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思想家对于人们及其美德感到绝望。约翰·洛克写道,他厌恶“战争和冲突永恒的基础,这些激情的迸发,使得欧洲经历了诸多破坏与浩劫,唯有无数的鲜血方能使其冷静下来”。 [17] 和讨论的最佳政治制度问题的古人相比,现代思想家们关注搜索可能存在的差中最优社会,这可以使人民避免因寻找个人的荣誉、追求上帝狂热之爱的血腥联合而造成的破坏。霍布斯·托马斯的《利维坦》(1651)在传统上被认为是对国家政权的直接辩解,人与人之间的战争使得所有公民屈从于君主的意志成为必要。但霍布斯也希望我们能从暴力滋生的恐惧中解放出来,并提出一种新的文明。像蒙田一样,他对礼仪的功效没有信心:“像一个人应该如何称赞另一个人,一个人应该如何在人前擦嘴或是剔牙,以及诸如此类的小品行。”相反,他提出了一个简单的道德规范:“公正、感恩、谦虚、平等、慈悲,总而言之是我们对待别人应有的态度和别人对待我们应有的态度。” [18] 在法国,霍布斯度过了11年的流亡生涯,在那里,他被认为是最伟大的也是最具说服力的哲学家——路易十四时代的首席大臣科尔伯特是其追随者。
“人们天生就相互怨恨”(帕斯卡)和公民社会保护我们免受无政府状态的混乱,这两点信念构成了法国大量行为方式指导书的基础。在1670—1730年间,这类书出现过100多个版本。新的文明有其功效但没有道德价值,它保证社会关系不受暴力侵害。安托万·德·科尔金将他的法典和虚假的荣誉法做了对比,这建立在仇恨和自满的基础上,会导致“世仇、谋杀和分裂”。比菲埃的1726年《民间社会条约》宣扬“公民社会中和其他人一起住、尽我们所能使得自身幸福与他人的幸福相互呼应的科学”。它需要的不是盲目运用礼仪,而是了解应当避免什么。新的市民科学区别于其他事情,其信仰作为个人进步的传播媒介,在社交活动中发挥作用。和宗教狂热、对上帝狂热之爱相比,宗教的公民观强调其社会效用,令人愉快、殷勤的物价稳定措施促进了一个更自由的礼仪规范——什么被称为礼貌。
礼仪在英格兰民俗学中占据了一个中心地位,它被认为是一个典型的英国特色,是17世纪末商业革命的必然结果。它表达了道德和都市化的行为方式,允许接近权力、影响力、工作、妻子和市场,取代了旧的荣誉守则。但是,礼貌的主要理论家和科普专家是法国人,在18、19世纪,法国人的行为方式取代了意大利人的行为方式。在礼仪的同化过程中,将核心作用主要归源于宫廷是错误的。宫廷文学及其风格的初次成功,发生在巴黎、伦敦和阿姆斯特丹大商业中心形成的三角形内,但17世纪晚期的商业革命并没有自然而然地减少暴力。为了了解发生的文化变迁,我们需要回想,17世纪的“商业”一词,其所指的不仅仅只是贸易。在文学作品中,一个常见的观点是“世界贸易”的好处,其不像荣誉的准则,承认社会多样性的优点和相互改善的范围:“我们通过一种温和的冲突方式,相互打磨,擦去棱角和粗糙面。” [19] 商业是社会(更常见被称为公民社会)的补充,在17世纪,其意义发生了变化,从传统意义上的“公司”变为互利与生存的契约。公民社会的界限是有争议的,包含商人、各行业、其他上流人士,需要贵族发明更多专用术语,例如时尚界和上流社会。公民社会的主要敌人是那些虚荣的、迷恋自身荣誉者以及对自我救赎狂热的宗教分子。公民社会的主要理论家是莫旺·德·贝勒加德(1648—1734),因其笛卡尔哲学观,他被迫退出了耶稣会,不得不以笔谋生。他密切关注着市场的动态。他赞成个人进步,蔑视凡尔赛统治下的谨小慎微:“礼仪的运用已经过时了,我认为有理由废除这些约束性法律。”他强调宽容(“和全世界一起快乐生活的最大秘密,就是我们找到他们,我们必须容忍我们期望的好事其实是一些反常和愚蠢的事”),使得他在英国格外有影响力。有着辉格党观点和风格的期刊如《闲谈者》、《旁观者》都十分感激他,正如他的译者所指出的,“作者的反思中,有一种特殊的自由,事实上,这种自由的观点把他特别推荐给了英国读者,正如它在荷兰所做的那样,因为这是我们不希望从法国人身上所看到的:我们认为他们都是奴隶,从他们的知识到他们的境遇,都与奴隶一样”。作者不仅抓住所有机会,而且常不辞辛劳地谈及天生自由和人人平等。他们也被他的怀疑主义所吸引:“人们天生爱自己胜过爱邻居”,但是最糟糕的骗子是“宗教事务上的骗子” [20] 。
