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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民初外交的国际环境

清末对外作战屡次失败,被迫签署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丧失了许多领土与权利。列强在中国拥有租借地、租界、铁路附属地等“国中之国”,掌控了中国海关、邮局及重要铁路、矿场。当时中国先后与英国、法国、美国、瑞典、挪威、俄国、德国、丹麦、荷兰、西班牙、比利时、意大利、奥地利、秘鲁、巴西、葡萄牙、日本、墨西哥十八国订约,设使领通商务。这些“有约国”皆享协定关税、领事裁判权及最惠国待遇等特权,加以“无约国”人民来华皆得请求“有约国”领事保护,归“有约国”领事裁判,于是凡在华之外国人,均在中国法权管辖之外。驻北京的列强外交团监督清政府执行各种条约义务,中国受列强相当程度的联合宰制,因此才有当时中国所谓“半殖民地”之说。

清末虽然努力推行新政,企望借立宪与法制改革、建立新军,以及推动新式教育、铁路和实业建设等,振衰起弊,挽救危亡命运,但在国内外本已矛盾重重的局势中,新政又引起许多新的冲突。辛亥革命爆发后,各方都不欲内战延长,避免侵及外人利益,给列强干涉借口而丧失更多权益。而列强基本上一致行动,持中立不介入的立场,但却乘机在华攫取了更多的利权。

当时远东国际局势,由以英国为首的英日同盟主导政治军事。而英国在华经济利益最大,在对华贸易及投资中居第一位,又控制中国海关,并组织国际银行团,与列强联合垄断清政府铁路借款,加以英国驻华公使朱尔典(JohnJordan)当时担任外交团团长,在列强中居马首地位。

袁世凯在清末主持北洋新政,其“开明大吏”的形象,甚获英国青睐。辛亥革命爆发后,袁氏东山再起,立即获得不少英国友人,如《泰晤士报》特派员莫理循(G.E.Morrison)等的协助。朱尔典认为袁氏有实力、能力与声望,可望得各方支持早日安定局面,诚为维护列强条约权益及贸易利益的最佳人选,即建议伦敦主导在华列强全力支持袁世凯。朱尔典在北京劝诱清政府将各种权力交给袁氏,并在北洋军攻占汉口、汉阳后,主导南北停战,在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举行了南北和议。

上海南北和议的重心在于国体问题,即支持清政府君主立宪,或建立民主共和制国家。当时日本大力支持君主立宪,希望列强介入维护清政府,朱尔典则主张由中国人自己决定国体与政体,私下则支持袁世凯取得政权。袁氏得到各方助力,以优待条件劝诱清帝退位。1912年2月12日,清帝颁布逊位诏书,除表示赞成共和,将政权交给袁世凯外,“仍合汉、满、蒙、回、藏五族完全领土,为一大中华民国”,中华民国完全继承清朝,取得对边疆地区的合法统治权,奠定五族共和。

中华民国成立之初的外交局势,十分复杂棘手。袁世凯在清末主持过外务,对外交一向用心,手边有一批外交人才,又重用陆徵祥,全力与列强周旋。在推翻清王朝的过程中,为避免列强介入支持清政府,革命军在光复武汉后,即发布对外宣言,承认清政府签订之条约及外债,保障外人生命财产安全。中华民国成立后,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宣布尊重列强条约权益。3月10日袁世凯在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也向列强保证条约权益不受影响。 EMm7yJ1lrtb48g1Nk2iiV6Oy3dkO0M/Nlb5HvfBEjK/Bw7hAuvTBCzdppGVCZX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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