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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外交部的人事改革

清朝末年在处理外交事务时,常是临时委派钦差大臣办理,驻外使节也一概由大臣保举;他们对外交事务不熟悉,对外交涉时常判断错误,损害国家利益。到外务部时期,部员仍多由别部推荐改授,缺乏外交经验。直到宣统元年(1909)梁敦彦任外务部大臣时,才将部员尽量由外务部系统提升,驻外使节也多用外务部丞参及留学生出身者,但离由职业外交官掌理外交的理想尚有很大的差距。民国成立后,陆徵祥大力改革外交部,除在组织制度上走向现代化,在人事制度上,职业外交官的任用也得以实现。

严格而论,外交官分为外交官、领事官、外交部官员三类。北京政府时期三者区分不明显。北京政府时期外交官与各部文官相同,分为特任、简任、荐任、委任四种。特任官包括外交总长及全权大使。简任官有次长、公使、特派交涉员(1915年以后又增加参事、司长、厅长)、使馆参事、重要商埠之交涉员。荐任官则有:秘书,佥事(1915年前包括参事、司长、厅长),次要商埠之交涉员,使馆之秘书、随员,领事馆之总领事、领事、副领事、随习领事、通商事务员。委任官有部内及使领馆之主事。

为使外交人才专业化,北京政府外交部建立专门的考试和资格审查制度。1912年11月27日,公布《外交官领事官任用暂时章程》,规定驻外使节须具备以下四条件之一:1. 曾任外交总长或现任外交次长;2. 曾任或现任外交部最高荐任官;3. 曾任或现任公使;4. 现任驻外代表或参赞、领事之曾以使才记名。使领馆馆员也须符合下列四条件之一:1. 现任外交部荐任官;2.任外交部有荐任资格之委任官;3. 现任各馆实缺、署缺人员;4. 内外保送于外交上有特别经验、先行调部人员。另外还须具备三个条件:1. 兼通一国以上外国语言;2. 身强体壮;3. 外貌整洁。并据此将清末使领馆中不适任馆员淘汰,使驻外人员专业化。

北京政府外交部制定严格审核制度,1915年9月30日公布《外交官领事官资格审查规则》,设立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1. 外交部荐任职及委任职官员;2. 本规则实施前之外交官、领事官;3. 本规则实施前之使领馆主事满三年以上者。此规则在1926年有修正,审查对象改为1. 外交部官员;2. 现任使领馆馆员,但主事须任职满三年者;3. 大总统特交或国务总理、各部部长、各省区行政长官特保人员,但须在京外各机关办理外交事务卓有成绩者。审查条件颇为严格。

外交部也积极培养外交人才,除俄文专修馆一途外,最主要的就是考试选拔。1916年公布《文官高等考试令施行细则》,文官高等考试中政治专科、经济专科、法律专科部分及格者,将会外交部学习,学习成绩优良者,经甄别试后作为候补,由政事堂铨叙局注册备案,归各该部长官以相应职缺按照荐任职任用。

1915年《外交官领事官考试令》颁布,外交官领事官考试被视为文官高等考试的一个特类,同时举行。应试人必须取得同乡荐任以上京官两人具保,才能报名。应试资格为:1. 国内外公私立大学或高等专门学校修习政治、经济、法律或各国语言文字,得有毕业文凭或证明书者;2. 修习政治、经济、法律之学,与第一项各学校毕业有同等学力,而有荐任相当资格或曾经考试得有出身者。应试者必须先参加外交部甄录试验。甄录合格后,由外交总长咨送考试。外交官领事官考试分四场:第一试科目为国文及外国语;第二试科目为宪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外交法;第三试科目为行政法规、刑法、民法、商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政治学、经济学、财政学、商业史十科自选四科;第四试科目为约章成案、外交事件、草拟文牍。考试及格者,由外交部分派驻外使领馆学习两年,学习期满由使领馆长官出具考语,咨报外交部,成绩优良者作为候补,由外交部咨行政事堂铨叙局注册备案,归外交部准用荐任文职任用职缺。但事实上,由于经费短缺,部分考试及格者留部内学习。

驻外使领任职期限,北京政府外交部延续清朝三年任满旧制;有些路途遥远、气候欠佳的使领馆,如古巴、墨西哥、北婆罗州、南非州、巴拿马、萨摩岛、顺拏腊等处,不适久驻,任期暂定为两年。任职期满后,可基于现实考虑续任本职、调任他国或回国待命。

