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中国的学期相比,美国的学期短多了。
我在国内时尚未实行双休日,学生每周要上六天的课。而美国的秋季学期一般是劳工日(9月的第一个星期一)后开始,圣诞节前几天结束。春季学期一般是1月的马丁·路德·金日(1月的第三个星期一)开始,5月中就结束了。
秋季学期快结束的时候,系秘书拿来一张表让博士生填,主要是询问我们是否要一个硕士学位。这也是头回听说,硕士学位可以选择要也可以选择不要。怎么回事儿呢?
前面说过,在美国申请读博,并不要求具备硕士学位,在拿博士学位时也不必一定有硕士学位。就是说一个人可以有本科学位与博士学位,但未必有硕士学位。
在哥大(其他学校可能亦然),博士生如果第一年学习成绩符合要求,在第一年结束时可以要一个“过路”硕士学位(enroute masters)。所谓“过路”,是指在向博士学位前进的路上“顺便”拿的硕士学位。并不需要特别做什么,也不需要写硕士论文,只要在表上的那一栏画个勾就可以了。
我的很多美国同学对此并不特别在意,他们或者不填此表,或者说不要。他们想的是来读博士,为啥要个硕士学位。而我则觉得,有个硕士学位“一鸟在手”,为啥不要?于是我不假思索地画了勾。
5月毕业季的时候我顺利地拿到了“过路”硕士学位。拿到手一看,与正式读硕士学位的证书一模一样。当时我不禁想,只读硕士学位的人若想投机,也许可以走这条路。读硕士学制要两年;如果申请博士学位,读了一年后拿到“过路”硕士学位就退学,但估计没人想这样做。来哥大读书的人,都是经过激烈竞争选拔出来的,都很珍惜这样的学习机会,都希望从大教授那儿多学一些知识,如果只学一年,其实是学不到太多的东西的。
前面说我是被误录取到人类学系的。经过一年的学习,我觉得恰是“歪打正着”,原因有二。第一个原因是,我到哥大的次年,哥大取消了语言学系,不久后耶鲁大学也取消了语言学。
美国的语言学在国际上大概是最发达的,世界上最著名的语言学家很多都在美国,最著名的是20世纪语言学学派代表人物乔姆斯基(Noam Chomsky),但是读语言学专业的美国学生并不多。我到哥大后也选修语言学系的课,发现学生是清一色的外国人。美国学生不太愿意学语言学,主要是考虑到就业问题。除非是读语言学博士然后去高校任教,若打算去做中小学教师,更多的人会选读语言教学专业。我如果当时录取在语言学系,中途就得辍学。
“歪打正着”的另一个原因,是人类学使我获益匪浅。人类学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所研究的话题几乎都有相应的专门学科。比如人类学研究经济,外面有个经济系;人类学研究宗教,外面有个宗教系;人类学研究语言,外面有个语言学系,等等。
人类学的基本主张,是研究这些专题不能单看这些专题,要将这些专题置入社会文化等诸方面的背景之下来考察研究。而人类学家或从经济,或从宗教,或从语言入手,最终目的是了解一个社区或群体的社会结构和文化特点。这大大地影响并开拓了我以后的研究思路。
很多其他学科的研究者似乎也意识到这一点,纷纷把人类学挂上他们的学科名,如音乐人类学、电影人类学、法律人类学、医学人类学,我最近还看到“互联网人类学”这样的学科名称。一时间,好像挂上人类学是学术界的一种时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