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沙群岛海域针对油气资源进行共同开发,其勘探与开采的合作模式尤为重要,因为它构成了共同开发相关活动的法律基础。国际石油合作模式是指石油合同各方当事人用以确定其权利和义务主要内容的某种具体形式,实际上是以法律形式确定的某种石油合同类型。
共同开发区勘探开发的模式选择,既是一个经营操作问题,又是一个政策问题,涉及若干相互影响的法令、法规和政策协调问题。
本章主要分析和比较目前国际上通行的几种模式,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论证南沙群岛海域共同开发区油气资源开采模式选择。