北京政府外交部员之升迁,并无考核办法,考绩全凭上层长官意见。直到1927年,因经费支绌,不得不实行考绩制度以裁汰冗员,以次长主持“临时考绩委员会”,对部员进行严格考核。至于驻外使领馆员之考核,多由使领馆负责人凭一己好恶评定,并无明确制度。使领馆员之调迁,也无明确法规,全凭上层长官好恶而定。惟外交部对外馆任用非外交官出身者,限制越来越严格。部中干练高级人员,尽量外放充公使、代办、领事等职。遗缺以新进有能力之次级人员,循资递补。驻外使领,如部内有需要,也会调回部内办事。但是因为没有明确规定,也无完善的退休制度,北京政府时期外交官之职业生涯缺乏保障,因此在“另有任用”或“另有职务”的名义下,一些官员实际上被降级甚至被免职。

以下就外交部本身及驻外使领之实际人事背景,分别讨论。

(一)外交部

1.外交总长:外交总长是国务员,对外代表政府,对内统辖、监督和指挥整个外交系统,每周出席三次国务会议,副署大总统颁布有关外交的法令。处理对外交涉时,最后决策权操在执政者手中,外交总长只能提供意见。在一般交涉及部内事务上,外交总长则大权在握。外交部一切公文,都须经外交总长核签才能发出;部内人事调动、规章制度、经费使用等,都由外交总长依法以部令施行。

北京政府时期外交总长水平相当高,虽因内阁更迭频繁,各部总长如走马灯般上上下下,但据学者研究,各部总长以海军部最稳定,外交部次之。北京政府历任外交总长中,以陆徵祥、顾维钧、颜惠庆任期较长。1912—1920年,即袁世凯到段祺瑞掌政时期,基本上由陆徵祥主持外交。1920—1924年,即直系掌权时期,主要由颜惠庆、顾维钧主掌外交。1924—1926年,段祺瑞任临时执政时期,以王正廷、沈瑞麟主掌外交。1926—1927年,摄政内阁时期(直奉合作),多由颜惠庆、顾维钧任总理或主掌外交。1927—1928年,奉系张作霖主政期,则以王荫泰、罗文干主理外交。陆徵祥、颜惠庆、顾维钧、王正廷都是学养俱佳有国际声誉的一流外交家。其他如梁如浩、孙宝琦、伍廷芳、汪大燮、胡惟德等,皆清末外交官出身。总而言之,北京政府时期,外交总长甚少非外交官出身者,为近代中国外交史中专业水平最高的阶段。

2.外交次长:外交次长主要工作为辅佐总长处理部务,总长因故不能视事时,次长代理部务。由于次长是简任官,不必追随国务总理同进退,更替频率不像总长那么频繁。民国成立之初陆徵祥提名颜惠庆为次长,1914年欧战爆发,中日交涉重要,以留学日本的曹汝霖任次长与日本沟通。巴黎和会期间,陆徵祥率团在巴黎,次长陈箓代理部务一年两个多月。1922—1925年4年间,次长沈瑞麟多次在总长未到职前代理部务。北京政府时期曾任外交次长者共10人,后来担任总长的,有颜惠庆、沈瑞麟、王荫泰3人。总体而言,北京政府时期,外交次长水平也相当整齐,绝大部分曾留学国外,有相当完整的外交资历。

3.外交部参事:参事在部内地位重要,其职责为拟定及审议法律命令案等事务,并常被指派特定重要工作。顾维钧任参事时,就时常参与讨论重大外交问题。参事定额4名,北京政府时期,共有22人担任过25人次,更替比率颇高。

4.外交部秘书:秘书承长官之命掌管机要事务,由精通各种不同外国语者组成,主要是随同总、次长会晤各国使节,往来东交民巷与各国使馆联络,并与各国新闻界打交道。

5.外交部司长、帮办:司长为各司的行政主管,分掌各司事务。北京政府时期外交部各司采分科办事制,以科为基本办事单位,设有佥事、主事,分工比清朝外务部要细。司长为简任官,北京政府时期司长的变动很小,任期都很长,到1928年北京政府覆灭为止,总共只有10个人担任过13人次的司长。例如通商司司长周传经自1912年11月上任,一直到1928年7月外交部解散为止。由于各司工作量逐渐增加,为减轻司长工作量,1918年12月6日各司添设帮办,为司长助理,初由各司资深科长兼充,1921年改为专任。

