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是北大西语系英语专业毕业的,按说我应该有很好的老师,但是他并不主张我学英语,再说当时仇恨西方、仇恨“美帝国主义”的政治气氛也是不利于学英语的。曾听说过这样一件事:有个知青在家门上用英语写了一句什么话,却被当地农民以为是反动标语,把他的门卸下来送到公社报案,结果这位知青的遭遇可想而知。在这样的政治氛围里,父亲不主张我学英语也就情有可原了。
尽管如此,我的兴趣还是一发而不可收。虽然当时在精神上想不到任何前途出路,在物质上可以说一无所有,我仍果断地走上了自学英语之路。没有老师、没有器材,录音带、录放机、语音磁带等,更是连听都没听说过,但我依然义无反顾地学了起来。
我用的是个笨办法,就是凭借一本英语词典直接阅读。阅读时一个词、一个词地查字典。当时觉得最纳闷的是:英语怎么隔几个字就是一个“ the”,而字典上给出的定义就是“这”?
我当时给自己定的指标是每天记20个英语单词,采用的办法就是大声朗读,有时对着荒野大声喊叫,有时则在田野里喃喃自语。
那时南京下放的人员常常也互相串门,打发时光。有一天在跟南京老乡聊天时,得知邻近某大队有位从南京下放的中学英语老师,我不禁喜出望外,便择日去拜访。
这位老师大概比我大20岁吧,姓杨,名竞远,是“文革”前某大学英语专业的毕业生。杨老师饱读英美经典却毫无用武之地,加上苏北地区的落后与贫穷让他郁闷无聊、 度日如年,如今突然有人上门请教,让他找到知音。每次见面,他都会滔滔不绝地跟我谈英美文艺理论、谈英美经典。我们之间的年龄悬殊差距仿佛根本不存在,倒更像是两个爱好文学的多年好友,年长者循循善诱,年少者则无比钦佩。
从我家走到他家往往需要一两个小时,我每次都是徒步往返。具体怎么走在我记忆里已模糊不清,但每次到他家谈论英美和俄罗斯语言文学的情景,至今回忆起来都是我农村记忆里最美好的时光。
当时我使用自家的一套北京外国语学院教授许国璋主编的教材,跟着他一课一课地学习,他则常常情不自禁地跟我谈论英美文学的经典作品。他家里有一套美国作家欧·亨利的短篇小说集,他就一篇一篇地跟我讲。我到现在还清楚地记得他给我讲读的世界名著,以及对巨匠的精辟总结:
“O Henry was the master of the short stories in the U.S.”(欧·亨利是美国短篇小说之王。)
“托尔斯泰和屠格涅夫的区别是:托尔斯泰是一座丰碑,让人在很远的地方就能看到;而屠格涅夫则是潜入你的家,打开你的抽屉,把你的私人信件公布于世。”
多年后我与妻子莉莉尚在热恋时聊到世界文学,我引用了这段杨老师的经典语录。莉莉说这个精辟的总结让熟谙托尔斯泰与屠格涅夫作品的她为我倾倒,钦佩得五体投地。我给学生上课时也常常引用上面这句话,可见当时这位杨老师给我留下了多深的印象。
杨老师又时常跟我提到苏格兰诗人彭斯和英国诗人华兹华斯,这两位诗人日后也为我所钟爱。20世纪80年代时我还跟朋友王海龙合译过华兹华斯的诗作。
我(后排左一)在宿迁农村,1975年。
务农期间,英语成了我唯一的寄托,而且我对英语有种挚爱的感情,因此焉能学不好这种语言?我几乎把所有的空闲时间都花在了英语学习上。
由于词汇量的迅速提高,我大概在开始学习英语后的第三个月就开始翻译文学作品。翻译的目的当然不是出版——在当时宿迁农村那样的穷乡僻壤里,我们简直不知道外面还有个世界。我翻译文学作品的目的之一是打发自己的空闲时间,另一目的是提高自己的英语能力。多年后我成了大学英语老师时才进一步意识到:英语的理解能力很大程度反映在翻译上。阅读时似乎理解的东西未必是真正地理解了,但做翻译时则要完全理解了才能达到正确的翻译。
我学英语三个月后翻译的第一本书是《月亮宝石》( Moonstone )。这是英国文学史上第一本侦探小说,作者是柯林斯(Wilkie Collins)。因为情节扑朔迷离,扣人心弦,400多页的书我没用多久就翻译完了。完稿以后我才看到书的封底印有一行字:“南京师院英语系三年级学生泛读教材”。——一个扛着锄头在田间劳作的高中毕业生,凭着自学翻译了大学三年级学生的英语教材,我不禁为自己的大胆吓了一跳。
译完《月亮宝石》以后,就一发不可收了。我马上又翻译了第二本书,讲述的是一个白人在南非生活的故事,但现在我已想不起书名和内容情节了,随后便是一本又一本地译。我的译作都是给自己看的,好像没有别的任何读者。村里的农民多半文化不高,此外他们对外国的东西也是警惕且不感兴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