四组祭器等遗物,说明河姆渡村落之中同样存在普遍的祭祀活动。祭祀时人们叩石击木、吹哨歌舞等活动穿插进去,使祭祀既隆重又热闹,可以说是先民精神文化生活的集中表现。
从河姆渡遗址中发现的许多陶、骨、木、象牙质原始艺术品看,其造型独特,手法成熟,工艺精致。在陶片上,甚至还发现了盆栽植物万年青。可见当时先民的审美能力已相当发达,不可低估。从音乐感觉的产生和培养来说,这类骨哨虽然可以是狩猎的工具,但是也因为它培养了先民的音乐听觉并在生活中给以应用,所以它也可以是一种乐器,这些恰恰呈现出原始乐器所特有的、功利实用价值与审美价值兼具的双重文化价值和品格。
吴越之地是富于音乐文化传统的。在河姆渡文化遗址中乐器的考古发现,虽说有一定的偶然性,但在吴越之地其他新石器时代遗址中还没有发现像河姆渡这样丰富的乐器。依据河姆渡的发现可以推想,浙江区域史前时期的人们是酷爱音乐的。到了距今五千年至四千年前的良渚文化时期,宗教盛行,而宗教与音乐有不解之缘,所以推断在良渚文化时段,应有比河姆渡时期发达得多的音乐。可惜目前还缺乏这方面的考古发现和实物资料的出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