6.外交部科长:科长是外交部处理日常事务的主体,由于清末许多外交案件延续到民初,必须由了解案情者传承办理,故1912年外交部各科科长多用清朝外务部旧人,直到1920年仍占九成以上,人事上的连续性很明显。1921年新增条约司数科,加上新进外交人才培养成熟,清朝旧人比重才逐渐由约七成降到最后的四成多。整体而论,清朝外务部官员继续在外交部任职的,在参事、秘书、司长、科长这些中坚职位上,一直占相当的比例。

(二)驻外使节

清朝末年驻外使节都是以钦差大臣名义出使,实际派出者多为不加全权的二等钦差大臣,与世界通例不合。外务部时期有一些改革,对出使大臣要求大为提高,但受传统体制观念及人事影响,驻外使节制度的改革仍较缓慢,弊端很多。民国成立后,陆徵祥整顿驻外使领馆,驻外使节依世界通例改为全权公使,人事上则全盘接收清朝任命的使节,同时制定了考试与审查制度,使驻外使节逐渐职业外交官化。

北京政府时期的驻外公使多为留学生、科举出身或西式教育出身,都有相当的涉外经验。尤其以留学欧美者为主体,1912—1919年常占一半以上,1920年后更上升到六成以上,甚至到七成多。陆徵祥大力培养外交人才,尤其重视年轻留学生,自言:“凡是办政治,尤其是办外交,绝不可以用外行。武人做外交官,只可认为一时的变态。我那时培植六十余青年,我绝不用私人,只选择青年培植,希望造成一传统外交人才。张作霖入京时,我的外交团体,稍被破毁。”到南京政府时期,许多驻外使节仍是民国初年培养的外交人才。颜惠庆继承此传统,于外交部设储才馆,训练后起人才,部中干练之高级人员,则尽量先外放公使、代办、领事等职。从而使得民初外交人才辈出,在国际上大放异彩。北京政府时期出现一批娴熟国际法、外语流利的外交官,于国际场合从容捍卫中国的权益,赢得西方外交官的尊重,也受到日本外交官的嫉视。

北京政府时期外交官表现优异,在政界中有独特地位,当时有“外交系”的说法。 以颜惠庆、顾维钧、王正廷等为中坚,维护外交工作的独立性,并多次以其声望担任内阁总理,在军阀横行的北京政坛中,独树一帜。没有外交背景的人很难打入外交部,直到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以党治国”,任命一批非外交系统出身者任大使、公使,“外交系”的传统才逐渐遭到破坏。

北京政府外交部组织现代化,人事专业化,整体表现优异,可说是中国职业外交家的黄金时期。虽然控制北京的实力派军人常不尊重体制,加以北京政府财政困难,处处牵制外交官的努力,但是北京政府外交部人才辈出,而实力军人不太干涉外交事务,外交部反而显得相当自主,执行一贯的外交政策,努力收回国权,提升国家地位,获得许多史家的赞誉。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政府外交部在组织与人事上,影响南京政府外交部颇深。北京政府外交部现代化的组织改革,多为南京政府继承,奠定了南京政府外交部组织的基础。在人事上,这种传承更加明显,除清朝外务部官员继续供职于北京政府外交部的比例很高外,南京政府外交部中的北京旧人也占了相当的比例。1926年7月,国民革命军誓师北伐,1927年4月18日,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北京外交部官员投效南京外交部者日众。南京外交部为衔接北京政府遗留之外交工作,继续任用不少北京外交部人员。根据1928年10月的外交部职名录,部长王正廷,次长唐悦良、朱兆莘都曾任职于北京外交部,参事四人中有两人、秘书四人中有一人为北京旧人。最值得注意的是司长三人及情报处长,都是北京外交部出身,驻外使领馆更是几乎全盘接收北京外交部人员。后来南京政府又用顾维钧、施肇基、罗文干等曾任北京政府外交总长者担任外交部长。由此可知,南京国民政府外交部与北京政府外交部,有相当的传承关系。外交工作有其专业性,北京政府外交部建立的现代化制度,培养的专业化外交人才,多为南京政府承续。 yO+BcUil8/Wp3mbu62pGlwUn3fq358qswK5OHKDNBhX9E+/eRy6n/np74WtAUf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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