基督教教义很快与礼仪达成了和解,爱一个人的邻居是乌托邦式的想法,其不可能性让许多普通信徒为他们的救赎而担心。到1734年,《论真正值得对待的人》(20个版本)一书的作者,可能宣称“礼仪科学是伟大的基督教科学”。在世上生活与寻找个人救赎之间的冲突经由法国的詹森主义者皮埃尔·尼古拉达成和解,其流行的《论行为方式》一书,因洛克的赞助,对英格兰造成了重要的影响。尼古拉抱怨道:“这些分裂王国的外部麻烦,通常起源于特定的人员组成。”他将文明定义为“利己主义的贸易,一个人试图通过轮流展示他们的感情以吸引别人的感情”。这一相互性构成了社会的基础。因为爱你的邻居是不可能的,那么别的东西就必须得到满足:“一个人如果在生活中没有招致憎恨,那是不可能的,他们应该特别小心,避免因轻率和鲁莽而招致仇恨……到最后,我们可能维持一个博爱社会,每个人应该伸出他的援助之手,由此每个人都能获得相当多的益处。”如果文明意味着是利己主义的交易,那么粗鲁对我们来说是无害的,在世界贸易中,我们从其他人的损失中获利。
到了18世纪中期,社会精英之间的暴力冲突明显减少。社交性的益处往往是以商业休闲为基础的——咖啡馆、俱乐部、集会、花园、剧场都十分受人推崇。1756年,狄德罗的《大百科全书》宣称,“可以说,公民社会是世间神学”。欧洲社会转型是以军事和民事的分离为基础的。18世纪,所有主要的欧洲国家都建立了由职业军官组成的常备军。巴黎、柏林、维也纳和圣彼得堡的军事院校继续以培养荣誉作为绅士行为的焦点。但是有理由相信,现代军官的创造对公民社会做出了实质性的贡献。它提供了一个结构化的职业,团队精神培养了其对军队而不是家属或赞助人的忠诚。年轻的贵族被转移到远离家乡和亲人的卫戍部队,同样的,他们的争端开始远离地方政治的需求,而在地方政治中,通过暴力来为荣誉辩护是其义务。在他出生地的当地社会关系网外,年轻军官的荣誉开始成为个人的事务,鲜与家庭有牵连。荣誉的准则以超越个人价值、为国家和王朝服务为贵,这开始成为人们广为接受的看法。人际暴力开始转移到私人领域,在决斗曾一度兴盛的一些地方,在公共领域决斗开始不为社会所接受,取得最先胜利则变得更为普遍。到18世纪80年代,在巴黎这样的城市,携带佩剑不再成为必要,而在城市的花园中携带佩剑则会被视作不雅。
公民社会在城市环境中渗透得有多深是一个存在争议的问题。在18世纪的英格兰,礼仪传播到乡村,在更低层次的秩序中更容易察觉其存在。霍勒斯·沃波尔于1754年到访金斯林,他十分惊讶地发现,“人们都明智、有理性、讲文明,我住在他们中间时,发现他们的语言也是优雅的”。 [21] 法国是一个更为多样化的王国,都市精英和乡村之间的差别很大。区域性变化在意大利更为瞩目。18世纪时,意大利北部和南部间的现代分工首次出现,北方的精英被安抚,反宗教改革使其与市民宗教达成和平,法律协调其争端,出现了更自由的文明标准,不是每个违法或不履行法律责任都是一种冒犯,这一观点变得更加普遍。17世纪的锡耶纳贵族中,有90个杀人犯,但是在18世纪,仅有4个杀人犯。问题现在是地区性的:在克莱门十三世任职时期(1758—1769),罗马法庭处决了10000名杀人犯,其中4000人是在城市中犯罪(人口是159000)。18世纪的罗马不仅仅享有史上最高杀人率的“荣誉”,它还指出了那儿公民社会的弱点,即在意大利南部的公共机构中,信任缺失的状况极为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