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学科在美国常设为四个分支:文化人类学、考古人类学、体质人类学和语言人类学(也可以说人类语言学)。研读人类学专业的学生大多专修文化人类学,考古人类学和语言人类学不言而喻,需要解释一下的,是体质人类学。
体质人类学研究的就是人类生物学(human biology),有时包括一些灵长类动物,如猩猩、猿猴等。哥伦比亚大学的人类学系是美国人类学的鼻祖,由著名的人类学家弗朗西斯·博厄斯(Francis Boas)于20世纪初创立。哥大人类学系是美国第一个设立博士学位的人类学系。很多闻名世界的人类学家曾在哥大人类学系任过教,如爱德华·萨丕尔(Edward Sapir)、玛格丽特·米德(Margaret Mead)和露丝·本尼迪克特(RuthBenedict)。
许多人搞不清人类学和社会学的区别。中国在很长一段时期里不知何故不承认人类学,例如著名的人类学家费孝通在国内被称作社会学家,他自己虽然没提抗议,但是我想他一定是不乐意的。
人类学与社会学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不同:
第一点不同是,通常认为人类学家研究其他民族的文化,而社会学家研究本民族的文化。人类学认为研究者在研究本族文化时或多或少会带有先入之见,因此这一学科坚持研究他人的文化。也就是说,你在研究一个文化前对它的了解越少越好。哥大人类学系有一名助理教授,就是因为研究的是美国本土文化而迟迟未获终身教授职位。
第二点不同是,人类学偏向研究乡村,研究一个小的部落或群体,而社会学偏向研究城市、偏向研究大群体。我们经常见到“对五城市青年婚姻观的调查”这样的研究项目,一看就是社会学的研究话题。人类学偏向研究农村是因为它认为人最本质的特性和人类社会最基本的结果都来自农村。现在的中国人往上数三代,可能都是农村人。
一个学科之所以有别于另一个学科,是因为它独具的研究方法。社会学习惯采用的调查方法是问卷,但人类学家对此不以为然,他们觉得问卷太不准确。
人类学家把人的行为分为两类:理想的行为和实际的行为。通过问卷答案反映出来的往往是理想行为,例如你的问卷问“你在家打老婆吗”,填答案的人大概不会写“是的”——即使他在家里常打老婆。人类学家要找出的是实际行为。因此,他们不靠问卷而靠“参与性观察”。
所谓“参与性观察”就是不问问题,深入到调查地,和当地人同吃、同住、同生活,这样观察到的现象是最准确的。此外人类学要求学生在写博士论文前,到他研究的地方做至少一年的田野调查。为什么至少一年呢?这是因为人类学认为人的行为一年四季不同,要准确地观察一个部落或一个群体的实际行为,需要通过一年四季才能完成全面观察。
进入哥大人类学系读博的学生,需在四个分支中专修一项,我的专修分支自然选了人类语言学。虽然每人有专修,但在其他的三个分支还要各修至少两本课,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持续两个学期的文化人类学导论,这门课如果考不过就得走人。
我以前从未接触过人类学,到哥大又晚了近三个星期,进课堂后的确压力很大。给我们上课的都是大教授,他们在课堂里往往是满腹经纶地“杂谈”,如果不习惯这种授课方法,学生往往不得要领。
其实教授们在课堂上只是指个路,更多的要学生自己去看书。他们布置的作业常常是一个星期看完一本大部头原著,如果另外三门课也布置同样的作业量,那我们一星期就得看四部大作。在最初的几个月里,我每天的空余时间几乎都是泡在图书馆里的。
我刚到哥大的第二个星期,系里秘书就来找我,说博士生入学时要考两门外语,别人都已考过,只有我还没考,需要马上完成。我先选了英语和日语,但秘书说英语是授课语言不能算外语,建议我可以把中文算作外语。虽然不合理却更有利,因此我欣然同意,考试结果无需多言。日语是我在国内为满足职称晋升要求跟收音机学的,不算很好,所以我有点儿担心。但实际考试是给出一篇用日语写的人类学文章,让我翻译成英文。日语大量使用汉字,学术文章尤其如此,而且学术文章里汉字的意思跟中文几乎一样,所以连估带猜地也通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